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】十种小随烦恼

随烦恼心所,是六位心所的第五位,此又名随惑,是随根本烦恼而生起的烦恼。随有三义,一者自类俱起,二者遍不善性,三者遍诸染心。随烦恼心所二十个,分为小随、中随、大随三种。小随烦恼十个、中随烦恼二个、大随烦恼八个。小、中、大的分别,以三义俱备者名大随,兼具二义者称中随(自类俱起、遍不善性)。于不善心中各别生起者称小随。

小随烦恼计有十种,曰忿、恨、覆、恼、嫉、悭、诳、谄、害、憍。其发生作用面最小,而行相粗猛,于不善心中,各别生起。中随烦恼有二种,曰无惭、无愧,其发生之作用范围较小随烦恼为宽,具有自类俱起,遍不善心二义,故曰中随。此二者,对自己所犯的过恶不感到羞耻,是其共同点;而惭者‘轻拒贤善’,愧者‘崇重暴恶’,是其相异点。大随烦恼有八种,曰掉举、昏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,其发生作用范围最广,俱有自类俱起,遍不善性,遍诸染心三义,故曰大随烦恼。现在首述十种小随烦恼如下:

一、忿心所:忿者忿愤,是对于违逆之境,所产生粗暴的身语表业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忿,谓依现前不饶益事,心愤为性,能与暴恶,谓持鞭杖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忿,依对现前不饶益境,愤发为性,能障不愤,执杖为业。’

二、恨心所:恨者怨恨,怀恶不舍,引起极度烦恼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恨,谓忿为先,结怨不舍,能与不忍所依为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恨,由忿为先,怀恶不舍,结怨为性,能障不恨,热恼为业。’

三、覆心所:覆是覆盖,犯了过恶,怕丧失名利,故把过恶隐藏起来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覆,谓于过失,隐藏为性,谓藏隐罪故,他正教诲时,不能发露,是痴之分,能与追悔,不安隐住,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覆,谓于过失,隐藏为性,于自罪恶,恐失利誉,隐藏为性,能障不覆,悔恼为业。’

四、恼心所:恼者恼怒,于忿恨之后,遇违逆事,因而爆怒,凶狠暴戾,有如蝎子螫人。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恼,忿恨为先,追触暴热,狠戾为性,能障不恼,蛆螫为业。’

五、嫉心所:嫉者妒忌,他人荣盛,我怀忧戚,如妾妇之固宠,政敌之倾轧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嫉,谓于他胜事,心妒为性,为名利故,于他盛事,不堪忍耐,妒忌心生,自住忧苦,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嫉,殉自名利,不耐他荣,妒忌为性,能障不嫉,忧戚为业。’

六、悭心所:悭者悭吝,财物不肯施舍,法理秘不告人,鄙恶地蓄积财法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悭,谓施相违,心吝为性,谓于财等,生吝惜故,不能惠施,如是为悭,心遍执著利养众具,是贪之分,于无厌足,所依为业,无厌足者,由悭吝故,非所用物,犹恒积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悭,耽著财法,不能惠施,秘吝为性,能障不悭,鄙蓄为业。’

七、诳心所:诳是欲谋取名誉或利益,自己无德而诈称有德的一种欺骗行为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诳,谓矫妄于他,诈现不实功德为性,是贪之分,能与邪命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诳,为获利誉,矫现有德,诡诈为性,能障不诳,邪命为业。’

八、谄心所:谄者谄曲,为了取得别人欢心而阿谀谄媚,以达到自己谋求利益的目的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谄,谓矫设方便,隐已过恶,心曲为性,谓于名利,有所计著,是贪痴分,障正教诲为业。复由有罪,不自如实发露归忏,不任教授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谄,为冈他故,矫设导仪,险曲为性,能障不谄、教诲为业。’

九、憍心所:憍者骄傲,由于得到世间名利而骄慢自大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憍,谓于盛事,染著倨傲,能尽为性,盛事者,谓有漏盛事,染著倨傲者,谓于染爱,悦豫矜持,是贪之分,能尽者,谓此能尽诸善根故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憍?于自盛事,深生染著,醉傲为性,能障不憍,染依为业。’

十、害心所:害者损害,心无悲愍,损害有情,是不害之反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害,谓于众生,损恼为性,是嗔之分,损恼者,谓加鞭杖等,即此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为害,于诸有情,心无悲愍,损恼为性,能障不害,逼恼为业。’

【2】中随与大随烦恼

中随烦恼二个,曰无惭、无愧:

一、无惭心所:无惭是惭之反,即没有羞恶之心,不顾本身人格尊严,拒绝贤人的教诲,不接受世间出世间善法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无惭,谓所作罪,不自羞耻为性,一切烦恼及随烦恼,助伴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则曰:‘云何无惭,不顾自法,轻拒贤善为性,能障碍惭,生长恶行为业。’

