弥勒菩萨说

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

 韩清净科记

摄决择分中闻所成慧地

丙七、闻所成慧地3 丁一、结前生后

如是已说无心地决择。闻所成慧地决择,我今当说。

丁二、随应决择2 戊一、闻依止2 己一、三宝摄3 庚一、略标列

谓由五处观察所归,乃可归依。一、由身业清净故;二、由语业清净故;三、由意业清净故;四、由于诸有情起大悲故;五、由成就无上法故。

谓由五处观察所归等者:此中且说,如来具此五处,故可归依。由如是故,彼所立法、彼弟子众皆可归依,例同下文四缘中释。经说十八不共佛法中,如来一切身业智为导首、随智而行,谓由智发起摄受,于一切时善方便故。如身业如是,语业、意业应知,此显如来三业清净。又复如来住大悲住,由是如来昼夜六时,昼三、夜三,常以佛眼观察世间谁增、谁减,我应令谁未起善根而种善根,广说乃至我应令谁建立最胜阿罗汉果。如本地分说。(陵本三十八卷三页[1]3104)是名如来于诸有情生起大悲。又复如来具一切种妙智,谓证得如来最极清净智断故,是名如来成无上法。

庚二、问答辨2 辛一、问

问:归依有几种?何缘但有尔所归依?齐何缘故说能归依?云何修行归依之行?何等归依所得功德?

辛二、答5 壬一、标种类

答:归依有三种,谓佛法僧。

壬二、释四缘3 癸一、标

四缘故有尔所归依。

癸二、列

一、由如来性极调善故;

如来性极调善者:谓三不护应知。于一切种鄙恶所作覆藏永断故。

二、于一切种所调、能调善方便故;

于一切种所调能调善方便者:本地分说五无量中,所调伏界无量、调伏方便界无量。(陵本四十六卷十六页3717)其义应知。

三、具大悲故;

具大悲故者:本地分说:由四缘故,悲名大悲。一、缘甚深、微细、难了诸有情苦为境生故。二、于长时积习成故。三、于所缘猛利作意而发起故。四、极清净故。(陵本四十四卷十四页3587)其义应知。

四、以一切财而兴供养未将为喜,要以正行而兴供养乃生欢喜。

以一切财而兴供养等者:本地分说财敬供养,有多差别。又说:正行供养于诸供养为最第一、最上、最胜、最妙、无上。(陵本四十四卷六页3558)其义应知。

癸三、释

由如是故,彼所立法、彼弟子众皆可归依。

壬三、说能归依2 癸一、标

齐四缘故说能归依。

癸二、列

一、知功德故;二、知差别故;

知功德故知差别故等者:谓知天等略由二因,故非归处。一、无所能为故;二、世[2]不现见故。佛则不尔,故可归依。义如显扬论说。(六卷十四页31,510c)如其次第,名知功德及与差别。

三、自誓愿故;

自誓愿故者:谓诸所化种姓具足,由自因力,发正愿心,为证菩提,愿受归依故。

四、更不说有余大师故。

更不说有余大师故者:谓正胜解,由四因缘是大师性,已如前说。诸天外道远离四缘,是故不说有余大师故。

壬四、修归依行2 癸一、第一四行

当知归依有四正行。一、亲近善士,二、听闻正法,三、如理作意,四、法随法行。若有成就此四正行,乃名归依。

亲近善士等者:善士,谓即善友之异名。本地分说:菩萨成就八支,能为善友众相圆满。(陵本四十四卷七页3561)又说:由四种相,方得圆满亲近善友。(陵本四十四卷八页3568)正法,谓即十二分教。此闻正法复有二义。一、闻其文,二、闻其义。如本地分声闻地说应知。(陵本二十五卷六页2090)法随法行略有五种。谓如所求、如所受法,身语意业无倒随转,正思、正修。如本地分菩萨地说应知。(陵本三十八卷十八页3158)

癸二、第二四行

当知复有四种正行。一、诸根不掉,二、受学学处,三、悲愍有情,四、应时时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。

复有四种正行等者:密护根门,是名诸根不掉。受学一切所应学处,是名受学学处。于有苦有情,发起除苦增上意乐,是名悲愍有情。于日日中,应于如来、或为如来造制多所,若于正法、或为正法造经卷所,若于僧伽,以其或少、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,或身礼拜,或语赞颂,或心随念三宝真实功德,是名应时时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。

壬五、所获功德2 癸一、第一四德

受归依者获四功德。一、获广大福,二、获大欢喜,

获大欢喜者:谓于三种可欣尚处令心欣乐故。云何三种?一者、三宝;二者、学处清净、尸罗清净;三者、于自所证差别,深生信解,心无怯弱。本地分中别释其相应知。(陵本三十一卷十八页2606)

三、获三摩地,四、获大清净。

获大清净者:此说出世间一切种清净。如本地分说应知。(陵本二十卷十六页1765)

癸二、第二四德

复获四德。一、大获[3]圆满;

大获圆满者:此说生圆满应知。生圆满中,依内有五,依外有五,如本地分广说。(陵本二十卷一页1701)

二、于一切种邪信解障皆得轻微,或永灭尽;三、得入聪叡、正行正至、善士众中,所谓大师、同梵行者;四、为于圣教净信诸天欢喜爱念,谓彼天众心生欢喜,唱如是言:我等成就三归依故,从彼处没来生此间;是诸人等今既成就多住归依,亦当来我众同分中。

庚三、显差别2 辛一、由六相3 壬一、标

复次,由六种相,佛法僧宝差别应知。

壬二、列

一、由相故;二、由业故;三、信解故;四、修行故;五、随念故;六、生福故。

壬三、释6 癸一、由相

云何相故三宝差别?谓自然觉悟相是佛宝,觉悟果相是法宝,随他所教正修行相[4]是僧宝。

自然觉悟相等者:谓诸如来,无师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,现等正觉,是名自然觉悟相。彼诸如来自觉悟已,复依他义作所作等,能说正法,是名觉悟果相。正修行者,从如来所、或弟子所闻正法已,净信出家,受具足戒,乃至圆满修集世出世间二道资粮,是名随他所教正修行相。

癸二、由业

云何业故三宝差别?谓转正教业是佛宝,舍烦恼苦所缘境业是法宝,勇猛增长业是僧宝。

转正教业等者:谓由诸佛出世,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,名正法教。彼诸如来既自证已,最初能为有情说此正法,名转正教,是故说此是佛宝业。即前所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,能为舍烦恼苦之所缘境,由缘此故,能舍烦恼及一切苦,是故说此为法宝业。正行名僧,由正行故,勇猛精进,能令增长一切善根,是故说此为僧宝业。

癸三、由信解

云何信解故三宝差别?谓于佛宝,应树亲近承事信解;于法宝所,应树希求证得信解;于僧宝所,应树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。

应树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者:谓大师子,从法所生,从法所化,是法等分。义如摄异门分说。(陵本八十四卷五页6365)是名同一法性。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信解此故,具足六种可爱乐法,和合共住,互无乖诤,是名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。

癸四、由修行

云何修行故三宝差别?谓于佛宝,应修供养承事正行;于法宝所,应修瑜伽方便正行;于僧宝所,应修共受财法正行。

共受财法正行者:谓彼共住同梵行者,同受利养,名共受财;同趣尸罗、同趣正见,名共受法。

癸五、由随念

云何随念故三宝差别?应以余相随念佛宝,应以余相随念法宝,应以余相随念僧宝。谓是世尊,乃至广说。

谓是世尊乃至广说者:证正等觉,名是世尊,应以此相随念佛宝。彼所说法,是觉悟果,应以此相随念法宝。彼弟子众随他所教,能修正行,应以此相随念僧宝。

癸六、由生福

云何生福故三宝差别?谓于佛宝,依一有情生最胜福;于法宝所,即依此法生最胜福;于僧宝所,依多有情生最胜福。

辛二、简胜劣2 壬一、由五法4 癸一、标

复次,由五法故,沙门、婆罗门胜劣差别。

癸二、征

何等五法?

