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迁化

联灯会要。百丈海禅师章。野狐因缘云。师令维那白槌云。食罢送亡僧。众皆怪讶云。又无人迁化。何得送亡僧。

临济玄禅师录云。普化绕街市。叫云。我往东门迁化去(云云)。

玄沙备禅师广录云。雪峯举。神楚闍梨问我。亡僧迁化。向什麽处去。我向伊道。如冰归水。师云。是即是。某不与麽道。峯云。儞作麽生。师云。如水归水。

释氏要览云。释氏死。谓涅盘。圆寂。归真归寂。灭度。迁化。顺世。皆一义也。随便称之。盖异俗也。

忠曰。迁化者。谓迁移化灭也。其实可通在家。要览且从世之偏称而已。然或设义曰。尊宿出世。能事毕。迁化度事於他方世界也。如涅盘经说。如来见阎浮众生。受大苦。说甘露法药疗治已。复至他方。有烦恼毒箭处。示现作佛疗其病(略钞)。又唐慧持临终曰。吾欲往他方教化(续高僧传)。又佛眼寂。圆悟上堂云。此方缘尽。他方显化。此界身死。他界出现(圆悟录)。明极讣至。竺仙上堂云。前月二十七日。明极和尚与三世如来。把手共行。转化他国而去(净智录)。是迁於化之义。余谓非也。亡僧已言迁化。固非出世尊宿何化度事之有。故可知迁化之目。通出世未出世。出家在家矣。

汉书外戚传云。李夫人卒。武帝自作赋曰(云云)。忽迁化而不反兮。魄放逸以飞扬。

文选魏文帝典论论文云。日月游於上。体貌衰於下。忽然与万物迁化。斯亦志士之大痛也。

华严传记。樊玄智传云。人见龛内有光。怪往观之。乃见居士久从迁化。

忠曰。此三事。竝在家之死言迁化。则此目不必局释氏矣。

●浴亡

敕修清规尊宿迁化云。小师侍者。亲随人。安排洗浴。着衣净发。人龛。 又亡僧云。如病僧瞑目。延寿堂主。即报维那。令堂司行者。报烧汤。覆首座知客侍者。库司差人。擡龛浴船。安排浴亡。浴毕。净发拭浴衣被。酌量俵浴亡人。手巾与净发人。维那提督。着衣入龛。

●入龛

敕修清规。尊宿入龛云。维那领小师。炷香。请首座。入龛佛事。安排寝堂。置龛炉烛几筵。供养。

又见浴亡处。

幻住庵清规。亡僧津送云。入龛之法。须预备麻骨篾等类。置叠亡僧两腋之下。次用乾柴。四面挨排定当。然後掩龛。用长条合缝。公界印押。封闭龛门。龛前立位牌一座。书云。新圆寂某上座觉灵。

忠曰。麻骨乾柴等。拟便火化也。又有儒家入椁之法。或可用全身入塔乎。

朱子语录丧葬云。椁外四围上下。一切实。以炭末。须厚七八寸许。避湿气。免水患。截树根。椁里用石灰。又以筛过细沙。相杂。灰与沙相乳入。其坚如石。

圆悟勤禅师录有为智海法真和尚入龛佛事。

●移龛

敕修清规。尊宿移龛云。入龛三日。揜龛铺设。法堂上间。(乃至)中间法座上挂真。(乃至)下间置龛。用麻布帏幙。前列几案炉瓶素花。香烛不绝。二时上茶汤粥饭。供养讽经。仍备挑灯铙钹花旛。鸣僧堂钟集众请移龛佛事。

●锁龛

敕修清规尊宿移龛云。请移龛佛事罢。移龛下法堂。请锁龛佛事。 又亡僧。大夜念诵云。维那出烧香。请锁龛佛事。受请人。出班烧香。退身问讯。次住持前问讯。转东序前问讯。巡至班末问讯。次西序前问讯。然後与大众。普同问讯。从西序末过。若见职头首。各依本位空处过。至龛右侧立。堂司行者。以盘托锁。候举佛事毕。行者以锁锁龛毕。住持复位。

●盖棺

锁龛又曰盖棺。韵会阖辖猎切。闭也。通作盖。

韩诗外传云。孔子曰。学而不已。阖棺乃止。

杜工部集简苏徯诗云。丈夫盖棺事始定。

佛通愚中和尚年谱云。师参金山即休。一日有亡僧。请耆宿并头首。各演佛事。众中有忌休厚於师者。俄於闍维场请盖棺佛事。师卒出唱。云云。一众吐舌。诸方传誉。是年二十五。

●挂真

忠曰。真者真仪。即迁化尊宿。肖像也。有两处挂真。一法堂挂真。二山门首真亭挂真。

敕修清规尊宿挂真云。移龛就法堂。锁龛已。请挂真佛事。 又云。龛至山门首。请真亭挂真奠茶汤。俱有佛事。

无门开和尚录告香普说云。先师(月林观)圆寂後。陈提刑讳贵谦。作丧主。临时令为先师挂真。不容辞避。山僧捧起真云。老贼一喝。虚空迸裂。侬家当下。如桶底脱。连伸三拜。纳尽败缺。这些怨恨。怎生消灭。而今高挂祖堂。千古号令不绝。

