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都西湖沙门 交光真鉴述
△二四禅。温陵曰。自此而上。明十八天。虽离欲染。尚有色质故。通名色界。又通名梵世。为已离欲染也。通号四禅。为已离散动也。欲天但十善感生。此天兼禅定感生。然特有漏禅观六事行耳。六行者。厌欲界是苦是粗是障。欣色界是净是妙是离。此则凡夫伏惑。超欲界道也。
○前天亦间有禅定。而此界方名禅者。以前结云。形虽出动。心迹尚交。足知自此以上绝无女人。心迹俱离。无所交接。兼无食眠。三欲俱忘。稍涉饥倦即入禅定。出定则饱满精明。是但以禅悦为食为息。稍离粗重身心矣。略分四重。各有本定。故云四禅。详分十八重。但疑亦有同处而区分胜劣为类者。未必十八。皆以上下为次也。至文再详。分二。一正分四禅。就分四。一初禅三天。此三天虽入禅侣。而戒德偏胜。虽显戒偏胜。而后二天略显定慧。至文自见。又二。一示三天别相。又三。一梵众天。
阿难。世间一切所修心人。不假禅那。无有智慧。但能执身。不行淫欲。若行若坐。想念俱无。爱染不生。无留欲界。是人应念身为梵侣。如是一类。名梵众天。
首言世间。显非出世。而亦言修心者。以凡迷冥修。谁不自谓真正修心。魔鬼尚谓得无上道。何况禅天。然诸经皆谓。禅天静虑等持。静即是定。深于六欲。虑即是慧。拣于四空。故权教之佛。寄此而成。今言不假禅那。无正智慧者。显彼惟有漏静虑伏欲六行而已。非无漏真三摩地妙圆通矣。此义亦应通后。向下方是本天别文。此天且独显戒德。而未彰定慧。先言执身者。表异六欲。纵强忘情。不免身犯。此身全远。梵行方成。若行下。表非不摄心。身心俱洁故。下无卜居。而上界同侣矣。众即梵世之庶民也。
△二梵辅天。
欲习既除。离欲心现。于诸律仪爱乐随顺。是人应时能行梵德。如是一类。名梵辅天。
环师言。此天戒与定共。首二句表上天。但初离欲。清净心相未至显现。此则离欲清净心相显发着明。前天如病初愈未至康壮。此天如已康强光泽。诸律即梵行戒品。爱乐则悦豫。随顺则轻安。即与定共之相也。行梵德者。不但清净身心。亦且弘扬德化。亦以内心外仪无间故。生天既辅化。即天臣矣。
△三大梵天。
身心妙圆。威仪不缺。清净禁戒。加以明悟。是人应时能统梵众。为大梵王。如是一类。名大梵天。
此天乃显戒与慧俱。初天执身。次天心现。此天双摄。故言妙圆。又初天由执身而摄心。次天由心现而行德。此之身心。得一如无二之妙。满足分量之圆。威仪不缺者。行住坐卧皆妙圆也。次二句。正戒与慧俱之相。明悟亦即六行之智等增明而已。前天之德。能辅王化臣道也。此天之德。能统梵众。犹体仁足以长人君道也。亦慧愈前天故胜耳。示三天别相已竟。
△二结苦离漏止。
阿难。此三胜流。一切苦恼所不能逼。虽非正修真三摩地。清净心中。诸漏不动。名为初禅。
温陵曰。已离欲界八苦。故曰苦恼不逼。已离散动欲心。故曰诸漏不动。俱舍论云。此名离生喜乐地。谓离欲界杂恶趣生得清净乐也。孤山曰。禅有四类。一有漏禅。即今四禅也。二无漏禅。谓九想八背等。三亦有漏亦无漏禅。谓六妙通明等。四非有漏非无漏禅。即今经首楞严王中道理定。今云虽非正修真三摩地。此以第一简非第四耳。
○自此以上。皆称胜流。表胜欲界诸趣。此三天颇疑。恐非竖分。夫天民天臣天王。各居一层。何成一统。且臣民尚许众多。而天王何至满天。独居一层。彼此皆王。何所使令。但恐如四王臣。于忉利上下居之。然忉利别有臣民同居。却非全取于四王。或者大梵天子谅亦非多。彼之一天。广列王居。惟以同其眷属。而下之臣民供役者。暂升寄居。无事退居本天。若是则仍是上下竖分。然未有的据。尚俟参考。初禅三天已竟。
△二二禅三天。前天定力尚假戒扶。此则不假戒扶。而自不动定胜发光。以光之胜劣为次。吴兴曰。地持论。目第二禅。名喜俱禅。此定生时。与喜俱发。分二。一示三天别相。就分三。一少光天。
阿难。其次梵天。统摄梵人。圆满梵行。澄心不动。寂湛生光。如是一类。名少光天。
统摄二句。元似大梵所为。故此天疑从彼天中修来。盖蹑前行。而但加圆满。则升此天。环师亦谓。蹑大梵之行升进者。是也。澄心下。方是此天胜处。澄湛生光。如水澄成映而静极。发照用也。问此与菩萨寂照何殊。答人法二执毫发未动。但以离欲得定。定深生照而已。此其别也。下皆放此。
△二无量光天。
光光相然。照耀无尽。映十方界。遍成琉璃。如是一类。名无量光天。
温陵曰。定力转明。妙光迭发。境随光发。遍成琉璃。真际曰。映十方界者。约其定光随所受用东西南北等言之。非遍十方世界也。
○按此天虽不能映诸大千。而于本界亦覆小千。当满一千个四天下。何无十方界乎。
△三光音天。
吸持圆光。成就教体。发化清净。应用无尽。如是一类。名光音天。
此以光明。代其言音。以宣彼梵行教化。如世间以文字代其言音。而亦以宣诸教化。与用光明作佛事者同也。发化二句。明其阐扬梵教。其妙无穷也。沇师缘此。遂谓二禅以上俱无语言。恐未必然。如世纸墨文字。虽代言教。岂尽废其言语哉。示三天别相已竟。
△二结忧离漏伏。
阿难。此三胜流。一切忧悬所不能逼。虽非正修真三摩地。清净心中。粗漏已伏。名为二禅。
悬不安也。前天言苦恼乃粗重。切于身心。此忧悬轻细。但涉于心念而已。今亦不逼喜乐可知。温陵曰。二禅离忧得极喜乐。故云忧悬不逼。初禅方得漏心不动。而未能伏。此天已伏粗漏。俱舍云。此名定生喜乐地。谓有定水润业。忧悬不逼也。吴兴曰。悬或作愁字之误也。二禅三天已竟。
△三三禅三天。吴兴曰。地持论。目第三禅。为乐俱禅。此定功德与遍身乐俱发故。前二禅虽有乐支。为喜支所障。今灭喜纯乐。故得其名。分二。一示三天别相。分三。一少净天。
阿难。如是天人。圆光成音。披音露妙。发成精行。通寂灭乐。如是一类。名少净天。
温陵曰。由上圆光教体。披露妙理。发成精行。离前喜动。而生净乐。恬泊寂静。名寂灭乐。能通而已。尚未能成。以犹劣故。名少净也。
○精行亦与披露妙理相应之净行也。寂灭乐。亦定深心安所发。不可滥于本性寂体。盖名同而体异耳。下文云久必坏生。其意盖可见矣。
△二无量净天。
净空现前。引发无际。身心轻安。成寂灭乐。如是一类。名无量净天。
首句言前但得净。此更发空。渐以虚豁。至无边际。前通寂灭。但乐内心。此加身心。内外安乐。积中发外廓然广大。故称无量净也。
△三遍净天。
世界身心。一切圆净。净德成就。胜托现前。归寂灭乐。如是一类。名遍净天。
前但身心。此加世界。通成虚寂。故曰圆净。此但定力所使。所谓境随定变而已。非唯心观力所使也。净德二句。蹑上而言。既世界身心圆净。岂非净德成就。胜托二句。将谓真实安身立命清净极乐之家乡矣。前虽发外。仍是身心虚旷之境。未融世界。今并融之。故称遍净。示三天别相已竟。
△二结安隐喜具。
阿难。此三胜流。具大随顺。身心安隐。得无量乐。虽非正得真三摩地。安隐心中。欢喜毕具。名为三禅。
具大随顺者。异初禅随顺律仪非大随顺。此随顺净乐至无量周遍。故具大随顺。安隐即自在受用也。无量乐。即乐之至极。故界内以三禅为极乐处也。此地名离喜妙乐。而仍言欢喜毕具者。以有安隐心中四字拣之故也。良以。喜是动心所发。乐是静心所融。若在飞动。心纵说乐。而仍是喜支。若在安隐。心纵说喜。而仍是乐支。岳师谓。名同体异。是矣。又言不以辞害义者。不达已有安隐心中为拣别也。三禅三天已竟。
△四四禅九天。温陵曰。自此而下。明四禅凡有九天。然四禅报境。但有三天。第四无想。乃第三广果别开。是外道报境。此四之上。有五不还天。乃圣贤别修静虑。与凡夫不同。分二。一四胜流天。因佛总结此四胜流。故作是科。不拣第四外道。以同是舍俱禅耳。故佛同判。又当知。四禅取舍。不出三受。前天舍苦受。而住乐受。此天二受双舍。而住舍受耳。又二。一示四天别相。又为三。一示前二天。前三天虽为一聚。而第三与无想分岐。故此两两为科也二。一福生天。
阿难。复次天人。不逼身心。苦因已尽。乐非常住。久必坏生。苦乐二心俱时顿舍。粗重相灭。净福性生。如是一类。名福生天。
不逼二句。结前二禅。明苦已离。盖初禅苦恼离。二禅忧悬尽。皆不逼也。欲是苦因。诸欲杜绝。故苦因尽。乐非二句。结后一天。明乐亦不当受之意则可了。苦乐下乃蹑此乐之有坏。故起双舍之心。正是本天功行。盖既已离苦。亦不受乐。乐既不受。坏亦不生。粗重相灭者。苦坏双超也。净福性生者。有乐不受福自积渐生也。命名可知。
△二福爱天。
舍心圆融。胜解清净。福无遮中。得妙随顺。穷未来际。如是一类。名福爱天。
前天初专于舍。未免偏空。此既纯熟。渐不碍有。故曰圆融。胜解清净者。解此清净。比前最胜。前以离欲离苦为清净。此则苦乐双离。复不碍有故也。盖空即舍定。有即福德。遮限也。妙随顺者大自在也。盖大福者。有所愿求。无有遮限。得大自在也。穷未来际者。如岳师所谓。福资二路非止当天。是也。更望上二天中。受报无穷之意。非真常住之谓也。名福爱者。言此天福德。于有为界中。亦可爱乐也。又此天所积福德。别有爱求。即希上二岐路也。
△二判二岐路。
阿难。从是天中。有二岐路。
是天即福爱天。从是天而入岐路者。心念行业各别也。下科自见其意。温陵曰。一直往道趣广果。一迂僻道。趣无想。
○又尝因此详味之。语上升。则循序者多。顿趣者少。如世升官类也。语下坠。则直堕者多。循序者少。如世谪官类也。今经所明。似皆从下一天修之升上一天。皆单约循序之意。便于演说而已。余可以意得之。
△三示后二天。即二岐路。就分二。一广果天。
若于先心。无量净光。福德圆明。修证而住。如是一类。名广果天。
先心即福爱天中妙随顺心。能令所求如意。然此心以定福相圆融为体。今无量净光。即舍俱禅定深而发光也。于此光中。滋令福德增盛圆明。克取修证。资中曰。以四无量心。薰禅福德。离下地染。广果所感。名广果天也。
△二无想天。
若于先心。双厌苦乐。精研舍心。相续不断。圆穷舍道。身心俱灭。心虑灰凝。经五百劫。是人既以生灭为因。不能发明不生灭性。初半劫灭。后半劫生。如是一类。名无想天。
先心同前。但广果天。令福德增盛。此天乃令舍定增盛正因。妄谓依此可得涅槃。此两天分岐之故也。首二句蹑前心也。精研下三句。加功修因也。精研者。深搜细绝也。相续者。勤勇无间也。圆穷者。必求究竟也。身心三句。定成克果也。言在定中。浑成晦昧。冥然一空。虽只言身心。必兼灭界。正彼妄取为涅槃果也。经五百劫大劫也。自初生以至寿终。得此长时而已。是人下四句。出其无常之故。正由向二种根本错乱修习耳。初句明其错依六识生死根本。为本修因。强令灰凝。次句明其反迷识精明元圆湛不生灭性。而全不知用故也。末二句明始终皆堕无常。初半劫灭者。初生习定半劫始灭想也。后半劫生者。报尽定销半劫复生想也。问身界俱空。何异四空。答出定则有。故不同也。然亦但有身界。非并起于杂想耳。四天别相已竟。
△二结不动纯熟。
阿难。此四胜流。一切世间诸苦乐境。所不能动。虽非无为真不动地。有所得心功用纯熟。名为四禅。
同修双舍故。二境莫动。温陵曰。四禅不为三灾所动。名不动地。然彼器非真常。情俱生灭。虽非无为真境。而有为功用。至此已纯熟矣。
○问不为三灾所动。何言器非真常。答他经明。此天。天人生时。宫殿园林随之而生。死时随之而灭。但无总坏相耳。又通论四禅。初禅共戒。戒德增上。二禅喜俱。光明增上。三禅乐俱。净乐增上。四禅舍俱。而于中前三天福德增上。后一天舍定增上。此其别也。四胜流天已竟。
△二五那含天。温陵曰。第三果人。断欲界九品修惑尽。即生此天。不复欲界受生。资中曰。俱舍云。杂修静虑有五品不同。故生五净居天。杂修者。以有漏无漏间杂而修也。静虑者。定慧均等之谓也。五品者。下中上上胜上极也。
○五品五天。既皆从劣向胜。则五天按品分之。似亦无差。又既有胜劣。岂不约断惑之浅深而分居之。若是则前四天。似以次而断本界四地之惑。第五天既名色究竟。似断上无色界四地之惑。比量判之。以俟参考。既非决定。纵有小差非过也。分三。一标圣果寄居。
阿难。此中复有五不还天。于下界中。九品习气。俱时灭尽。苦乐双忘。下无卜居。故于舍心众同分中。安立居处。
温陵曰。不复欲界受生。故曰不还。亦名五净居。谓离欲净身所居也。习气思惑也。与现行皆灭。故曰俱尽。
○齐此以上。是表圣人断惑之事。明其有异四禅也。盖凡夫伏惑。而不能断。此圣凡之分。下界即欲界也。习气即思惑种子。思惑谓贪嗔痴慢。是任运而起。轻细之惑。非同分别中粗惑也。分八十一品断之。盖于三界九地。地各九品。今此九品。乃欲界五趣杂居地之九品。于上中下。复各分三。天上人间。经于七生。往返断之。而言俱时灭尽。约最后一刹那断尽证三果也。齐此以下。乃是表五天寄居此地之由。明其有同四禅处也。伏问云何故上下悬绝偏居此地。答云由彼欲界惑尽。粗苦已除。三禅净乐又复不受。其所入定。复是苦乐双忘舍俱。禅耳。夫苦忘则五趣杂居地无卜居处。乐忘则三禅三地无卜居处。以非其同分也。然既舍俱禅定。与此舍念清净地。独为同分。所以独于此地卜安处也。住此以断七十二品最细贪痴慢。希成阿罗汉矣。
△二示五天别相。就分五。一无烦天。
阿难。苦乐两灭。斗心不交。如是一类。名无烦天。
按五品。此天似在下品。亦似应断离生喜乐地中九品思惑也。斗心即欣厌二心。盖苦乐未忘时。则厌苦欣乐。交战胸中。故曰斗心。今已两忘。故曰不交。盛热曰烦。亦状其内心郁陶热中之象。有斗心者。所不能免。此方不交。初得清凉。故名无烦。