癸三、列

一者、闻法,二者、戒法,三、摄受法,四、受用法,五、证得法。

癸四、释5 子一、闻法

谓婆罗门所有闻法,义虚劣故,不示他故,文句隐故,是其下劣。沙门闻法与此相违,故是胜妙。

子二、戒法

又婆罗门所有戒法,随何、随分、随其差别,开许害等,故是下劣。沙门戒法与此相违,故是胜妙。

子三、摄受法

又婆罗门所摄受法,摄受障道田事、宅事、财货事等,又复摄受妻子、奴婢、僮仆等类,故是下劣。沙门所有摄受之法,除离苦法,更无所有,故是胜妙。

子四、受用法

又婆罗门所受用法,受用障道涂饰、香鬘、庄严具等,又现受用歌舞、作倡、戏笑等事,又现受用淫欲等法,故是下劣。沙门所有受用之法,受用无罪正闻思修所成智慧,故是胜妙。

子五、证得法

又婆罗门所有证法,但以梵世为究竟故,复退还故,杂染污故,有苦恼故,是其下劣。沙门证法,以般涅槃为究竟故,无退转故,一向离垢故,一向安乐故,当知胜妙。

壬二、广三求3 癸一、欲求

复次,欲求有五。一、摄受求,二、受用求,三、戏乐求,四、乏解了求,五、名声求。

欲求有五等者:求欲摄受妻子、奴婢、僮仆等类,及与田事、宅事、财货事等,名摄受求。求欲受用涂饰、香鬘、庄严具等,名受用求。求欲受用歌舞、戏笑等事,名戏乐求。追求诸欲,不知过患,是名乏解了求。成就善少欲等所有功德,欲求他知,名名声求。

癸二、有求

有求亦五。一、法尔求,二、祈愿求,三、愚痴求,四、厌患求,五、思择求。

有求亦五等者:谓人世间将欲坏时,随一有情,自然法尔所得第二静虑。其余有情展转随学,亦复如是。如本地分意地中说。(陵本二卷八页135)是名法尔求。除劫坏时,自发期愿求生上界,名期愿求。于彼上生计为究竟、解脱、清净,名愚痴求。厌离下苦,求上地乐,名厌患求。如理思择,能正离欲,名思择求。

癸三、梵行求2 子一、第一义

梵行求亦五。一、唯求求,二、趣得[5]求,三、现得求,四、后得求,五、思择当得求。

梵行求亦五等者:谓无上梵行求者,唯为求无漏界,名唯求求。修集涅槃资粮,名趣得求。现证有余依涅槃,名现得求。后证无余依涅槃,名后得求。思择善巧,于当来世速证涅槃,名思择当得求。

子二、第二义

复有差别。谓假名求、第一义求、彼观察求、无方便求、有方便求。

复有差别等者:有上梵行求者,为求不动空无边处、识无边处、无所有处、非想非非想处,起邪分别,谓为解脱,名假名求。无上梵行求者,唯为求无漏界,是名第一义求。修习善巧,名观察求。邪解脱道,于非方便见是方便,不能证真,是名无方便求。正解脱道,证真解脱,是名有方便求。

己二、五明摄3 庚一、内明2 辛一、总简最胜3 壬一、标

如本地分中已说五明处。其内明处,于诸明处诸论、诸宗,为最为胜。

壬二、征

何以故?

壬三、释

由四清净清净义故。一、摄一切染净义清净故;二、即此义非他论所制伏清净故;三、即此义易可入清净故;四、既得入已,正行不坏清净故。

由四清净清净义故等者:显扬颂云:摄一切义故,彼外不坏故,易入故入已,行不失坏故。(显扬论五卷二页31,502b)长行广释,准彼应知。

辛二、别广二相2 壬一、圣教义相摄2 癸一、举六理门2 子一、略说2 丑一、总标列

复次,诸佛圣教若欲略释,由六种理门应随决了。一、真义理门,二、证得理门,三、教导理门,四、远离二边理门,五、不可思议理门,六、意趣理门。

丑二、别配释2 寅一、配

此中前三理门,由后三理门应随决了。谓真义理门,由远离二边理门应随决了;证得理门,由不可思议理门应随决了;教导理门,由意趣理门应随决了。

寅二、释

此中真义即是理门,是故名为真义理门;乃至意趣即是理门,是故名为意趣理门。理门义者,谓于彼彼无颠倒性、如其实性、离颠倒性。

子二、广辨2 丑一、差别6 寅一、真义3 卯一、标

复次,应知真义略有六种。

卯二、列

谓世间极[6]成真实,乃至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、安立真实、非安立真实。

卯三、释2 辰一、指前四种

前四真实,应知如前菩萨地中已广分别。

辰二、辨后二种2 巳一、安立2 午一、征

云何安立真实?

午二、释3 未一、标

谓四圣谛。苦由苦故,乃至道由道故。

未二、征

所以者何?

未三、列2 申一、三种世俗3 酉一、标

以略安立三种世俗。

酉二、列

一、世间世俗,二、道理世俗,三、证得世俗。

酉三、释3 戌一、世间

世间世俗者,所谓安立宅舍、瓶盆、军林、数等,又复安立我、有情等。

戌二、道理

道理世俗者,所谓安立蕴、界、处等。

戌三、证得

证得世俗者,所谓安立预流果等彼所依处。

安立预流果等彼所依处者:薄伽梵说:永断三结,立预流果。薄贪瞋痴,立一来果。永断能顺五下分结,立不还果。永断一切烦恼究竟,建立最上阿罗汉果。如是当知,彼果建立之所依处。

申二、四种世俗3 酉一、标

又复安立略有四种。

酉二、列

谓如前说三种世俗,及与安立胜义世俗。即胜义谛。

酉三、释

由此谛义不可安立,内所证故,但为随顺发生此智,是故假立。

巳二、非安立

云何非安立真实?谓诸法真如。

寅二、证得4 卯一、征

云何证得?

卯二、标

谓若略说有四证得。

卯三、列

一、诸有情业果证得,二、声闻乘证得,三、独觉乘证得,四、大乘证得。

卯四、释4 辰一、有情业果证得

有情业果证得者,谓由所作净不净业自所作业为依因故,诸有情类,于五趣等生死海中感异熟果、受异熟果。

辰二、声闻乘证得2 巳一、五证得4 午一、标

声闻乘证得者,谓先受归依,乃至沙门庄严为依因故,有五种证得。

午二、列

一、地证得,二、智证得,三、净证得,四、果证得,五、功德证得。

午三、释5 未一、地证得

地证得者,谓有三地。一、见地,二、修地,三、究竟地。

未二、智证得

智证得者,谓九智。一、法智,二、种类智,三、苦智,四、集智,五、灭智,六、道智,七、此后所得世俗智,八、尽智,九、无生智。

未三、净证得

净证得者,谓四证净。

未四、果证得

果证得者,谓四沙门果。

未五、功德证得

功德证得者,谓无量、解脱、胜处、遍处、无诤、愿智、无碍解、神通等。

午四、结指

如是一切,应知如前已广分别。

巳二、证得因

又声闻乘证得因者,谓得世间离欲之道,顺解脱分、顺决择分所有善根。

辰三、独觉乘证得3 巳一、标

独觉乘证得者,谓略有三种。

巳二、列

一、先已得顺决择分善根证得,二、先已得证得证得,三、先未得证得证得。

巳三、释

前二证得名为独胜,最后证得名麟角喻。

独觉乘证得等者:本地分中说独觉道,略有三种。此中第一,即彼第二。此中第二,即彼第三。此中第三,即彼第一。如彼一一别释应知。(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七页2817)

