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
唯识有古今学.非徒立说先後精粗之别已也.传习根本诸论又各异文焉。此说证之我国新旧诸译而信.证之西藏新译亦信。今得亲接梵本乃尤信。传世亲唯识论者.旧称十大师。然唯护法说备东土.安慧书存藏卫.余见称引.鳞爪而已。安慧一家传承更久.故晚唐以後犹得流布西藏.大畅厥宗。三十唯识译籍存者.有本颂.有释论.(安慧)有论疏.(律天)备三类焉。然其梵本湮没千年.不可得也。四载前.(西纪一九二二年)法人莱维 Sylvain Levi 重游尼泊尔.得见皇家藏书.有梵文三十颂释写本.审其题尾.俨然安慧论也。亟乞诸王师影写而归.为梵学者讲习於巴黎大学。三年.(西纪一九二五年)校讫.附世亲二十唯识论梵本.(亦得诸尼泊尔)题成唯识.合而刊行。同时日人榊亮三郎亦校三十论首六叶载诸艺文杂志(第十七卷第五号)增田慈良又就论前序分比较梵藏汉译.着为论文.载诸学苑杂志。(第二号)於是安慧释论原本广播世间.余亦得备致诵览。因知梵本与藏译最近.(据莱维校刊.梵本第六七页多有缺文.余与藏译出入甚微。)所据本颂.文意大同.独与唐译时相迳庭终不可合。古今学异文之说.於此乃定谳也。至於循释通颂.比较研求.复备数益焉。
其一.「得以窥见安慧所传本颂之特徵」也。 西方造颂.撮要填词.每每文言简拗,寻解游移。长行分疏.而後楷定.是为训释。西方造论.逐本着文.随标随释.常不别举。全文割裂.意义洞然.是为章句。一家传本异文之意.即存於训释章句之间。故孤颂异同无从解说.有论广成乃可知耳。今由安慧释论推颂.传本特异之处.莫不了然.是一利也。(莱维印本顺释所牒颂文.提行排列.颇醒眉目。但仍有小疪应改。如三十五页第十七颂末句重提两处.又全篇引颂亦复提行.皆生混淆。但此犹无关文旨。若我国旧译释论另提论本於前.至於释文标牒皆不区分.因以晦失意义不少。唐译二十唯识论亦不免此.诚憾事耳。)
其二.「得以寻绎唐译本颂之真相」也。 唐译唯识三十颂.杂入科文徵起.盖是成唯识论摘出。文意与护法解说最符.疑即一家传本.以无佐证.未能定也。得安慧论而後晓然译本之果为别传。不宁唯是.凭藉梵本颂法推勘唐翻.又见译文尚不尽实.所谓别本真相.乃另有在焉。盖西方颂法有多体裁.此三十颂用首卢迦体.八言一句.二句一行.二行一颂.用韵短长一一有则。颂文随顺.或省文.(如安慧传本第十颂.列善心所名目无舍.但云俱。)或增字.(如第十七颂末句一切唯识.末加是字乃足八言。)或倒缀名目.(如第十二颂.六烦恼中.见前於疑。)或多致牒言.(如第三四五颂解藏识.凡五以彼字牒前文。)或成单句.(如解藏识有二颂三句.递至第八颂解六识遂成单句.不满一颂。)或有賸词。(如第七颂首句末賸一余字.属下句触等。)是皆屈曲立言.不能如散文之顺畅。至於转译.限制五言.又非恰顺颂本.愈违原意。有如唐译.详其所畧.损其游词.顺从文理.厘然有式.此亦便於观览之至也。然而增损稍过.面目即失。其细者.如第二十颂彼彼分别.译作遍计。返译梵文.则多一韵不合颂法.又与前後称分别者义不相随。其甚者.如第二十四颂解三无性.并译两句不足一颂.又增後由远离前两句。返译梵文.皆成蛇足.而次颂三句本解第三无性.乃别科判漠不相关。若是种种.为例甚多。译文善巧未见其失.格量梵本而知有过不可掩也。必加披疏.乃得异本之实。则如心所中悔眠等为不定.(安慧本颂云悔眠亦如是.此亦如是三字论无解.即是余文.改为不定不破颂式。)又如第三能变缘境为性等.(安慧本云第三若六种境能缘者是.多有余词.改为性相亦不破颂式。)真是传本异文耳。故由安慧论格量唐译.真相乃明.是二利也。(因此又知新译唯识诸籍.传今学本.而译文敷衍.与旧译古.本情形畧同。直据其文以相是非.固难得其平耳。)