△二无热天。
机括独行。研交无地。如是一类。名无热天。
此天似当中品似应断除定生喜乐地九品思惑也。机即弩牙状念之放也。括即囊括状念之收也。放收亦起止也。独行言其惟一舍念。或放起或收止。更无余念杂于其间。到此全不见欣厌研交之地。意表前此虽不研交犹见交地耳。微烦曰热。并热亦无者。舍念清净。既加胜则意地清凉了无热恼矣。
△三善见天。
十方世界。妙见圆澄。更无尘象一切沉垢。如是一类。名善见天。
此天似当上品。似应断除离喜妙乐地九品思惑也。十方世界。即一大千之量也。妙见即天眼也。既与四禅同分。天眼亦应同四禅见大千总相。圆即满大千也。澄清彻也。尘象约境言。明其更无障隔之境也。沉垢约心言。明其更无留滞之念也。若作思惑。而复言一切。岂思惑至此天而即尽耶。名善见者。表此天定体澄清善于鉴照矣。
△四善现天。
精见现前。陶铸无碍。如是一类。名善现天。
此天似当上胜品。似应断除舍念清净地九品思惑也。前天定体圆。而定用未胜。此天体用兼胜。故首蹑前天之妙体。次句发此天之胜用。陶铸无碍者。亦同摩醯首罗随心造化一切万物。如陶之烧瓦铸之镕金。得其自在。问圣人岂亦同魔所为。答既与同分。亦当同具此能而已。岂并同其贪权妄宰耶。名善现者。表具变现之用耳。
△五色究竟天。
究竟群几。穷色性性。入无边际。如是一类。名色究竟天。
此天似当上极品。似应断四空四地中三十六品思惑。问凭何度量。此偏多断。答既名色究竟。便以尽色为义。而四空皆究竟离色。故知然也。况准前皆重惑独断。轻惑共断。今度末后最轻一天可共断也。吴兴曰。究竟研穷之谓也。几者动之微也。研穷多念。至于一念。故曰究竟。群几。以杂修五品。初用多念无漏薰多念有漏。乃至最后用一念无漏薰一念有漏。名上极品。故俱舍云。成由一念杂。是也。问此岂不与子所说前少后多相违耶。答此约能断之智。前繁后简。我约所断之惑。前重后轻。如多念有漏。岂非重惑。故一天惟断九品。后乃渐少。岂不末后最轻。况轻惑复分多品。所以一天可独断之也。穷色性性者。即岳师所谓。心既薰多至少。色亦穷粗至微。是也。言性性者。以凡外谓极微为色性。犹言微而复微也。入无边际者。入四空边际也。色究竟者。色至此而净尽无余也。示五天别相已竟。
△三结四天不见。
阿难。此不还天。彼诸四禅四位天王。独有钦闻。不能知见。如今世间旷野深山圣道场地。皆阿罗汉所住持故。世间粗人。所不能见。
唯识谓。二禅以上。不分王臣。此言四王者。或推尊上首。略似于王。余亦不必如下界之臣。故亦可言有王无臣也。有闻无知见者。断惑与伏惑。无漏与有漏。圣人与凡夫。粗细悬殊。故但仰嘉名。不知其受用。不见其依正也。如今下。取例人间也。圣道场地。如天台竹林等。是也。虽言罗汉。亦兼菩萨。如五台蛾眉。亦但钦闻不知见也。因此疑。五天似但居广果。方如圣寄人间。钦闻不见。若上下悬绝。何必云此。况佛初只言此中。而未言此上。犹可见也。正分四禅已竟。
△二结属色界。
阿难。是十八天。独行无交。未尽形累。自此已还。名为色界。
孤山曰。独行无交。俱无情欲故。未尽形累。尚有色质故。
○又上句明所离。下句明所住。自此以还者。自色究竟天以下直至梵众同一色界矣四禅已竟。
△三四空。温陵曰。自此而上。明无色界四天也。无色者。无业果色。有定果色。依正皆然。乃灭身归无。舍厌天人杂处。其类不一。皆无色蕴也。四天皆依偏空修进。初厌色依空。二厌空依识。三色空识三都灭而依识性。四依识性。以灭穷研。而不得真灭。是皆有为增上善果。未出轮回。不成圣道者也。
○此中尽色趣空凡夫是其正居。定性声闻寄居。而异计外道杂处也。分五科。
△一标岐除圣。
复次阿难。从是有顶色边际中。其间复有二种岐路。若于舍心。发明智慧。慧光圆通。便出尘界。成阿罗汉。入菩萨乘。如是一类。名为回心大阿罗汉。
温陵曰。色竟天居有色顶。与无色邻。名色边际。四禅皆依舍念修定。此言舍心。指有顶因心也。吴兴曰。色究竟天。第三果人。根有利钝。故分二路。其利根者。发无漏智。断尽修惑。即出三界。其钝根者。复由定心。欣上厌下。生无色界。
○智慧即人空智。思惑尽而空智满。名慧光圆通。成阿罗汉。即出三界。入菩萨乘。则复离单空。下结回心有二意。一约回心罗汉。则回其欣上厌下之心。而顿出三界。二约回心菩萨。则回其舍大取小之心。而速入大乘。然此之一类。元是不定性人。而又根利者也。反显定性。而又钝根者。方入四空耳。此亦顺序而谈。故就便直约色究竟人。说其入四空天。其实凡夫广果外道无想俱与空邻。俱可上入四天。请观后出坠圣凡。其意可见。
△二正列四天。分四。一空无边处天。
若在舍心。舍厌成就。觉身为碍。销碍入空。如是一类。名为空处。
首二句蹑前天。次二句明本天。温陵曰。厌己形碍。坚修空观。灭身归无。即厌色依空者也。名空处定。故报生空处也。长水曰。舍心有二。一者若于有顶。用无漏道。断惑入空。即乐定那含也。二者若于广果。用有漏道。伏惑入空。即凡夫外道也。
△二识无边处天。
诸碍既销。无碍无灭。其中惟留阿赖耶识全于末那半分微细。如是一类。名为识处。
首句蹑前天果相。次句以下即本天功行果相。温陵曰。诸碍既销而无。则不依于色。无碍之无亦灭。则不依于空。惟留阿赖末那。即厌空依识者也。名识处定。故报生识处。赖耶第八识。末那第七识也。而末那所缘色空识三。此位厌色空而依识。则色空粗缘已无故。惟全半分微细也。
○问按惟识。末那不缘外境。但内执八识见分为我。环师何谓亦缘色空。答七缘色空。固无此理。但既内执赖耶为我。亦任运外执色为他。所以色空若在。全分末那俱在。今色空既尽。故惟半分末那入微细也。问末那赖耶。罗汉未了。凡外那含。何以知之。答此自如来明眼了见。与之作名。非许彼知也。在彼固自以为离色空即性真也。迷同无想。法华云。众生住于诸地。惟有如来如实知之。是也。
△三无所有处天。
空色既亡。识心都灭。十方寂然。迥无攸往。如是一类。名无所有处。
首句蹑前天果。次句下本天因果。识心即前末那赖耶。而言都灭者。凭深定力。二识现行俱伏不行。例如无想伏六现耳。彼伏五百劫。此伏六万劫。问现行何状。灭之何如。答七缘第八。能所历然。名为现行。即是前天更进深定。能所缘息。暂名都灭。即是此天。故知此灭。非如罗汉种现俱断之谓也。寂无攸往者。灭识定中。所证境界。廓然冥然。不复能前进矣。此外道昧为冥谛之处也。末句命名谓色空识三者。皆无所有也。
△四非非想处天。
识性不动。以灭穷研。于无尽中。发宣尽性。如存不存。若尽非尽。如是一类。名为非想非非想处。
环师见此言识性不动。故说前天。方亡识心。未亡识性。不审心性何分至此。又释识性为幽本。亦不审何为幽本。若以识心为现行。识性为种子。则似理通。而种子眠伏藏识。诚为幽本不动者。以凡外未秉佛断种法门。那含未尽思惑故。皆觉其坚确。不可动摇。以灭穷研者。强凭灭定之力。穷之欲尽。研之欲透也。下二句。判决其卒不可尽。有二意。若约赖耶本体。即是藏性。则凡圣皆无可尽之理。若约种子。则凡外既无断法。终不可尽。那含复是钝根。亦非尽时。而于此天。初心皆强以发宣欲尽其性。不可得也。以上皆是生此天之因。即所用功力也。次下二句。方是住此天之果。盖于二识。如残灯然半灭半明而已。良以。灭定所逼故。如存不存。似灯半灭也。种体莫动故。若尽非尽。似灯半明也。末后。环师。承如存不存。以结非想。承若尽非尽。以结非非想。得其语脉矣。盖非想即非有想。非非想即非无想耳。正列四天已竟。
△三圣凡出坠。
此等穷空。不尽空理。从不还天。圣道穷者。如是一类。名不回心钝阿罗汉。若从无想诸外道天。穷空不归。迷漏无闻。便入轮转。
此科专明住无想者八万劫满。圣类即出三界。凡类即坠轮回。各有终相而已。旧注全不达此。拨罗汉。仍作那含。说后半。但遮无想。了无关要。无谓之甚也。请详今解。首二句。通判无色。浑包圣凡。此即无想等。即前三穷空者。初天穷色令销。二天穷空令无。三天穷识令灭。四天穷性令尽。盖前二穷境。后二穷心。欲令心境俱空。故总谓穷空。不尽空理者。凡外未了人空之理。小圣不达法空之理。何况圆顿之旨。心境本空。岂待销灭。故总断其不了耳。向下方分言圣凡出坠不同。言彼住非想者。若元从五天修习圣道而来。此之一类。八万劫满。思惑断尽。即出三界。成阿罗汉。而言不回心者。亦有二意。若追过去。乃责其不于色顶早回欣厌之心速成罗汉。若按未来。乃明其必且不回趣空之心向菩萨乘。以彼是定性声闻。非前不定性矣。又言其钝者。以彼备历四天。比前利根者。多修二十万劫故也。问前于色顶。已判思惑断尽。不审斯人在四空中何所修断。答前约利根。钝岂能同。钝根在五天时。前四断惑。同于利根。至第五天。不回欣厌之心。但加功销碍。求生四空。后半之惑。期于彼天断之。则四空四地。应于每地各断九品。故至非想劫满方尽也。准此则上极一品。当连色顶。通该五天。比度应然。再俟参考。此明圣出已竟。向下方明凡坠。言彼住非想者。若元从无想广果诸天。但惟修习有漏禅定。穷空而来者。则八万劫满。无所归托。即当下坠入轮回矣。问后经谓。无想妄执涅槃。而临终谤佛堕狱。今何许至非想。答岳师正因此惑。而谓不来。不知后经所云。但时间或有之。而根性万殊。岂个个皆然耶。问佛云诸外道天。何知亦该广果。答寻常对佛。天乘为内教。则无想独为外道。今对佛。小乘为内教。故并呼诸天皆外道也。云不归者。言其一味穷空。更不回心归顺圣乘。至此力竭途穷。无所归托。只得下坠。又言迷漏无闻者。出其由过。以警后人也。言彼特因迷有漏因。作无为解。阙于多闻。但勤小行之过。所以至此无归而直堕也。由是而知。上言不回心钝罗汉者。亦出过以示警也。言彼特因不早回心。以致迟钝。经久方成。此意详味之。
△四通分凡圣。
阿难。是诸天上。各各天人。则是凡夫业果酬答。答尽入轮。彼之天王。即是菩萨。游三摩地。渐次增进。回向圣伦所修行路。
前科。但判非想圣凡终尽之事。此则通判三界现住天人。孰凡孰圣。合是诸天总结宜居下科之后。通前总结科中。误居此耳。天人谓臣民也。业果酬答者。十善八定。为实功业。而六欲四禅之果。所以酬答之也。答尽入轮者。即永嘉所谓。势力尽箭还坠也。问上界无恶。何亦有直堕三涂者。答藏识杂种。远劫不忘。次第而熟。不能逾越。今天福报终。随彼熟种。任运而堕。岂拣三涂。此如来所以苦劝念佛以横出也。渐增回圣寄修进也。然以菩萨位。配诸天王。诸经。约教不同。名位参差。不敢详定。环师引华严三地。方配天王。亦大略而已。予记天台配详。再容考定。
△五结属无色。
阿难。是四空天。身心灭尽。定性现前。无业果色。从此逮终。名无色界。
初二天全无身境。故曰身灭。后二天。七八现行俱伏不行。故曰心灭尽也。定性现前者。约在定时。有定果色。即则师引显扬论说。为定自在所生色。盖随化依正自在受用矣。无业果色者。约出定时。身心俱寂。依正皆空。圣眼观之。三尺识神。似中有也。从此逮终者。从初天至四天也。结名无色者。但凭定力。二十万劫。暂无依正。非真蕴空永绝业果。正列诸天已竟。
△二通前总结。
此皆不了妙觉明心。积妄发生。妄有三界。中间妄随七趣沉溺补特伽罗。各从其类。
此自六欲以至非想。通结之也。妙觉明心。即近具根中。远包万法者也。本无生死识心曰妙。本无冥顽色空曰觉。本无无明惑障曰明。现具而不自见。故曰不了。积妄二句。言长劫执着取舍故。三界永成实有长眠大梦也。中间二句。以此为结诸天故。言诸天虽浪施功力。特未明心故。终不免同溺生死。同名七趣。甚怜惜之。以示警也。末二句。明分类之由。补特伽罗。此云数取趣。即中有也。以能数数受生。取于诸趣。故命斯名。盖言诸天。诸天中有身己业同类受生。各为一聚故。文中每言如是一类也。诸天趣已竟。
△七修罗趣。按佛序谈七趣。皆从劣向胜。此趣具有胜劣。四趣分摄。故居于此。按本经所判同分。但空水天处而已。岳师引阿含。谓南洲金刚山中。有修罗宫。治六千由旬栏楯行树等。然一日一夜。三时受苦。苦具自来。入其宫中。予亦藏中屡见之。恐是乘通入空者亦同。旦游虚空暮归此宿耳。不然应与下劣同类。散处地上者也。尚当阙之。以俟考证。分二。一总标名数。
复次阿难。是三界中。复有四种阿修罗类。
以是俱摄故。浑标三界。实但居于欲界。环师以非天译名。谓其多瞋有天福而无天行。亦云无端正。以夫丑妇美。从男受称。亦云无酒。以嗔无和气任酿不成。四类下文自分之。
△二别释趣摄。分四。一卵生鬼摄。
若于鬼道。以护法力。乘通入空。此阿修罗。从卵而生。鬼趣所摄。
鬼道是此类前因。言彼元从鬼趣发心。护经咒禅戒等。皆名护法。所生福力。升此趣中。乘神通入空界居之。似与三夜叉天为邻。卵生飞空。因果类鬼。故属鬼摄也。
△二胎生人摄。
若于天中。降德贬坠。其所卜居。邻于日月。此阿修罗。从胎而出。人趣所摄。
天中是其前身也。降德是因。言在天中。或有损德之过。或天福已尽。俱是降德。贬坠是果。即沉此趣胎生类人。故人趣摄。
△三化生天摄。
有修罗王。执持世界。力洞无畏。能与梵王及天帝释四天争权。此阿修罗。因变化有。天趣所摄。
执持世界者。亦能驱役鬼神。祸福人间。如孔雀经亦云修罗所罚。其意可见。但其专权。不及诸天。故每怒而争之。洞通也彻也。力洞无畏者。言其威力通彻诸天无所恐怖也。经称。化身十六万八千由旬。手撼须弥。诸天震恐。帝释四天。常与战斗。今言梵王亦争者。帝释或不胜时。则梵天以下俱助力也。荆溪谓。法华四类。是此一类。无疑矣。化生福力俱等于天。故天趣摄也。此趣独不言其在处。既胜前趣。似应更居于上。然终未闻修罗邻于忉利。恐与前趣同居此。或是修罗王。而前乃修罗众耳。再俟考定。
