一、 三法印、四法印
在原始佛教中,[ 三法印 ]是佛法的基本教义。这是说明宇宙人生现象的三项定律,也是衡量一切教法的标准,凡是符合三法印尺度的,是了义佛法,若与此三法印相违的,即使是佛陀亲说,也是不了义法。
所谓三法印,是[ 诸行无常 ],[ 诸法无我 ],[ 涅槃寂静 ]。也有在诸行无常之后,加上[ 一切皆苦 ]法印,而成为[ 四法印 ]者。但[ 无常’的本身就是苦,了知无常真相,苦即在其中,似不必另加一法印,所以通常仍说三法印。
法印,梵文 dharma-uddana,法者指佛法,印是印记或标志——印有真实、不变之义,有如官府的印信,能做证明,所以法印就是佛法标志。
三法印,是佛陀自有情的自身说起的。佛陀住世时代,婆罗门教和其他外道,有主张生死五蕴身中有一个真实常住的我; 亦有主张离五蕴身外有一个真实常住的我; 佛陀以有情是五蕴和合而有,是缘法起法。依缘起法则说,宇宙间没有永恒不变事物——此即所以无常; 宇宙间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——此即所以无我。所以佛陀的三法印、是指藉四大五蕴而有的有情说的。如<杂阿含>第十经称:
如是我闻,一时,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。尔时、世尊告诸比丘: ‘ 色无常,无常即苦,苦即非我,非我者即非我所; 如是观者,名真实正观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识无常,无常即苦,苦即非我,非我即非我所; 如是观者,名真实正观。圣弟子如是观者,于色解脱,于受、想、行、识解脱,我说是等解脱于生老病老、忧悲苦恼]。时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。
经文中说[ 无常即苦,苦即非我 ]。何以说苦即非我呢? 因为照佛教法义的解译,[我谓主宰 ]——我即是能做得了自己的主,做不了自己的主,自然不是我。所以佛教指五蕴和合之我为假我。<佛地论>一曰:[ 我谓诸蕴世俗假者 ]。因此才说:[ 苦即非我 ]。
原始经典中也说到四法印,如<增一阿含>二十三称:
诸比丘,欲得免死者,当思维四法本。云何为四? 一切行无常,是谓初法本,当念修行。一切行苦,是为第二法本,当共思维。一切法无我,此第三法本,当共思维。灭尽为涅槃,是第四法本,当共思维。如是比丘,当共思维此四法本。所以然者,便脱生死病死愁忧苦恼,此是苦之原本。是故诸比丘,当求方便,成四法,如是诸比丘,当作是学。
<大智度论> 卷二十二,解译三法印说:
问: 何等是法印?
答曰: 佛法印有三种。一者一切有为法,念念生灭皆无常。二者一切法无我。三者寂静涅槃。
行者知三界皆是有为,生灭作法,先有后无,今有后无,念念生灭,相续相似生故,可得见知; 如流水、灯焰、长风、相似相续故,人以为一。
众生于无常法中常颠倒故谓去者常住,是名一切作法无常印。
一切法无我,诸法内无主,无作者、无知、无见、无生者、无造业者、一切法皆属因缘; 属因缘故不自在,不自在故无我,我相不可得,如破我品中说,是名无我印。
问曰: 何以故但作法无常,一切法无我?