●举哀

敕修清规。尊宿迁化云。主丧白云。堂头和尚归寂。理合举哀。举佛事罢。举哀三声。大众同哭。小师列幙下哀泣。

大清曰。理合举哀者。非谓举哀佛事。佛事毕。唱哀哀哀三声。此为举哀也。

圆悟勤禅师录。有为佛眼和尚举哀佛事。语尾云。要知末後句。分明普请。大众齐声举。乃云哀哀。

东渐清规云。东福定山和尚。辞世偈尾书云。烦堂头和尚。举哀。时住持性海和尚。为举哀佛事。论者曰。定山意。谓下火。但忌火言。故为举哀。而性海不谕本意可憾。

已下畧录外书举哀。

梁书明山宾传云。山宾卒。昭明太子为举哀。赙钱十万。布百匹。并使舍人三顒监护丧事。 又夏侯亶传。亶卒於州镇。高祖闻之。即日素服举哀。

●奠茶汤

敕修清规尊宿迁化。举哀之後。有奠茶汤佛事。又对灵小参之後。有奠茶汤佛事。又真亭挂真之次。有奠茶汤佛事。 又见起龛处。

●直灵

守亡者龛。曰直灵。

敕修清规亡僧云。直灵行者。每日上粥饭。

●伴夜

大监清规。末後事仪云。入灭第三日。荼毘。先第二日晚夜。殷懃供养。小师围绕。终夜不寐名曰伴夜。唯诵金刚经鸣磬。

●送亡

敕修清规送亡云。凡出丧。库司预分付监作行者。办柴化亡。差拨行仆。铙钹鼓乐。旛花香烛。擡龛丧仪。一切齐备。堂司行者。隔宿覆住持两序。挂送亡牌。次早。行粥。遍食椎後。再鸣椎一下云。白大众。粥罢普请送亡。除守寮直堂外。并当齐赴。谨白。

大灌顶神呪经云。贤者阿难。问佛言。阎浮提界。有几种葬法。佛语阿难。葬法无数。吾今当为略说。我此国土。水葬。火葬。塔塚之葬。其事有三。(乃至)震旦国中。人民葬法。庄严之具。金银珍宝。刻镂车乘。飞天仙人。以为庄严。众妓鼓乐。钟铃之音。歌咏赞叹。用为爱乐。终亡者。身衣服具足。棺椁微妙。香烟苾芬。百千万众。送于山野。庄严山林。树木郁郁。行行相对。无亏盈者。坟栢茂盛。碑阙俨然。人民见者。莫不欢欣。

毘柰耶杂事云。佛言。苾刍。身死。应为供养。苾刍不知。云何供养。佛言。应可焚烧。邬波离曰。如佛所说。於此身中。有八万户虫。如何得烧。佛言。此诸虫类。人生随生。若死随死。此无有过。身有疮者。观察无虫。方可烧殡。欲烧殡时。无柴可得。佛言。可弃河中。若无河者。穿地埋之。夏中地湿。多有虫蚁。佛言。於丛薄深处。令其北首右脇而卧。以草稕支头。若草若叶。覆其身上。送丧苾刍。可令能者。诵三启无常经。并说伽陀。为其呪愿。事了归寺。应可洗身。若触屍者。连衣俱洗。其不触者。但洗手足。

行事钞瞻病送终篇云。中国四葬。水葬投之江流。火葬焚之以火。土葬埋之岸旁林葬弃之中野。为鵰虎所食。律中。多明火林二葬。亦有薶者。五分云。屍应薶之。若火烧。在石上。不得草上安。 资持记。水葬饲鱼鼈林葬济禽兽。诸部文中。但无水葬。(忠曰。钞所谓中国。谓天竺也。)

忠曰。事钞云。律中。多明火林二葬。亦有薶者者。谓其水葬稀少。非谓绝无。而资持云诸部文中。但无水葬者。失矣。如予所援毘奈耶杂事。

佛不听塔下葬。 四分律云。彼於塔下。埋死人。佛言。不应尔。彼於塔下。烧死屍。佛言。不应尔。

忠曰。中华亦有四葬。而人不自省察。却以火葬。为佛氏之法。 列子云。晏平仲曰。既死。岂在我哉。焚之亦可。沈之亦可。瘗之亦可。露之亦可。衣薪而弃诸沟壑。亦可。衮衣绣裳。而纳诸石椁。亦可。(忠曰。焚火葬。沈水葬。瘗及纳椁土葬。露及弃壑。林葬。 又此四葬。济北集已辩。)