△四湿生畜摄。
阿难。别有一分下劣修罗。生大海心沉水穴口。旦游虚空。暮归水宿。此阿修罗。因湿气有。畜生趣摄。
海心水口者。予阅起世经。言须弥入水八万四千由旬。修罗分四级居。即此类也。生居劣下。故以畜摄。余意可知。备明诸趣已竟。
△二结妄劝离。所以备明诸趣者。意正在此。分三。一药病双举。七趣皆病。而此经大定是药。如来所以深明病态者。意在激其速进药也。又三。一总举妄病。
阿难。如是地狱饿鬼畜生。人及神仙。天洎修罗。精研七趣。皆是昏沉诸有为相。妄想受生。妄想随业。于妙圆明无作本心。皆如空华。元无所著。但一虚妄。更无根绪。
精谓详熟。研谓穷究。盖升沉往复。百千万回。不知出要故也。皆是下出其病态。昏沉惑也。有为业也。受生随业果也。所谓惑业苦三。如恶叉聚也。于妙下总明其妄。先举真心。以反显之。业果不缚曰妙。空有不堕曰圆。惑障不覆曰明。不由取舍修证曰无作。此即人人本有。妙心七趣。在此心中。如空华在太虚中。岂有毫末住着。岂有根蒂头绪之可得哉。
△二指病深根。
阿难。此等众生。不识本心。受此轮回。经无量劫。不得真净。皆由随顺杀盗淫故。反此三种。又则出生无杀盗淫。有名鬼伦。无名天趣。有无相倾。起轮回性。
温陵曰。前问妙心遍圆。何有狱鬼人天等道。故此结示。由杀盗淫三为根本也。
○上言无根绪。而此又指病根者。盖妄虽无体。起固无因。而妄理相应续非无故。故复指也。不识下。先迭三道之相续。本心即上科妙心。不识即惑道也。受此下。即永为业果二道所轮。不得真净者。言欲界固不净。而上界离欲离色。自谓已净矣。而无奈随眠毕竟非真净也。皆由下。正指病根。言随顺即成三恶。反之则成三善。正皆是三道相绪之病根也。问三善何为病根。答因回向三有。同障出要也。有名四句。正表其同是系三界之根本也。有之而成三恶。固是鬼伦摄三涂也。无之而成三善。亦但天趣。同人仙也。修罗随摄分之。倾即夺也。夺有成无。从下升上。夺无成有。从上坠下。互夺不已。善恶俱无出期。故曰起轮回性也。
△三定药能除。
若得妙发三摩提者。则妙常寂。有无二无。无二亦灭。尚无不杀不偷不淫。云何更随杀盗淫事。
当知。详叙七趣。揭露病根。全为此科劝修大定也。妙三摩提者。克体对机。即耳根圆通也。妙常寂者。闻性三德相也。妙即圆通二真实。常即常真实。寂即自性本定也。又妙则本无七趣系缚。常则本无七趣生灭。寂则本无七趣流转。故能反闻常住此性者则有无(云云)。有即三恶。无即三善。二俱远离曰有无二无。此先得人空。出三界也。无二即小乘涅槃。此更复灭成法解脱。越二乘也。所谓忽然超出世出世间。圆师亦谓。双超生死涅槃。末二句。犹言轻病尚无。何况重病。圆师复补云。尚无无二云何随二。亦好。大抵深激其修大定也。药病双举已竟。
△二同别俱妄。
阿难。不断三业。各各有私。因各各私。众私同分非无定处。自妄发生。生妄无因。无可寻究。
温陵曰。前问地狱为有定处。为复自然。彼彼发业各各私受。故此牒答。三业即杀盗淫也。据此是通结七趣。不断二字。应兼有无。前问处但是疑受果报时同受耶私受耶。同受则同分之地共居之。私受反此。今佛结首二句明造业各私也。次二句明受报有同分地也。末三句总结其彻底虚妄。而言自妄发生者。不从心外也。生妄无因者。亦无初相也。无可寻究者。毕竟无体也。
△三正劝须除三。一欲修须除。
汝勖修行。欲得菩提。要除三惑。
勖勉也。奋力之意。三恶三善。总皆是业。而由不达此三为系缚之本障智之端。故呼为三惑。除者不但只除有三。而无三亦除之也。
△二不除必堕。
不尽三惑。纵得神通。皆是世间有为功用。习气不灭。落于魔道。
除世恶。而不除世善。则对待不尽。纵得神通者。仙天之类也。伏现行而不除种子。遇缘复起。则终落魔道。
△三增伪自取。
虽欲除妄。倍加虚伪。如来说为可哀怜者。汝妄自造。非菩提咎。
倍加虚伪者。如各自谓得无上道。实皆假世智以妄研。乘神通而造业。违远圆通。背涅槃城。枉费功力。番成恶因。故如来深悯之也。此结似但劝界内。而后文二乘。亦未出五魔。当亦兼劝之也。复言汝妄自造非菩提咎者。归初问也。阿难初问佛体真实云何复有诸趣。故明咎因自造非佛体咎。佛体即菩提也。所以教其惟止自造。莫咎菩提也。结妄劝离已竟。
△二判决邪正。
作是说者。名为正说。若他说者。即魔王说。
此虽欲其总不谬于七趣全文。而尤重结妄劝离。惟许必结妄。而必劝离者。乃真佛说。如赞杀盗淫而言无碍。劝住三有而谓真实。即皆魔语耳。深警其着眼辨识。而亦应速舍以修三摩提矣。谈七趣劝离以警淹留大科已竟。
△二谈五魔令辨以护堕落。上科于结妄处助其悟。劝离处助其入。此于辨魔处助其修。不退处助其证也。分二。一无问自说五阴魔境。当机但知请定。而定中所发微细魔境。非其智力所及。故无问。佛既开导大定。而魔军胜败。实大定成坏所关。利害非细。故动深慈不待问而自说也。一普告魔境当识。又三。一将罢回告。
即时如来。将罢法座。于师子床。揽七宝几。回紫金山。再来凭倚。普告大众及阿难言。
将罢能座。表最后开示。回身再来。显不尽真慈。
△二陈所欲言。又分为二。一先明已说。
汝等有学缘觉声闻。今日回心趣大菩提无上妙觉。吾今已说真修行法。
无学四阴已破。但余第五。天魔鬼神等粗外魔境。皆已不至故。此全谈五阴魔。曲为有学。是以特举真修行法。即反闻也。
△二后示未说即魔事也。又二。一总标魔害。
汝犹未识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微细魔事。魔触现前。汝不能识。洗心非正。落于邪见。
尚不知问。何况能识奢摩等。双举性修二定。合言乃大定全体。此中所发魔事。最为微细。不识则以邪为正。堕于邪见。而不自觉矣。夫力能引邪。邪排正尽。此魔之大害。故此先标。
△二略陈魔相。又为二。一略示前三内外魔相。
或汝阴魔。或复天魔。或着鬼神。或遭魑魅。心中不明。认贼为子。
或汝阴魔者。色阴中十种。方是初心自现。尚无外魔。故言汝阴魔也。受中十种。已召外魔。然且潜入身中。而魔未现身。想中十种。方有天魔鬼神魑魅。若不闻知。则认贼为子。在所不免。或自任为圣。或认魔为圣。皆名认贼为子。
△二略示后二心见魔相。
又复于中。得少为足。如第四禅无闻比丘。妄言证圣。天报已毕。衰相现前。谤阿罗汉身遭后有。堕阿鼻狱。
行阴所发十种心魔。识阴所发十种见魔。皆无外境但是自心邪见。得少为足。四禅等者。举一以例余也。无闻者。因其但修无想。不务多闻。故自误不觉。阿罗汉遭后有者。环师谓。谤佛妄说罗汉不受后有。因此坠堕也。据见魔中。有无学罗汉。但其魔事轻微。故召告单举有学。以并摄之也。
△三来听许说。
汝应谛听。吾今为汝子细分别。
不但分别。而更许子细者。一以魔相幽微难见。一以魔害酷烈难堪。故劳真慈如此也。普告魔境当识已竟。
△二会众顶礼钦承。
阿难起立。并其会中。同有学者。欢喜顶礼。伏听慈诲。
闻害悚动。承慈感激。见许欢喜。故起拜领。
△三正以详陈魔事。分三。一标示动成之由。谓动魔之由及成害之由。又二。一惊动诸魔由定二。一推真妄生灭相关。若无相关。则真定不惊妄魔矣。又四。一先明本觉同佛。
佛告阿难及诸大众。汝等当知。有漏世界。十二类生。本觉妙明。圆觉心体。与十方佛。无二无别。
本有之圆觉故同佛。遍在诸佛心中。如千灯共室。不同则不圆。不圆则不同也。温陵曰。觉圆心体。所谓真元是也。
△二次示妄生空界。又二。一迷妄有虚空。
由汝妄想。迷理为咎。痴爱发生。生发遍迷。故有空性。
妄想通举本末无明。迷理为咎。即根本无明。所谓迷真也。痴即业相。爱即转相。所谓执似也。末二句。言境界相发。先将全法界。俱迷为顽空也。
△二依空立世界。
化迷不息。有世界生。则此十方微尘国土。非无漏者。皆是迷顽。妄想安立。
首二句。即空晦暗中结暗为色。则此下总明其依妄立也。非无漏者。明简方便实报。偏取同居。为其动魔也。故岳师并推振裂者不必然也。妄想总体迷顽二功能也。迷则能生有情见分。顽则能生无情相分。故皆彼立也。
△三比况空界微茫。
当知虚空生汝心内。犹如片云点太清里。况诸世界在虚空耶。
温陵曰。空生大觉中。如海一沤发。又喻片云。以明世界虚幻微茫易以消殒矣。
△四归元必坏空界。
汝等一人发真归元。此十方空。皆悉销殒。云何空中所有国土而不振裂。
发真归元者。言住大定入圆通者。真显妄破。归前无二本心也。空销殒者。应念将化无上知觉也。国土振裂者。内动外感。凡事皆然。况大定乎。问凡圣各皆万法一心。彼此无干。故诸佛成道。生界依然。今一人归元。何干众界。而振裂耶。既能振裂。何不俱销。愿请决疑。答凡圣同一法界。非自非他。非离非即。譬如千灯共室。正同处时。虽各有照。而满室之光。谁能分其彼此耶。若忽一灯出室。虽与诸灯无干。正当出时。诸光岂不悉成摇动。既出之后。诸灯依旧无干。详之可了。推真妄生灭相关已竟。
△二示大定致魔之相。分四。一定合圣流。
汝辈修禅饰三摩地。十方菩萨及诸无漏大阿罗汉。心精通吻。当处湛然。
饰严护也。行人于行住坐卧中。或反闻。或休歇。住此理中。不昧不断。毫发无渗漏处。下言诸圣心通吻者。以圣凡元一法界。特凡迷驰扰。别成邪聚。不隔而隔。今一旦悟后归元。故不离当处。一念不生。与诸圣心。泯同一际。湛然虚明。无别无二。
△二诸有坏动。
一切魔王及与鬼神诸凡夫天。见其宫殿无故崩裂。大地振坼。水陆飞腾。无不惊慑。
魔王摄臣民。故言一切。凡天当兼外道。大地水陆飞腾。当兼人畜。凡在三界。自天以及诸畜。不求出要耽恋诸有者。尽属魔所摄持。故安危事同。无不惊慑。
△三诸魔不容。又为二。一先除凡愚讹谬。
凡夫昏暗。不觉迁讹。
此凡夫。单指人。言昏暗者。谓不具五通也。不觉者。谓不能觉知是行人入定将证之故。迁讹者。言彼见大地动摇房屋崩坏。或讹言阴阳失度。或谬传神鳌动目等也。
△二后示魔通必知。
彼等咸得五种神通。惟除漏尽。恋此尘劳。如何令汝摧裂其处。
惟除漏尽者。六通中但未证乎漏尽一通也。夫五通既具。必知是汝定力所为。既恋尘劳。必护所居之处。故决定不容也。
△四故来恼乱。
是故鬼神及诸天魔魍魑妖精。于三昧时。佥来恼汝。
佥同也。动虽遍界。独魔偏重。故惟彼众同来恼乱。意欲破其禅定彼始安也。惊动诸魔由定科已竟。
△二成就破乱由迷。分为三。一分客主而推破乱。又二。一示喻客不成害。
然彼诸魔。虽有大怒彼尘劳内。汝妙觉中。如风吹光。如刀断水。了不相触。汝如沸汤。彼如坚冰。暖气渐邻。不日消殒。徒恃神力。但为其客。
彼在尘劳。纵有神通。殊为渺小。此居妙觉。则湛然空廓。周遍十方故。如风三句。喻彼无伤于汝也。汝如四句。喻汝反消于彼也。盖魔之扰定。远望分明。近反不见。故远处发瞋。近渐恐怖。所以如暖消冰也。末二句。出其深故。良由彼虽凭仗神通而实劳扰无停。暂留不住。故但为客。
△二正推迷乱由主。
成就破乱。由汝心中五阴主人。主人若迷。客得其便。
五阴主人。则饰定者。当人自己。不可定其真妙。虽离真无体。而尚在五阴。亦非即真也。大抵魔扰行人。如贼劫主。若主人深居不动。贼乃莫测。愈近愈恐。俗云强贼怕弱主。以是退散者多。若或主人自守不定。惊慌出走。为贼所执。方得其便。此意若以法一一对喻思之。足知患在主也。
△二约悟迷而示胜败。分二。一悟则必能超胜。又为三。一直断无奈。
当处禅那。觉悟无惑。则彼魔事。无奈汝何。
禅那指人。言即上五阴主人在禅定者也。觉悟无惑者。了知如上所云彼无伤我我能销彼。又达我主彼客彼怖我安。由是一心不动。于彼善恶境界。不欣不怖。不爱不憎。但惟照理。一切不顾。所谓山鬼伎俩有尽。我之不㥒无穷。则彼魔事。真无可奈何矣。
△二示其所由。
阴消入明。则彼群邪。咸受幽气。明能破暗。近自消殒。
此表其无奈之故。由以明而消暗也。毗罗遮那。此云光明遍一切处。众生本亦同此。但为五阴重重覆之。全成暗昧。若阴未消时。与魔同分。在幽暗中。故魔可见可扰。今禅定得力。阴渐消而明渐发。诸魔受幽气者。渐与光明隔别。如枭入晓罗叉向阳。尚不可见。岂能肆扰。故必至于消殒矣。
△三总结必祛。
如何敢留扰乱禅定。
言其必丧魄而去矣。
△二迷则必成败堕。
若不明悟。被阴所迷。则汝阿难必为魔子。成就魔人。
不明悟者。不能如上觉悟也。被阴所迷者。于彼虚幻境界欣怖憎爱。亡失照理正念。堕为彼类无疑矣。所以深警之也。约迷悟而示胜败已竟。
△三举前堕而较浅深。前堕者最初堕淫室也。分二。一示堕淫害浅。
如摩登伽。殊为眇劣。彼惟咒汝破佛律仪。八万行中。只毁一戒。心清净故。尚未沦溺。
孤山曰。以淫女比天魔。人眇劣也。以一戒比全身。事眇劣也。举劣况胜。最彼深防。初果道共戒力。自然无犯。故曰心清净等也。
△二示堕魔害深。
此乃隳汝宝觉全身。如宰臣家忽逢籍没。宛转零落。无可哀救。
隳坏也。坏全身者。不但坏尽道果。亦且入无间狱。岂不与宰臣贵邻天子。遭籍没则不但丧尽官位。而且不免刑律者。事相类哉。是宜警惧而慎察识矣。孤山曰。籍没。汉书除其属籍。是也。标示动成二由科已竟。