答曰: 不作法因无缘故,不生不灭,不生不灭故,不名为无常………
寂灭者是涅槃,三毒、三衰火灭故,名寂灭印………
论文中的意思是说: 凡是有为法——即因缘和合的造作之法,这种互相关涉对待生起的事物,没有自性(定性),没有自性就有生灭,有生灭就是无常。这种关涉对待之法,[ 属因缘故不自在,不自在故无我 ]。涅槃,梵文nirvana,原意是[ 火熄灭的样子 ]。贪婪、嗔恚、愚痴三种毒火的熄灭,就是涅槃,此留待后面再详述。
三法印或四法印,是建立在[缘起]的理论基础上; 也可以说,缘起是建立在三法印或四法印的架构上——本来一切法都是互相关涉对待而生起,于缘起理论本身也不例外。诸行无常,是告欣我们世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,一切现象都不断的迁流变化; 诸法无我,是说明世间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,一切都是在时空里彼此关涉,相互依存; 至于诸受皆苦,是告欣我们生命的本质是焦虑不安,同时也是无常的、是无我。
二、 五蕴世间
三法印的第一、第二法印,是[ 诸行无常 ]、[ 诸法无我 ]。但是要了解无常与无我,必须先要了解[ 四大 ]与[ 五蕴 ]。所以此处要先从五蕴世间说起。佛陀住世时代,各种外道对于世界人生的学说,有神意论、宿命论、无因论等,此外还有一种[ 结因论 ],认为世界和人生,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风、苦、乐、灵魂七种元素结合而成,由元素结合之良窳而决定人的一生命运,这是另一种宿命论。
佛教的理论,认为世间有两种,即[ 有情世间 ]与[ 器世间 ]。有情世间——即所谓[ 众生 ],是精神和物质的组合,其组合的元素称为五蕴——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; 器世间,完全是物质的组合,其组合的元素称为四大——地、水、火、风。而这四大五蕴两类元素,并不是固定的,而是经常变动不居。现在就探讨这四大五蕴的内容:
[一],色蕴: 色蕴是物质的组合,其组合内容就是四大——地、水、火、风。地水火风,是印度古代对于物质的分类,称作四大; 这就像中国古代把物质分为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称作五行一样。四大或五行,不是指四大或五行的实物,而是指其物性——如地大性坚,支援万物; 水大性湿,收摄万物; 火大性暖,调熟万物; 风大性动,生长万物。这四者,能造作一切色法,所以称为[ 能造四大 ]。四大所造的有人体侍五根,外境的五尘,尚有一部分观念上的物件——法尘,这就构成了整个物质世界。
[二],受蕴; 受蕴包括了我人身个器官对外界接触到的感觉,即由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,与外境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相对而产生的感觉。这些感觉有愉快的( 乐受 )、不愉快的( 苦受 )、及非愉快非不愉快的( 舍受 )。
[三],想蕴; 想蕴是知觉作用,经中称其[ 于境取像为性,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]。也是由内六根与外六境相对、所产生的辨别认识作用。