辰四、大乘证得2 巳一、列

大乘证得者,谓发心证得、大悲证得、波罗蜜多证得、摄事证得、地证得、于五无量随至真如证得、

于五无量随至真如证得者:有情界无量、世界无量、法界无量、所调伏界无量、调伏方便界无量,名五无量。如前菩萨地中已广分别。(陵本四十六卷十六页3716)显扬论说缘七种遍满真如作意。一、流转真如作意,二、实相真如作意,三、唯识真如作意,四、安立真如作意,五、邪行真如作意,六、清净真如作意,七、正行真如作意。(显扬论三卷八页31,493b)此说随至真如,如彼别释应知。

不可思议威德信解证得、

不可思议威德信解证得者:谓于最极甚深所知之义,已入地诸菩萨及诸如来所行境界,及于诸佛菩萨最极广大威德,起淳直信,此难思议,非拟度境界。既了达已,而生信解。如显扬论说应知。(三卷九页31,493c)

不共佛法证得等。

巳二、指

如是一切,应知如前菩萨地中已广分别。

寅三、教导2 卯一、征

云何教导?

卯二、释2 辰一、由三处摄3 巳一、标

谓由三处所摄教导。

巳二、列

一、由藏所摄,二、由摩怛理迦所摄,三、由二所摄。

由二所摄者:谓由藏及摩怛理迦所摄故。

巳三、释3 午一、藏所摄

藏所摄者,谓声闻藏及大乘藏。

午二、摩怛理迦所摄

摩怛理迦所摄者,谓十七地及四种摄。

谓十七地及四种摄者:谓如本论略有五分,初本地分,即十七地;后余四分,即四种摄。

午三、二所摄3 未一、标

二所摄者,略有十种。

未二、列

谓谛相教、遍知教、永断教、证得教、修习教、即彼品类差别教、即彼所摄所依能依相属教、遍知等障法教、遍知等顺法教、不遍知等遍知等过失功德教。

未三、结

如是能摄一切藏摄及本母摄,是名总略摩怛理迦。

谓谛相教等者:本地分中声闻地说:由四种行了苦谛相,谓无常行、苦行、空行、无我行。由四种行了集谛相,谓因行、集行、起行、缘行。由四种行了灭谛相,谓灭行、静行、妙行、离行。由四种行了道谛相,谓道行、如行、行行、出行。(陵本三十四卷一页2733)如是一切,名谛相教。又世尊说:遍知苦谛、永断集谛、触证灭谛、修习道谛。如其次第,名遍知教、永断教、证得教、修习教。说此道理,如前已问答释应知。(陵本五十五卷十六页4453)苦谛品类,谓有情生及生所依处。集谛品类,谓烦恼、业。灭谛品类,谓烦恼苦。道谛品类,略有五种,谓资粮道、加行道、见道、修道、究竟道。如是一切,名彼品类差别教。彼谛所摄因果染净中,补特伽罗是所依,彼所有法是能依,所依能依互相系属,名彼所摄所依能依相属教。违逆现观究竟法,名遍知等障法教。随顺现观究竟法,名遍知等顺法教。过患所摄法、胜德所摄法,如其次第,名不遍知等遍知等过失功德教。

辰二、十二种摄3 巳一、标

复次,教导略有十二。

巳二、列

所谓事教、想差别教、观自宗教、观他宗教、不了义教、了义教、世俗谛教、胜义谛教、隐密教、显了教、可记事教、不可记事教。

巳三、释12 午一、事教

事教者,谓各别说色等、眼等诸法体教。

午二、想差别教2 未一、举差别3 申一、诸善巧摄

想差别教者,谓广宣说诸蕴、界、处、缘起、处非处、根、谛等名想差别。

申二、菩提分法摄

又复广说诸念住等名想差别。

申三、义门差别摄

又复广说有色无色、有见无见、有对无对等名想差别。

未二、例无量

如是无量诸佛世尊广说诸法想差别教。

午三、观自宗教

观自宗教者,谓契经、应颂[7]、记别等,依止摄释宣说开示。

依止摄释宣说开示者:摄释分说:诸说法师,应于如是安立释经法相。先当寻求若文若义,次复为他转五种释,如先所说解释道理宣说正法。又应如是安立自身,于先所说说法者相,谓善法义等十种圆满。如是自安立已,应起如是品类言说,谓处五大众,以如前所说可喜乐等八种言词为众说法。又安处他,令住恭敬无倒听闻。又应先赞大师功德。若有具足如是五分说正法者,当知犹如五分音乐,能令自他生大喜乐,又能引发自他利益。(陵本八十二卷六页6238)此中五分,名摄释分。诸说法师,应依于此而说正法,能正开示,除他疑故。

午四、观他宗教2 未一、标

观他宗教者,谓七种相。依止因明,摧伏他论,建立己论。

未二、释

七种相者,谓因明中论体、论处所、论据、论庄严等,如前广说。

如前广说者:如前嗢柁南曰:论体、论处所、论据、论庄严、论负、论出离、论多所作法。(陵本十五卷四页1287)彼长行中一一广释应知。

午五、不了义教

不了义教者,谓契经、应颂[8]、记别等,世尊略说其义未了,应当更释。

午六、了义教

了义教者,与此相违,应知其相。

午七、世俗谛教2 未一、言道可宣

世俗谛教者,谓诸所有言道可宣,一切皆是世俗谛摄。

未二、相名分别

又诸所有名想[9]言说增上所现诸[10]相、名、分别,如是皆名世俗谛摄。

又诸所有名想言说等者:方广大乘略有五事,谓相、名、分别、真如、正智。何等为相?谓若略说,所有言谈安足处事。何等为名?谓即于相所有增语。何等为分别?谓三界行中所有心心所。今于此中,且说此三世俗谛摄,谓彼一切随说因为增上之所现故。由于欲界系法,色无色界系法,及不系法,施设名为先故想转,想为先故语转,由语故,随见、闻、觉、知起诸言说。是名随说因。如本地分说应知。(陵本五卷九页355)

午八、胜义谛教

胜义谛教者,谓四圣谛教,及真如、实际、法界等教。

午九、隐密教

隐密教者,谓从多分声闻藏教。

午十、显了教

显了教者,谓从多分大乘藏教。

午十一、可记事教

可记事教者,谓四种法嗢柁南教。即一切行无常,乃至涅槃寂静,如是等类所有言教。

午十二、不可记事教2 未一、举类说

不可记事教者,谓有问言:世间常耶?此不应记,但言我说此不可记。乃至问言:如来死后有耶无耶?此不应记,但言我说此不可记。

未二、释因缘2 申一、初四种2 酉一、总标

此中应知四因缘故,宣说如是不可记事。

酉二、列释4 戌一、无故不可记

或有无故,不可记别。谓有问言:我于诸蕴为异不异、常无常等。

戌二、能引无义不可记

或有能引无义利故,不可记别。如升摄波叶喻经中,如来自言:我所证法乃有尔所,而不宣说。何以故?彼法不能引义利故。

戌三、甚深不可记2 亥一、标

或有甚深故,不可记别。

亥二、释2 天一、举我有无2 地一、问我有

谓有问言:我是有耶?此不应记,勿彼即于诸蕴执我,或离诸蕴而执有我。

地二、问我无

又有问言:我是无耶?此不应记,勿于世俗言说士夫起损减执。

天二、例于如来作四句说

如是如来死后有无,乃至非有非无等,皆甚深故,不可记别。

戌四、法尔不可记

或有其相法尔建立,故不可记。谓有问言:诸法真如于彼诸法异不异耶?此不可记。何以故?彼相法尔不可建立异不异故。

申二、后四种2 酉一、略标列

应知复有四种因缘,如来宣说不可记事。谓诸外道妄宣说故,不如理故,引无义故,唯是诤论所依处故。

酉二、随难释

有二因缘能引无义。一者、远离思因果故;二者、远离思染净故。

谓诸外道妄宣说故等者:谓如十四不可记事,是诸外道所妄宣说,于我、有情或执增减,或执一异,名不如理。于有情世界及器世界现所成相,或谓即如是,或谓异如是,或谓无如是,是名诤论所依处故。

寅四、远离二边4 卯一、征

云何远离二边?

