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京都西湖沙门交光真鉴述
蒲州万固沙门妙峰福登校
庚二受阴魔相。亦分为三科。辛一具示始终。又分二。壬一始初未破区宇。分二。癸一蹑前色阴尽相。
阿难。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。见诸佛心。如明镜中显现其像。
修三二句。止观双修也。返闻时入流之观。亡所之止。色阴尽者。言于上之十境或备经或不备经。或相类而更多。大抵俱要明识。不为所惑。功夫到日。色阴忽有尽时。后皆仿此说之。即前如明目人处大暗室者。到此遍成光明。即色尽相也。前于十方洞开下已详释之。见诸二句。环师谓诸佛心即我妙觉明心是也。洞开无暗是其心相。众生向外驰思。拟度佛心。终不能见。今于自心开处见之。本不在外。岂不亲切明白。故喻如镜中现像也。准八卷第二渐次所定。此位已入初信。不依旧判犹在观行。以此明言亲见佛心如镜现相。岂非正信已发。况佛心即阿耨菩提之心。诸师判位皆以发菩提心为初信。此何非初信耶。更有防难。待后六十圣位下再当辩之。
癸二状示受阴区宇。
若有所得。而未能用。犹如魇人。手足宛然。见闻不惑。心触客邪而不能动。此则名为受阴区宇。
若有所得者。既是自心。而复亲见。岂不即若实得其体。而未能用者。未能称体发自在用也。下科即见用处。下以喻明。睡中被魇之人。明见醒中之境而不能动。正如色阴已开。受阴覆人之状也。手足二句喻若有所得也。心触二句。喻不能用也。客邪者。以魇字从鬼。似亦外感鬼物之所覆压而然。故魇鬼正以喻受阴也。
壬二终破显露妄源。
若魇咎歇。其心离身。反观其面。去住自由。无复留碍。名受阴尽。是人则能超越见浊。观其所由。虚明妄想以为其本。
首句即受阴尽。其心下。即能发自在用也。心本不局身中。无始迷执。非局而局。生局现阴。死局中阴。无时不局于身。安有离身自由之分。要皆受阴以为结缚之本。故受才尽。便离身观面去住自由也。当知此不同坐脱而不能复来者。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。所以九峰不许泰首座也。此则色受俱开。体用俱称。去来无滞。洞山法庆等是其人矣。身见为诸见之本。受尽离身。身见解脱。故能超越见浊。方以现见亲证心本不在身中。但受阴妄为领纳。虚以发明而已。依前判其位当二三两信。待后想阴之初六十圣位下再当辩之。具示始终已竟。
辛二中间十相。此十相中。分五对十只释之。就分十。壬一抑己悲生。此与下科抑扬生佛对也。故此抑己者。抑责自己也。悲生者。悲愍众生也。又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阿难。彼善男子。当在此中得大光耀。其心发明。内抑过分。忽于其处发无穷悲。如是乃至观见蚊虻。犹如赤子。心生怜愍。不觉流泪。
此中。即色阴已开受阴未破之中也。得大光耀。即十方洞开也。其心发明者。谓悟得一切众生皆同具此光明妙理。枉受沦溺。内抑过分者。却乃自责己之执迷。不早悟度生。此悲心所由发也。究而论之。固同体之悲。本亦非咎。但内抑观见等展转过甚。则招致魔附之端也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功用抑摧过越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觉了不迷。久自消歇。
功用抑摧过越者。本欲兴悲策进以破受阴。但由自抑自责太过。失于慈柔。故成过悲。若能悟此本因。不作圣证之想。渐悟渐止。复还正念。故曰久则消歇也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悲魔入其心腑。见人则悲。啼泣无限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作圣解者。自谓已同诸佛大悲。或谓与菩萨二殊胜中同一悲仰。自以为是。悲愍不止。则魔以类入心失定。以起无量颠倒邪念。故必坠也。已入位而不防沦坠。其深故在想阴中贪求善巧科下详辩。
壬二扬己齐佛。扬己者。高举己灵也。齐佛者。顿同至圣也。又分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阿难。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胜相现前。感激过分。忽于其中生无限勇。其心猛利。志齐诸佛。谓三僧祇一念能越。
色开受明者。如脱外衣明见内衣也。胜相。如见佛心镜中现相等也。感激过分者。谓一向虽闻心佛无二。未能亲见。今因色开亲证实见。故感激而发大勇猛也。志齐诸佛者。言现见心佛无二。一念谓可速超。何待三祇。问。顿教不立阶级。一超直入。于此何殊。答。彼为高推圣境自限蹭蹬者施应病之药耳。非一向以圆融而碍行布也。请详宗门信位人位之旨。则顿教人未必全废于位也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功用陵率过越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觉了不迷。久自消歇。
陵率过越者。言本为进破受阴。而忽高举齐佛之念。妄谓三祇不历一念能超。故为陵节粗率。过分越礼。悟而止之。可复消磨于无过矣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狂魔入其心腑。见人则夸。我慢无比。其心乃至上不见佛。下不见人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若自谓同于诸圣勇猛。妄任不已。则魔亦以类附之。我慢失定。必坠何疑。