△二详分五魔境相。夫上科知动魔由于定切。则于魔之发端不惊。而预防无患。知成乱由于主迷。则于魔之究竟不动。而自守惟坚然。而所现境相多端。不详剖析。未必其不迷也。故今详与分辩之。就分为五。一色阴魔相。谓当色阴将破未破之际。有此等境。应当了知。又分三。一具示始终色阴。未开为始。既开为终。各有境相。今先令其识此两头境相。而次方详列中间也。又二。一始修未破区宇。又为三。一销念工夫。
阿难。当知汝坐道场。销落诸念。其念若尽。则诸离念一切精明。动静不移。忆忘如一。
坐道场有二。一兼事道场。即七卷中土坛镜像等端坐于中以习反闻正定。是也。二惟理道场。则不假坛等。不局身坐。俱取前详释闻中境界为道场。以一切时中。四威仪内。反闻专注。为坐道场。销落诸念。不同径直止念。此但专务反闻。而万念自销也。功浅未必念尽。功深自然念尽耳。则诸离念者。即起信所谓心体离念等虚空界也。一切精明者。得常不昧念头入手之意。非发光之谓也。又销念即寂寂。精明即惺惺耳。注闻本不注境。故境之动静。安能移之。闻性无干意识。故识之忆忘。安能变之。且识忽起而为忆也。如影现镜中曾不障于镜也。识忽灭而为忘也。如影灭镜内而镜体愈如故也。此正禅家打成一片时节矣。
△二在定相状。
当住此处。入三摩地。如明目人。处大幽暗。
此处者。即销念精明惺寂双流境中也。三摩地。即耳门圆照三昧定成之号也。由上功夫入手故。三昧现前。名为入也。如明下。状其在定境界也。散心但对目前现境。惟觉一区光明。曾不觉知余处皆暗。譬如黑夜对一室灯光而室外无边昏黑也。今一旦不顾目前现境。专注闻中无边法界。此定成就。则现境都失。方觉十方悉皆黑暗。譬如吹灭室灯。室也没了。通天彻地。浑成黑暗。故曰如明目人处大幽暗也。龙潭吹灯发明。德山正令入此三昧耳。问寻常说本心。现有照体。明喻日月何得有此黑暗。答照体固自不减。黑暗亦自非无。例如经初所云。此但无明见何亏损。问此暗何缘而有耶。答众生本性。与遮那无二。光明遍一切处。犹如醒人无不明了。从本以来具足有。五阴无明盖覆之。尽法界俱成暗相。如醒人被昏沉压覆。故全成昏昧。至于目前朗见山河等境。乃无明幻出。能见所见皆无明所为。如二卷所明颠倒见妄也。譬如醒人被昏沉逼压起种种梦。自谓所见分明。而实居黑暗之中。若但取目前所见山河分明不昧。遂谓真实光明。何得聚见于眼。开眼则明。合眼则暗。见不脱于根尘。光全居于黑暗。执之为实。何有悟期。何以故。以尚不觉全在阴覆之中。何缘而有开时耶。如梦中人不知是梦。但见目前明朗。谓为实明了无迷闷。全不觉在昏沉黑暗之中。岂有醒梦之时耶。故今入三摩地者。要须顿舍目前幻身幻境。丝毫不缘。努力反闻。当在此中。方觉无边黑暗。故如明目人处大幽暗也。即同梦中人觉知是梦。舍彼梦境。不复更缘。努力求醒。方觉昏沉黑暗覆压迷闷也。以法对梦。一一可了。
△三结成区宇。
精性妙净。心未发光。此则名为色阴区宇。
离念自体。精而不杂。曰精性。迥脱根尘。中道自在。曰妙。双超空有。不染二边。曰净。心未发光者。色阴未开。心光未泄。无边幽暗虚静而已。问既曰脱根尘超空有。何又幽暗而未发光乎。答此但解空了性。循中入定。初心定力所使。非是开证之境。故正在幽暗之中。然定境虚融。亦在妙处。行人不识。取着无进。禅家谓之堕一色边。仿佛在兹也。末二句。言正在色阴之内。如暗室。区覆墙。宇局滞也。达此岂肯生住着哉。
△二终破显露妄源。
若目明朗。十方洞开。无复幽暗。名色阴尽。是人则能超越劫浊。观其所由。坚固妄想。以为其本。
首二句。言心光发越。不用肉眼。十方洞照。而前之黑暗。如风约云开。内彻五脏百骸。外彻山河大地。天上人间。悉如指掌。虽未至三千圆鉴。亦应洞达一界。或至小千等。以佛未的实格量。不敢定耳。名色阴尽者。如五重衣服初脱最上一重也。问诸色尚见。何以言尽。答圆融中道。岂尽色成空耶。但尽阴不盖覆而已。良由真心元能随缘现色。而色不异心。本自明彻。如珠有光还照珠体。但缘无始迷己为物。遍成障隔。又认物为己。而聚见于眼。是以永沉黑暗。尽失其遍界之明。岂惟不知本明。兼亦不觉现暗。今缘奢摩他中开示。四科七大。元一藏心。各各自知。心遍十方。彼时有学者。尚属比量而知。方以觉得现暗。未能现量而见。岂即亲证本明。到此蹑解成行。入三摩地。于幽暗中。忍住一番。功夫到日。忽尔色阴云开。亲证本明。一切坚顽暗昧根尘。皆如琉璃内外莹彻。且不聚见于眼。而心体周遍。无复远近。皆如目前。是之谓色阴尽。岂坏色成空者。可比其万一哉。常途劫浊。以人寿百岁时运入劫浊。总统五浊。名为恶世。今此自晦昧为空。结暗为色。即入劫浊。无量劫来。长眠黑暗生死之中。然此浊体。全依色阴幽暗为之。离彼色阴。毕境无体故。今色阴尽时。晦昧即开。故曰超劫浊也。观其所由。如伐树者。去其覆土。方以见根。今劫浊既开。观见色阴之由。自然之理也。坚固妄想者。坚执固结妄情痴想也。于外四大。坚执为心外实有。于内四大。坚执为心所住处。由是固结不解。成此色阴黑暗之体也。佛后自释。惟约身言者。且图自身亲切容易觉知而已。其实十一色法。俱是色阴。皆属坚固妄想。前偈云。想澄成国土。知觉乃众生。足可证之。然佛虽就身发明。尚欲其察近而悟远。触类而引伸。不然若但色阴惟局一身。则色阴尽时。应只说言身中朗彻。何言十方洞开乎。准此余四阴体。皆有言近指远之意。方显一一遍周。孚前七大也。此虽谈魔。而修进下手之旨存。故详释之。幸勿厌繁也。具示始终已竟。
△二中间十境。中间者。即色阴将破未破中间。所谓交互之处也。良以。藏心统含四土。不离当处。不越毫端。秪因色阴所覆。岂惟不见上三。而于同居一土。现前朗见能几乎哉。克论现见。特尘刹中一刹。一刹中一界。一界中一洲。一洲中一国。一国中一邑。即于一邑之中。亦但于所住所到之处。一区之明而已。一区之外。悉皆不见。既皆不见。悉是黑暗之境。然此黑暗中。一国一刹。乃至尘刹四土。无不包含。今入定者。既复舍彼一区之明。而全处无边之暗。当色阴未开之际。反闻逼拶之深。心光所流。或近彻身境。或远照十方。或浅射同居。或深臻三土。所谓忽远忽近。乍浅乍深。皆色阴将开之前兆。暂尔非常有此十相。行人于此。作证不作证间。魔佛异路。可不戒慎而加察哉。就分十。一身能出碍。
阿难。当在此中。精研妙明。四大不织。少选之间。身能出碍。此名精明流溢前境。斯但功用暂得如是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此中者。即前惺寂双流境心不扰之中。亦即幽暗之中。后凡言此中。皆即此中。妙明即指闻性。精研即反闻时着力深穷也。如禅家所谓。着些精彩挨排将去也。四大不止说身。内外俱该。以此说流溢前境。非谈内彻也。不织者。境界虚融。如云如影。不复密织坚实也。少选者。不多时也。身能出碍者。偶尔透过墙壁豁然无碍也。然上句言少选者。正说此境。但暂时如此。非常能也。此名下。判其名令详其义。精明指心光。而言流溢者。融泄之意。前境即目前坚碍之境也。盖真心虚融光寂少有发泄。于境即得虚豁无碍。斯但下断其故。而明其不久功用。暂得者。明其特因精研功夫。逼拶之极。偶令心光泄露。暂得前境虚融。随即失之。非为圣证者。非同圣人证果一得永得也。不作圣心者。言行人遇此。知是功用偶然。略不挂意。如近世悟人云。上得秦公岭。望见四部洲。从他四部洲。依然顾话头。是也。名善境界。言此亦足验功夫得力心妙非虚。可增信心。可诱精进。亦是过去宿习善根发相。未来入位开心先兆。诚是善祥境界。本无过咎也。若作圣解者。言行人若无见识。及缺涵养。遇此一境。辄起证圣之解。即受群邪者。言魔得其便。将进欺诳。渐成大害。至不可救矣。从斯但下。数句之意。后皆放此说之。
△二内彻拾虫。
阿难。复以此心精研妙明。其身内彻。是人忽然于其身内。拾出蛲蛔。身相宛然。亦无伤毁。此名精明流溢形体。斯但精行暂得如是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首二句同前。内彻者。心光忽照身内五脏。开明如揭盖覆亲见。蛲蛔。以手拾出。身无伤毁。流溢同前。但内融形体为异。斯但下。意皆同前。
△三闻空说法。
又以此心内外精研。其时魂魄意志精神。除执受身。余皆涉入。互为宾主。忽于空中。闻说法音。或闻十方同敷密义。此名精魄递相离合。成就善种。暂得如是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首二句。环师所谓。前之精研。初能外虚。次能内彻。此复内外精研俱虚彻。是也。医经谓。魂藏于肝。魄藏于肺。意藏于脾。志藏于胆。或曰左肾。再俟考证。精藏于肾。神藏于心。除执受身者。除彼身形。安然不迁改也。余皆涉入者。即环师所谓。魂魄等皆失故常递互相涉。是也。互为宾主者。岳师所谓。余五入魂。则魂为主。余为宾。乃至入神。则神为主。而余亦为宾。是也。闻空中说法者。宾闻主说也。闻十方同敷者。主闻宾说也。递相离合者。岳师谓。精离本位。而合于魂。或魂离本位。而合于精等。是也。盖离即失本位。合即入地位。成就善种者。即环师所谓。夙昔闻熏自能发挥而有所闻也。今夫刻意凝神讨论之极。则奇文丽藻。未尝经意。往往焕然。得于梦寐。则精神激发神者偶现类可知也。愚谓五脏内境也。空中十方外境也。由功夫内外精研故。内外合一。而说听交互。周匝遍满也。余皆同上可知。此上三科。皆近彻身境也。
△四境变佛现。
又以此心澄露皎彻。内光发明。十方遍作阎浮檀色。一切种类。化为如来。于时忽见毗卢遮那。踞天光台。千佛围绕。百亿国土及与莲华。俱时出现。此名心魂灵悟所染。心光研明。照诸世界。暂得如是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此当反闻功盛。虽始本一如。然澄露皎彻。似始觉之智定光融透也。内光发明。似本觉心光发泄也。无情遍成金界。有情尽作如来。又见毗卢乃至莲现。此即华严所明。文义全似。而言心光灵悟所染者。似曾于维摩华严等经闻熏成种。今于反闻妙定之中。心光被研。发明照灼。于此实报庄严诸殊胜界尊特身也。问既言遍作化为。恐非实界实佛。何言即是报土。答四土除后一。而余三皆同幻化。何妨说化。特于光流灼见之时。秽土忽灭。净土忽现。而说遍作化为耳。若此即言非实。则前之五脏。后之暗室。皆非实耶。又何彼偏实而此偏虚耶。问实报深位所居。岂此初心遽能亲见。答圆融心海。本无障碍。复加圆人胜解本具勤勇无前。尚当不久超证。何妨定中暂一先见之耶。固知此为报土无疑矣。况文亦言照诸世界。岂皆言化为耶。
△五空罗宝色。
又以此心精研妙明。观察不停。抑按降伏。制止超越。于时忽然。十方虚空成七宝色。或百宝色。同时遍满。不相留碍。青黄赤白。各各纯现。此名抑按功力逾分。暂得如是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此中说功夫勇胜处。倍过诸科。所见妙境。非同浅浅。观察不停者。反闻功切。照理绵密。无丝毫间断也。制即忍也。止即定也。抑按降伏制止超越者。以圆人见解入反闻妙门。于时圆伏五住。深忍深定。超越二乘及菩萨境。仿佛切近寂光妙土。故非身非土。但见十方无量宝色而已。然同时遍满不相留碍者。多分不碍同满也。青黄赤白各各纯现者。交杂不碍各纯也。此名抑按功力逾分者。重言圆伏之力绝胜所发。故有过分之境。盖此非身非土。仿佛寂光之境。非初心分所宜见。特定力逼发暂一见耳。即环师所谓。妙明逼极焕散而现也。问寂光非身非土。宜无色之可见。今既见色。能所宛然。岂敢目为寂光。答明言切近。非谓全即。但此已越一切妙身妙土惟余虚空宝色。故言切近寂光耳。况准天台。亦言寂光尚有金宝。奚止宝色。所谓因灭是色。获得常色等。当知。常寂光土。不可定执同灰断境。问此何异于四禅中青黄赤白等定耶。答彼禅定中。有心而取。此反闻内。无心而现。又彼但各现而已。岂如此之分不碍满杂不碍纯耶。斯固难思妙境。寂光前兆。故言超越逾分。若反同于界内事定。则何超越逾分之有哉。此上四五两科。所谓深臻后三土矣。
△六暗中见物。
又以此心研究澄彻。精光不乱。忽于夜半。在暗室内。见种种物。不殊白昼。而暗室物。亦不除灭。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。暂得如是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研究者。挨拶也。澄彻者。静极光通也。精光不乱者。心光凝定不为明暗境移也。忽于下。正明暗中见物也。先言种种物者。非室内所有之物。乃暗中出现之异物也。盖鬼神精魅。恒杂人居。互不相见。今为心光密澄幽隐发露之时。故种种出现也。曾闻有人。在静室中。忽见一人自地而出。一人从壁中来。对语良久。各没原处。又有见三五裸形人高一二尺。窃室中米。傍若无人。类难尽举。后言暗室中物亦不除灭者。方是说室中原有之物亦朗然不昧不迁变也。心细密澄所视洞幽者。惺寂绵密。无丝毫渗漏。故静明之极。而心光彻照矣。
△七身同草木。
又以此心圆入虚融。四肢忽然同于草木。火烧刀斫。曾无所觉。又则火光不能烧爇。纵割其肉。犹如削木。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一向入纯。暂得如是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圆入等者。反闻功切虚融之极。忘身如遗。故烧斫皆不觉也。又则下文虽重。亦稍不同。上烧不觉皮肉未必无伤。此不能烧皮肉略无伤毁。上言斫而未削。此言削去如泥。是其别也。尘并下三句。出其不觉无伤之由。即环师所谓。五尘并消。四大排遣。纯觉遗身。故无伤触也。此上六七二科。约当土境身最近之事也。