其三.「得以推想世亲本颂之原文」也。 谓安慧所传本颂为古学本.不必即当世亲原文.但推想原文亦必与是最近。奚以见其然也。唐译三十论以前有转识论.(旧传陈真谛译。)即三十颂一家之释。译义虽多乖违.但依安慧论勘.此释应在前出。(安慧论每云复次.即存旧说。转识论所解.数见安慧论复次文中.其为前出之作可知。)所释本颂必近原文。今以安慧颂本相较.如出一手.若第七识思量为性.(唐译本乃云性相。)余触等是余之触.(唐译本余作实字.乃可云余及触。)悔眠等是随惑.(唐译本乃作不定。)出世智无能缘心.(唐译本乃作不思议。)为例皆同。从可知安慧本之近於原文也。复次.释原文者异义纷披.势必原文涵此种种契机.乃有生发。今即准此勘安慧本。如第六颂.一家解.末那与四惑相应.又是无覆无记。(转识论。)此必原本四惑与无覆无记相次为文.乃有此解。勘安慧本云云.则恰合也。(唐译本乃出无覆无记於後。)又如第十颂.一家异解.善心所但有十种。此必原本名数不全乃生此说。勘安慧本云云.又恰合也。(唐译本具出行舍名目.善法十一.即不容异解。)又如第二十颂.一家解.所分别境是无体.故成唯识。(成唯识论卷八.又转识论。)此必原本无字可承所分别言.乃生此解.勘安慧本云云.又恰合也。(唐译本所分别下云由此彼皆无.义势则隔。)今世亲三十颂原本虽不可见.得安慧本想像髣髴.此三利也。
其四.「得以探求世亲颂文之古义」也。 如上辨析古今传本不同.非仅备文字考订而已。窃谓理解所资.文义相涉.非见古本亦不得古义也。余非偏爱於古.治此学多年.出入注疏.旁徨旁论.繁琐附益之说备为困缚.而後痛感有直探骊珠之要.舍是则治丝愈棼也。注疏之说.条理细微是其所胜.而悬想之谈每每掩其精采。如成唯识论.糅十家之书者也.於十家说即应有辨。乃疏家时称难陀云云.今勘多出安慧。其间是否相因虽不可知.然如旧说.则失之安慧也。又每称安慧云云.今按多得其反。如说见相分是遍计.安慧但言分别所取二取遍计.不说见相也。(余有多处勘文可知。)大处已乖.释文尤甚。如三类识变本指其事.解为能变则属法体.以至因果二变释意纠纷.卒不可解。(勘下出安慧论文.短长自辨。)是其辞愈繁而意愈蔽.安所得颂本义乎。又旁论推徵.是护法说精华所寄。今以安慧论勘成唯识.大抵释文十同五六.其他异义多在旁论。如种子.如四分.如三依.如四缘.安慧论不一言.盖皆其後出也。论以明颂.不得本义.则偏详旁论犹病流漫.况复注疏曼衍其辞者乎。故治此学应知本.即非明古义不为功也。安慧论释不繁.坚守家法.如释识变则从中边.释心所则从集论五薀.释三性又从摄论.理解一贯.古义之说其在兹乎。呜乎.无着世亲之学亦久蔽矣。唐疏复兴.启迪甚盛.然而有志之士研钻莫入.每望望然去之。虽不敢菲薄精深.但云繁奥难解耳。夫以繁难为精深.此学不将愈晦欤。今谓古疏之说应别为唐人学治之.若明西土论书则必由古义直接得之。有安慧论启此端绪.是四利也。
兹篇抄译安慧释论.以明本颂为主。出其训释章句.达意而止.余悉从畧。颂文对校梵藏翻译.释论多依藏译.(内院树因研究室藏本.安土版。)以其译意更明畅也。此皆讲次所出.未暇覆勘.脱误不免.愿识者指正之。
三十唯识释
阿闍黎安慧造
为使迷谬人法无我者正解人法无我.故剏兹三十唯识论。此中使解人法无我者.为断烦恼及所知障故。如是贪等诸烦恼由我见生起故。人无我对治萨迦耶见.彼断则一切烦恼断。法无我对治所知障.彼障则断。使断烦恼及所知障者.为得解脱及一切智故。诸烦恼障得解脱.故断彼则证解脱。所知障是诸染污无知.於一切所知中碍彼智转.故断彼则一切所知无着无碍智生.证一切智。复次.执人法者不能正知唯心.为使解人法无我次第得入一切唯识.故剏兹论。复次.或执所知如识.亦有实体.或执识如所知,世俗虽有胜义则无.遮兹偏执.故剏兹论。
施设我及法. 各别种类起.