壬三定偏多忆。此与下科定慧忆狂对也。分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前无新证。归失故居。智力衰微。入中隳地。迥无所见。心中忽然生大枯渴。于一切时沈忆不散。将此以为勤精进相。
前无新证。受阴未破也。归失故居。色阴已尽也。当此之际。但应定慧等持。入流亡所。久可克功。顾乃智力衰微。莫能照见于受体本空。不记尘忘根尽。迷闷无所趣进。故曰入中隳而无见也。忽然下。方表其偏用定心枯渴沈忆。以为破受精进之功也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修心无慧自失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此名修心者。即偏用定力以修治其心也。无慧自失者。无照见尘亡根尽受体本空之智。自失其方便也。悟。谓省解其慧少定多。而还复等持。庶无过咎而已。何有于圣证哉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忆魔入其心腑。旦夕撮心。悬在一处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作圣解者。以此心沈忆之定。妄谓证圣当然。故忆魔以类附之。撮。即摄也。摄心高悬失其本定也。问。古人谓置心一处。无事不办。何以异此。答。彼为与散乱世缘者一期应病而已。非一向悬心为精进也。或复以遍法界为一处。则圆遍境界与此大不同矣。
壬四慧偏多狂。又分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慧力过定。失于猛利。以诸胜性怀于心中。自心已疑是卢舍那。得少为足。
慧力二句。以见自性殊胜。令其慧心增胜。盖是过于尊重己灵。所谓太尊贵生也。故言胜性怀心。自疑卢舍也。当知此异前来齐佛之科。前但谓佛可速成。念越多劫。修之无难。此见自性即是。不假修证。其过比前更甚矣。问。宗门皆言本来是佛。不待修证。何不为过。答。祖师为人惟执修成。孤负己灵。故抑扬之耳。然亦有时令人大死一番。竿头进步。极尽今时。如是一类之语不可胜纪。何尝偏重己灵。全拨修证哉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用心亡失恒审。溺于知见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亡失恒审者。谓不能恒常审试自德与佛德为有差别为无差别。溺于知见者。盖过信过恃身中自有如来知见。以性碍修。故至于此。若能省解。审知五阴尚未全空。安能齐佛德用。可还无过矣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。见人自言我得无上第一义谛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作圣解。即自任舍那。执迷不返。则类魔相附。大发狂颠。当知言我言得。具足人法二执。第一义谛岂有是哉。
壬五觉险多忧。此与下科险安忧喜对也。又分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新证未获。故心已亡。历览二际。自生艰险。于心忽然生无尽忧。如座铁床。如饮毒药。心不欲活。常求于人令害其命。早取解脱。
上半与定偏科同。历览二际者。观察色受二边际也。自生险忧者。虑恐遭退失也。过忧不止。展转成颠。故发如坐下诸妄事也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修行失于方便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言其本是勤修警惧。心中不觉太甚。无复解慰方便。故至于此。祖师云。大道迂阔。忙作甚么。又云。默默自知田地稳。腾腾谁放肚皮憨。又云。放四大。莫把捉等。无量方便。皆可忘忧。还复正念矣。岂可以多忧为圣哉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一分常忧愁魔入其心腑。手执刀剑自割其肉。欣其舍寿。或常忧愁。走入山林。不耐见人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若以多忧为圣心宜然。忧之不止。则魔类附而发执刀等大风颠矣。
壬六觉安多喜。分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处清净中心安隐后。忽然自有无限喜生。心中欢悦。不能自止。
此因色开受现境界亦甚可乐。于此生喜。本亦非过。若耽著恣情。展转不止。必致过生。祖云。设有悟证。快须吐却。即此之谓也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轻安无慧自禁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悟证境中妙乐即轻安也。若有慧照察此方浅证。何须深乐。喜风自止。今无斯慧。故不能禁也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一分好喜乐魔入其心腑。见人则笑。于衢路傍。自歌自舞。自谓已得无碍解脱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若谓乐道乃圣心宜然。由是放浪。纵喜不止。则魔附发颠不复觉也。
壬七见胜慢他。此与下科见慧自他对也。分二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自谓已足。忽有无端大我慢起。如是乃至慢与过慢。及慢过慢。或增上慢。或卑劣慢。一时俱发。心中尚轻十方如来。何况下位声闻缘觉。