△八睹界睹佛。
又以此心成就清净。净心功极。忽见大地十方山河。皆成佛国。具足七宝。光明遍满。又见恒沙诸佛如来。遍满空界。楼殿华丽。下见地狱。上观天宫。得无障碍。此名欣厌凝想日深想久化成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清净者。纯理无杂之谓也。功极忽见。亦净极光通也。然忽见下。见同居诸净土也。又见下。见净土现在诸佛也。下见三句。见同居诸秽土也。略佛不言可知。又佛净秽无殊。故不另说秽土佛也。欣厌凝想。非今定中作是觉观。盖是未入定前。诸经教中闻说净土秽土。随起欣净厌秽之念。熏习成种。今于定中。反闻逼极心光所灼。故悉发现。虽说化成。亦非虚境。虽是实境。仍同幻化耳。
△九遥见遥闻。
又以此心研究深远。忽于中夜。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。或闻其语。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。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名善境界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研究深远者。穷极反闻廓然周遍也。言中夜者。偏取心境俱静时也。但多在此时。未必局定也。此则显然是为实境。予亦亲见河南常僧在潞。偶然静坐。忽见乡闾市井宛然见其兄于路被官责打。此是白昼。计其时日。不久乡人至潞问之。乃分毫不爽。此必宿习禅定善根故。偶遇如此。惜其僧不知自重也。此名下。出其原由也。飞出者。即心光飞出也。此上八九二科。不离同居。而见远境耳。总上九科。不出四土身境。一二三六七共五科同居近相也。四五两科。后二土相也。八九两科。同居远相也。方便土相。未特显著。或可该摄于同居净土之中。智者研审之。
△十见善知识。
又以此心研究精极。见善知识形体变移。少选无端种种迁改。此名邪心含受魑魅。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无端说法。通达妙义非为圣证。不作圣心。魔事消歇。若作圣解。即受群邪。
上之九科。皆初心反闻。入三摩地。定心逼极所发善境。非魔所为。要须作证。方成招魔之端。今此第十之科。是大定中。不为上之九境所迁。竭力穷研。到至精至极之地。正是与诸圣心精通吻时节。而色阴将破。振裂动摇。魔心荒越。萃于斯时。故魔扰于是而发端也。然不出两端。或发其妄见。或发其狂慧。皆能令行人自疑证圣。然后得其便。而乘间以入也。故今皆与示其相。而明其故。令先觉焉。但其文先后颠倒。稍难分辨。试与分之。见善下。发其妄见也。首四句。先以示其相也。见善知识等者。即行人静中自见也。形体变迁等者。即变现佛菩萨天龙男女诸像也。次二句。后以明其故也。邪心含魅者。言其但是行人防心不密。领受妄境。故鬼物眩惑。现此虚影。非真实见圣也。或遭下。发其狂慧也。首二句。先以明其故也。天魔入心者。魔入行人身中。持其心神也。次二句。后以示其相也。说法达妙。即指行人自说皆魔力持之使然。非真实心开也。此方与下非为圣证等。语脉投合。旧说善知识即作实人。如后飞精所附说法。亦即指彼所说非为圣证等。复亦指彼通乖前之诸文。决无此理。当知。行人用功。自浅而深。魔魅肆扰。由微而着。故此节与下受阴十境。皆且暗中入心。令自发乱。直至想阴中。方以飞附旁人。显然诳惑。岂有发端之初。即遣实人来惑乱哉。不作下。言若依此先觉魔自消歇。反此则大发魔事。不待言也。中间十境已竟。
△三结害嘱护分三。一示因交互。
阿难。如是十种禅那现境。皆是色阴用心交互。故现斯事。
交。即岳师所谓。禅观与各阴妄想交战。是也。互谓互为胜负。如色中每一善境界发。即是观力暂胜妄想。故得心光泄露。然但暂开随闭。即是妄想。复胜观力依然不能动也。故前十境。皆当此时而现。后皆放此。
△二迷则成害。
众生顽迷。不自忖量。逢此因缘。迷不自识。谓言登圣。大妄语成。堕无间狱。
顽谓无知。迷谓倒想。不自忖量者。谓不度己功力未久。迷不自识者。又不察暂开复闭。何有圣证。固乃妄言登圣。安得不堕哉。后皆放此。详前十境。皆是深定所逼。决是位在观行。非名字所能也。
△三嘱令保护。
汝等当依如来灭后。于末法中。宣示斯义。无令天魔得其方便。保持覆护。成无上道。
当依如来者。奉行其宣示覆护之意也。宣示。谓结集流通及现身说法。令其自明。覆护。谓冥加神力。令不至惑也。后皆放此。色阴魔相已竟。
△二受阴魔相。亦分为三科。一具示始终。又分二。一始初未破区宇。分二。一蹑前色阴尽相。
阿难。彼善男子。修三摩提奢摩他中。色阴尽者。见诸佛心。如明镜中显现其像。
修三二句。止观双修也。耳门。即入流之观。亡所之止。色阴尽者。言于上之十境。或备经。或不备经。或相类而更多。大抵俱要明识。不为所惑。功夫到日。色阴忽有尽时。后皆放此说之。即前如明目人处大暗室者。到此遍成光明。即色尽相也。前于十方洞开下。已详释之。见诸二句。环师谓诸。佛心即我妙觉明心。是也。洞开无暗。是其心相。众生向外驰思。拟度佛心。终不能见。今于自心开处见之。本不在外。岂不亲切明白。故喻如镜中现像也。准八卷第二渐次所定。此位已入初信。不依旧判犹在观行。以此明言。亲见佛心。如镜现相。岂非正信已发。况佛心即阿耨菩提之心。诸师判位。皆以发菩提心。为初信。此何非初信耶。更有防难。待后六十圣位下。再当辩之。
△二状示受阴区宇。
若有所得。而未能用。犹如魇人。手足宛然。见闻不惑。心触客邪。而不能动。此则名为受阴区宇。
若有所得者。既是自心。而复亲见。岂不即若实得其体。而未能用者。未能称体发自在用也。下科即见用处下以喻明。睡中被魇之人。明见醒中之境。而不能动。正如色阴已开受阴覆人之状也。手足二句。喻若有所得也。心触二句。喻不能用也。客邪者。以魇字从鬼。似亦外感鬼物之所覆压而然。故魇鬼正以喻受阴也。
△二终破显露妄原。
若魇咎歇。其心离身。反观其面。去住自由。无复留碍。名受阴尽。是人则能超越见浊。观其所由。虚明妄想。以为其本。
首句。即受阴尽。其心下。即能发自在用也。心本不局身中。无始迷执非局而局。生局现阴。死局中阴。无时不局于身。安有离身自由之分。要皆受阴以为结缚之本。故受才尽。便离身观面。去住自由也。当知。此不同坐脱。而不能复来者。彼但于前幽暗位中。凭定力以坐脱耳。所以九峰不许泰首座也。此则色受俱开。体用俱称。去来无滞。洞山法庆等是其人矣。身见为诸见之本。受尽离身。身见解脱。故能超越见浊。方以现见。亲证心本不在身中。但受阴妄为领纳。虚以发明而已。依前判其位当二三两信。待后想阴之初六十圣位下。再当辩之。具示始终已竟。
△二中间十相。此十相中。分五对十双释之。就分十。一抑己悲生。此与下科抑扬生佛对也。故此抑己者。抑责自己也。悲生者。悲愍众生也。又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阿难。彼善男子。当在此中。得大光耀。其心发明。内抑过分。忽于其处。发无穷悲。如是乃至观见蚊虫。犹如赤子。心生怜愍。不觉流泪。
此中即色阴已开。受阴未破之中也。得大光耀。即十方洞开也。其心发明者。谓悟得一切众生皆同具此光明妙理。枉受沦溺。内抑过分者。却乃自责。己之执迷。不早悟度生。此悲心所由发也。究而论之。固同体之悲。本亦非咎。但内抑观见等。展转过甚。则招致魔附之端也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功用抑摧过越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觉了不迷。久自消歇。
功用抑摧过越者。本欲兴悲䇿进。以破受阴。但由自抑自责太过失于慈柔故成过悲。若能悟此本因。不作圣证之想。渐悟渐止。复还正念。故曰久则消歇也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悲魔。入其心腑。见人则悲。啼泣无限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作圣解者。自谓已同诸佛大悲。或谓与菩萨二殊胜中同一悲仰。自以为是。悲愍不止。则魔以类入心失定。以起无量颠倒邪念。故必坠也。已入位而不防。沦坠其深。故在想阴中贪求。善巧科下详辩。
△二扬己齐佛。扬己者。高举己灵也。齐佛者。顿同至圣也。又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阿难。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受阴明白。胜相现前。感激过分。忽于其中。生无限勇。其心猛利。志齐诸佛。谓三僧祇一念能越。
色开受明者。如脱外衣明见内衣也。胜相如见佛心镜中现相等也。感激过分者。谓一向虽闻心佛无二。未能亲见。今因色开亲证实见。故感激而发大勇猛也。志齐诸佛者。言现见心佛无二。一念谓可速超。何待三祇。问顿教不立阶级。一超直入。于此何殊。答彼为高推圣境。自限蹭蹬者。施应病之药耳。非一向以圆融而碍行部也。请详宗门信位人位之旨。则顿教人。未必全废于位也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功用陵率过越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觉了不迷。久自消歇。
陵率过越者。言本为进破受阴。而忽高举齐佛之念。妄谓三祇不历一念能超。故为陵节粗率。过分越礼。悟而止之。可复消磨于无过矣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狂魔。入其心腑。见人则夸。我慢无比。其心乃至。上不见佛。下不见人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若自谓同于诸圣勇猛。妄任不已。则魔亦以类附之。我慢失定。必坠何疑。
△三定偏多忆。此与下科定慧忆狂对也。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受阴明白。前无新证。归失故居。智力衰微。入中隳地。迥无所见。心中忽然生大枯渴。于一切时沉忆不散。将此以为勤精进相。
前无新证。受阴未破也。归失故居。色阴已尽也。当此之际。但应定慧等持。入流亡所。久可克功。顾乃智力衰微。莫能照见于受体本空不记尘忘根尽迷闷无所趣进。故曰入中隳而无见也。忽然下。方表其偏用定心。枯渴沉忆。以为破受精进之功也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修心无慧自失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此名修心者。即偏用定力。以修治其心也。无慧自失者。无照见尘亡根尽受体本空之智。自失其方便也。悟谓省解。其慧少定多。而还复等持。庶无过咎而已。何有于圣证哉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忆魔。入其心腑。旦夕撮心。悬在一处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作圣解者。以此心沉忆之定。妄谓证圣当然。故忆魔以类附之。撮即摄也。摄心高悬。失其本定也。问古人谓。置心一处。无事不办。何以异此。答彼为与散乱世缘者一期应病而已。非一向悬心为精进也。或复以遍法界为一处。则圆遍境界。与此大不同矣。
△四慧偏多狂。又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受阴明白。慧力过定。失于猛利。以诸胜性。怀于心中。自心已疑是卢舍那。得少为足。
慧力二句。以见自性殊胜。令其慧心增胜。盖是过于尊重己灵。所谓太尊贵生也。故言胜性怀心自疑卢舍也。当知此异前来齐佛之科。前但谓佛可速成念越多劫修之无难。此见自性即是不假修证。其过比前更甚矣。问宗门皆言本来是佛不待修证。何不为过。答祖师为人。惟执修成。孤负己灵。故抑扬之耳。然亦有时令人大死一番竿头进步极尽今时。如是一类之语。不可胜纪。何尝偏重己灵全拨修证哉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用心亡失恒审。溺于知见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亡失恒审者。谓不能恒常审试自德与佛德为有差别为无差别。溺于知见者。盖过信过恃身中自有如来知见。以性碍修。故至于此。若能省解。审知五阴尚未全空。安能齐佛德用。可还无过矣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下劣易知足魔。入其心腑。见人自言。我得无上第一义谛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作圣解。即自任舍那。执迷不返。则类魔相附。大发狂颠。当知。言我言得。具足人法二执。第一义谛。岂有是哉。