周易上系辞云。古之葬者。厚衣之以薪。葬之中野。不封不树。丧期无数。後世圣人。易之以棺椁。盖取诸大过。  此亦可见汉土古葬法也。

●津送

送亡曰津送。

敕修清规尊宿迁化云。遗戒。一切佛事并免。但举无常偈。同亡僧津送。

幻住庵清规津送云。其余袈裟鉢盂。并种种行李。抄剳既定。待出龛日。估唱钱物。入板帐。支收以为津送。

正宗賛。百丈大智禅师传云。老人作礼曰。某已脱野狐身。住在山後。敢乞依亡僧。津送。

一山曰。津发也。

旧说曰。津送不必局送亡送生人亦云津送。谓送人至津而止也。今谓送亡。盖准生者也。

忠曰。津字韵书无发也训。余谓。津送者。人之去。譬如舟发津。而人送之也。

津字非局於送亡名。今畧引数证。

传灯录招贤会通禅师章云。师乞归宁省。帝厚其所赐。敕有司津遣。

林宝训云。晦堂曰。先师闻衲子省侍亲老。气色穆然。见於颜面。尽礼津遣。 又云。死心住翠岩。闻觉范窜逐海外。道过南昌。邀归山中。迎待连日。厚礼津送。

六学僧传宋道猷传云。宋文帝问慧观。生公顿悟成佛义。谁能复通者。观以猷对。即诏临川津发至都。

痴绝冲禅师录夏中普说云。是时圆悟。道尊一代子苍先遣书。探圆悟口气。然後津发妙喜。归云居。

古林茂禅师录行实云。省剳下建康津发者再。翦灯余话。芙蓉屏记云。高公赠崔英奴婢各一。津遣就道。

朱子语录云。逆亮临江。朝臣震怖。各津遣其家属。他走。

●押丧

旧说曰。押管押也。都寺殿于丧事。点捡仪礼。令不乱行列也(又见职位门)。

忠曰。押者。弹压义。殿于送丧列行。镇压其扰乱矣。

正字通云。押与压通。

敕修清规尊宿出丧云。主丧领众。两两分出。左右俵散雪柳。齐步并行。毋得挨肩交语。各怀悲感。都寺押丧。 又亡僧送亡云。维那随龛。都寺押丧。

●起龛

敕修清规。亡僧送亡云。维那出烧香。请起龛佛事。举毕。行者鸣钹。擡龛出山门首。若奠茶汤。转龛。龛则向里。安排香几。首座领众。两行排立。维那炷香。请佛事。候举佛事而行。

山庵杂录云。天童西岩和尚。蜀人。南游徧参。至径山。见无准。机语相投。容入室。欲授藏主职。或者以力攘之。次日为亡僧讷侍者起龛。怯众一辞不吐。无准即令维那。请惠侍者起龛。惠至龛前。连唤讷侍者者三。人亦以为怯。乃曰。三唤不譍。果然是讷。顶门放出辽天鹘。无准黜或者。而以惠侍者。代其职惠侍者即师也。

●转龛

送亡中路。有奠茶汤佛事。则暂转龛向里。见起龛处。

●转骨

敕修清规。尊宿迁化佛事云。如衣鉢丰厚。每日奠茶汤。添转龛转骨等佛事。

忠曰。转骨者。在入塔时。即自寝堂起骨。向塔所时。中路转回骨。向里税下。行转骨佛事。此局唯荼毘者。

●秉炬

敕修清规尊宿荼毗云。丧至涅盘台。丧司维那。俟都寺上香茶了。进前烧香。引小师。拜请秉炬佛事。

旧说曰。秉炬与下火同。然因师集贤录。分为二。或曰。秉炬语长。下火语短。又下火一人行之。秉炬数人递为之。凡立地佛事。忌语繁。唯秉炬有及数句者。秉炬佛事。语长。而复数人行之。若用真火。移刻易烬。故刻木炬涂朱。拟火状。或红绵缯造花。着炬首。而不点火。备更把焉。是故其语落句。可言火处。或言花而已。

有弟子。为师秉炬者 普灯录黄龙祖心禅师入灭。黄庭坚强得法上首死心秉炬(详职位门主丧处)。有子。为母秉炬者。 羣玉集云。黄檗运禅师。得道之後。忽思省侍父母。一婆子出问。何处。曰江西。婆曰。我家亦有一子。在江西。多年不归。因借宿。婆亲为洗足。运足心一志甚大。婆失记是其子。次日运辞去。於三里外。说与乡人云。吾母不识山僧。但母子一见。足矣。乡人报知其母。母赶至福清渡。运已登舟。母一跌而终。运不回。但於隔岸。秉炬。法语云。一子出家。九族登天。若不生天。诸佛妄言。掷炬火然。两岸人。皆见其母。於火焰中转为男子身。乘大光明。上生夜摩天宫。後官司改福清渡。为大义渡。

●下火

见秉炬处。

●荼毘

释氏要览云。闍维。或云荼毘。或耶维。闍毘。正梵云闍鼻多。此云焚烧。

荼毘。又作茶毘。 升庵外集云。茶即古荼字也。周诗记荼苦。春秋书齐荼。汉志书荼陵。颜师古陆德明。虽已转入茶音。而未易字文也。至陆羽茶经。玉川茶歌。赵赞茶禁。以後。遂以茶易荼。

戒环法华经要解云。佛设火化之法。在已。则显三昧之力。播薰练之功。故化火自焚。舍利迸透。在人。则掩臭。腐之秽。免蝼蚁之食。使其魄不滞。其神清升。而此方以卧淤脓於荒郊埋腐骸於朽坏。为是。且以火化为不忍。方其穴地负土。全体而坑之。为可忍耶。二皆出於得不已耳。达者观之。一等归尽。则卧淤埋腐。不若火化之愈矣。自道观之。沈之可也。露之可也。衣薪而弃诸沟中衮文而纳诸石椁。无不可者。奚足为焚瘗之竞。

东都事略太祖本纪。建隆三年曰。三月丁亥。诏曰。王者设棺椁之品。建封树之制。所以厚人伦。而一风化也。近代以来。遵用夷法。率多火葬。甚愆典礼。自今宜禁之。

●收骨

忠曰。荼毘之後。收拾化骨也。俗作取骨。讹矣。

敕修清规。尊宿茶毘云。小师乡人法眷。守化收骨。斋罢鸣僧堂钟。集众。仍备仪从。迎骨。回寝堂。安奉。请安骨佛事。 又亡僧入塔云。茶毗後。执事人。乡曲法眷。同收骨。以绵裹。袱包函贮。封定。迎归延寿堂(位牌上去新字)