自谓者。不求师印。惟凭己见妄忆也。已足者。即自满自高之意。发慢之由也。无端即无故。亦无量也。大我慢虽七慢之一。似诸慢之总。七慢者。开蒙云。单过慢增邪我卑也。彼释云。于劣计已胜。于等计已等。为单慢。于胜计已等。于等计已胜。为过慢。于胜计已胜。为慢过慢。未得谓得。计劣已多。为增上慢。自全无德。谓已有德。为邪慢。对多胜者自甘劣少。不敬不求。为卑劣慢也。今经惟缺邪慢。总别合论。具彼六慢。心中下。虽诸慢心并力所使。然高推己灵。下视诸圣。克体而言。慢过慢也。当知此复比前慧偏多狂之过为更甚焉。彼但谓本来同佛而已。此则更谓超越诸佛故也。问。祖师门下呵佛骂祖何以异此。答。祖师极欲人悟一性平等心外无佛。剿绝佛见而已。岂真增长高慢。反失平等哉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见胜无慧自救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见胜者。因见殊胜之性。胜气所使若有省察之慧既悟平等之性。便不见一众生可慢。何况惑未祛而行未满。安敢慢诸圣哉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。不礼塔庙。摧毁经像。谓檀越言。此是金铜。或是土木。经是树叶。或是毡华。肉身真常。不自恭敬。却崇土木。实为颠倒。其深信者。从其毁碎。埋弃地中。疑误众生入无间狱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若终执迷。无复省过。魔附发颠。误己误人。不可救矣。近世此辈遍于天下。毁佛相为金铜土木。以自身为活佛。毁佛经为纸墨文字。以自言为真经。真是魔说。宛是魔民。以今经证之。当入阿鼻犹如射箭。岂不甚可怜悯。傥有微缘。闻经速当改悔。实大幸矣。
壬八慧安自足。又分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。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于精明中圆悟精理。得大随顺。其心忽生无量轻安。己言成圣。得大自在。
精明。即佛初示识精明元。后称耳门闻性。元从此中入三摩地。今即于此中色开受现。见诸佛心如镜现像。故曰圆悟至精之理也。得大随顺者。言欲见即见。无复隔碍也。轻安者。即身心离诸粗重。豁悟自在之意。遂自以为满足。成圣。得大解脱矣。此比上科其过似轻。以但自足不进。非更慢他也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因慧获诸轻清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当知前见此慧体相各别。见是分别心路。慧是开悟境界。因慧获轻清者。因色开时。觉得身心如云如影。离重浊而获轻清。此但一时豁悟快足之境。岂有圣证。何足自满哉。行人逢此。当依如是悟也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一分好轻清魔入其心腑。自谓满足。更不求进。此等多作无闻比丘。疑误众生。堕阿鼻狱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迷而不悟。魔附自画。展转如无想比丘。不但自误兼误多人。加以悔恨谤佛。遂成大坠落矣。
壬九著空毁戒。此与下科空有毁恣对也。又分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于明悟中。得虚明性。其中忽然归向永灭。拨无因果。一向入空。空心现前。乃至心生长断灭解。
明悟中。即十方洞开。豁然明朗。寂尔无法可得。故著空净而沈永灭也。见得无作无受。故拨因果以纳于断空邪种。皆由取著虚明遂至于此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若悟沈空滞寂非究竟法。则可无过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空魔入其心腑。乃谤持戒名为小乘。菩萨悟空。有何持犯。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。广行淫秽。因魔力故。摄其前人不生疑谤。鬼心久入。或食屎尿与酒肉等。一种俱空。破佛律仪。误入人罪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既为魔附。展转不觉。失尽本心。误陷多人。其过无量。究其根本但因著空。近世有等白衣。专说大虚空为本性。一切佛事皆谤著相。一切俗事却言无碍。亦有一二破斋戒者。共赞之曰汝何彻悟至此。若不闻经悔悟。则淫秽屎尿之颠。将来必渐恣矣。此中虽亦有淫。而偏破诸戒。故以毁戒为科名。误入人罪者。令人误入罪咎之事也。
壬十著有恣淫。经言生爱。即著有也。分三。癸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味其虚明。深入心骨。其心忽有无限爱生。爱极发狂。便为贪欲。
此与上科虽皆从虚明而来。上于虚明之理明悟空见。此于虚明之味耽著爱乐。爱极发狂。纵成淫欲。故上是慧病。此是定过也。盖禅定中发于妙触自在受用不可为喻。有言过于淫乐者。即引淫欲之端也。止观中详诫不可耽味。正恐发狂成此咎耳。又当知上科见惑所摄。此科思惑所摄矣。
癸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定境安顺入心。无慧自持。误入诸欲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定境安顺入心。明其是定中妙触受用也。此当用慧观察。一切不受。方为正受。岂可于此耽著受用。由是舍置透过。即无过矣。