具足应言於世间及论议中(有各别种类。)
彼皆由识变。
此贯初句。施设我及施设法.是为施设我法。言各别种类者.谓有多种。若我.命者.生者等。是施设我。若诸蕴界处.色受想等.是施设法。两类施设皆以识变为性.非有实体.离识变外无诸我法故。变谓变异。若因刹那灭同时.成就与彼不离果性.是为变。此中由我等分别色等分别摄植习气故.从藏识生起分别现似我等色等。此中虽无外我外法.而由分别似外.无始时来施设我法而转.譬如翳目见发绳等。言施设者.谓於彼处施设所无为有。是故识自性外无诸我法.此等即遍计性.胜义无有。但为施设所依识变自性不无。
未知识变复有几种.今分别说.故云。
此变又三类.(第一颂)
若处施设我法.复有因性果性不同。此中因变者.谓即藏识中异熟等流习气滋长。果变者.谓由宿业招引圆满.异熟习气得起.而有余生藏识现行。又等流习气得起.而有转识染污意及藏识现行。此中由善不善转识.於藏识中生异熟习气。由无记(转识)及染污意生等流习气。
又复未知三类是何.今分别说.故云。
异熟与思量. 及於境了别。
彼三类变.所谓异熟.所谓思量.所谓於境了别。此中善不善业习气成熟力故.引果现行.是为异熟。又染污意以常时思量为性.是曰思量。六识各别现似色等境界.是为於境了别。
是等自性是何.以次当说.故云。
此中名藏.识. 异熟.一切种。(第二颂)
云此中者.次前所说三类变中。云名藏者.谓即名彼藏识.即彼识为异熟变。彼是一切杂染种子所依为藏。云藏.云依.异门施设。复次.此中摄藏一切法为果性.一切法中摄藏此为因性.故名为藏。了别为识。於一切界趣生类中.由善不善业成熟为异熟。一切法种子所依为一切种。
若转识外别有藏识.应说所缘及行相.无所缘行相不成识故。此虽不无.然不可分别。所以者何。藏识内有执受了别.外有行相不断器界了别.两类生起。此中内执受者.谓爱着遍计性者习气.及所依(身.)俱有诸根名色。彼为所缘甚微细故。
不可知.执受. 彼及处.了别。(藏译顺释.作彼执受及处.了别不可知。)
执受何等不可知.又依处了别不可知故.是为藏识执受及处不可知。此中执受者.谓所执受.亦即我等分别习气及色等法分别习气。藏识有彼习气故.乃执受我等分别色等分别.故名彼诸分别习气以为执受。於此受此.不可知故.说彼执受不可知。处了别者.谓器世间分别。彼亦难知.又复行相不断而起.故说不可知。如是此识所缘行相不断而起.入灭尽定时亦成就此故。
由如是说藏识决定是识.必与心所相应.应说此心所是何等.复有几种.又得常时相应否耶。故云。
常与触.作意. 取.想.思相应。(第三颂)
云常者.谓藏识恒时与彼触作意受想思五遍行法相应。(颂中)取即是受。此中触者.由三和合分别诸根变异.是受所依为业。作意者.令心生起.於所缘持心为业。受者.领纳自相。想者.於境取相。思者.令心造作。