二、无愧心所:无愧是愧之反,没有廉耻之心,不顾世间清议,不畏社会舆论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无愧,谓所作罪,不羞他为性,业如无惭说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无愧,不顾世间,崇重暴恶为性,能障碍愧,生长恶行为业。’

大随烦恼八个,曰掉举、昏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:

一、掉举心所:掉举是心不安静,妄动浮燥,障碍禅定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掉举,谓随忆念喜乐等事,心不寂静为性,应知忆念先所游戏欢笑等事,心不寂静,是贪之分,障奢摩他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掉举,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,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。’奢摩他者为‘止’,即是禅定。

二、昏沉心所:昏沉是昏懵沉醉,迷闇不明,障碍轻安和智慧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昏沉,谓心不调畅,无所堪任,蒙眛为性,是痴之分,与一切烦恼、及随烦恼,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昏沉,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,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。’毗钵舍那是‘观’,与奢摩他合称‘止观’。此又称定慧、寂照。

三、不信心所:不信者谓无诚信,既无真实之信,则于一切实事实理不能认可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不信,谓信所治,于业果等,不正信顺,心不清净为性,能与懈怠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不信?于实、德、能不忍乐欲,心秽为性,能障净信,堕依为业,谓不信者多懈怠故。’

四、懈怠心所:懈怠与精进相反,既不修善,亦不断恶,甚而对恶业勤奋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懈怠,谓精进所治,于诸善品,心不勇进为性,能障勤修众善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懈怠?于善恶品修断事中,懒堕为性,能障精进,增染为业。’

五、放逸心所:放逸者,放荡纵逸,于染法不能防,于净法不肯修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放逸?谓依贪、嗔、痴、懈怠故,于诸烦恼,心不防护,于诸善品,不能修习为性,不善增长,善法退失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放逸,于染净品不能防修,纵荡为性,障不放逸,增恶损善所依为业。’

六、失念心所:失念即是遗忘,心意散乱,对于所修善法不能明记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失念?谓染污念,于诸善法,不能明记为性,染污念者,谓烦恼俱,于善不明记者,谓于正教授,不能忆持义,能与散乱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失念?于诸所缘,不能明记为性,能障正念,散乱所依为业。’

七、散乱心所:散乱即不专心,令心流荡,障碍正定,阻止善慧,增长恶慧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散乱?谓贪嗔痴分,令心心法流散为性,能障离欲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散乱?于诸所缘,令心流荡为性,能障正定,恶慧所依为业。’

八、不正知心所:不正知即是邪知,误解世间法及出世间法,破坏佛教真理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不正知?谓烦恼相应慧,能起不正身语意行为性,违犯律行所依为业。谓于去来等,不正观察故,而不能知应作不应作,致犯律仪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云何不正知?于所观境,谬解为性,能障正知,毁犯为业。’

【3】不定心所

不定心所,是六位心所的第六位,此有四种,曰悔、眠、寻、伺。《识论》曰:‘悔眠寻伺于善染等,皆不定故,非如触等定遍心故,非如欲等定遍地故,立不定名。’称不定者,指其于识——八识心王,性——善、恶、无记三性,界——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三界都不确定,无法记别,故曰不定。

一、 悔心所:又名恶作,对于先所作事生起悔心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恶作,谓心变悔为性,谓恶所作故名恶作,此恶作体非即变悔,由先恶所作,后起追悔故,此即以果从因为目,故名恶作。......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悔谓恶作,恶所作业,追悔为性,障止为业。’即对已作恶事追悔,就是善性;对已作善事追悔,就是恶性。悔能令心怅怏不安,故有障碍止(观)的作用。

二、 眠心所:眠即睡眠,昏迷而不自在,能障智慧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睡眠,谓不自在转,昧略为性,不自在者,谓令心等不自在转,是痴之分。又此性不自在故,令心心法极成昧略,此善不善,及无记性,能与过失所依为业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眠谓睡眠,令身不自在,昧略为性,障观为业。’睡眠之时,心极闇劣,身无力用,故有障碍(止)观的作用。所以适度睡眠是为善法,过度睡眠是为恶法。

三、 寻心所:寻者寻求,对事理粗略的思考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寻,谓思慧差别,意言寻求,令心粗相分别为性。意言者,谓是意识,是中或依思,或依慧而起,分别粗相者,谓寻求瓶衣车乘等之粗相,乐触、苦触等所依为业。’

三、 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寻谓寻求,令心偬遽,于意言境,粗转为性。’

四、伺心所:伺者伺察,对事理细密的思考。《广论》曰:

‘云何伺,谓思慧差别,意言伺察,念心细相分别为性,细相者,谓于瓶衣等,分别细相成不成等差别之义。’

此在《识论》中则曰:‘何谓伺察,令心偬遽,于意言境,细转为性。’寻与伺,是依思心所与慧心所分位假立,本身没有实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