●安骨

见收骨处。

●起骨

敕修清规。尊宿灵骨入塔云。鸣钟众集。都寺上香毕。请起骨佛事。送至塔所。请入塔佛事。

●入塔

见起骨处。

●全身入塔

忠曰。不火化。而以全骸入塔也。

敕修清规尊宿全身入塔云。龛至塔所。都寺上香茶毕。丧司维那。进烧香。引小师。拜请入塔佛事。

●入骨

忠曰。盖僧曰入塔。居家类曰入骨。

西岩慧禅师录。净日行者入骨佛事云。三日已前。可怜甘贽到南泉。五日已後。堪笑卢公连夜走。正今日赤骨律。四顾寥寥。谁委悉。流水遶孤村。白云抱幽石。

●撒骨

忠曰。盖入骨撒土也。

北磵简禅师录。有陆氏孺人撒骨佛事。

●撒土

旧说曰。撒土者。全身入塔行之。或曰。盆内铺纸。盛土呈之。佛事人接之。作撒土势。或曰。以米钱土三物。撒之地上。即是入塔佛事也。或曰。古者有执锹子行之者。吁唐土固不可有之。可笑。

敕修清规尊宿全身入塔云。候掩圹一切毕备。然後请撒土佛事。迎真回寝堂。供养。

●掩土

忠曰。全身埋葬也。

义堂日工集云。凡掩土之法。掘地作窖。切石布底里。且随龛样侧立。其畔岸涂以泥粉。塞其孔隙。是俗之所谓窀穸也。龛中立椅子。安身跏趺坐。椅前置机。机上陈设笔砚水瓶。平日资具。龛户锁封。钥子折而弃之。投龛於窖中。覆以石盖。亦粉其罅。掩土而深埋。立石浮图。而为表。

应庵华禅师录。有为留守枢密大资。掩土佛事。

●上祭

敕修清规尊宿移龛云。中间法座上挂真。安位牌。广列祭筵。用生绢帏幙。以备上祭。 又云。每日或两次三次上祭。无拘。盖檀越诸山。来有先後。随时。若法眷门人。上祭。到门。知客接已。即报丧司。随送孝服。然後上祭。

忠曰。上祭则有祭文。见文疏门。

●下祭

碧岩录云。陆亘大夫。作宣州观察使。参南泉。泉迁化。亘闻丧。入寺下祭。

忠曰。下者犹言安置也。同下嚫之下义。宋高僧传不空传云。帝诏高品刘僊鹤。就寺置祭(止此)。乃下祭义也。 又录下字例。

敕修清规圣节云。烧香侍者。就佛座前。下茶汤。 又历代祖忌云。就祖堂。下食一位。

备用清规念诵致祭云。上祭人。龛右上汤茶。行者下。

庞居士录云。石林一日。自下茶。与居士(云云)。

●估唱

估衣唱衣也。

敕修清规尊宿迁化云。示疾。觉沈重。预请两序勤旧。点对封收衣鉢行李。就留方丈。差公谨行仆。看守。以俟估唱。

幻住清规津送云。衣盂估唱。板帐支收。既无间於死生。安可昧其因果。

●估衣

敕修清规亡僧估衣云。维那分付堂司行者。请住持两序侍者。就堂司。或就照堂。对众呈过包笼。开封出衣物。排地上席内。逐件提起。呈过维那。估直。首座折中。知客侍者上单。排字号。就记价直在下。依号写标。贴衣物上。入笼。仍随号依价。逐件别写长标。以备唱衣时用。

●唱衣

敕修清规尊宿唱衣云。至期。僧堂前。或法堂。上下间设大众坐位。中间向里。横安长卓。置笔砚大磬其上。鸣僧堂钟集众。(乃至)维那鸣磬一下。白云。夫唱衣之法。盖禀常规新旧短长。自宜照顾。磬声断後。不得翻悔。谨白(云云详彼)。 又亡僧唱衣云。扛包笼住持两序前。巡呈封记。於首座处。请锁匙呈过。开取衣物照字号。次第排席上。空笼向内侧安。(乃至)维那解袈裟。安磬中。却换挂络。堂司行者。依次第拈衣物。呈过递与。维那提起云。某号某物。一唱若干。如估一贯。则从一伯唱起。堂司行者。接声唱众中。应声次第。唱到一贯。维那即鸣磬一下云。打与一贯。余号并同。或同声应。同价者。行者喝住云。双破。再唱起鸣磬为度。堂司行者问定某人名字。知客写名上单。侍者照名发标。付贴供行者。递与唱得人。供头行者。仍收衣物入笼。一一唱毕。鸣磬一下。

又唱衣阄拈法。详执务门。

释氏要览送终云。唱衣。律亡僧轻物。差 五法比丘。分与现前僧。为分不均故。佛听集众。先以言白众。和许可卖共分(言五法者不随爱。不随瞋。不随痴。不随怖。知得不得亦名五德)。

十诵律云。卖衣未三唱。比丘益价。後心悔疑夺彼衣(疑是夺前刚价者)。佛言。未三唱竟。益价。不犯。目得迦云。佛言。初准衣时。可处中。勿令太贵太贱不应。待其价极。方与之。若不买者。故增价。犯恶作罪。大毗婆沙论。问命过比丘衣鉢等。云何得分。答。彼於昔时。亦曾分他如是财物。今时命过。他还分之。增辉记云。佛制。分衣本意。为令在者。见其亡物。分与众僧。作是思念。彼既如斯。我还若此。因其对治。令息贪求。故今不能省察此事。翻於唱卖之时争价上下。喧呼取笑。以为快乐。悞之甚也。仁者宜忌之。

