须菩提白佛言:世尊!颇1有众生,得闻如是言说章句,生实信不2?
1 颇:略,稍。
2 实信:是与智慧相应的正信,非泛泛的信仰。信必须具备信实、信德、信能三条件。
译文
须菩提向佛陀问道:世尊!后世真的还有人听闻您上面所宣说的义理和言辞,因此而生起真实的信心?
赏析与点评
不少人把“于相离相”的般若法门看成是“黑洞”,深不见底。出于对未知的恐惧,人们不敢轻易进入般若法门。进入般若法门的门坎到底有多高?一般人能生起信心吗?须菩提对此也有疑问。佛陀安慰须菩提说,只要按照如下三个步骤,便可进入般若法门。
佛告须菩提:莫作是说!如来灭后,后五百岁,有持戒、修福者,于此章句能生信心,以此为实。
译文
佛陀回答须菩提说:你不必有这样的疑虑。佛陀入灭五百年时期,会有持守戒律、广修福德的人,能对以上所说的经文生起深切的信心,深信般若不二的解脱法门,能如实悟入深义。
赏析与点评
不少人认为,修般若大法的起点一定很高。其实不然。俗话说,万丈高楼平地起。同样,对般若法门的修持应从最基本的持戒开始,因戒生定,因定发慧,自然对般若妙法有所领悟。自律是建立信心的起点。事实上,依据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》,佛陀去世后五百年,正是迦腻色迦王(七十八至一〇二)统治时期,大乘般若教法盛行,“舍利子!我灭度已,后五百岁,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于东北方大作佛事。”这一史料本身足以说明,任何一个人,只要从“持戒、修福”起步,打好基础,逐步对《金刚经》甚深的义理产生信心,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。
当知是人,不于一佛、二佛、三四五佛而种善根1,已于无量千万佛所,种诸善根。
1 善根:无贪、无嗔、无痴为得善果之根本,所以称为善根。
译文
应当知道这些人,不只曾经于一佛、二佛、三佛、四佛、五佛处种下了众善根前缘,而是已于无量千万佛处积集深厚的善根。
赏析与点评
《长阿含经》说,“三善根:一者不贪,二者不恚,三者不痴。”由此观之,持戒是对人身、口的规范,而善根则重在对人内在心智的训练。亲近诸佛菩萨、大善知识,耳濡目染,见贤思齐,多听法,常持戒,广修福,天长日久,向善、向上的力量不断增长,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对般若妙法有所领悟。
闻是章句,乃至一念生净信者。须菩提!如来悉知悉见,是诸众生,得如是无量福德。
译文
听到了这些微妙经义,便会在一念之间产生清净的信心。须菩提!如来完全尽知尽见,这些善根众生将会得到无可估量的福报和功德。
赏析与点评
一提起“加持”,人们便联想起某种神秘的力量。其实,刚学走路的宝宝,看到母亲赞许的目光,摔倒后会爬起来继续笑眯眯往前走,这就是“加持”的力量。同理,只要众生对般若妙法有一点点的领悟,诸佛菩萨立即知晓,并为之印证,成为众生继续深入般若法门的直接推动力。这就是加持的力量。持戒与积累善根是生信心的基础,而诸佛加持是外力的帮助,最终还须通过自身的证悟,才能真正进入般若法门。
何以故?是诸众生,无复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;无法相1,亦无非法相2。何以故?是诸众生,若心取相,则为着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;若取法相,即着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。
何以故?若取非法相,即着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。是故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。以是义故,如来常说,『汝等比丘!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;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』
1 法相:法相通常指执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诸法,此处专指般若波罗蜜法。若执之为实有不变之法,则属于一种“有病”。故佛陀说“无法相”。
2 非法相:专指执着诸法皆无、涅槃亦无的“断灭空见”,故佛陀说“无非法相”。
译文
为什么这么说呢?是因为这些善根众生,不再妄执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,(去除了我执);又不再有法相的执着(证得法空),也没有非法相的执着(证得空空)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如果众生心念中执取于相状,也就执着于自我的相状、他人的相状、众生的相状、寿命的相状;若众生执着种种法相,亦会有对自我的相状、他人的相状、众生的相状、寿命的相状的执着。什么缘故呢?如果众生心念中执着于无法相,那也会执着于自我的相状、他人的相状、众生的相状、寿命的相状,所以既不应执着任何法相,也不应执着于非法相。正因为如此,如来才经常告诫你们这些比丘,我所说的法,就像船筏之比喻一样。佛法尚且应该舍去,何况那些与佛法相违背的非法。
赏析与点评
佛陀在《中阿含经》说,一个逃亡的人被一条大河阻断去路,河上没有桥梁、船只可供渡河,后有追兵。在这万分危险时刻,他急中生智,采集草木枝叶,做成木筏,成功渡河,逃过一劫。为此,他时刻背着他的“救命恩人”——木筏。
众人皆笑他的愚蠢行为。而我们也未尝不是如此。戒慧成就,久集善根者,一有所悟,又立即得到诸佛菩萨的印可加持,日久努力,悟入“人空”后,便执着佛陀的教法为实有,这是法执。其实,一切教法如木筏,悟入“人空”后就应舍弃,由此而悟入“法空”。不少人又误以为我、法二空的空相为真实的存在。只有更进一步去除对空相执着的人,才能悟入“空空”。如此悟解“三空”,切入离相,远离我、我所、有无等一切戏论妄执,方能于般若无相中生一念清净心。所以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》说,“毕竟空中有、无戏论皆灭。”总而言之,缘起的万物、佛陀的教法以及由此而获得的功德等一切有为法,因空无自性,不可取执,更何况是那些不善的非法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