卯二、标

当知略有六种。

卯三、列

谓远离增益非实有边、远离损减真实有边、远离妄执常边、远离妄执断边、远离受用欲乐边、远离受用自苦边。

卯四、指

如是应知,如前处处已广分别。

寅五、不可思议4 卯一、征

云何不可思议?

卯二、标

当知略有六种不可思议。

卯三、列

谓我思议、有情思议、世间思议、有情业果思议、诸修静虑静虑境界、诸佛世尊诸佛境界。

卯四、释4 辰一、前三思议3 巳一、总标所依

此中我思议、有情思议、世间思议,或依见思议,或不依见思议。

巳二、别释其相2 午一、由依身见3 未一、我思议2 申一、计常断等2 酉一、辨差别2 戌一、计三际

我思议者,谓如有一,依止身见,如是思议:我于过去为曾有耶?为复无耶?于三世中乃至广说。

戌二、计后际2 亥一、举常见2 天一、略说2 地一、举有色

又复思议我是有色,后当有想、后当无想、后当非有想非无想。

地二、例无色

如我有色,我无色亦尔。

天二、指广

若广宣说,如梵网经

亥二、例断见等

如常见论者,如是断见论者、现法涅槃见论者,当知亦尔。

酉二、明所计

计前际边、计后际边,如其所应皆当了知。

申二、计一异等

又复思议命即是身、命异身异,又此我我遍一切处、无二无别、无有阙减。

又复思议命即是身等者:本地分说:又若计命即是身者,彼计我是色。若计命异于身者,彼计我非色。若计我俱遍,无二无阙者,彼计我亦是色亦非色。(陵本六卷十六页461)此说命异身异,当知即彼命异于身。此说我我遍一切处,当知即彼计我亦是色亦非色。计二俱我,重说我言。

未二、有情思议

有情思议者,谓如有一,即依身见,如是思议:今此有情从何而生?是诸有情谁之所作?乃至有情当何所往?是诸有情何处灭尽?

未三、世间思议

世间思议者,谓如有一,即依身见,如是思议:世间是常,乃至广说。

午二、由依法性

或依法性,如是思议:此我法性、有情法性、世间法性从何而生?不能唯依法尔道理。

巳三、结不思议

是故说此名为思议不思议处。

辰二、有情业果思议

有情业果思议者,由四种相不可思议。谓处所差别故、事差别故、因差别故、异熟果差别故。

谓处所差别等者:于欲界中有三十六处生差别,色界中有十八处生差别,无色界中有四处生差别,是名处所差别。一切有情所得自体,名事差别。净不净业,名因差别。爱非爱果,名异熟果差别。如是一切差别众多,是故不可思议。

辰三、诸修静虑静虑境界

诸修静虑静虑境界,由三种相不可思议。谓真如甚深义故、自在转故、无漏界证得故。

辰四、诸佛世尊诸佛境界2 巳一、标

诸佛世尊诸佛境界,由五种相不可思议。

巳二、释2 午一、指前三相

即由如先所说三相。

午二、释后二相

复由二相。谓无障故、成立有情所作事故。

寅六、意趣2 卯一、标

复次,当知意趣略有十六。

卯二、列

谓示现意趣、乖离意趣、劝导意趣、赞励意趣、庆喜意趣、令入意趣、断疑意趣、成熟意趣、等持意趣、解脱意趣、别义相应意趣、诸能证者发生无罪欢喜意趣、诸能听者于说者所发生尊重意趣、法眼恒转意趣、多修诸善意趣、摧伏诸相意趣。

示现意趣等者:为令受学白品行故,示现四种真实道理,是名示现意趣。诃责六种黑品诸行,示现过患,令离爱欲,是名乖离意趣。得信解者,安置学处,令正受行,是名劝导意趣。若彼有情若于所知、所行、所得中,心生退屈,尔时称赞策励其心,令于彼事堪有势力,是名赞励意趣。若彼有情于法随法勇猛正行,即应如实赞悦,令其欢喜,是名庆喜意趣。义如摄释分说。(陵本八十一卷八页6192)于佛圣教处中有情,令其趣入,是名令入意趣。于佛圣教已趣入者,令其成熟,是名成熟意趣。于佛圣教已成熟者,令得解脱,是名解脱意趣。摄大乘说别义意趣,谓如说言:若已逢事尔所殑伽河沙等佛,于大乘法方能解义。(摄论二卷十二页31,141a)世亲释云:别义意趣中,于大乘法方能解义者,谓于三种自性义理自证其相。若但解随名言义是佛意者,愚夫于此亦应解了。故知此中言解义者,意在证解,要由过去逢事多佛。(世亲释论五卷十二页31,346b)由是当知,此说别义相应意趣。又如下说:非如言音名身、句身、文身义相应意趣,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余胜义,是名别义相应意趣。如世尊说:一切诸法皆无自性、无生无灭、本来寂静、自性涅槃。是名摧伏诸相意趣。余文易知。

丑二、配属3 寅一、配释相2 卯一、举初理门2 辰一、征

云何真义理门,由远离二边理门应随决了?

辰二、释2 巳一、安立真实2 午一、辨离二边2 未一、举二边2 申一、增益边3 酉一、总标列

谓于安立所有苦谛乃至道谛,略有四种妄增益边。一、我增益边,二、常增益边,三、净增益边,四、乐增益边。

酉二、出对治

如此即是四种颠倒,为对治彼,说四念住及四定智。

酉三、广彼相4 戌一、我增益边2 亥一、指广辨

由此因缘,所有我见皆是妄执我增益边。广说应知如前有寻有伺地。由彼广辩执有我者不应理故。

说四念住及四定智者:本地分说:又为对治四颠倒故,世尊建立四种念住。谓为欲对治于不净中计净颠倒,立身念住。为欲对治于诸苦中计乐颠倒,立受念住。为欲对治于无常中计常颠倒,立心念住。为欲对治于无我中计我颠倒,立法念住。如彼一一别释应知。(陵本二十八卷二十二页2401)事边际所缘作意,名四定智。谓由此故,了知一切身、受、心、法所缘边际;过此更无身、受、心、法。义如本地分说。(陵本十一卷十六页917)

亥二、举略说2 天一、离蕴计我

又若略说,离彼诸蕴,生故、相故及业用故,别有我性不可得故。

又若略说离彼诸蕴等者:此中略说有三差别,当知且约计我于诸蕴中,如文可知。生、相、业用,唯于诸蕴可得,离彼诸蕴别有我性则不可得。有寻有伺地中,难彼于诸蕴中计我。若无常者,离蕴体外,有生有灭相续流转法不可得,故不应理;是即我性生不可得。又难见者等与见等相无有差别;是即我性相不可得。又难彼见等法,为是我所成业?为是我所执具?是即我性业用不可得。如彼广说应知。(陵本六卷十一页437)