义楚六帖云。萨婆多论云。估唱衣物。未三唱。得益价。三唱已。不应益。众亦不得与。唱衣已。不得悔。得罪。

校定清规云。唱衣。昔世尊在日。古佛示迹。号乌波难陀比丘。好聚敛衣盂。身死之後。佛令集众。以所畜之物。尽情估唱。使现前比丘。观前人悭鄙。为他人所积。因兹有证二果者。对治他缘。修己行。所有法衣。不唱。当分留与嗣法弟子。

大川济禅师净慈录有因唱衣上堂。

●提衣

唱衣。亦名提衣。

敕修清规尊宿迁化唱衣云。开笼出衣鉢。依号排席上。请提衣佛事。

●对灵小参

敕修清规。尊宿迁化云。丧司维那。同小师怀香。诣客位。拜请主丧人。大夜对灵小参。预设座。候昏钟鸣。鸣鼓集众。两序座下问讯(如常式)。主丧人。用带行侍者。烧香。无则圣僧侍者代之。小参下座。小师罗拜。致谢。

●赠别经

大监清规末。後事仪云。今晚大夜。则午後。道旧辨事小师讽经。此名赠别经以表生死道义也。

又见节时门。赠别夜处。

毗奈耶杂事云。送丧苾刍。可令能者。诵三启无常经。并说伽陀。为其呪愿。(前送亡处详引)

忠曰。此即佛制。有送亡讽经事。

●龛前念诵

敕修清规尊宿迁化云。首广领众。龛前上香。立定。请奠茶汤佛事毕。山门维那念诵。

解者曰。此即此方所谓。龛前念诵也。

●山头念诵

敕修清规尊宿茶毗云。丧至涅盘台。(乃至)秉炬佛事。山门维那念诵。

解者曰。是即山头念诵也。 古剑曰。大唐火浴。多在山头。故曰山头念诵。

敕修清规亡僧板帐式云。参拾贯。维那山头佛事。

解者曰。即谓山头念诵也。

幻住庵清规云。凡对灵回向。但入龛。宿夜念诵。山头念诵。此三遍。公界回向。称亡僧两字名。

●追荐

忠曰。俗作追善。非也。

丹鈆总录云。荐者。祭之名。士无田则荐。是也。

慈受深禅师慧林录云。只如今日。了初侍者。追荐二亲。试问诸人。且道。他父母。在地狱中受苦耶。在人天受乐耶。

宋史礼志云。及周朝忌日。尚有追荐。

春渚纪闻云。明皇时。太真妃。得白鹦鹉。聪慧可爱。妃每有燕游。必置之辇竿。自随。一日鹦鹉。忽低首愁惨。太真呼问之。云鹦鹉夜梦甚恶。恐不免一死。已而。太真妃。出後苑。有飞鹰。就辇攫之而去。宫人多於金花纸上。写心经。追荐之者。

灌顶十方净土经云。命终之人。在中阴中。身如小儿。罪福未定。应为修福。愿亡者神。使生十方无量刹土承此功德。必得往生。 又云。普广菩萨言。众生不信三宝。不行法戒等。命终堕三涂八难。亲族为修福。得福不。佛言。七分之中。为获一也。何故尔乎。缘其前世。不信道众故。使福德七分获一。若以亡者严身之具。堂宇室宅。园林浴池。以施三宝。此福最多。功德力强。可得拔彼地狱之殃。便得解脱。往生十方佛土(畧钞)。

法苑珠林云。往生经云。亡後作福。死者七分获一。余者属现造者。

宗镜录云。问。若言须与所熏和合一处。方名能熏者。且如先亡父母。及先亡子孙等。後人为作功德。此亦是熏他识。以获福故。如何不许。答此有二解。一云。此但为增上。令亡者自发心。非熏他识。二云。七分之中许获一分。难。只此所获一分功德。便是此人造福。他人受果。应乖唯识义。答有五力。唯识不判。一定力。二通力。三借识力。四大愿力。五法威德力。

优婆塞戒经云。佛言。或有说言。子修善法。父作不善。因子修善。令父不堕三恶道者。是义不然。何以故。身口意业。各别异故。若父丧已。堕饿鬼中。子为追福。当知即得。若生天中。都不思念人中之物。何以故。天上成就胜妙宝故。若入地狱身受苦恼。不暇思念。是故不得。畜生人中。亦复如是。若谓饿鬼何缘独得。以其本有爱贪悭悋故。堕饿鬼中。既为饿鬼。常悔本过。思念欲得。是故得之。若所为者。生余道中。其余眷属。堕饿鬼者。皆悉得之。是故智者。应为饿鬼。勤作福德。

大毘婆沙论云。生闻婆罗门。白佛言。乔答摩。我有亲里。命过。欲施其食。彼为得我食不。世尊告言。此事不定。所以者何。诸有情类。有五趣别。若汝亲里。生地狱中。食地狱食。以自存活。彼不能受汝食。生傍生趣。天趣。人趣。亦复如是。若汝亲里。生鬼趣中。则能受汝所施饮食。婆罗门言。若我亲里。不生鬼趣所施饮食。谁当受之。佛语彼言。饿鬼趣中。无汝亲里。无有是处。(乃至)广说。

冥报记云。眭仁蒨。问鬼成景曰。人死当分入六道那得尽为鬼。景曰。君县内万余户。狱囚常二十人已下。万户之内。五品官无。九品已上官。数十人。六道之内。亦一如此耳。其得天道。万无一人。如君县内。无一五品官。得人道者。有数人如君九品。入地狱者。亦数十。如君狱内囚。唯鬼及畜生。最为多也。如君县内课役户。就此道中。又有等级。因指其从者曰。彼人。大不如我。其不及彼者。尤多。