受有三种.乐.苦.不苦不乐。法有四种.善.不善.有覆无记.无覆无记。藏识中受上虽已说.未知是三种中何受.又是善不善何等。了决此义.故云。
於彼是舍受. 彼无覆无记。
云於彼者.贯彼藏识自相。即彼藏识受是舍性.非乐非苦.此二(受)所缘行相有间断故。云彼无覆无记者.亦贯藏识。云无覆者.简别有覆无记故。云无记者.简别善不善故。不由意杂染心所覆故说为无覆.是异熟所成故说为无记。
触等亦如是。
如彼藏识是异熟.所缘行相不可分别.常与触等相应.为舍受性.及无覆无记。如是触等亦复是异熟.所缘行相不可分别.常与自余四法及藏识相应.又舍受性.及无覆无记.皆如藏识。诸相应法应尔.故说亦如是。
彼藏识流转中恒无异耶.或复不尔。应说一类无异.故云。
彼流如瀑水。(第四颂)
云彼者.贯上藏识。流者.因果相续成流。水聚续流不断.是为瀑水。如彼水与草木便溺俱流.如是藏译成就福非福不动诸业习气.又摄触作意等法.恒时轮转不断成流。
如是流转何时得舍。故云。
罗汉位舍彼。
罗汉位谓得尽智无生智。彼藏识中粗重无余断故.则成舍彼藏识.亦即彼时为阿罗汉。异熟变已释讫。
今说第二思量变故.云依彼而生起等。如彼眼等识.眼等为依.色等为缘.则已共知.今染污意依缘未知是何。决定说彼.故云。
依彼而生起. 缘彼.名为意 识.思量为性。(第五颂)
依彼.彼声贯上藏识。藏识是彼习气所依.故依彼俱起。意谓相续而生。复次.随一界地藏识得异熟时.染污意亦即是彼界地.依藏识而转故.为依彼起。云缘彼者.即缘藏识。谓与萨迦耶见等相应.缘彼藏识以为是我故。(是)名为意(之)识者.依缘藏识之识说名为意.简别转识及与藏识。次复说彼自相.故云思量为性.是由训释言词说意。
既是识性.应与心所相应.未知何等心所.何时相应。故云。
与四烦恼俱. 常.有覆无记。(藏译顺释意译云.与有覆无记.四烦恼常俱。)
心所有二类.烦恼及余.此中简余.故说烦恼。烦恼又有六.彼非一切相应.故说四。云俱者.即是相应。烦恼复有二类.不善及有覆无记.简别不善.故云有覆无记。有覆识不能与诸不善法相应.彼染污即是覆故。云常者.谓一切时.乃至有彼即与此等相应。
前说差别未知.故云。
谓我见.我痴. 又我慢.我爱。(第六颂)
於诸取蕴观我是为我见.意谓萨迦耶见。痴者.无知.於我无知是为我痴。我慢者.缘我心傲.意谓(七慢中)我慢.我爱者.於我贪着.意谓我贪。此中迷惑藏识自性.(我痴)则於彼识有我见生。由此心傲.而为我慢。由此三故.贪着乐欲我体.是为我贪。
如有颂言.此我痴等诸烦恼.亦如彼意有九地.未知是彼自性相应.或复与余相应。故云。
随生是.