△五觉险多忧。此与下科险安忧喜对也。又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受阴明白。新证未护。故心已亡。历览二际。自生艰险。于心忽然生无尽忧。如坐铁床。如饮毒药。心不欲活。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。
上半与定偏科同。历览二际者。观察色受二边际也。自生险忧者。虑恐遭退失也。过忧不止。展转成颠。故发如坐下诸妄事也。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修行失于方便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言其本是勤修警惧心中不觉太甚。无复解慰方便。故至于此。祖师云。大道迂阔。忙作甚么。又云默默自知田地稳。腾腾谁放肚皮憨。又云。放四大莫把捉等。无量方便。皆可忘忧还复正念矣。岂可以多忧为圣哉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一分常忧愁魔。入其心腑。手执刀剑。自割其肉。欣其舍寿。或常忧愁。走入山林。不耐见人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若以多忧为圣心宜然。忧之不止。则魔类附而发执刀等大风颠矣。
△六觉安多喜。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受阴明白。处清净中。心安隐后。忽然自有无限喜生。心中欢悦。不能自止。
此因色开受现境界。亦甚可乐。于此生喜。本亦非过。若耽着恣情展转不止。必致过生。祖云。设有悟证。快须吐却。即此之谓也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轻安无慧自禁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悟证境中妙乐即轻安也。若有慧照察。此方浅证。何须深乐。喜风自止。今无斯慧。故不能禁也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一分好喜乐魔。入其心腑。见人则笑。于衢路傍。自歌自舞。自谓已得无碍解脱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若谓乐道乃圣心宜然。由是放浪纵喜不止。则魔附发颠不复觉也。
△七见胜慢他。此与下科见慧自他对也。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。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。受阴明白。自谓己足。忽有无端大我慢起。如是乃至。慢与过慢。及慢过慢。或增上慢。或卑劣慢。一时俱发。心中尚轻十方如来。何况下位。声闻缘觉。
自谓者。不求师印。惟凭己见妄忆也。己足者。即自满自高之意。发慢之由也。无端即无故亦无量也。大我慢虽七慢之一。似诸慢之总。七慢者。开蒙云。单过慢增邪我卑也。彼释云。于劣计己胜。于等计己等。为单慢。于胜计己等。于等计己胜。为过慢。于胜计己胜。为慢过慢。未得谓得。计劣己多。为增上慢。自全无得谓己有德。为邪慢。对多胜者。自甘劣少。不敬不求。为卑劣慢也。今经惟缺邪慢。总别合论。具彼六慢。心中下。虽诸谩心并力所使。然高推己灵。下视诸圣。克体而言慢过慢也。当知此复比前慧偏多狂之过。为更甚焉。彼但谓本来同佛而已。此则更谓超越诸佛故也。问祖师门下。呵佛骂祖。何以异此。答祖师极欲人悟一性平等心外无佛剿绝佛见而已。岂真增长高慢。反失平等哉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见胜无慧自救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见胜者。因见殊胜之性。胜气所使。若有省察之慧。既悟平等之性。便不见一众生可慢。何况惑未祛而行未满。安敢慢诸圣哉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一分大我慢魔。入其心腑。不礼塔庙。摧毁经像。谓檀越言。此是金铜或是土木。经是树叶或是叠华。肉身真常。不自恭敬。却崇土木。实为颠倒。其深信者。从其毁碎。埋弃地中。疑误众生。入无间岳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若终执迷。无复省过。魔附发颠。误己误人。不可救矣。近世此辈遍于天下。毁佛相为金铜土木。以自身为活佛。毁佛经为纸墨文字。以自言为真经。真是魔说。宛是魔民。以今经证之。当入阿鼻犹如射箭。岂不甚可怜悯。倘有微缘闻经。速当改悔。实大幸矣。
△八慧安自足又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受阴明白。于精明中。圆悟精理。得大随顺。其心忽生无量轻安。已言成圣得大自在。
精明。即佛初示识精明元。后称耳门闻性。元从此中。入三摩地。今即于此中。色开受现。见诸佛心。如镜现像。故曰圆悟至精之理也。得大随顺者。言欲见即见。无复隔碍也。轻安者。即身心离诸粗重。豁悟自在之意。遂自以为满足成圣得大解脱矣。此比上科。其过似轻。以但自足不进。非更慢他也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因慧获诸轻清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当知。前见此慧。体相各别。见是分别心路。慧是开悟境界。因慧获轻清者。因色开时。觉得身心如云如影。离重浊而获轻清。此但一时豁悟快足之境。岂有圣证何足自满哉。行人逢此。当依如是悟也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一分好轻清魔。入其心腑。自谓满足。更不求进。此等多作无闻比丘。疑误众生。堕阿鼻狱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迷而不悟魔附。自画展转。如无想比丘。不但自误。兼误多人。加以悔恨谤佛。遂成大坠落矣。
△九着空毁戒。此与下科空有毁恣对也。又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受阴明白。于明悟中。得虚明性。其中忽然归向永灭。拨无因果。一向入空。空心现前。乃至心生长断灭解。
明悟中。即十方洞开豁然。明朗寂尔。无法可得。故着空净而沉永灭也。见得无作无受故拨因果。以纳于断空邪种。皆由取着虚明。遂至于此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若悟沉空滞寂非究竟法。则可无过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空魔。入其心腑。乃谤持戒。名为小乘。菩萨悟空。有何持犯。其人常于信心檀越。饮酒啖肉。广行淫秽。因魔力故。摄其前人。不生疑谤。鬼心久入。或食屎尿与酒肉等。一种俱空。破佛律仪。误入人罪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既为魔附。展转不觉。失尽本心。误陷多人。其过无量。究其根本。但因着空。近世有等白衣。专说大虚空为本性。一切佛事皆谤著相。一切俗事却言无碍。亦有一二破斋戒者。共赞之曰。汝何彻悟至此。若不闻经悔悟。则淫秽屎尿之颠。将来必渐恣矣。此中虽亦有淫。而偏破诸戒。故以毁戒为科名。误入人罪者。令人误入罪咎之事也。
△十著有恣淫。经言生爱。即著有也。分三。一发端现相。
又彼定中诸善男子。见色阴消受阴明白。味其虚明。深入心骨。其心忽有无限爱生。爱极发狂。便为贪欲。
此与上科。虽皆从虚明而来。上于虚明之理。明悟空见。此于虚明之味。耽着爱乐。爱极发狂。纵成淫欲故。上是慧病。此是定过也。盖禅定中。发于妙触。自在受用。不可为喻。有言过于淫乐者。即引淫欲之端也。止观中详诫不可耽味。正恐发狂成此咎耳。又当知。上科见惑所摄。此科思惑所摄矣。
△二指名教悟。
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。误入诸欲。悟则无咎。非为圣证。
定境安顺入心。明其是定中妙触受用也。此当用慧观察。一切不受。方为正受。岂可于此耽着受用。由是舍置透过即无过矣。
△三示迷必坠。
若作圣解。则有欲魔。入其心腑。一向说欲为菩提道。化诸白衣。平等行欲。其行淫者。名持法子。神鬼力故。于末世中。摄其凡愚。其数至百。如是乃至。一百二百。或五六百。多满千万。魔心生厌。离其身体。威德即无。陷于王难。疑误众生。入无间狱。失于正受。当从沦坠。
此魔附恣淫陷坠自他之事。文皆易解。然近世尚未见此僻陋之处。稍闻有似此者。未必如是之盛。佛言不妄。当来末法之深将必有矣。中间十境已竟。
△三结害嘱护。分三。一示因交互。
阿难。如是十种禅那现境。皆是受阴用心交互。故现斯事。
言其受阴未开时。防此过生。交互意同前科。而指文小异。如得光耀。乃至得虚明性。观力胜妄想也。发无穷悲。乃至无限爱生。妄想胜观力也。是亦交战互胜之意。
△二迷则成害。
众生顽迷。不自忖量。逢此因缘。迷不自识。谓言登圣。大妄语成。堕无间狱。
迷不自识者。即不能谙其名字。不觉是过。谓言登圣。即作圣解也。末二句。示大害而警觉其惊悟也。
△三嘱令保护。
汝等亦当将如来语。于我灭后。传示末法。遍令众生开悟斯义。无令天魔得其方便。保持覆护。成无上道。
全同色阴结意。于此十种魔事已成。非但如前方为引发之端。然亦但言魔以类至。而不历言天魔飞精。又魔即暗入本行人心。令其不觉自颠。亦不同于后十。待至后文自见。受阴魔相已竟。
△三想阴魔相。诸阴体相解现二卷。分四。一具示始终。就分为二。一始初未破区宇。又分二。一蹑前受阴尽相。
阿难。彼善男子。修三摩地受阴尽者。虽未漏尽。心离其形。如鸟出笼。已能成就。从是凡身。上历菩萨六十圣位。得意生身。随往无碍。
按前判当在信之二三。故言漏未尽也。以七信不受后有。方为漏尽。心离其身者。以真心周遍。本不局身。无始迷执。非局而局。前此任其比解遍周。无奈见闻。但随身转。何有暂时解脱之分。纵前色尽闻见遍周。亦无离身自在之用。如迷方者。纵有人分明说与。亦卒然难转。此皆受阴覆之之故也。是以受尽方得离身。如鸟脱笼之自在也。已成就下四句。判其决定能以凡身历圣位也。盖别教皆实取证故。经生累劫。证得一分。方到一位。岂能以凡身而顿历诸位哉。此圆顿最利之根。不实取证。即以凡身。速疾上历诸位。故住前多不列位。住后有位亦超。亦但显其圆融不碍行部而已。非如别教钝修实证。故言以凡身而历六十位也。六十位者。于五十五位。却前加干慧。后加妙觉。为五十七。若并前三渐恰满六十。但第一渐次方断五辛。似未可当于圣位。况第二渐次清净业报中。显然方入常途信位故。应前除初渐后开金刚。为六十位。问佛既从受尽。方言历位。则孤山谓受尽方入信位。似顺佛言。今何以色尽便入初信耶。答佛语自在。特缘受尽妙用显彰。因表其必能历尽圣位。未必圣位。便始于此也。以前位十方洞开佛心如镜。当是妙体披露正信现前。岂不为初信。而亦何非圣位乎。请合二渐净报之文。再详玩之。孤山曰。其间有贤有圣。皆是三世诸佛所历之位故。通称圣位。意生身。喻如意去速疾无碍。而有三种。一入三昧乐意生身。谓心寂不动。即相似初信至七信入空位也。二觉法自性意生身。谓普入佛刹。以法为自性。即相似八信出假位也。三种类俱生无作意生身。谓了佛所证法。即九信十信修中位也。尝笑学仙者以出阳神为胜事。不知释宗浅位三意生身妙超无比。何况深位之十身乎。而顾妄谓阴神。真无知之言也。
△二状示想阴区宇。
譬如有人。熟寐寱言。是人虽则无别所知。其言已成音韵伦次。令不寐者。咸悟其语。此则名为想阴区宇。
前于受覆喻魇不动。表见闻虽周而全无用。故受开喻发寱言。虽似明其比前有用。而实表其尚为想覆。盖寱说梦事。非是醒言故也。无别所知者。即未能圆照生死也。言已成次者。即能于圣位。次第上历也。不寐悟语者。如二渐中。言其得通游界。睹佛闻法。亲奉圣旨。则诸佛谁不亲知面见。非同般若。但是冥中知见而已。
△二终破显露妄源。