天二、我住蕴中

又异彼相安住诸行所有我性,当知毕竟定无所有。

又异彼相安住诸行所有我性等者:谓计我性安住诸行,然异彼相,此总计我。于诸蕴中,彼所计我为常无常皆不应理,由是说言毕竟定无所有。亦如有寻有伺地说。

戌二、常增益边

又彼常性不应道理,当知如前已广分别。

又彼常性不应道理者:此别计我。于诸蕴中,谓我是常,然常住我为诸苦乐之所损益,不应道理。若无损益,起法非法,不应道理。若不生起法及非法,应诸蕴身毕竟不起;又应不由功用,我常解脱。亦如有寻有伺地说。

戌三、净增益边

又有六种不净性,如声闻地已广显示。

又有六种不净性等者:声闻地说:六种不净。一、朽秽不净,二、苦恼不净,三、下劣不净,四、观待不净,五、烦恼不净,六、速坏不净。(陵本二十六卷十九页2229)其义应知。

戌四、乐增益边

又有三种苦性,如有寻有伺地已广显示。

又有三种苦性等者:有寻有伺地说:三界有情所依之身,当云何观?乃至广说当知乐受,坏苦故苦;苦受,苦苦故苦;不苦不乐受,行苦故苦。(陵本五卷四页329)如彼广说三界有情受用种类应知。

申二、损减边4 酉一、标

损减边者,谓即于彼诸圣谛中,随所安立诸谛相状,执为无性、显为无性。

酉二、征

何以故?

酉三、释

若于诸谛起损减执,彼于三量亦生[11]诽谤。谓现量、比量及圣教量。亦谤染净。

酉四、结

是故说此名损减边。

执为无性显为无性者:谓彼外道起如是见,立如是论:谓沙门乔答摩种,为诸弟子施设诸谛,此定无有。如前迷谛烦恼中说。(陵本五十八卷十一页4740)

未二、释远离

若不堕在如是二边,彼于诸谛能生信解,决定通达,渐次能证究竟清净。

午二、广四谛等4 未一、谛安立2 申一、出体性4 酉一、苦谛2 戌一、征

云何苦谛?

戌二、释2 亥一、指广

谓生苦等,广说如前。

亥二、举略

若略说者,如说一切生杂染事,皆名苦谛。

酉二、集谛2 戌一、征

云何集谛?

戌二、释2 亥一、举一切

谓说一切烦恼杂染及业杂染,皆名集谛。

亥二、显最胜

世尊就胜,唯显贪爱。其胜因缘如前应知。

其胜因缘如前应知者:前说:唯说贪爱为集谛相。由二因缘。一者、贪爱是愿不愿所依处故;二者、贪爱遍生起故。如彼别释应知。(陵本五十八卷十九页4768)

酉三、灭谛2 戌一、征

云何灭谛?

戌二、释3 亥一、标永断

所谓一切烦恼永断。

亥二、指前说

又此永断由八种相,如前应知。

又此永断由八种相等者:本地分说:由四种寂静,施设安立有余依地。一、由苦寂静故;二、由烦恼寂静故;三、由不损恼有情寂静故;四、由舍寂静故。(陵本五十卷二十一页4037)又说:无余依涅槃界中,亦有最胜四种寂静。一、数教寂静,二、一切依寂静,三、依依苦寂静,四、依依苦生疑虑寂静。(陵本五十卷二十三页4047)如是八相应知。

亥三、随别释

此中爱尽离欲者,此显有余依涅槃界。永灭涅槃者,此显无余依涅槃界。

酉四、道谛3 戌一、征

云何道谛?

戌二、释2 亥一、举一切

谓资粮道、若方便道、若清净道,如是一切总略为一,说名道谛。

亥二、显最胜

世尊就胜,依能摄受沙门果证,但略显示八圣支道名为道谛。

戌三、广2 亥一、声闻乘摄3 天一、资粮道

资粮道者,有十三种,如声闻地已说应知。

资粮道有十三种等者:声闻地说:若自圆满、若他圆满、若善法欲、若戒律仪、若根律仪、若于食知量、若初夜后夜常勤修习悎寤瑜伽、若正知而住、若善友性、若闻正法、若思正法、若无障碍、若修惠舍、若沙门庄严。如是等法,是名世间及出世间诸离欲道趣向资粮。(陵本二十二卷二页1892)今于此中,闻思正法总合为一,故成十三。

天二、方便道

方便道者,若就最胜,谓于暖、顶、忍、世第一法位中,所有一切诸念住等菩提分法。

天三、清净道2 地一、摄菩提分

清净道者,谓于见道、修道、究竟道中,即彼所摄所有一切菩提分法。

地二、引诸功德

究竟道中,所有能引诸功德道,彼亦皆入道谛数中。

亥二、菩萨乘摄2 天一、举所摄2 地一、方便道

又诸菩萨方便道者,谓六波罗蜜多所摄。

地二、清净道

清净道者,谓般若波罗蜜多所摄。

天二、明所说

此约最胜说,非不一切菩提分法皆遍修习。

申二、随难释

如世尊言:略五取蕴皆名苦者。此五取蕴若广分别,如前意地决择蕴善巧中,应知其相。

未二、谛差别2 申一、举苦集谛2 酉一、三种

又苦集谛略有三种,谓欲、色、无色系差别故。

酉二、无边

又于十方无边世界有差别故,其量无边。

申二、例灭道谛

对治此故,应知灭谛、道谛差别。

未三、谛次第

又此诸谛建立次第广分别义,如前应知。

又此诸谛建立次第等者:前说诸谛建立次第。谓由此故苦,此为最初;如此故苦,此为第二;此二摄黑品究竟。由此故乐,此为第三;如此故乐,是为第四;此二摄白品究竟。(陵本五十五卷十五页4450)复有差别,不更繁述。

未四、谛所摄2 申一、总立一切补特伽罗3 酉一、标

复次,即此诸谛为据、为依、为建立处,立十三种补特伽罗。

即此诸谛为据为依等者:诸谛自相,此说为据。诸谛染净,此说为依。诸谛因果,此说建立。即此安立补特伽罗,有十三种品类差别。

酉二、征

云何十三种补特伽罗?

酉三、列

谓欲界异生、色界异生、无色界异生、欲界有学、色界有学、无色界有学、欲界无学、色界无学、无色界无学、欲界独觉、欲界菩萨、色界菩萨、不可思议如来。

申二、别显彼人诸所有法3 酉一、举总略2 戌一、标自性

又即如是补特伽罗,若造作、若障、若心、若烦恼、若业、若根、若界、若信解、若意乐、若随眠、若生、若习气、若聚,皆应了知。

戌二、释差别10 亥一、造作2 天一、标

复次,造作者,有十二种。

天二、列

谓善造作、不善造作、无记造作、出家造作、彼胜流造作、彼防护造作、生造作、离欲造作、解脱造作、练根造作、引发神通造作、发起他义造作。

彼胜流造作等者:谓出家者,闻他言音,如理作意,如是修集涅槃胜缘,名彼胜流造作。受戒律仪,修根律仪,善能防护恶不善法,名彼防护造作。求可爱生,名生造作。由世间道趣向离欲,是名离欲造作。由出世道趣求解脱,是名解脱造作。熏修静虑,调练诸根,是名练根造作。修诸遍处,能引贤圣胜解神通,及与诸事转变神通,是名引发神通造作。依解脱智,广为他说宣扬开示,是名发起他义造作。