云随生者.谓随所起处。云是者.随所生何界何地.即惟与彼界地相应.非与其余。
然亦非说唯与四烦烦恼相应.复云。
及余 触等
相应。云及者.总摄之义。云触等者.谓触作意受想思五遍行法与一切识相应。此等亦随所生处.即与彼界地相应.非余界地。复次.言余者.简别诸与本识相应者故.根本识触等无覆无记.此则有覆。
若染污意善染无记等时悉无差别而转.彼则无舍.云何不成不能解脱。此亦不尔.故云。
罗汉无. 灭尽定中无. 出世道亦无。(第七颂)
罗汉於烦恼无余永断故.无有染污意。又以灭方便力得灭尽定.亦如方便无彼意起.出定时乃从藏识复生。出世者.简别世间故.世间道起染污意。若观无我为我见对治为出世道.彼不能起.由道出时复从藏识而生。
是为第二变。
广释已讫.如是结成。
第二变後应说第三变.故云。
第三於六境. 若能缘者是。
第三者.具足应言识变。云六者.六种.即色声香味触法自性境。若能缘(彼境)者.意谓能取及分别。
此复是善不善或无记耶。故云。
善.不善.俱非。(第八颂)
言俱非.即无记。(此若)与无贪(Ma-chags-pa)无瞋无痴相应.(Ldan-pa)则善。与贪瞋痴相应.则不善。非(Ma-yin-pa)与二相应者.则俱非.意谓非善亦非不善。
((附记)日人寺本婉雅最近重校藏文三十颂.载於佛教研究七卷三号。谓颂善不善俱非下原缺一句.应据释补云.非有无贪。 | Ma-chags-par ldan-pa ma-yin-pa | 按原颂单句.系因前文递次而然.本无所缺.安用其补。且所补云云.随意连缀.勘梵藏两本论文.毫无所据。又藏译颂皆七言一句.今补乃有八字.亦非程式。种种乖违.不可置信。又其本余颂亦谬误多端.不胜指摘。)
彼复何类心所相应.又各有几.故云。
遍行.决定别. 及善心所法. 彼相应.烦恼. 随烦恼.三受。(第九颂.藏译云.三受彼相应。)
遍行等未知是何.由是显示.故云。
第一是触等。
最初说故.是为第一。即彼遍行.如前广说.常与触作意等。彼触为首.故云触等。此等五法遍行於一切心.故名遍行。如是於藏识染污意及诸转识.无差别而起。
次及定别.故云。
欲.胜解.念俱. 定.慧.为定别。
於差别中决定.是为定别。彼等境界皆是有差别性.非是一切。此中欲者.於所愿事乐欲.勤依为业。胜解者.於决定事定执如彼.不可移转为业。念者.於所习事不忘明记.心不散乱为业。定者.於观察事心集一性.智依为业。慧即是智.此亦於观察事简择理非理等.离疑为业。释诸定别已讫。
次复应说善等.故云。
信及与惭.媿.(第十颂) 无贪等三.勤. 轻安.不逸俱. 不害.善。
具足应言此等有十一法。此中信者.於诸业果谛宝德能等忍可.心净.希求.欲乐所依为业。惭者.依自及法力故羞畏罪过.善灭恶行所依为业。媿者.依世间力羞畏罪过.业同惭说。无贪是贪对治.贪谓遍贪乐着有及有具.彼对治为无贪。无瞋是瞋对治故.於有情.诸苦及苦依处心能堪忍。无痴是痴对治.痴谓於诸业果谛宝无知.彼对治为无痴。此三法皆以恶行不转所依为业。勤者.怠惰对治.於善策心.此能圆满及成就善品为业。轻安者.所依恶损对治.身心安适性.由彼力故转依离烦恼尽为业。不逸俱者.不逸及所俱法。俱善性故.未显说故.无余善法故.应知(所俱)说舍。此中不逸是放逸对治.无贪至精进中为不逸.能圆成世出世一切胜善为业。舍者.心平等性.平静性.及无功用性.一切烦恼随烦恼不起所依为业。不害者.损害对治.不由杀缚等损有情是为不害.即不损恼为业。释十一善已讫。
次复说诸烦恼.故云。
烦恼 谓欲贪.瞋.痴.(第十一颂) 及与慢.见.疑。
