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也称为“授手印”。圣光撰。五重传法的第二重、三卷书之一。他是记述法然传授的念佛往生的教诲,用手印作为证明的秘书。圣光在《授手印》的背书中作为近代人的义,列举了“幸西一念义”、“证空弘愿义”、“行空寂光土义”三人的义,并以此为邪义。因此,圣光在《授手印》序中撰述的理由是:“上人往生后,诤其义于水火,致其论于兰菊,还失念佛之行,空废净土之业。……这里贫道龄已达七旬,余命又不几。……依此,在肥州白川河边、往生院内,结二十有众徒,限定四十八日夜,修法如净。”拜佛。在这期间,为徒们失去称名之行而烦恼,为空虚地废除正行的工作而悲伤…弟子听凭过去的传闻,沙门根据相传,将其记录下来,留下并赠送给向后。为了决定末代的怀疑,为了准备未来的证明,以手印为证明,就像笔记一样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