亥二、障2 天一、总标

复次,障者,有十二种。

天二、列释12 地一、业障

一、业障。谓作五无间业故。

地二、习气障

二、习气障。谓先数习诸恶业故。

地三、放逸障

三、放逸障。谓大兴盛现在前时,受用诸欲。

地四、盖障

四、盖障。谓五种盖随一现前覆蔽其心。

地五、懈怠障

五、懈怠障。谓由懈怠少分烦恼缠扰其心。

地六、障碍障

六、障碍障。谓十二[12]种障碍随一现前。

地七、生障

七、生障。谓生无暇处。

地八、不生障

八、不生障。谓佛世尊不现于世。

地九、信解障

九、信解障。谓佛世尊虽现世间,而生邪见。

地十、烦恼障

十、烦恼障。谓由彼故,说慧解脱心得解脱。

地十一、定障

十一、定障。谓由彼故,说俱分解脱心得解脱。

地十二、所知障

十二、所知障。谓由彼故,说诸如来心得解脱。

亥三、心

复次,心者,略有二种。一、有障心,二、无障心。

亥四、烦恼

烦恼者,亦略有二种。谓缠及随眠。

亥五、业

业者,亦略有二种。谓思及思已。

亥六、根等2 天一、辨种类2 地一、举根

根者,亦略有二种。谓顺净分及顺不净分。

谓顺净分等者:顺解脱分,名顺净分;与此相违,名顺不净分。

地二、例界等

如根,如是界、信解、意乐,当知亦尔。

天二、明差别

此中差别者,根是果性,界是因性,信解是因性,意乐是果性。

亥七、随眠

随眠者,亦略有二种。谓可害及非可害。

谓可害及非可害者:安住种性补特伽罗,彼诸随眠名为可害。若无种性补特伽罗,彼诸随眠名非可害。

亥八、生

生者,亦略有二种。谓无暇生及有暇生。

谓无暇生及有暇生者:生于边国及以达须、蔑戾车中,四众、贤良、正至、善士不往游涉,名无暇生。生于圣处,名有暇生。义如声闻地说。(陵本二十一卷二页1816)

亥九、习气

习气者,亦有二种。谓无间生习气及前生习气。

习气亦有二种等者:谓此生中,由过去法因已受尽,自性已灭,无间为缘为生余法,除阿罗汉最后心心所熏习相续,名无间生习气。义如下说。(陵本六十六卷十四页5294)过去生中所熏习气,是名前生习气。

亥十、聚3 天一、标

聚者,有三种。

天二、列

一、邪性定聚,二、正性定聚,三、不定聚。

天三、广3 地一、邪性定聚

邪性定聚复有二种。一、本性邪性定,二、方便邪性定。

邪性定聚复有二种等者:不住种性补特伽罗,法尔不能趣入正性离生,名本性邪性定。造五无间业及与彼同分业,名方便邪性定。

地二、正性定聚

正性定亦有二种。一、本性正性定,二、方便正性定。

正性定亦有二种等者:谓住种性补特伽罗,名本性正性定。已得趣入正性离生,名方便正性定。

地三、不定性聚

不定亦有二种。一、本性不定,二、方便不定。

酉二、例别广

复次,由造作等十三种法,应知广说十三种补特伽罗,如其所应。

酉三、问答辨2 戌一、依造作2 亥一、举善2 天一、问

问:若有善造作,彼一切不善造作不相应耶?设不善造作不相应,彼一切有善造作耶?

天二、答

答:应作四句。或有善造作,非不善造作不相应,谓诸能造黑白黑白异熟业者所有善造作。或有不善造作不相应,非善造作,谓无记造作。或有善造作,亦不善造作不相应,谓能造作白白异熟业,及不黑不白异熟业,能尽诸业者所有造作。或有非善造作,亦非不善造作不相应,谓能造作黑黑异熟业者所有造作。

亥二、例不善等

如是不善造作、无记造作,如其所应尽当知。

戌二、依障2 亥一、问

问:若成就业障,亦成就习气障耶?设成就习气障,亦成就业障耶?

亥二、答

答:应作四句。或有成就业障,非习气障。谓如有一,于现法中,于五无间业亦作亦增长;于前生中,于此种类恶不善业不作不增长;彼现法中能障圣道。或有成就习气障,非业障。谓与此相违。或有俱成就。谓于现法中,于五无间业亦作亦增长;于前生中,于此种类恶不善业亦作亦增长;彼现法中能障圣道。或有俱不成就。谓与此相违。

巳二、非安立真实2 午一、征

云何非安立真实?

午二、释2 未一、显真实

谓诸法真如圆成实自性,圣智所行、圣智境界、圣智所缘。

未二、明二边2 申一、增益边2 酉一、征

云何增益边?

酉二、释2 戌一、显三自性3 亥一、标

谓诸法自性略有三种。

亥二、列

一、遍计所执自性,二、依他起自性,三、圆成实自性。

亥三、释3 天一、遍计所执自性

遍计所执自性者,谓诸所有名言安立诸法自性,依假名言,数数周遍计度诸法而建立故。

天二、依他起自性

依他起自性者,谓众缘生他力所起诸法自性,非自然有,故说无性。

天三、圆成实自性

圆成实自性者,谓如前说。

谓如前说者:前说:诸法真如圆成实自性,圣智所行、圣智境界、圣智所缘。如彼应知。

戌二、释名增益3 亥一、标

若于依他起自性、或圆成实自性中,所有遍计所执自性妄执,当知名增益边。

亥二、征

所以者何?

亥三、释2 天一、约自性辨

此自性中,彼自性有不应理故。此不应理,如菩萨地已略显示,彼决择中当广分别。

如菩萨地已略显示等者:菩萨地说:若于诸法诸事随起言说,即于彼法彼事有自性者,如是一法一事应有众多自性。乃至广说种种不应道理,如彼当知。(陵本三十六卷十四页2968)又彼决择中说:若欲了知真实义者,于三自性复应修观,乃至广说。如是名彼广分别义,至下当知。(陵本七十三卷十二页5654)

天二、约道理辨

又若略说,由三因缘不应道理。谓种种非一品类名言所安立故;若离名言,彼觉不生故;又彼名言依义转故。

又若略说由三因缘等者:此三因缘,即菩萨地已略显示,随应当知。

申二、损减边

损减边者,谓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诸有法中,谤其自相,言无所有。

卯二、例余理门2 辰一、显随应

如是真义理门,由远离二边理门应随决了。如其所应,证得、教导二种理门,由后二种不可思议、意趣理门应随决了。

辰二、释别义2 巳一、问

问:如前说别义相应意趣者,此有何义?

巳二、答

答:非如言音名身、句身、文身义相应意趣,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余胜义,是名别义相应意趣。

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余胜义者:此中胜义,谓即色等想法离言义性。如菩萨地说应知。(陵本三十六卷十八页2985)

寅二、明渐次

复次,此中于真义理门,由远离二边理门随决了已,便能证得所应得义。由能证得所得义故,所余证得理门,由不可思议理门亦随决了;又复一切诸佛世尊教导理门,由意趣理门亦随决了;如是一切随其所应。

寅三、显胜利2 卯一、标

又若于彼真义理门随决了者,当知能入五种离生。

卯二、列

一、能入未离欲离生,二、能入倍[13]离欲离生,三、能入已离欲离生,四、能入独觉离生,五、能入菩萨离生。

能入五种离生等者:此说能入正性离生,有五种人。初三声闻,次一独觉,后一菩萨。于声闻中,若先未离欲界贪者,入谛现观,得预流果,是名能入未离欲离生。若先倍离欲界贪者,入谛现观,得一来果,是名能入倍离欲离生。若先已离欲界贪者,入谛现观,得不还果,是名能入已离欲离生。义如声闻地说应知。(陵本三十四卷二十页2794)

癸二、辨二谛相2 子一、显因缘2 丑一、于非安立谛2 寅一、问

问:若安立谛建立为谛,何因缘故,更复显示非安立谛?

寅二、答3 卯一、标

答:若离非安立谛,二种解脱不应道理。谓于相缚及麤重缚。

卯二、征

所以者何?