[四],行蕴; 行蕴是我人的意志活动,这种意志活动就造成了或善或恶的[ 业 ]。行蕴其实就是[ 心所有法 ]中的思心所,<俱舍论>称思心所:‘ 思谓能令心有造作 ]。造作就是在意志发动下的行为——包括著身、口、意三种行为在内。
[五],识蕴; 识蕴是[ 于所缘境了别为性 ],其实就是我们认识作用的主体。识在原始佛教只说眼耳鼻舌身意六识,后来大乘佛教发展为八识——意识之后尚有第七末那识,第八阿赖耶识——关于末那识与阿赖耶识,以非本讲范围,此处从略。 色蕴——色——物质——有情生理方面的身体——即眼耳鼻舌身五根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——非色——名——心——有情的精神作用。
五蕴若自其认识作用分析,其分组的情形是:
识蕴——主观的能认识的识体——心——我
色、受、想、行四蕴——客观的所认识的物件——我所
五蕴是因缘和合之法,它生灭变异,迁流不住,所以它无常,无我。
三、 诸行无常
佛陀时代说三法印,是自有情生死流转观点立论。那个时侯的各派外道,以为在生死五蕴身中,或生死五蕴身外,有一个真实常住的[ 我 ]存在。佛陀以缘起立场,以有情是因缘和合而生起,因缘和合之法,变化不居,无常是必然的理则; 诸法关涉对待而存在,其中当然没有一个主体的自我。至于苦,无常即是苦。唯是众生执著有一个真实常住自我的存在,所以起惑造业,生死流转。果然了悟到无常与无我,惑业不起,则即能趋向涅槃。
五蕴和合的众生既然是无常无我,则四大所成的器世间自然也是无常无我。所以龙树菩萨说: ‘ 三界皆是有为 ]——有为即是因缘和合的造作之法,无常无我无宁是必然的事 实。[ 大智度论 ]中称:‘ 一切有为法,念念生灭皆无常 ]。无常有两种,一是[ 刹那无常 ],一是[ 一期无常 ]。刹那无常就是念念生灭的无常,一期无常则是有情一期寿命的无常,事实上,一期无常就是由刹那无常累积而来的。
诸行无常的行,狭义的说、是念念生灭的心行,广义的说、是五蕴中行蕴的行——万法生灭变异的行。凡事于极短时间内发生变化者,莫如我人的心念,如<宝雨经>所说:
[ 此妄心如流水,生灭不暂滞。如电,刹那不停 ]。
其实,万法迁流不息,不仅心识为然,我们生理的色身也是如此; 毛发爪甲的代谢,血液淋巴的循环,是无时或止的。时时刻刻有新细胞的产生,时时刻刻也有老细胞的死亡。十岁时的我,全然不是五岁时的我,三十岁的我,也全然不是二十岁的我。所以佛陀有言: ‘ 一见不再见 ]; 庄子云:‘ 交臂非故 ]; 孔子曰:‘ 逝者如备夫,不舍画夜 ]; 禅宗语称:‘ 婴儿垂发白如丝 ],这都是无常的注脚。
在诗人的笔下,无常的句子更是不胜枚举。如曹孟德<短歌行>:[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,譬如朝露,去日苦多 ]。去日苦多,是生命无常; 杜子美<离乱诗>:‘ 时难年饥世业空,兄弟羁旅各西东,田园寥落干戈后,骨肉流离道路中。’ 骨肉流离,是聚散无常;李太白<越中览古>:‘ 越王句践破吴归,满朝文武尽锦衣,宫女如花春满殿,只今惟有鹧鸪飞。’由宫女如花到鹧鸪飞舞是盛衰无常; 刘禹锡<乌衣巷>:[ 朱雀桥边野草花,乌衣巷口夕阳斜,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’王谢燕子,入百姓家,是世事无常。
无常,不仅指有情心识或社会人事,器世间的色法亦是如此。我们讲堂中使用的桌椅,去年在使用,今年在使用,明年仍可使用,看起来似乎是常住的。事实上,它们正在刹那刹那在损耗。肉眼可见的如木料的虫蛀、腐朽,肉眼不可见的,构成木料的原子中,电子正以高速绕著原子核在旋转; 原子是如此,天体的运转又何尝不是如此? 四时运行,功成者退,这不也是迁流代谢?