癸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欲魔入其心腑。一向说欲为菩提道。化诸白衣平等行欲。其行淫者。名持法子。神鬼力故。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。如是乃至一百二百。或五六百。多满千万。魔心生厌。离其身体。威德既无。陷于王难。疑误众生。入无间狱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此魔附恣淫陷坠自他之事。文皆易解。然近世尚未见此。僻陋之处稍阴有似此者。未必如是之盛。佛言不妄。当来末法之深将必有矣。中间十境已竟。
辛三结害嘱护。分三。壬一示因交互。
阿难。如是十种禅那现境。皆是受阴用心交互。故现斯事。
言其受阴未开时防此过生。交互意同前科。而指文小异。如得光耀。乃至得虚明性。观力胜妄想也。发无穷悲。乃至无限爱生。妄想胜观力也。是亦交战互胜之意。
壬二迷则成害。
众生顽迷。不自忖量。逢此因缘。迷不自识。谓言登圣。大妄语成。堕无间狱。
迷不自识者。即不能谙其名字。不觉是过。谓言登圣。即作圣解也。末二句。示大害而警觉其惊悟也。
壬三嘱令保护。
汝等亦当将如来语。于我灭后。传示末法。遍令众生开悟斯义。无令天魔得其方便。保持覆护。成无上道。
全同色阴结意。然此十种。魔事已成。非但如前方为引发之端。然亦但言魔以类至。而不历言天魔飞精。又魔即暗入本行人心。令其不觉自颠。亦不同于后十。待至后文自见。受阴魔相已竟。
庚三想阴魔相。诸阴体相解现二卷。分四。辛一具示始终。就分为二。壬一始初未破区宇。又分二。癸一蹑前受阴尽相。
阿难。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阴尽者。虽未漏尽。心离其形。如鸟出笼。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。得意生身。随往无碍。
按前判当在信之二三。故言漏未尽也。以七信不受后有方为漏尽。心离其形者。以真心周遍。本不局身。无始迷执。非局而局。前此任其比解遍周。无奈见闻但随身转。何有暂时解脱之分。纵前色尽。闻见遍周。亦无离身自在之用。如迷方者。纵有人分明说与。亦卒然难转。此皆受阴覆之之故也。是以受尽方得离身。如鸟脱笼之自在也。已成就下四句。判其决定能以凡身历圣位也。盖别教皆实取证。故经生累劫。证得一分方到一位。岂能以凡身而顿历诸位哉。此圆顿最利之根。不实取证。即以凡身速疾上历诸位。故住前多不列位。住后有位亦超。亦但显其圆融不碍行布而已。非如别教钝修实证。故言以凡身而历六十位也。六十位者。于五十五位。却前加干慧后加妙觉为五十七。若并前三渐。恰满六十。但第一渐次方断五辛。似未可当于圣位。况第二渐次清净业报中。显然方入常途信位。故应前除初渐。后开金刚为六十位。问。佛既从受尽方言历位。则孤山谓受尽方入信位似顺佛言。今何以色尽便入初信耶。答。佛语自在。特缘受尽妙用显彰。因表其必能历尽圣位。未必圣位便始于此也。以前位十方洞开。佛心如镜。当是妙体披露。正信现前。岂不为初信。而亦何非圣位乎。请合二渐净报之文再详玩之。孤山曰。其间有贤有圣。皆是三世诸佛所历之位。故通称圣位。意生身。喻如意去速疾无碍。而有三种。一。入三昧乐意生身。谓心寂不动。即相似初信至七信入空位也。二。觉法自性意生身。谓普入佛刹。以法为自性。即相似八信出假位也。三。种类俱生无作意生身。谓了佛所证法即九信十信修中位也。尝笑学仙者以出阳神为胜事。不知释宗浅位三意生身妙超无比。何况深位之十身乎。而顾妄谓阴神真无知之言也。
癸二状示想阴区宇。
譬如有人熟寐寱言。是人虽则无别所知。其言已成音韵伦次。令不寐者咸悟其语。此则名为想阴区宇。
前于受覆喻魇不动。表见闻虽周而全无用。故受开喻发寱言。虽似明其比前有用。而实表其尚为想覆。盖寱说梦事。非是醒言故也。无别所知者。即未能圆照生死也。言已成次者。即能于圣位次第上历也。不寐悟语者。如二渐中言其得通游界。睹佛闻法。亲奉圣旨。则诸佛谁不亲知面见。非同般若。但是冥中知见而已。
壬二终破显露妄源。
若动念尽。浮想消除。于觉明心如去尘垢。一伦生死。首尾圆照。名想阴尽。是人则能超烦恼浊。观其所由。融通妄想以为其本。
大意如圆师所谓觉明如镜。浮想如尘。想尽心明是也。伦。类也。一伦生死。即三界异生。虽区分十二而生死大同。故言一类。圆师谓首尾即始终。盖生死各有始终。如生住异灭也。圆照。谓洞见分明。正如明镜当台。一尘不度矣。想虽居于五阴中间。而前二后二。皆依妄想。而粗细不同耳。何况一切根随烦恼。离想阴毕竟无依。此所以想尽超烦恼浊也。温陵曰。想能融变。使心随境。使境随心。如想酢梅。能通质碍。故曰融通妄想也。具示始终已竟。
辛二中间十相。就分为十。壬一贪求善巧。颇似神变。然意在取人信服以行教化。故言善巧也。又曲分七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阿难。彼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圆明。锐其精思。贪求善巧。
虚。谓见闻遍周。妙。谓离身作用。不遭邪虑。谓中间不为十境所惑。圆定发明。即发明受阴已尽境界。后皆仿此。心爱下三句。即新起爱求。爱圆明者。盖起心喜爱圆满发明一切妙用。故勇锐精思。贪其善巧。其意将以悚动人心以行其教化也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前虽总结天魔。而未历言。今节节言。见受尽定深。天魔经意也。亦不亲来。但遣魔党而已。故飞即速遣之意。如军门飞檄官府飞票之类。精。即魔党诸精魅也。然亦各以类至。下文佛自各出名字。附人者。另附他人素受邪惑者也。盖受尽者不能入其心腑。故假旁人惑之。转令自乱耳。后皆仿此。