卯三、释2 辰一、明过失

若有行于诸安立谛,彼一切行皆行有相;行有相故,于诸相缚不得解脱;于诸相缚不解脱故,于麤重缚亦不解脱。

辰二、显胜利

若有行于非安立谛,不行于相;不行相故,于诸相缚便得解脱;于诸相缚得解脱故,于麤重缚亦得解脱。

丑二、于安立谛2 寅一、显所为

问:若唯由彼非安立谛,于一切缚解脱清净,何缘显示安立谛耶?答:为令资粮及方便道得清净故。

寅二、遮有过2 卯一、问

问:若即由彼行有相心,于二种缚解脱清净,有何过失?

卯二、答2 辰一、二缚不净过

答:若有极善定心,依第四静虑顺决择分善法中转,缘诸谛境;彼诸行者,于二种缚应得解脱究竟清净,然不清净,故不应理。

辰二、二道无别过

又世间道、出世间道二种差别应不可立,然彼二道有相、无相有差别故,不应道理。

子二、释麤重3 丑一、征

云何麤重相?

丑二、释

谓若略说,无所堪能不调柔相,是麤重相。

丑三、广3 寅一、标

此无堪能不调柔相,复有五相。

寅二、列

一、沈[14]重相,二、刚强相,三、障碍相,四、怯劣相,五、不自在转无堪能相。

寅三、释

由有此相,顺杂染品、违清净品相续而住,是故说为无所堪能不调柔相。

复有五相等者:初二种相顺杂染品,后三种相违清净品。身心惛沈,名沉重相。烦恼猛盛,名刚强相。住染污住,名障碍相。不自超举,名怯劣相。无所能为,名不自在转无堪能相。

壬二、佛教所应知处相摄7 癸一、三种住3 子一、日别住摄5 丑一、标

复次,有五诸根大种长养。

丑二、列

谓食长养、梦长养、避不平等长养、梵行长养、等至长养。

丑三、摄

即此长养略有二种。一、任持长养,二、不损害长养。

丑四、配

此中最初是任持长养,后四是不损害长养。

丑五、广

任持长养略有四种。一、变坏任持,二、喜悦任持,三、希望任持,四、摄受执取任持。

任持长养略有四种等者:谓即四食,名四任持应知。

子二、尽寿住摄

复次,有五种行。一、身行,二、语行,三、意行,四、业行,五、寿行。

业行寿行者:能感爱非爱果净不净业,是名业行。于三界中所生自体,所有住时限量势分,是名寿行,亦名命根。

子三、善法可爱生展转住摄3 丑一、标

复次,有五种不放逸。

丑二、列

一、依在家品不放逸,二、依出家品不放逸,三、能远离不善不放逸,四、能摄受诸善不放逸,五、修习相续不放逸。

丑三、释5 寅一、依在家品

依在家品不放逸者,复有五种,如前已说。

如前已说者:前说求财不放逸、守财不放逸、护身不放逸、护名不放逸、行法不放逸。(陵本五十七卷十八页4649)唯约诸受欲者为论,有此五种,故是在家品摄。

寅二、依出家品

依出家品不放逸者,复有十种,如声闻地决择毗奈耶相应中,我当广说。

复有十种等者:毗奈耶决择中说:于毗奈耶勤学苾刍,依于十时,应不放逸,乃至广说。(陵本六十八卷十页5404)即出家品十不放逸应知。

寅三、能远离恶

能远离不善不放逸者,当知即是前二正断。

寅四、能摄受善

能摄受诸善不放逸者,当知即是后二正断。

寅五、修习相续

修习相续不放逸者,谓于善法无间、殷重精勤修习。

癸二、二世间法2 子一、名所摄

复次,名有五种。一、心,二、心所有法,三、善,四、不善,五、无记。

子二、色所摄

色有五种。一、诸大种,二、大种所造,三、有见有对,四、无见有对,五、无见无对。

癸三、二种杂染根本2 子一、无明

复次,有五无明。一、义愚,二、见愚,三、放逸愚,四、真实义愚,五、增上慢愚。

有五无明等者:本地分说十九无知,与此五愚相摄。谓见愚,摄前六及于因所生法无知;放逸愚,摄于业、异熟、俱无知;真实义愚,摄于佛等乃至道谛无知;增上慢愚,摄最后无知;当知义愚,通摄一切。(陵本九卷十八页712)其义应知。

子二、爱

复次,有五种有爱。一、法性爱,二、誓愿爱,三、愚痴爱,四、厌离爱,五、思择爱。

有五种有爱等者:此五种爱即五有求,如前已释。

癸四、二种违顺正行2 子一、举无惭愧

复次,由五种相,当知建立无惭无愧。一、于染污现行无有羞耻;二、于善不现行无有羞耻;三、于舍法受无有羞耻;四、亲近恶友无有羞耻;五、于所作不能成办无有羞耻。

子二、翻例惭愧

当知与此五相相违五种妙相,建立惭愧。

于舍法受无有羞耻者:舍所受戒,名舍法受应知。

癸五、建立善恶说者及友2 子一、举恶2 丑一、恶说者

复次,由五种相,当知建立恶说者性。一、无行故;二、邪行故;三、不忍故;四、无羞耻故;五、不律仪故。

无行等者:无正行故,说名无行。无胜解故,说名不忍。余文易知。前说种性诸婆罗门,胜解过失染污其心;依第一义,彼皆堕在非梵志数。(陵本五十五卷二十页4469)此说不忍,准彼应释。

丑二、恶友

由五种相,建立恶友。一、无羞耻,二、有邪见,三、有懈怠,四、有邪行,五、性怯劣。

子二、例善

当知与此五相相违五种妙相,立善说者及与善友。

癸六、止观2 子一、止

复次,由五种相立奢摩他。一、近分定所摄世间奢摩他,二、根本色定所摄世间奢摩他,三、根本无色定所摄世间奢摩他,四、声闻[15]、独觉作意所摄出世奢摩他,五、菩萨作意所摄出世奢摩他。

子二、观

复次,由五种相,当知建立毗钵舍那。一、尽所有性毗钵舍那,二、如所有性毗钵舍那,三、有相毗钵舍那,四、思求毗钵舍那,五、观察毗钵舍那。

癸七、三漏3 子一、欲漏

复次,略由五相,建立欲漏。一、不定地事生随眠故;二、随顺恶行故;三、善相违故;四、耽着诸欲故;五、能生坏苦、苦苦果故。彼诸烦恼,说名欲漏。

不定地事生随眠故者:谓不定地诸有漏事为所缘时,彼诸烦恼转随增故。

子二、有漏

略由五相,建立有漏。一、能生劣界诸烦恼,二、能生中界诸烦恼,三、能生妙界诸烦恼,四、能生无欲乐有诸烦恼,五、能生有欲乐有诸烦恼。

能生无欲乐有诸烦恼等者:苦受为缘,生无有爱、求无有时,即便发起出离恶见、定期恶见,及此二种所依恶见,如缘起初胜法门经说,是名能生无欲乐有诸烦恼。乐受为缘,生后有爱,爱为缘故,便起于取,是名能生有欲乐有诸烦恼。

子三、无明漏

略由五相,立邪解脱欲无明漏。一、有想论者,由有想论门生起无明;二、无想论者,由无想论门生起无明;三、非有想非无想论者,由非有想非无想论门生起无明;四、断见论者,由断见论门生起无明;五、现法涅槃论者,由现法涅槃论门生起无明。