忠曰。世尊说应为鬼道作福善。而诸道中。鬼畜居多之理。景鬼之言。尽矣。审惟彼此。追荐之业。不可废焉。

●大行追严上堂

忠曰。天子追荐上堂也。

史记景帝纪注云。服虔曰。天子死。未有諡。称大行。

又见节时门。大夜处。

希叟昙禅师雪窦录。大行追严上堂云。统御金轮。四十年拱埀衣。化育黎元。万机休罢昇遐去。四海无思不断魂(云云)。

●水陆会

释门正统云。水陆者。取诸仙致食於流水。鬼致食於净地之义。亦因武帝梦一神僧。告曰。六道四生。受苦无量。何不作水陆。普济羣灵。诸功德中。最为第一。帝问沙门。咸无知者。唯志公劝帝。广寻经论。必有因缘。於是搜寻贝叶。置法云殿。早夜披览。及详阿难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之意。用制仪文。三年乃成。遂於润之金山寺。修设。帝躳临地席。诏佑律师宣文。世涉周隋。兹文不传。至唐咸亨中。西京法海寺英禅师。因异人之告。得其科仪。遂再兴焉。我朝苏文忠公(轼)。重述水陆法像賛。今谓之眉山水陆。供养上下八位者。是也。熙宁中。东川杨锷。祖述旧规。又制仪文三卷。行於蜀中。最为近古。然江淮京浙所用像设。一百二十位者。皆後人踵事增华。以崇其法。至於津济一也。

事物纪原云。今释氏教中。有水陆斋仪。按其事始出於梁武帝萧衍。初帝居法云殿。一夕梦。僧教设水陆斋。觉而求其仪。而世无其说。因自撰集铨次。既成设之於金山。实天监七年也。大抵取救焰口经事。云尔。

释氏资监云。唐高宗咸亨二年。西京法海寺英禅师。有异人。来谒曰。弟子知有水陆斋。可以利益幽明。自梁武殁後。因循不行。今大觉寺。吴僧义济。藏此仪文。愿师往求。以来月十五日。於山北寺。如法修设。苟释狴牢。敢不知报。英公寻诣济处。得仪文以归。即以所期日。於山北寺。修设。次日曛暮。向者异人。与十数辈。来谢曰。弟子即秦庄襄王也。又指其徒曰。此范睢穰侯白起王剪张仪陈轸。皆秦臣也。咸坐本罪。幽囚阴府。大夜冥冥。无能救护。昔梁武帝。於金山寺。设此斋时。前代弑纣之臣。皆免所苦。弟子。尔时。亦暂息苦。然以狱情未决。不得出离。今蒙吾师设斋。弟子与此辈。并列国诸侯。众等。皆乘善力。将生人间。虑世异国殊。故此来谢。言讫遂灭。自是仪文布行天下。作大利益(赜师苇江集)。

月江印禅师录。朝廷金山寺。建水陆会。普说云。大元佛心圣主。於杨子江。建金山万僧之海会。修水陆无碍之大斋。披阅五千四十八卷之尊经。讲演教禅。直指难思之妙法(云云广说)。复举。梁武帝梦。神僧告曰。六道四生。幽囚者众。何不建水陆大斋。而济拔之。帝既寤。诏十大高僧。披寻大藏。撰成仪文。始於金山。建此大会。於初夜分。悉停灯烛。帝亲临筵祷曰。若此仪文。理协圣凡。愿我拜起。灯烛自明。如未符圣意。烛暗如故。帝一拜。灯烛皆明。二拜宫殿震动。三拜天雨宝花。当时灵异。不可胜数。至於历代。修建显验。犹多。当今佛心天子。以梁武之心。为心。特降御香七宝彩缎。修设斋供。建此大会。宰相百官。光临法会。诸山硕德。共阐玄音。凡圣混融。人天交接。直得娑竭罗龙王。从海涌出。亲献宝珠。天帝释空中雨花。殷勤賛叹。

佛祖统纪。录梁武英师事讫。述曰。昔真隐史越王尝过金山。慕水陆斋法之盛。乃施田百畮。於月波山。专建四时水陆。以为报天地君亲之举。且亲制疏辞。刻石殿壁。撰集仪文。刊板于寺。既而孝庙闻而嘉之。赐以水陆无碍道场宸翰。扁于殿。逮今百年。修供惟谨。去月波里所。有梵苑曰尊教。师徒济济。率沙门族姓三千人。施财置田。一遵月波四时普度之法。先是尊教同人有谓。越王疏旨之辞。专为平昔仕官。报效君亲之举。美则美矣。而於贵贱贫富。未见平等修供之意。乃力挽志磐。续成新仪六卷推广斋法之盛。而刻其板。复依准名位。绘像帧者。二十六轴。及今创立斋会。於是仪文像轴。皆得其用。时主其事者。寺沙门处谦清节文学师竑以法施者。月波住山宗净也。以文字施者。则志磐也。当愿十方伽蓝。视此为法。大兴普度之道。

●悲济会

忠曰。水陆会。又言悲济会。盖慈悲拯济之义。

应庵华禅师报恩光孝录。悲济会水陆陞堂云。大智洞明。体无去住。明逾日月。宽若太虗。天地以此为覆载。日月以此为照临。山岳以此为崔嵬。江河以此为流注。贤圣以此为威灵。凡夫以此为安养。阵亡以此为超昇。冤雠以此为解脱。诸佛以此为示现。祖师以此为单传。诸人以此为悲济。(乃至)以拄杖卓一卓云。愿今得果成宝王。还度如是恒沙众。

●施食法

敕修清规月分须知云。七月十五日。晚设盂兰盆会。讽经施食。(又见施饿鬼食处)