癸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不觉是其魔著。自言谓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其形斯须或作比丘。令彼人见。或为帝释。或为妇女。或比丘尼。或寝暗室。身有光明。
其人。即所附之人。不觉者。即此人不自觉也。盖魔入心人岂能自觉。来彼下。方到行人之所。故知上之自言。非对行人之言。良由彼既不觉魔著。自怪无端善说经法。疑谓已成佛道。然后任运来惑行人。皆魔默附使之然也。后仿此。变形放光。正善巧动人之事也。此方是遣实人来变化相惑。故知前见善知识。但是静中虚影。不同此也。
癸四主人惑乱。
是人愚迷。惑为菩萨。信其教化。摇荡其心。破佛律仪潜行贪欲。
盖缘投其心所爱求。不得不迷惑也。向使无所爱求。何至惑乱。行人但宜安心息爱求也。末二句。是魔惑行人彻底主意。盖行人三学无缺。策进如飞。魔宫震恐。而魔之设谋扰乱。惟期破戒导淫。则定慧俱纳于邪。身为魔子。魔乃晏安。若智强者于此。反为验魔之要。任其神变莫测。但察毁戒诱淫。即知是魔。何至迷惑。后文种种淫事。及毁戒事。皆仿此意。
癸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灾祥变异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。或言劫火。或说刀兵。恐怖于人。令其家资无故耗散。
灾。即咎征。祥。即休征。变异。怪诞非常也。或言下。近世闾阎蒙昧之人多有斯言令人弃家逃散。及至临期。了无其事。
癸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怪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怪鬼。即遇物成形者也。多年乃得为魔使者。故曰年老成魔。然此鬼即天魔所飞遣之精灵。佛至此方出其名字。令人辨识而已。非前是天魔。至此又换作鬼神。盖旧注以未达飞精即是遣鬼。故作两节说之。致令文理谬戾不通。后皆仿此。魔有威福故去后方祸。吴兴曰。弟子与师。即求巧之子。说法之师。下皆例此。
癸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先觉。即按经察辨。识其是魔也。故免堕落。迷而不悟。归依顺从。故必堕狱。圆师谓受开以后应无堕义。正当此处辩之。彼特领佛上历圣位一语。似应不退。而遂违佛二十八位俱堕无间之明言。且自意比度岂敢遽抗于圣言量乎。宜虚心求。不可辄臆断也。或曰。教中圣位俱无堕义。圆师参据非臆断也。殊不知权渐中经劫历位。克定取证。故证圣即无堕义。如走者登山。匍匐梯层。节节歇息。迟则迟钝。有升无坠。圆顿不历僧祇。一超直入。中间更不取证。直以初住为第二峰头。方言不退。故佛既言从是凡身。足见不取圣果。又曰上历圣位。足见但是速以历过而已。岂一一取证哉。如飞者升山。举翼即过无数梯层。中间更无息处。速则速疾。升坠不定。或惊疑于上。或樃爱于下。缓翼之间。已落千岩之下。故知识阴未开。未入圆通以来。不妨有堕义也。或曰。若是则圆顿反劣于渐教矣。曰。是何言欤。圆顿历时无几。而彼教圣前。往复纡回。何止如圆顿之升坠乎。且圆顿以悟为要。如飞者恃翼。坠固易坠。升无难升。如经文云悟则无咎。即将坠而复升也。况秉圆顿上根者。多能爱求念绝。凡圣情忘。自无招魔僭圣之愆。而佛慈曲为嘱护。以诫备不虞而已。固非必无堕义。而亦非多有沉沦者也。智者当深研之。
壬二贪求经历。分七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阿难。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游荡。飞其精思。贪求经历。
此飞。奋起之意。经历。即如今人心好游方之类。但此志大。欲如诸佛游刹土也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亦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自形无变。其听法者。忽自见身坐宝莲华。全体化成紫金光聚。一众听人。各各如是。得未曾有。
翻前自变。乃变他成佛。然身既成佛。则游荡之心何愁不遂。亦所以投其欲也。
癸四主人惑乱。
是人愚迷。惑为菩萨。淫逸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淫逸其心者。自恃遇圣。放荡无畏也。
癸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诸佛应世。某处某人。当是某佛化身来此。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。其人见故。心生倾渴。邪见密兴。种智消灭。
言佛菩萨来某处应化。即游行世间之事。亦投其所好。故渴慕之。渐以生邪背正也。
癸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魃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魃鬼。即遇风成形者也。
癸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此诸余意并准前科。
壬三贪求契合。分七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绵吻。澄其精思。贪求契合。