欲贪及瞋.及痴.故云贪瞋痴。此中贪者.於诸有及受用果贪着乐欲.一切苦生为业。瞋者.於诸有情损恼.不安乐住及恶行所依为业。痴者.於诸苦乐正因果一切无知.杂染生起所依为业。慢者.一切依萨迦耶见而起.心傲为性.不敬及苦生所依为业。见者.上虽已释.但此属烦恼见唯彼五种烦恼为自性者.谓萨迦耶见等.世间正见等非此所摄。释六烦恼已讫。(藏译论文於此分卷.上第一卷讫.下题後第二卷。但梵本不分。)次後释诸随烦恼.故云。
复次忿及恨. 覆.恼.及与嫉. 悭及与謟俱.(第十二颂)
诳.憍.及与害. 无惭.媿.惛.掉. 不信及懈怠. 放逸及忘念.(第十三颂)
散乱.不正知。 悔眠亦如是. 又寻及与伺. 随惑.二各二。(第十四颂)
此中忿者。依於现前损恼心怒.割截等所依为业。(恨等体业文繁.不具出。)於恶作境心不喜乐.是心所位说名为悔.损害心所依为业。眠者.不自在转心畧.转谓转於所缘.此是痴分.损害所作所依为业。寻者.遍寻求意言.是慧及思差别。遍寻求者.谓起分别「此是何等。」意言者.是意之言.与言相似.即境义言。伺亦是慧思差别性.各别分别意言.於前所习说为「是此」故.是以亦名心细。寻伺二者皆以安住不安住所依为业。云二各二者.二种二各有二.即悔眠二与寻伺二.彼四法皆二类.染与非染。此中若已作善.心悔未作不善.是染污悔。反此非染。(如是眠等皆分别说。)此中染污悔眠寻伺为随烦恼非是其余。此中如彼色声等六种能缘.与诸遍行等一切心所随应相应.如是亦与乐苦不.苦不乐三受相应.由乐意不乐意及俱非色声等起故。又与善不善无记相应。
或作是计.眼识等五同时遇所缘缘.但从藏识生起一识.非二非多.无彼无间缘故.一识不能为多缘故。此亦不定.若遇一缘则唯起一.遇二及多亦得起多。故云。
诸五依本识. 随缘而生起. 识或俱或否. 如诸波依水。(第十五颂)
诸五者.谓眼等诸识.又次後诸与意识俱者.藏识是诸五(识)种子所依.能生起彼.又生诸趣能执受故.名根本识。云随缘者.遇彼彼缘.即彼彼识得生。起者.成就。云或俱或否者.谓同时或次第。云如诸波依水者.依於藏识生诸转识.或俱或否。如经云.广慧.譬如大河水流.若有一浪生缘现前则一浪起.若二若三若多生缘现前则多浪起.如是广慧.即彼流转藏识为依止故.若眼识等一生缘现前则一眼识起.乃至广说。(见解深密经)
今复当说.彼意识者必与眼等识俱起.或无彼时亦得生起。故云。
意识生起者. 是常.除无想. 及二种等至. 无心眠.及闷。(第十六颂)
云常者.一切时.意谓与眼等识或俱或否。但除彼诸违缘无想等。此中无想者.谓生彼无想诸有情中.心心所法一切皆灭。二种等至者.无想等至及灭尽等至。无想等至者.已离第三静虑贪.犹起上贪.出离想作意为先.意识及彼相应诸心所皆灭.是为无想等至。灭尽等至者.已离无所有贪.以安静想出离作意为先.意识及染污意诸相应皆灭。此亦如无想说依及位差别。无心眠者.所依不适覆心故.乃至彼位意识不起.名为无心。又无心闷者.卒然风痰等不平等为依.意识不起.为无心闷。除彼等五位.应知意识一切时起。於彼识变施设我法.此有三类.广释已讫。
彼起我法施设者既识变为性.是我与法离识变外.应皆无有。今成此义.故云。
即彼识变是 分别.所分别. 彼无故.由此 一切是唯识。(第十七颂)
如次上释三种识变.即是分别。云分别者.增益义相三界心心所法。如(中边论)说.虚妄分别者.三界心心法。由彼藏识等三种分别自性及相应法有所分别.若器.若我.若色声等.彼等体性是无.故说是识变分别.所缘是无故。谓惟因缘或顺或违而起.此外无有。广说乃至增益性故.应知识所缘是无。复欲离增损两边故.说由此一切是唯识。云由此(第三转声)者.即是此故。(第五转声)如彼转变自性分别.彼所分别是无.此则无境故.一切是唯识。一切.谓三界及无为。唯声.意在遣心外境。云是者.填颂之辞。
若一切唯识无别作者能作.云何根本识无能作.诸分别得生。是故说云.