幻住庵清规。载普施法食文。与日本禅林所行。异也。

救拔焰口饿鬼经云。阿难独居静处中夜忽见一饿鬼。名曰焰口。口中火然。咽如针锋。白阿难言。汝三日後。死我趣中。阿难惶怖。问何方便。饿鬼答言。汝於明日。若能布施百千那由他。恒河沙数饿鬼。并百千婆罗门仙等。以摩伽陀国所用之斛。各施一斛饮食。并及为我供养三宝。汝得增寿。令我离於饿鬼之苦。得生天上。阿难白佛。佛告阿难。勿怖。我能方便。有陀罗尼。名曰无量威德自在光明胜妙力。即能充足俱胝那由他。百千恒河沙数。饿鬼及婆罗门仙等。上妙饮食。一一皆得摩伽陀国所用之斛。七七斛食。能食彼众。解脱苦身。得生天上。阿难汝今受持。福德寿命。皆得增长。说陀罗尼曰。曩谟萨缚。怛佗孽跢。嚩路枳帝。唵三跋罗三跋罗吽。佛告阿难。若人欲求长寿福德增荣。满足檀波罗蜜。每於晨朝。及一切时。悉无障碍。取一净器。盛以净水。置少饮麨。及饼饭等。右手按器。诵前陀罗尼七徧(云云广说不能具引)。

●施饿鬼食

施食具言施饿鬼食。

释门正统云。若夫施食之法。又非一切人天所知。惟如来。以大慈普覆。不忍一切含灵。受其饥饿苦恼。故假面然鬼王缘起。令阿难尊者。以一抟食。诵咒施之。今缁素通行。谓之施饿鬼食。经律所出。有三不同。一涅盘经。谓之旷野鬼。二焰口经。谓之焰口鬼。三鼻奈耶律。谓之诃利帝母。皆由如来善权示迹。俾後之学者。依而行之。观其所行。用力甚约。收功甚博。回视夫灵輙倒戈。漂母返哺之俦。诚有天渊之间所谓旷野鬼并诃利帝母者。今为佛弟子。每食必出生饭者。是也。所谓焰口鬼。及婆罗门仙者。今为佛弟子。至心所辨。斛食者。是也。

●开甘露门

施食法。亦曰开甘露门。

幻住庵清规详载其法。

●冥阳会

忠曰。盖施食法也。与水陆会不同。冥者谓冥界。饿鬼众。阳者谓阳界。婆罗门仙众。今普供施彼羣生。故名冥阳会。是故日本艺州佛通寺施食会之牌。第二世。一笑和尚书曰。天地冥阳一切灵位。

因师集贤录云。建水陆冥阳二会。设大斋。献天地水府万灵。

物初賸语育王植善库记云。都钤邵君谓。夫导往福存。莫善於冥阳大会。乃年设之。斥己财。千五百缗足有奇。入寺之植善库。存本取息。以足厥用。

●顿写

忠曰。一座疾书法华经。为顿写矣。此方荐亡修之。或谓。昉於唐僧法僧行。或谓。起於日本法藏也。

竺仙仙禅师真如录。为征夷大将军仁山大居士预修。拈香云。命僧顿书妙法华经一部。及仁山大居士。亲手躳书。

愚中及禅师丱余集。顿写法华经祝语云。中有纯孝沙门。而为一日顿写之权舆。良有深旨。可不信哉。(乃至)严饰斋会。延之僧众。於一日内。同心戮力。顿书八轴。以伸供养。 又供养顿写法华经语云。钦惟佛所护念。一乘妙法莲华经。开五种行门中。以书写功德为胜。书写功德中。以顿写功德。为最尊最上者。久矣。

空谷应禅师录起峰大祥忌。陞座云。预就西山景德。开建道塲。敦请僧众。三日看阅五部大乘经。计二百卷。一日顿写大乘妙典六万余言。

僧祥法华传记云。绦州有孤山。西河造立堂舍。多树林木。颇得山居形胜处也。永徽中。有二人僧。同房而住。一人名僧行。行三阶佛法。一人名僧法。行法华三昧。二人要契。先亡者。必告生处。如昔无着世亲。後僧行先亡。虽思慕之。三年无示告生处。堂有观音像。断食祈誓。必有感应。僧法断食五日。在堂不出户外。至五日夜。梦。有一沙门。谓法曰。汝执取我裳角。将见僧行生处。即执裳角。须臾至地狱。猛火炽然。不可亲近。铁网七重而覆其上。铁扉四面。闭甚固。百千沙门。犯净戒。不调身心者。在中受苦。沙门谓防守罗刹曰。此中有沙门僧行不。答有。又曰。欲见。答不可见。沙门语罗刹昔同行思慕而来。我等佛子。汝如何固惜。答若欲见。随意即见。时罗刹。以鉾贯黑炭。示之曰。此是僧行也。僧法见黑炭。流泣。沙门释子。如何受重苦。愿欲见昔形。时罗刹唱活。宛如平生。但身体烧烂。谓法曰。吾昔贡高恣犯。汝将救吾苦。法曰。如何救之。答为造法华经。曰如何造。答一日之中。以可毕其功。法曰。贫道岂可一日中毕。答吾苦不可忍。刹那难过。非一日猛利行。焉得苦息。尔时罗刹瞋呵。以鉾贯之。投地狱中。法随前沙门而出。梦觉。即日舍衣鉢资。雇书生四十人。一日写之。供养礼拜。其夜又梦。前沙门来告。僧行早离地狱苦。近生第二天。