爱绵吻者。环师所谓欲密契于妙理是也。澄。静深不动也。契合者。不假形声。默然开悟也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实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。令其听者未闻法前。心自开悟。念念移易。或得宿命。或有他心。或见地狱。或知人间好恶诸事。或口说偈。或自诵经。各各欢娱。得未曾有。
翻前外变以现内开。温陵曰。自开悟下。皆密契之事也。
癸四主人惑乱。
是人愚迷。惑为菩萨。绵爱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绵爱者。缠绵生爱。欲以遂其所求也。
癸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佛有大小。某佛先佛。某佛后佛。其中亦有真佛假佛。男佛女佛。菩萨亦然。其人见故。洗涤本心。易入邪悟。
见者。见其密默开心之胜事。遂并其妖言总信受也。
癸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魅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魅鬼。即遇畜成形者也。
癸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壬四贪求辨析分七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根本。穷览物化性之始终。精爽其心。贪求辨析。
心爱根本。即环师所谓爱穷万化之本是也。穷览二句。即如佛言现前松直棘屈等皆了元因也。此佛智边事。初心希求。真妄想也。精爽其心。犹言奋精神竭心力也。求辨析者。欲现前一一分明也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先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身有威神。摧伏求者。令其座下虽未闻法。自然心伏。是诸人等。将佛涅槃菩提法身。即是现前我肉身上。父父子子。递代相生。即是法身常住不绝。都指现在即为佛国。无别净居。及金色相。
威神。即魔力也。诸人。即领魔法旨。递相转化者也。将佛下。即转化之言。涅槃。菩提。法身。三常住果也。此中推世法而谬滥佛法。反拨无净土金相。近时满耳皆此魔言。即魔使者。闻者速掩耳避之。
癸四主人惑乱。
其人信受。亡失先心。身命归依。得未曾有。是等愚迷。惑为菩萨。推究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亡失先心者。以先心本欲辨析万法深本。今因魔摧伏。反以肉身相生最鄙浅事为化理元。而谓佛三常住果亦不出此。乃至拨无佛境。但执目前。是则初求妙智。终沦至愚。岂非大失其辨析之初心。甚颠倒也。
癸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。男女二根。即是菩提涅槃真处。彼无知者信是秽言。
大意无非诱人恣淫破戒坏大定耳。
癸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蛊鬼。即遇虫成形者也。
癸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壬五贪求冥感。分七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悬应。周流精研。贪求冥感。
悬应。即多生有缘诸圣来应化也。周流者。求之不止也。精研者。竭诚求之也。冥感者。即希感动于本善知识也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元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应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能令听众暂见其身如百千岁。心生爱染。不能舍离。身为奴仆。四事供养。不觉疲劳。各各令其座下人心。知是先师本善知识。别生法爱。粘如胶漆。得未曾有。
正诈现于冥感悬应之魔事也。
癸四主人惑乱。
是人愚迷。惑为菩萨。亲近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癸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。当时是我妻妾兄弟。今来相度。与汝相随。归某世界。供养某佛。或言别有大光明天。佛于中住。一切如来所休居地。彼无知者。信是虚诳。遗失本心。
此诈陈于冥感悬应之言。皆投其爱求之欲也。
癸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疠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疠鬼。即遇衰成形者。
癸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壬六贪求静谧。此科似是贪求宿命。以详玩魔事皆宿命通。恐与下科颠倒差误。又与上科皆为宿命。但上多示知过去。此多示知未来。分为五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深入。克己辛勤。乐处阴寂。贪求静谧。