一切种子识. 如是如是变. 由展转力故. 彼彼分别生。(第十八颂.藏译顺释.颠倒第二三句。)
此中成就生一切法功能.是为一切种子。识者.藏识。以有识而非一切种故.说一切种子。又为分别一切种而非识故.复云识言。如是如是变等者.从前藏识位而有变异.是为变。如是如是.意说成就彼分别及後生起功能位。言展转力者.如彼眼等识为熏各自功能而转.则为藏识功能差别之因.即彼藏识变时.又为眼识等因.是为由展转力。两俱起故.不待外力.亦有彼彼多种分别得生。
此则已说现时藏识如何生起转识.现在既灭.应说未来云何相续。故云。
诸业习气与 二取习气俱. 前异熟既尽. 彼余异熟生。(第十九颂)
福非福及不动思是为业。若由彼业.为成未来自体.於藏识中生起功能.是为业习气。二取者.所取取及能取取。此中深着离识别有所取自类相续而住.是为所取取。若复决定取着.由识了知.分别.是为能取取。前能所取熏习起彼当来二取种子.是为二取习气。此中由业而有各别异趣自体.由二取习气有自体生时诸俱有法。如是非独由业习气能生异熟.故说二取习气俱。言前异熟既尽等者.前所集业异熟既已现行.由余业力.又与二取习气俱.所余异熟即彼藏识又生.离藏识外无别异熟故。说前异熟尽则遣常边.余异熟生则遣断边。
若此等是唯识者.经说有遍计依他圆成三种自性.云何不与相违。即於唯识性中安立三性.故亦不违。此复如何。故云。
由彼彼分别. 分别彼彼事. 即彼是遍计 自性.彼无有。(第二十颂)
显示内外诸事差别无边分别故.说由彼彼分别。云分别彼彼事者.即内外事。在佛法中.此皆遍计自性。说此因故.云彼无有。分别境界诸事.由无自体为无。是以彼事唯是遍计自性.非依因缘自性。
次遍计後当释依他.故云。
依他自性者. 分别.由缘起。
云分别者.此说依他自体。云由缘起者.是说依他得名所由。此中分别.即是诸善不善无记各别三界心心所.如前所说.皆依因缘他增上.故为依他。意谓所生.依於自余诸因缘法而得生故。释依他讫。
圆成如何。故云。
成者即於彼. 前者常离性。(第二十一颂)
由不变异.是为圆成。云於彼者.谓依他性。云前者者.谓遍计性。遍计能所取体是无有.於依他中常一切时远离此者.为圆成性。
故此与依他 非异.非不异。
云故此者.依他与遍计常离是为圆成。此常离性即法性.法性与法不可言异非异。圆成是依他法性故.应作是观。若相异者.依他应不能离遍计成空。若非异者.圆成又不能成清净所缘.依他是杂染自体故。
说如无常等。
具足应言.亦异亦非异。譬如无常性.苦性.无我性.与无常等非异非不异。
若能取所取是无.依他起有执无执云何分别。故云。
此不见.彼昧。(第二十二颂)
云此不见者.谓圆成性。云彼昧者.谓依他性。圆成性是出世智无分别现观。言不见者.即未无分别现观。依他性是由此後得世出世智所取。故不见圆成.即昧依他。
若依他是实性者.云何经说一切法无自性.不生不灭。此亦不违。故云。
依三自性之 三种无自性. 密意故说言. 一切法无性。(第二十三颂)
自性唯三.故说彼数。各自有其相现.是为自性。三种无自性者.相无自性.生无自性.及胜义无自性。一切法者.即遍计依他圆成自体之法。
今说三自性无何种自性.故云。
第一者.由相 无自性.余复 由非自生起. 为余无自性。(第二十四颂)
彼诸法胜义. 彼亦是如性。
第一者.遍计自性。彼由相无自性.相是分别故。如说色相有碍.受者领纳等.皆无自体.犹如空华。云余复者.依他自性。彼如幻等.由他缘生.故无自性。又现似如彼。实不如彼生故.为生无性。云彼诸法胜义等中.胜谓出世智.彼无上故.彼义亦为胜。复次.犹如虚空一切一味.无垢不变.法是圆成.说为胜义.如是圆成自性.是依他自体一切法之胜义.为彼法性故.即是胜义无自性.圆成为无性之自性故。岂唯胜义说圆成耶。不尔.彼亦是如性。亦声.表非独说如性.亦应说法界等一切。