庚二、因明3 辛一、五种比量摄3 壬一、标

复次,略由五相,应知诸法差别道理。

壬二、列

一、由相故;二、由体故;三、由业故;四、由法故;五、由因果故。

壬三、释5 癸一、相

相者,谓由所依故,及行、住故。

癸二、体

体者,谓由自体相故,及差别相故。

癸三、业

业者,谓由自作用故,及邪、正行故。

癸四、法

法者,谓由染、净故,及世俗、胜义谛故。

癸五、因果

因果者,谓由近、远故,及爱非爱故。

由所依故及行住故等者:此说相比量应知。本地分说:谓随所有相状相属,或由现在,或先所见,推度境界,名相比量。(陵本十五卷十一页1316)当知于中说诸法相,名由所依。依现见相,或先所见而推度故,说诸补特伽罗,名由行、住,以彼若行、若住而为推度故。如相比量,如是体、业、法,及因果比量,亦如本地分所说诸相,随应当释。

辛二、论体性摄3 壬一、第一三论3 癸一、标

复次,有三种论。

癸二、列

一、听闻究竟论,二、诤讼究竟论,三、正行究竟论。

癸三、释3 子一、听闻究竟论

听闻究竟论者,谓婆罗门诸恶呪术。

子二、诤讼究竟论

诤讼究竟论者,谓诸外道因明论。

子三、正行究竟论

正行究竟论者,谓佛圣教。

壬二、第二三论

复有三论。一、无义论,二、邪义论,三、第一义论。此三如前,随其所应。

壬三、第三三论

复有三论。一、矫诈论,二、虚伪论,三、出离苦果论。如是三论,应知如前,随其所应。

矫诈论虚伪论者:此矫诈论,谓婆罗门诸恶呪术。此虚伪论[16],谓诸外道因明论,由彼虚妄推度故。义如显扬论说。(五卷一页31,502a)

辛三、论庄严摄2 壬一、于应造论3 癸一、要礼二师2 子一、标

复次,若欲造论,当先归礼二所敬师,方可造论。

子二、释

恭敬法故,先应归礼论本大师;恭敬义故,复应归礼开阐义师。

先应归礼论本大师者:此中大师,所谓如来,即是立圣教者。如摄异门分说应知。(陵本八十三卷一页6276)

癸二、要具六因2 子一、标

欲造论者,要具六因,乃应造论。

子二、列

一、欲令法义当广流布;二、欲令种种信解有情,由此因缘,随一当能入正法故;三、为令失没种种义门,重开显故;四、为欲略摄广散义故;五、为欲显发甚深义故;六、欲以种种美妙言辞庄严法义,生净信故。

癸三、要住四德3 子一、标

将造论时,要以四德先自安处,乃可造论。

子二、列

一、于昔诸师应离憍慢;二、于有情类当起大悲;三、于同法者深生敬爱;四、不欲彰己[17]有胜技能。

子三、释4 丑一、于昔诸师应离憍慢3 寅一、征

云何于昔诸师应离憍慢?

寅二、释

谓造论时,无如是心:古昔诸师尚能造论,况我今者当不造耶。

寅三、结

要离如是憍慢染心,乃应造论。

丑二、于有情类当起大悲3 寅一、征

云何于有情类当起大悲?

寅二、释2 卯一、观他退失

谓造论时,作如是观:若不造论,无量有情于诸善法定当退失,又余情类堕生老病,乃至广说。

卯二、观他利乐

是诸有情因我造论,若能解了乃至一句善说妙义,如是如是当奉行者,彼于长夜必获大义利益安乐。

寅三、结

要发如是增上心已,乃应造论。

堕生老病乃至广说者:谓堕生老病死,不如实知彼出离故。

丑三、于同法者深生敬爱

云何于同法者深生敬爱?谓造论时,作如是观:若不造论,为欲利他诸同法者,于利他事定当退失。

丑四、不欲彰己有胜技能

云何不欲彰己[18]有胜技能?谓造论时,无如是心:当令世间咸谓于我聪叡明哲,能造论者、开阐义者,深生净信,因此多获利养恭敬。但为自他善根增长,以无染心,乃可造论。

壬二、于庄严经3 癸一、标

复次,此中如实开示如来所说经义,名庄严经。

癸二、释2 子一、举喻5 丑一、红莲喻

譬如红莲,其花未开,虽生欢喜,不如敷荣。

丑二、真金喻

又如真金,未为严具,虽生欢喜,不如成办[19]。

丑三、美膳喻

又如美膳,未及得食,虽生欢喜,不如已食。

丑四、庆书喻

又如庆书,未暇开览,虽生欢喜,不如披阅。

丑五、珍宝喻

又如珍宝,未得现前,虽生欢喜,不如已得现前受用。

子二、合法

如是如来所说经义若未显发,虽生欢喜,不如开示。

癸三、结

故说造论名庄严经。

虽生欢喜不如成办者:此中成办,谓即工巧智为先,随彼勤劬为建立,工巧业处众具为和合故,工巧业处办。义如本地分有寻有伺地说。(陵本五卷[20]九页352)

庚三、声明2 辛一、标列通达

复次,略有七种通达。一、字通达,二、字义通达,三、能取通达,四、能取义通达,五、系缚通达,六、解脱通达,七、法性通达。

辛二、随释七种5 壬一、字通达

字通达者,通达为常。

壬二、字义通达

字义通达者,达为无常。

壬三、能取等通达2 癸一、举能取

能取通达者,谓根识等,达安立谛或非安立。

癸二、例能取义

如能取通达,能取义通达,当知亦尔。

壬四、系缚等通达2 癸一、举系缚

系缚通达者,通达相缚、或麤重缚。

癸二、例解脱

与此相违,当知说名解脱通达。

壬五、法性通达

法性通达者,谓能通达法性安住、法界安住,非从自在、自性、士夫中间等有。

戊二、闻圆满2 己一、标

复次,由十相故,具足多闻。

己二、释2 庚一、说正法圆满

谓善说者说故,显了文句说故,尽其所有、如其所有义说故,安乐方便加行说故,离众苦说故。如是五种。

庚二、闻正法圆满

复有五种。谓不求过失而听法故,但求涅槃而听法故,善听法故,谛听法故,于[21]名句文身义审谛观察而听法故。

不求过失而听法故等者:谓听法时,恭敬正法、恭敬说法补特伽罗、不轻正法、不轻说法补特伽罗,由是其心远离轻慢杂染,于法及说法师不求过失,是第一相。又闻正法,唯以涅槃而为上首,唯求涅槃、唯缘涅槃而听闻法,不为引他令信于己,不为利养恭敬称誉,是第二相。专心一趣,领解文句差别,名善听法,是第三相。属耳而听,了知音韵差别,名谛听法,是第四相。于一切心无不系念,为欲无间领解音韵文句义故,无不了知、无不通达而空过者,名于名句文身义审谛观察,是第五相。

丁三、略不说余

于此地中余决择文,更不复现。

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六十四

[1] 「三十八卷三頁」,披尋記原作「三十七卷二十二頁」。

[2] 編按:顯揚論原文無「世」字。

[3] 「獲」,大正、陵本作「護」。

[4] 「相」,大正作「想」。

[5] 「得」,大正作「向」。

[6] 「極」,大正、陵本作「所」。

[7] 「頌」,大正、陵本作「誦」。

[8] 「頌」,大正、陵本作「誦」。

[9] 「想」,陵本作「相」。

[10] 「諸」,大正作「謂」。

[11] 「生」,大正作「住」。

[12] 「二」,大正作「一」。

[13] 「倍」,陵本作「信」。

[14] 「沈」,大正、陵本作「現」。

[15] 「聞」,大正作「開」。

[16] 編按:「虛偽論」,顯揚論原文為「詰諍論」。

[17] 「己」,陵本作「已」。

[18] 「己」,陵本作「已」。

[19] 「辦」,大正、陵本作「功」。

[20] 「五卷」,披尋記原作「九卷」。

[21] 「於」,大正作「於依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