深入。即穷极定境也。阴寂静谧皆禅定极境。法华所谓深固幽远无人能到之处也。初心不应躁欲求之。然且不但只求寂静。意欲静极发通。备知幽隐之事。此所以招感魔事也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邪惑事言。又三。子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本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
子二现邪惑事。
令其听人各知本业。或于其处语一人言。汝今未死。已作畜生。敕使一人于后蹋尾。顿令其人起不能得。于是一众倾心钦伏。有人起心。已知其肇。佛律仪外。重加精苦。诽谤比丘。骂詈徒众。讦露人事。不避讥嫌。
温陵曰。邪定能具五通。本业。即宿业也。畜生。后报也。此二宿命通也。知肇。他心通。讦露。眼耳通也。○彼虽实具五通。诳惑岂肯尽实。如先世妻妾。预变畜生。皆凭威力。诈现非实。特以他心眼耳前知等通不虚。故并其诳惑诈现亦不敢不信也。重加精苦。如断五味槵四肢等。谤讦虽似言语。犹是状其行事惑人之态也。
子三说邪惑言。
口中好言未然祸福。及至其时。毫发无失。
据此。乃知此中虽备四种通。而未来宿命通偏多也。
癸四出名示害。
此大力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大力鬼。即上上品神通力大之鬼也。
癸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壬七贪求宿命。详玩魔事。酷似静谧之事。盖宝藏符谶皆阴寂隐微之类。且不似上科了然显于宿通也。我故疑恐译人一时误相倒换。理或有之。再详。分五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知见。勤苦研寻。贪求宿命。
爱知见者。即欲通达宿命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邪惑事言。又三。子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殊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知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
子二现邪惑事。
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。其魔或时化为畜生。口衔其珠。及杂珍宝。简策符牍诸奇异物。先授彼人。后著其体。或诱听人。藏于地下。有明月珠照耀其处。是诸听者得未曾有。多食药草。不餐嘉馔。或时日餐一麻一麦。其形肥充。魔力持故。诽谤比丘。骂詈徒众。不避讥嫌。
是人。皆指贪求本人而言。听法得珠。令其心惑也。魔化衔宝。盖未附人时先现此而后方附之也。彼人。却指被附邪人。诱听人而藏珠者。先以暗埋。后对众出之。诱人惊信也。食药食少而能肥充。皆惑人之事也。
子三邪惑之言。
口中好言他方宝藏。十方圣贤潜匿之处。随其后者。往往见有奇异之人。
详其言意。皆但阴隐之事。不似宿命。宜味之。
癸四出名示害。
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。或有宣淫。破佛戒律。与承事者潜行五欲。或有精进。纯食草木。无定行事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癸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壬八贪求神力。亦分为五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。心爱神通种种变化。研究化元。贪取神力。
虽言神通。实多神变。异前多取诸通。温陵曰。化元。万化之本也。欲乘之以发神变耳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邪惑事言。分三。子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诚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通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
子二现邪惑事。
是人或复手执火光。手撮其光。分于所听四众头上。是诸听人顶上火光皆长数尺。亦无热性。曾不焚烧。或水上行。如履平地。或于空中安坐不动。或入瓶内。或处囊中。越牖透垣。曾无障碍。惟于刀兵不得自在。自言是佛。身著白衣。受比丘礼。诽谤禅律。骂詈徒众。讦露人事。不避讥嫌。
种种皆神变惑人之事。而不堪刀兵。显是邪魅。身著下。皆引诱坏教之意。
子三说邪惑言。
口中常说神通自在。或复令人旁见佛土。鬼力惑人非有真实。赞叹行淫。不毁粗行。将诸猥媟以为传法。
癸四出名示害。
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。一切草木积劫精魅。或复龙魅。或寿终仙。再活为魅。或仙期终。计年应死。其形不化。他怪所附。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多陷王难。
癸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壬九贪求深空。分五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入灭。研究化性。贪求深空。