若动念尽。浮想消除。于觉明心。如去尘垢。一伦生死。首尾圆照。名想阴尽。是人则能超烦恼浊。观其所由。融通妄想。以为其本。
大意如圆师所谓。觉明如镜。浮想如尘。想尽心明。是也。伦类也。一伦生死。即三界异生。虽区分十二。而生死大同。故言一类。圆师谓。首尾即始终。盖生死各有始终。如生住异灭也。圆照谓。洞见分明。正如明镜当台一尘不度矣。想虽居于五阴中间。而前二后二。皆依妄想。而粗细不同耳。何况一切根随烦恼。离想阴。毕竟无依。此所以想尽超烦恼浊也。温陵曰。想能融变。使心随境。使境随心。如想酢梅。能通质碍。故曰融通妄想也。具示始终已竟。
△二中间十相。就分为十。一贪求善巧。颇似神变。然意在取人信服以行教化。故言善巧也。又曲分七。一定发爱求。
阿难。彼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三摩地中。心爱圆明。锐其精思。贪求善巧。
虚谓见闻遍周。妙谓离身作用。不遭邪虑。谓中间不为十境所惑。圆定发明。即发明受阴已尽境界。后皆放此。心爱下三句。即新起爱求。爱圆明者。盖起心喜爱。圆满发明。一切妙用。故勇锐精思。贪其善巧。其意将以悚动人心。以行其教化也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。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前虽总结天魔。而未历言。今节节言见受尽定深天魔经意也。亦不亲来。但遣魔党而已。故飞即速遣之意。如军门飞檄官府飞票之类。精即魔党诸精魅也。然亦各以类至。下文佛自各出名字。附人者。另附他人。素受邪惑者也。盖受尽者。不能入其心腑。故假旁人惑之。转令自乱耳。后皆放此。
△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不觉是其魔着。自言谓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巧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其形斯须。或作比丘。令彼人见。或为帝释。或为妇女。或比丘尼。或寝暗室。身有光明。
其人即所附之人。不觉者。即此人不自觉也。盖魔入心人岂能自觉。来彼下。方到行人之所。故知上之自言非对行人之言。良由彼既不觉魔着。自怪无端善说经法。疑谓已成佛道。然后任运来惑行人。皆魔默附使之然也。后放此。变形放光。正善巧动人之事也。此方是遣实人来。变化相惑。故知前见善知识。但是静中虚影。不同此也。
△四主人惑乱。
是人愚迷。惑为菩萨。信其教化。摇荡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盖缘投其心所爱求。不得不迷惑也。向使无所爱求。何至惑乱行人。但宜安心息爱求也。末二句。是魔惑行人。彻底主意。盖行人三学无缺。策进如飞。魔宫震恐。而魔之设谋扰乱。惟期破戒导淫。则定慧俱纳于邪。身为魔子。魔乃晏安。若智强者。于此反为验魔之要。任其神变莫测。但察毁戒诱淫。即知是魔。何至迷惑。后文种种淫事。及毁戒事。皆放此意。
△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灾祥变异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。或言劫火。或说刀兵。恐怖于人。令其家资无故耗散。
灾即咎徴。祥即休徴。变异怪诞非常也。或言下。近世闾阎蒙昧之人。多有斯言。令人弃家逃散。及至临期。了无其事。
△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怪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怪鬼即遇物成形者也。多年乃得为魔使者。故曰年老成魔。然此鬼即天魔所飞遣之精灵。佛至此方出其名字。令人辩识而已。非前是天魔至此又换作鬼神。盖旧注以未达飞精即是遣鬼。故作两节说之。致令文理谬戾不通。后皆放此。魔有威福。故去后方祸。吴兴曰。弟子与师。即求巧之子说法之师下皆例此。
△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先觉。即按经察辩识其是魔也。故免堕落。迷而不悟。归依顺从。故必堕狱。圆师谓。受开以后。应无堕义。正当此处辩之。彼特领佛上历圣位一语。似应不退。而遂违佛二十八位俱堕无间之明言。且自意比度。岂敢遽抗于圣言量乎。宜虚心求。不可辄臆断也。或曰。教中圣位。俱无堕义。圆师参据非臆断也。殊不知。权渐中经劫历位。克定取证。故证圣即无堕义。如走者登山匍匐梯层节节歇息。迟则迟钝。有升无坠。圆顿不历僧祇。一超直入。中间更不取证。直以初住。为第二峰头。方言不退。故佛既言从是凡身。足见不取圣果。又曰。上历圣位。足见但是速以历过而已。岂一一取证哉。如飞者升山。举翼即过无数梯层。中间更无息处。速则速疾。升坠不定。或惊疑于上。或摔爱于下。缓翼之间。已落千岩之下。故知识阴未开。未入圆通以来。不妨有堕义也。或曰。若是则圆顿反劣于渐教矣。曰是何言欤。圆顿历时无几。而彼教圣前往复纡回。何止如圆顿之升坠乎。且圆顿以悟为要。如飞者恃翼。坠固易坠。升无难升。如经文云。悟则无咎。即将坠而复升也。况秉圆顿上根者。多能爱求念绝。凡圣情忘。自无招魔僭圣之愆。而佛慈曲为嘱护以诫备不虞而已。固非必无堕义。而亦非多有沉沦者也。智者当深研之。
△二贪求经历。分七。一定发爱求。
阿难。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三摩地中。心爱游荡。飞其精思。贪求经历。
此飞奋起之意。经历即如今人心好游方之类。但此志大欲如诸佛游刹土也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亦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游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自形无变。其听法者。忽自见身。坐宝莲华。全体化成紫金光聚。一众听人。各各如是。得未曾有。
番前自变乃变他成佛。然身既成佛。则游荡之心。何愁不遂。亦所以投其欲也。
△四主人惑乱。
是人愚迷。惑为菩萨。淫逸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淫逸其心者。自恃遇圣。放荡无畏也。
△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诸佛应世。某处某人。当是某佛化身来此。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。其人见故。心生倾渴。邪见密兴。种智消灭。
言佛菩萨来某处。应化即游行世间之事。亦投其所好故。渴慕之渐。以生邪背正也。
△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魃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魃鬼即遇风成形者也。
△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此诸余意。并准前科。
△三贪求契合。分七。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三摩地中。心爱绵㳷。澄其精思。贪求契合。
爱绵㳷者。环师所谓欲密契于妙理。是也。澄静深不动也。契合者。不假形声。默然开悟也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实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合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其形及彼听法之人。外无迁变。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。念念移易。或得宿命。或有他心。或见地狱。或知人间好恶诸事。或口说偈。或自诵经。各各欢娱。得未曾有。
番前外变。以现内开。温陵曰。自开悟下。皆密契之事也。
△四主人惑乱。
是人愚迷。惑为菩萨。绵爱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绵爱者。缠绵生爱欲。以遂其所求也。
△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佛有大小。某佛先佛。某佛后佛。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。菩萨亦然。其人见故。洗涤本心。易入邪悟。
见者。见其密默开心之胜事。遂并其妖言。总信受也。
△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魅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魅鬼。即遇畜成形者也。
△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△四贪求辩析。分七。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三魔地中。心爱根本。穷览物化性之始终。精爽其心。贪求辩析。
心爱根本。即环师所谓爱穷万化之本。是也。穷览二句。即如佛言。现前松直棘屈等。皆了元因也。此佛智边事。初心希求真妄想也。精爽其心。犹言奋精神竭心力也。求辩析者。欲现前一一分明也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。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先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元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身有威神。摧伏求者。令其座下。虽未闻法。自然心伏。是诸人等。将佛涅槃菩提法身。即是现前我肉身上。父父子子。递代相生。即是法身常住不绝。都指现在即为佛国。无别净居及金色相。
威神即魔力也。诸人即领魔法旨。递相转化者也。将佛下。即转化之言。涅槃菩提法身。三常住果也。此中推世法。而谬滥佛法。及拨无净土金相。近时满耳。皆此魔言。即魔使者。闻者速掩耳避之。
△四主人惑乱。
其人信受。亡失先心。身命归依。得未曾有。是等愚迷。惑为菩萨。推究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亡失先心者。以先心本欲辩析万法深本。今因魔摧伏。反以肉身相生最鄙浅事。为化理元。而谓佛三常住果亦不出此。乃至拨无佛境。但执目前。是则初求妙智。终沦至愚。岂非大失其辩析之初心。甚颠倒也。
△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眼耳鼻舌。皆为净土。男女二根。即是菩提涅槃真处。彼无知者。信是秽言。
大意无非诱人恣淫破戒坏大定尔。
△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蛊鬼。即遇虫成形者也。
△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△五贪求冥感。分七。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三摩地中。心爱悬应。周流精研。贪求冥感。
悬应。即多生有缘诸圣来应化也。周流者。求之不止也。精研者。竭诚求之也。冥感者。即希感动于本善知识也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。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客邪投扰。
其人元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应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能令听众暂见其身如百千岁。心生爱染。不能舍离。身为奴仆。四事供养。不觉疲劳。各各令其座下人心。知是先师本善知识。别生法爱。粘如胶漆。得未曾有。