元亨释书法藏传云。天帝屈法藏。庆赞绀瑠璃观自在像。藏曰。所生之母。去阎浮久。不知报生为何处乎。天威严尊。柄持此权。乞令贫道。详得见知。言已澘然。於是天帝。敕一天子。将藏往焰王宫。焰王受天敕。捡罪簿。藏之母。在烧热地狱乃付冥使。令藏至狱所。四旁焰烟。叫呼音不堪闻。狱卒开一铁扉。猛火迸出。不可向迩狱卒以铁鉾。探釜底。羂一物而出。宛似炭头。置藏前。曰是师之母也。藏心神夺褫。不能正视。熟看似人。藏白母言。生平何殃。受此极苦。对曰。只是生育儿孩。痴爱之故耳。藏曰。修何拔济。对曰。冥中资粮。无过法华。愿子为我。一日写之。母子相语之间。狱卒曰。狱中无闲时。今已移刻。何其久乎。便捉引母。母把藏袖大叫。狱卒强牵。以鉾贯母。掷釜中。藏见之。放身投地。闷绝而卧。冥使曰。是师母自作。非他所为。早归阎浮。促拯济方。天使又把藏手置肩。须臾在东大寺西室藏乃一日内写妙法华。回母冥资。其夜梦。庄服之天。告曰。我因经功已出苦轮。生忉利宫。是人命终当生忉利言。不食乎哉。

无住和尚杂谈集云。南都大安寺勤操僧正。曾梦。一僧告曰。请为我及吾母。一日书写法华经。供养之。则庶几得超拔矣。操觉。而一如其言。南都以此。为一日经缘起(操即弘法大师求闻持之师也)。 又云。一日经。未见经文本说。日本传曰。昔信州国司。任满还京。一虵相随逐。趁之不去。从者太恶之。曰请杀之。国司曰。勿杀。必有故。夜梦。虵启曰。我於君。无祸福。但君辎重内。有长时怨夫。愿捉而与我。觉後开柜。见有一鼠。从者曰。所谓怨夫。必是也。欲执与虵。国司仁慈。亦不许。便请近寺僧。一日写妙经一部。供养之。以济拔。其後虵鼠同时死。复梦。白衣二人来。告言。吾辈多生怨害。轮环无竆矣。今蒙君慈济。共生忉利天。欢喜礼谢。而昇天去。

●疾书

顿写亦曰疾书。

忠曰。疾书法华。则表猛利行。又大品般若经云。若欲书是般若波罗蜜时。应当疾书(止此)。此是恐魔障故也。然疾书文字。亦有据。

●渐写

以数日。书法华也。

竺仙仙禅师净妙录。足利殿观心公。周年忌陞座云。同音诵持秘密伽陀。并其顿书渐书。妙法华经(云云)。

愚中及禅师丱余集。开光禅门拈香云。沼田居住某。预为先考某。大祥忌辰追荐。渐写法华经二部

●逆修

灌顶随愿往生十方净土普广菩萨所问经云。普广菩萨。白佛言。若四辈男女。善解法戒。知身如幻。精勤修习。行菩提道。未终之时。逆修三七。然灯续明。悬杂(高丽藏作缯)幡葢请召众僧。转诵尊经。修诸福业。得福多不。佛言。普广。其福无量。不可度量。随心所愿。获其果实。

云栖正讹集云。世人未死。先作七七小祥大祥。经忏道场。名曰预修。此讹也。言预修者。令人趁色身尚在。早自修持。莫待临渴掘井。逼馁菑田。也。且请他课诵。孰若自我修之之为胜乎。然肯破悭囊。而作佛事。良愈於不为者。此理或通。高明之士。自不应尔。

忠曰。逆修说。出乎随愿往生经。袾宏以为俗传而剥其妄。恣作胸臆论矣。袾宏不远考往生经。尚可原之。何不近览佛祖綂纪释氏要览所载哉。所谓随愿往生经。在灌顶经第十一卷。 又经三七。綂纪要览。讹写作生七寂照堂谷响集云。生七者。谓累七斋也(止此)。从讹文。无所辨。亦是不阅本经之过也。

竺仙仙禅师真如录。为征夷大将军仁山大居士。预修拈香云。奉佛弟子。征夷大将军。乙巳本命。当於今岁。谨发善念。预修功课。於咋三月二十七日。以为初七。至於七七已过。百日复满。当於今月初六日。为一周忌。乃倩画工。图绘大势至菩萨圣像一尊。命僧顿书妙法华经一部。及仁山大居士。亲手躳书。特命比丘某。拈此信香。供养尽虗空界。一切三宝(云云)。

愚中及和尚年谱云。应永十六年。己丑。八月十七日。师示微疾。先是相公。请预修佛事。涓取廿四日。知事因师不安。屡乞前日营辨。师云。相公。涓取某日老僧行脚。有何妨乎。廿四日。设大会斋。诸般佛事毕。自书香语。付持实。速归京师。持实迫入灭时到。而不忍去。日将晡。师知持实未去叱曰。老僧行脚。决在明日。预修者。延寿之善也。这回以庆而复命。岂可兼凶而闻乎。速去速去。

●物故

刘熙释名云。汉以来。谓死为物故。言其诸物皆就朽故也。

前汉书苏武传。物故注云。师古曰。谓死也。言其同於鬼物。而故也。一说不欲斥言。但云其所服用之物。皆已故耳。而说者。妄欲改物为勿非也。

後汉书牟长传。物故注云。按魏台访问物故之义高堂隆。答曰。闻之先师。物无也。故事也。言死者无复所能於事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