入灭非涅槃。但欲空身。存没自在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邪惑事言。又三。子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终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空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
子二现邪惑事。
于大众内。其形忽空。众无所见。还从虚空突然而出。存没自在。或现其身洞如琉璃。或垂手足作栴檀气。或大小便如厚石蜜。诽毁戒律。轻贱出家。
温陵曰。欲入灭定以趣空寂也。从空出没等。因其好空。故依覸惑。○厚味浓也。夫身净肢香而又便蜜。真可以骇俗惑人。却乃毁戒律而贱出家。故愚人不敢不遵依。不知毁戒等即可以验其为魔。而神怪何足畏乎。
子三说邪惑言。
口中常说无因无果。一死永灭。无复后身及诸凡圣。虽得空寂潜行贪欲。受其欲者。亦得空心。拨无因果。
拨无因果。违佛背经。显是魔而惑之者。真由主人自心狂迷而已。宜悟之。
癸四出名示害。
此名日月薄蚀精气。金玉芝草。麟凤龟鹤。经千万年不死为灵。出生国土。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多陷王难。
金玉等虽无情物。而精怪依附。遂成类生无想之属。即草木精魅久成魔党也。
癸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壬十贪求永岁。分五。癸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心爱长寿。辛苦研几。贪求永岁。弃分段生。顿希变易细相常住。
此中所希罗汉境界。行开之后自然得之。今此躁求。故招魔事。孤山曰。变易者。断见思尽。生法性土。故受变易。今顿欲变粗身为细质。易短寿为长龄。从此分段。延入彼土也。
癸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癸三邪惑事言。又为三。子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竟不觉知魔著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生善男子处敷座说法。
子二现邪惑事。
好言他方往还无滞。或经万里。瞬息再来。皆于彼方取得其物。或于一处。在一宅中。数步之间。令其从东诣至西壁。是人急行。累年不到。因此心信。疑佛现前。
瞬息万里。五通中神境通也。今乃自现神境。至远成近。令他数步。至近成远。故浅智寡闻。惊异其为佛也。
子三说邪惑言。
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。我生诸佛。我出世界。我是元佛。出世自然。不因修得。
夫众生诸佛等皆由他生。即是无始元佛。其长寿岂有纪极。亦所以投其爱求之本念也。
癸四出名示害。
此名住世自在天魔。使其眷属。如遮文茶。及四天王毗舍童子。未发心者。利其虚明。食彼精气。或不因师。其修行人亲自观见称执金刚与汝长命。现美女身。盛行贪欲。未逾年岁。肝脑枯竭。口兼独言。听若妖魅。前人未详。多陷王难。未及遇刑。先已干死。恼乱彼人。以至殂殒。
孤山曰。自在天。即欲界第六天上别有魔王居处亦他化自在天摄。温陵曰。陀罗尼经有遮文茶毗舍童子。即毗舍遮鬼。隶四天王。已发心则护人。未发心则害人。以彼定力虚明为利。故食其精气。或不因师者。不因魔附之师。而亲见魔现也。○独言。即被惑行人言也。既自见魔现。与之行欲。他人不见。谓彼独言。彼实与魔言也。若妖魅者。即此行人亦即似妖魅矣。前人彼人。皆指被惑行人而言未详者。未能审察其是魔非圣也。
癸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。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中间十境已竟。
辛三示劝末世。分二。壬一预示魔事。又分三。癸一妄称极果。
阿难。当知是十种魔。于末世时。在我法中。出家修道。或附人体。或自现形。皆言已成正遍知觉。
言出家修道者。或附比丘。或自现比丘等。按前十种。惟第十有自现金刚美女。余皆附人。行人当知凡现通称佛必魔无疑。以圣必不泄也。
癸二以淫成化。
赞叹淫欲。破佛律仪。先恶魔师。与魔弟子。淫淫相传。如是邪精。魅其心腑。近则九生。多逾百世。令真修行。总为魔眷。
魔师魔子且指前十。淫淫下。明其害延后世多坏行人也。温陵曰。涅槃经云。末世魔眷属现比丘罗汉等像混坏正法非毁戒律。其意同此也。
癸三陷魔堕狱。
命终之后。必为魔民。失正遍知。堕无间狱。
壬二深劝悲救。又二。癸一正申劝词。
汝今未须先取寂灭。纵得无学。留愿入彼末法之中。起大慈悲。救度正心深信众生。令不著魔。得正知见。
观佛遗嘱。足知阿难四分入灭亦假示现。而依佛留愿在世冥救也必矣。即今法教弘通。孰非尊者悲救之力哉。正心。谓见谛真正。深信。谓乐欲无厌。正知见。谓慧眼圆明。洞照魔奸也。
癸二转激报恩。
我今度汝。已出生死。汝遵佛语。名报佛恩。
钦闻斯嘱。而不痛心泪下者。木石人也。
辛四结害嘱护。又分为三。壬一示因交互。
阿难。如是十种禅那现境。皆是想阴用心交互。故现斯事。
壬二迷则成害。
众生顽迷。不自忖量。逢此因缘。迷不自识。谓言登圣。大妄语成。堕无间狱。
谓言登圣者。言其不惟惑魔为圣。兼亦自任圣流也。
壬三嘱令保护。
汝等必须将如来语。于我灭后。传示末法。遍令众生开悟斯义。无令天魔得其方便。保持覆护。成无上道。
阿难所以结集流通令普闻经即其事也。想阴魔相已竟。
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三十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