一切时皆尔。
即彼如性.异生有学及无学位中一切时皆如彼.由不变异说为如性。
为即彼如性圆成是唯识性.或复有余唯识性耶。故云。
此即唯识性。(第二十五颂)
由此言说现观。
若此等亦是唯识.彼眼耳等取色声等.心由何起。故云。
若於唯识性. 识未依住时. 彼二取随眠. 尔时则未遣。(第二十六颂)
复次.前说诸业习气与二取习气俱等.彼遣不遣.其如何等.故今说颂云云。(按此是另一章句.)若时识未依住於心法性所谓唯识性者.尔时犹缘所取能取。二取者.所取取及能取取。彼随眠者.为生未来二取.摄藏於藏识之种子。乃至瑜伽师心未转依於无二相唯识性.彼时二取习气未遣.意即未断。此中显示外所得未断故内所得未断.乃作是计.我由眼等取色等。
今复应言.离境有唯心可得.即住於心法性(唯识性)耶。不尔。
设想唯识性 如是有所得. 随应现安立. 彼未住唯识。(第二十七颂)
复次.为对治慢心惟有所闻即计已住.故颂云云。此中云唯识性者.遣境.谓无外境。如是有所得者.意谓能取及能相。现者.现前。安立者.即随所闻由意安立。谓瑜伽师多种所缘中随应取一.如白骨青瘀等。彼未住唯者.未断识有所得故。
何时则断识能取而住心法性耶。故云。
若时识所缘 都无得.尔时 住唯识.所取 无故.能取无。(第二十八颂)
若时於言说所缘乃至色声等自性所缘.随一知为识外不可得.一无所着.如是实见不同生盲。此时识能取亦断而住自心法性。说此因云.所取无故能取无。有所取则起能取.无所则无余。(能取)如是於能所取无分别平等出世智起.二取爱着(即二取取)随眠则断.而於自心法性亦得转依。
若心转依於唯识性时.复如何等.故云。
彼无思无得. 亦出世间智. 彼依复异转. 断二粗重故。(第二十九颂)
彼即无漏界. 不思议.善.坚. 彼乐解脱身. 名大牟尼法。(第三十颂)
此二颂说.依瑜伽道入唯识性.渐次胜进得圆满果。此中无能取思惟.亦无所取义可得故.说彼无思无得。无戏论集起分别超出世间故.为出世间智。彼智後说转依.故云彼依复异转。依者.藏识一切种。转者.一切粗重.异熟.及二习气体.转为正受.法身.及无二智体。彼转依复由断何而得耶。故说断二粗重故。所谓二者.烦恼障粗重及所知障粗重。粗重者.即所依不正受性.亦即二障种子。又彼转依.有断声闻所有粗重而得者.是曰解脱身。断菩萨所有粗重而得者.是曰名牟尼法。由断二种障差别.说转依有上.或无上。由烦恼障缚声闻.所知障缚菩萨.断是等则得遍知性。云彼即无漏界者.谓转依自性是无漏及界。无粗重故.离一切漏.是为无漏。圣法之因.是为界。界声.因义。不思议者.非分别所行境.各别证知.又无喻故。善者.清净所缘.安乐.及无漏法之自性故。坚者.常.不灭故.乐者。常性故。若无常则苦.此常故乐。由断烦恼障为诸声闻解脱身。彼转依相为名大牟尼法身。若由地.度.及定.断所知障.转依真实.故名大牟尼法身。不流转.无烦恼.得一切圣财故.名为菩萨法身。云大牟尼者.觉者成就最胜.为佛世尊.是大牟尼。
(〔附记〕西藏译三十颂本一种.亦胜友等译.亦存安慧之说。本刊第一辑中.已为重译矣。但对勘此论引文.乃见其中错误凡有多处。(藏译中颂本与释论参差者.时常见之。)自宜依释订正.不容异说.今不详举。)
(作者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