正诈现于冥感悬应之魔事也。
△四主人惑乱。
是人愚迷。惑为菩萨。亲近其心。破佛律仪。潜行贪欲。
△五按其言状。
口中好言。我于前世。于某生中。先度某人。当时是我妻妾兄弟。今来相度。与汝相随。归某世界。供养某佛。或言别有大光明天。佛于中住。一切如来所休居地。彼无知者。信是虚诳。遗失本心。
此诈陈于冥感悬应之言。皆投其爱求之欲也。
△六出名示害。
此名疠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疠鬼。即遇衰成形者。
△七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△六贪求静谧。此科似是贪求宿命。以详玩魔事皆宿命通。恐与下科颠倒差误。又与上科皆为宿命。但上多示知过去。此多示知未来。分为五。
△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三摩地中。心爱深入。克己辛勤。乐处阴寂。贪求静谧。
深入。即穷极定境也。阴寂静谧。皆禅定极境。法华所谓深固幽远无人能到之处也。初心不应躁欲求之。然且不但只求寂静。意欲静极发通。备知幽隐之事。此所以招感魔事也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。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邪惑事言。又三。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本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阴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
△二现邪惑事。
令其听人。各知本业。或于其处。语一人言。汝今未死。已作畜生。敕使一人于后蹋尾。顿令其人起不能得。于是一众倾心钦伏。有人起心。已知其肇。佛律仪外。重加精苦。诽谤比丘。骂詈徒众。讦露人事。不避讥嫌。
温陵曰。邪定能具五通。本业即宿业也。畜生后报也。此二宿命通也。知肇他心通。诘露眼耳通也。
○彼虽实具五通。诳惑岂肯尽实。如先世妻妾。预变畜生。皆凭威力。诈现非实。特以他心眼耳前知等通不虚故。并其诳惑诈现。亦不敢不信也。重加精苦。如断五味裸四肢等。谤讦虽似言语。犹是状其行事惑人之态也。
△三说邪惑言。
口中好言。未然祸福。及至其时。毫发无失。
据此乃知。此中虽备四种通。而未来宿命通偏多也。
△四出名示害。
此大力鬼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大力鬼。即上上品神通力大之鬼也。
△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△七贪求宿命。详玩魔事。酷似静谧之事。盖宝藏符谶。皆阴寂隐微之类。且不似上科了然显于宿通也。我故疑恐译人一时误相倒换。理或有之。再详。分五。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。心爱知见。勤苦研寻。贪求宿命。
爱知见者。即欲通达宿命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。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邪惑事言。又三。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殊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知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
△二现邪惑事。
是人无端。于说法处得大宝珠。其魔或时化为畜生。口衔其珠。及杂珍宝。简策符牍。诸奇异物。先授彼人。后着其体。或诱听人。藏于地下。有明月珠。照耀其处。是诸听者。得未曾有。多食药草。不餐嘉馔。或时日餐一麻一麦。其形肥充。魔力持故。诽谤比丘。骂詈徒众。不避讥嫌。
是人皆指贪求本人而言。听法得珠。令其心惑也。魔化衔宝。盖未附人时先现此。而后方附之也。彼人却指被附邪人诱听人。而藏珠者。先以暗埋后对众出之。诱人惊信也。食药食少。而能肥充。皆惑人之事也。
△三邪惑之言。
口中好言。他方宝藏。十方圣贤潜匿之处。随其后者。往往见有奇异之人。
详其言意。皆但阴隐之事。不似宿命。宜味之。
△四出名示害。
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。或有宣淫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。或有精进纯食草木无定行事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俱陷王难。
△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△八贪求神力。亦分为五。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三摩地中。心爱神通。种种变化。研究化元。贪取神力。
虽言神通。实多神变。异前多取诸通。温陵曰。化元万化之本也。欲乘之以发神变耳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。候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邪惑事言。分三。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诚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通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
△二邪惑之事。
是人或复手执火光。手撮其光。分于所听四众头上。是诸听人。顶上火光。皆长数尺。亦无热性。曾不焚烧。或水上行。如履平地。或于空中安坐不动。或入瓶内。或处囊中。越牖透垣曾无障碍。惟于刀兵不得自在。自言是佛。身著白衣。受比丘礼。诽谤禅律。骂詈徒众。讦露人事。不避讥嫌。
种种皆神变惑人之事。而不堪刀兵。显是邪魅。身着下。皆引诱坏教之意。
△三说邪惑言。
口中常说神通自在。或复令人旁见佛土。鬼力惑人。非有真实。赞叹行淫。不毁粗行。将诸猥媟以为传法。
△四出名示害。
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。一切草木积劫精魅。或复龙魅。或寿终仙再活为魅。或仙期终计年应死。其形不化。他怪所附。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多陷王难。
△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△九贪求深空。分五。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。三摩地中。心爱入灭。研究化性。贪求深空。
入灭非涅槃。但欲空身存没自在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。候得其便。飞情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邪惑事言。又三。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终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空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
△二现邪惑事。
于大众内。其形忽空。众无所见。还从虚空特然而出。存没自在。或现其身。洞如琉璃。或垂手足作旃檀气。或大小便如厚石蜜。诽谤戒律。轻贱出家。
温陵曰。欲入灭定。以趣空寂也。从空出没等。因其好空。故依詃惑。
○厚味浓也。夫身净肢香。而又便蜜。真可以骇俗惑人。却乃毁戒律。而贱出家。故愚人不敢不遵依不知毁戒等。即可以验其为魔。而神怪何足畏乎。
△三说邪惑言。
口中常说无因无果。一死永灭。无复后身及诸凡圣。虽得空寂。潜行贪欲。受其欲者。亦得空心。拨无因果。
拨无贪欲违佛背经。显是魔。而惑之者。真由主人自心狂迷而已。宜悟之。
△四出名示害。
此名日月薄蚀精气。金玉芝草。麟凤龟鹤。经千万年。不死为灵。出生国土。年老成魔。恼乱是人。厌足心生。去彼人体。弟子与师。多陷王难。
金玉等虽无情物。而精怪依附。遂成类生。无想之属。即草木精魅。久成魔党也。
△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△十贪求永岁。分五。一定发爱求。
又善男子。受阴虚妙。不遭邪虑。圆定发明三摩地中。心爱长寿。辛苦研几。贪求永岁。弃分段生。顿希变易细相常住。
此中所希。罗汉境界。行开之后。自然得之。今此躁求。故招魔事。孤山曰。变易者。断见思尽。生法性土。故受变易。今顿欲变粗身为细质。易短寿为长龄。从此分断。延入彼土也。
△二魔遣邪附。
尔时天魔。侯得其便。飞精附人。口说经法。
△三邪惑事言。又为三。一邪附人至。
其人竟不觉知魔着。亦言自得无上涅槃。来彼求生善男子处。敷座说法。
△二现邪惑事。
好言他方往还无滞。或经万里。瞬息再来。皆于彼方。取得其物。或于一处。在一宅中数步之间。令其从东诣至西壁。是人急行。累年不到。因此心信。疑佛现前。
瞬息万里。五通中神境通也。今乃自现神境至远成近。令他数步至近成远。故浅智寡闻。惊异其为佛也。
△三说邪惑言。
口中常说。十方众生。皆是吾子。我生诸佛。我出世界。我是元佛。出世自然。不因修得。
夫众生诸佛等。皆由他生。即是无始元佛。其长寿岂有纪极。亦所以投其爱求之本念也。
△四出名示害。
此名住世自在天魔。使其眷属。如遮文茶。及四天王毗舍童子。未发心者。利其虚明。食彼精气。或不因师。其修行人。亲自观见。称执金刚与汝长命。现美女身。盛行贪欲。未逾年岁。肝脑枯竭。口兼独言。听若妖魅。前人未详。多陷王难。未及遇刑。先已干死。恼乱彼人。以至殂殒。
孤山曰。自在天。即欲界第六天上。别有魔王居处。亦他化自在天摄。温陵曰。陀罗尼经。有遮文茶毗舍童子。即毗舍遮鬼。隶四天王。已发心则护人。未发心则害人。以彼定力虚明为利故。食其精气。或不因师者。不因魔附之师而亲见魔现也。独言即彼惑行人言也。既自见魔现。与之行欲。他人不见。谓彼独言。彼实与魔言也。若妖魅者。即此行人。亦即似妖魅矣。前人彼人皆指被惑行人。而言未详者。未能审察其是魔非圣也。
△五教悟戒迷。
汝当先觉不入轮回。迷惑不知。堕无间狱。
中间十境已竟。
△三示劝末世分二。一预示魔事。又分三。一妄称极果。
阿难。当知是十种魔。于末世时。在我法中。出家修道。或附人体。或自现形。皆言已成正遍知觉。
言出家修道者。或附比丘。或自现比丘等。按前十种。惟第十有自现金刚美女。余皆附人。行人当知。凡现通称佛。必魔无疑。以圣必不泄也。
△二以淫成化。
赞叹淫欲。破佛律仪。先恶魔师。与魔弟子。淫淫相传。如是邪精。魅其心腑。近则九生。多逾百世。令真修行总为魔眷。
魔师魔子。且指前十。淫淫下。明其害延后世。多坏行人也。温陵曰。涅槃经云。末世魔眷属。现比丘罗汉等像。混坏正法非毁戒律。其意同此也。
△三陷魔堕狱。
命终之后。必为魔民。失正遍知。堕无间狱。
△二深劝悲救。又二。一正申劝词。
汝今未须先取寂灭。纵得无学。留愿入彼末法之中。起大慈悲。救度正心深信众生。令不着魔。得正知见。
观佛遗嘱。足知阿难四分入灭亦假示现。而依佛留愿在世冥救也必矣。即今法教弘通。孰非尊者悲救之力哉。正心谓见谛真正。深信谓乐欲无厌。正知见谓慧眼圆明。洞照魔奸也。
△二转激报恩。
我今度汝。已出生死。汝遵佛语。名报佛恩。
钦闻斯嘱。而不痛心泪下者。木石人也。
△四结害嘱护。又分为三。一示因交互。
阿难。如是十种禅那现境。皆是想阴用心交互。故现斯事。
△二迷则成害。
众生顽迷。不自忖量。逢此因缘。迷不自识。谓言登圣。大妄语成。堕无间狱。
谓言登圣者。言其不惟惑魔为圣。兼亦自任圣流也。
△三嘱令保护。
汝等必须将如来语。于我灭后。传示末法。遍令众生开悟斯义。无令天魔得其方便。保持覆护。成无上道。
阿难所以结集流通。令普闻经。即其事也。想阴魔相已竟。
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