由以上种种事实看来,有情的生老病死,万法的生住异灭,世界的成住坏空,全是在刹那刹那,迁流变化,何尝有常住之法? 苏东坡<赤壁赋>中的句子:‘ 自其变者而观之 ,则天地万物曾不能以一瞬 ]。<金刚经>中有名的偈子: ‘ 一切存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 ],这就是宇宙人生的真像。
说到无常,使我们感到颓丧、悲观,、或绝望。事实不然,由有到无,由老到死,由盛至衰,由聚至散,固然是无常; 但是反过来说,由无到有,由幼到壮,由衰至盛,由离至合,又何尝不是无常? 语云:‘ 不有所废,何有所兴 ];‘ 四时运行,功成者退 ]。自人事来说,富有者以奢侈而沦为贫贱,显贵者以骄横而失去权势,固然是无常,但贪困刻苦向上而成为富有,微贱者发奋立志而至于显贵,又何尝不是无常? 如果万法常住,则富者永富,贪者常贪; 贵者永贵,贱者常贱,则贫者贱者人生还有什么希望? 万法必须受因缘支配,因缘和合,则有生、有成、因缘散离,则有坏、有灭,这样才有生死流转,迁流变异; 也必须如此,所以才有寒来暑往、阴睛圆缺的天象; 所以才有生老病死、悲欢离合的人生; 所以才世间。
四、 诸法无我
佛教的三法印之一,是[ 诸法无我 ]。要明白诸法何以无我,先要明白[我]是什么。
佛陀出世之前,印度的传统宗教婆罗门教,主张有一个常、一、主、宰的、以自在为性的自我——个人内在本元的我 Atman。奥义书哲学即强调这种意义的自我。这个我与宇宙灵魂大我的梵天,有著同一的本质,即所谓[ 梵我一如 ]。这个我,是永远不灭的本体的自我。当时的许多外道,亦以这个我是灵魂、是实体的自我。佛陀以缘起的立场,否定这种永恒的、形而上的自我。所以说:[ 诸法无我 ]。
佛陀所说[ 无我 ]的我,是指五蕴和合的假我之中,并没有一个常、一、主宰的[ 神我 ]。如<杂阿含>一二零二经:谓
汝谓有众生,此则恶魔见,唯有空阴聚,无是众生者。
如和合众材,世名之为车,诸阴因缘和,假名为众生。
经文的意思是说: 集合了木材车轮等,组成了车; 由诸阴( 五蕴 )的因缘和合而有了众生,其中何尝有车或我的自体存在? 这在一二零三经中也有相似的解说:
此形不自造,亦非他所作,因缘会而生,缘散即磨灭。
如世诸种子,因大地而生,因地水火风,阴界入亦然。
因缘和合生,缘离则磨灭………
上文[ 此形 ]二字,指的是有情; ‘ 阴、界、入 ]三字,阴是五阴——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的五蕴; 入是十二入——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,加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六尘的十二处; 界是十八界——即十二处再加上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识,合称十八界。五蕴已如前述,十二处、十八界是由五蕴开展而来的。这些全是因缘和合之法,所以[缘尽则磨灭]。缘尽则灭,此中何尝有一个常一主宰的自我? <杂阿含>三十四经谓:
尔时世尊告余五比丘: ‘ 色非有我,若色有我者,于色不应病苦生,亦不得于色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。以色无我故,于色有病有苦生,亦得于色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………受、想、行、识,亦复如是………]
由此可见,这里所说的我,指的是婆罗门教的神我 Atman ,因为神能主宰一切、支配一切。[我]也被当作具有此种自由意志的存在; 因此,如色是自由自在的自我,应该能使自己免于疾苦。色既然没有这种主宰的能力,那么色毕竟非我,色中亦毕竟无我。受、想、行、识亦复如是,所以五蕴无我。
五、 无常无我的意义何在
佛陀说诸行无常,一切皆苦,诸法无我,使人感到消极、颓丧。事实上,三法印另有其积极、正面的意义,而为人所忽略。所谓无常,并不仅是由好变坏,反过来说,由坏变好也是无常。如由贫而富,由贱而贵,由愚而智,由迷而悟,又何尝不是无常? 唯其无常,才予苦难众生以光明和希望。
诸法无我,说的是五蕴和合的我中,没有一个常一主宰的神我,而缘生之我毕竟存在。我人有自的意志,由我的勤奋努力,进德修业,可以改善自己的环境,可以增进社会的文明。我若一心向道,糈进不懈,我可以转迷成悟,可以证得涅槃。
至于一切皆苦,苦是人生的真相,是佛陀深入观察抉择证得的真理。但这不是沉迷在五欲六尘中的有情人人所能了解,而仅为有智慧者所能体会。唯其一切皆苦,才促使智者的向道之心——[ 厌苦 ]才是修道的原动力。
三法印或四法印,其中[ 一切皆苦 ],与[ 涅槃寂静 ]印,留在[ 四圣谛 ]中,与[苦圣谛]、[ 苦灭圣谛 ]合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