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第三十二灭正受门。(魏云。入道品第九。唐云。现证品第四)文分为三。初请问。二许宣。三正说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。世尊。惟愿为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。(魏云。入灭尽定次第相。唐云。入灭次第相续相)若善于灭正受次第相续相者。我及余菩萨终不妄舍灭正受乐门。不堕一切声闻缘觉外道愚痴(魏云。若得善知入灭尽定次第之相巧方便者。不堕声闻辟支佛三昧三摩跋提灭尽定乐。不堕声闻辟支佛外道迷惑之法。○唐云。善知此已。于灭尽三昧乐。心无所惑。不堕二乘及诸外道错乱之中)。
疏曰。灭尽定。亦名灭受想定。若于九次第定之中。则是最后定也。能令恒行染污心心所灭。唯有第八识。及第七识一分不染污心心所在。令身安和。故亦名定。不受一切世间诸受。故名正受。三乘圣人。已断下四地思惑。已伏无所有处思惑。依于有顶非非想处。游观无漏。由暂止息作意为先。乃能入此。然灭尽之名则同。而大小乘方便永异。小乘入已。止息劳虑。大乘入已。能现威仪。则其次第相续之相。亦必不同。所以特问之也。
△二许宣。
佛告大慧。谛听谛听。善思念之。当为汝说。大慧白佛言。世尊。唯愿为说。
○三正说二。初长文。二偈颂。初中二。初对凡外明三乘灭定差别。二对二乘明菩萨灭定方便。初又二。初正明差别。二明说差别意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六地菩萨摩诃萨及声闻缘觉。入灭正受。第七地菩萨摩诃萨。念念正受。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。非声闻缘觉。(唐云。七地菩萨。念念恒入。离一切法自性相故。非诸二乘)诸声闻缘觉。堕有行觉。摄所摄相灭正受。是故七地非念正受。得一切法无差别相非分。得种种相性。觉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。是故七地无善念正受(唐云。二乘有作。堕能所取。不得诸法无差别相。了善不善自相共相。入于灭定。是故不能念念恒入)。
疏曰。此约三乘共十地。以辨灭定之差别也。六离欲地三乘。初能入灭尽定。以其已断下界惑故。七地菩萨能观法空。故能念念恒入。七地二乘。但得生空。不得法空。犹堕有作。有能所取。觉一切法有善不善。厌离有漏。游观无漏。乃入灭定。不达诸法无差别相。所以第七识中我执虽灭。法执犹存。未能念念恒入也。此约菩萨根利。进同别圆。二乘根钝。退同藏教言之。
大慧。八地菩萨及声闻缘觉。心意意识妄想相灭。(唐云。分别想灭)初地乃至七地菩萨摩诃萨。观三界心意意识量。离我我所自妄想修堕外性种种相。(唐云。始从初地乃至六地。观察三界。一切唯是心意意识自分别起。离我我所。不见外法种种诸相。○魏云。不堕外法种种诸相)愚夫二种自心摄所摄向无知。不觉无始过恶虚伪习气所熏。(唐云。凡愚不知。由无始来过恶熏习。于自心内。变作能取所取之相而生执着)大慧。八地菩萨摩诃萨。声闻缘觉涅槃。菩萨者三昧觉所持。是故三昧门乐不般涅槃(唐云。八地菩萨所得三昧。同诸声闻缘觉涅槃。以诸佛力所加持故。于三昧门不入涅槃)。
疏曰。此明三乘之人。修至八地。则三界妄想相灭。盖由始从初地乃至六地通观三界唯心。离我我所。不见不堕外种种相。所以声闻则正使断尽。止于七地。逮入涅槃。亦同八地。缘觉则兼侵习气。阶于八地。菩萨则所得三昧。同于三乘。但由佛力加持。不同二乘入灭也。若夫愚夫。则于自心之中。变作能摄所摄二种妄相。无知执着。乃无始过恶虚伪习气所熏。彼等自不觉耳。三乘之人。始从初地。即能觉知观察。故至八地。妄想相灭也。
若不持者。如来地不满足。弃舍一切为众生事故。佛种则应断。诸佛世尊。为示如来不可思议无量功德。(唐更有云。令其究竟不入涅槃)声闻缘觉。三昧门得乐所牵故。作涅槃想(唐云。着三昧乐。是故于中生涅槃想)。
疏曰。此释成菩萨受加之意也。华严明八地受加。正是别圆接通之旨。以十地中。初之三地。寄同世间。四地寄初果。五地寄声闻。六地寄缘觉。七地寄菩萨。名为三乘。八地以上。正显一乘。一乘即别圆二教。不与二乘共也。初正明差别竟。
△二明说差别意。
大慧。我分部七地。善修心意意识相。善修我我所摄受人法无我生灭自共相。(魏云。远离我我所取相之法。观察我空法空。观察同相异相)善四无碍。决定力三昧门。地次第相续入道品法。(魏云。善解四无碍巧方便义。自在次第入于诸地菩提分法)不令菩萨摩诃萨不觉自共相。不善七地。堕外道邪径故。立地次第。(唐云。我恐诸菩萨不善了知自相共相。不知诸地相续次第。堕于外道诸恶见中。故如是说)大慧。彼实无有若生若灭。除自心现量。所谓地次第相续。及三界种种行。(唐云。诸地次第。三界往来。一切皆是自心所见)愚夫所不觉。愚夫所不觉者。谓我及诸佛说地次第相续。及说三界种种行(唐云。而诸凡愚不能了知。以不知故。我及诸佛为如是说)。
疏曰。分部者。分别演说。明其分位及部类也若不于唯心法门之中。假立三乘诸地次第。何由令彼返邪归正。然虽说地次第。及说三界往来诸行。究竟不出一心。岂于心外有生灭哉。初对凡外明三乘灭定差别竟。
○二对二乘明菩萨灭定方便二。初约修显次第。二约性显平等。初中二。初明二乘之失。二明菩萨之得。
△今初。
复次大慧。声闻缘觉。第八菩萨地灭三昧门乐醉所醉。不善自心现量。自共相习气所障。堕人法无我法摄受见。妄想涅槃想。非寂灭智慧觉(唐云。声闻缘觉至于菩萨第八地中。为三昧乐之所昏醉。未能善了唯心所见。自共相习经覆其心。着二无我。生涅槃觉。非寂灭慧)。
疏曰。二乘断见思尽。泯智灰身。亦至菩萨第八地中。由彼但见于空。不见不空。但破界内法执。未破界外法执。故犹为习气所障。着二无我。遂于化城生安隐想。生已度想。不知诸法本来常寂灭也。
○二明菩萨之得三。初正明。二立喻。三法合。
△今初。
大慧。菩萨者。见灭三昧门乐。本愿哀愍。大悲成就。知分别十无尽句。(唐云。即便忆念本愿大悲。具足修行十无尽句)不妄想涅槃想。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。离摄所摄妄想。觉了自心现量。一切诸法妄想不生。不堕心意意识外性自性相计着妄想。非佛法因不生。随智慧生。(唐云。然非不起佛法正因随智慧行)得如来自觉地。
疏曰。此明菩萨由忆大悲本愿。故不于空取证。能见不空中道。起佛法正因。得如来极果也。
△二立喻。
如人梦中。方便度水。未度而觉。觉已思惟。为正为邪。(唐云。觉已思惟。向之所见。为是真实。为是虚妄)非正非邪。余无始见闻觉识因想种种习气种种形处堕有无想。心意意识梦现(唐云。覆自念言。非实非妄。如是但是见闻觉知曾所更事。分别习气。离有无念。意识梦中之所现耳。○魏云。不离有无意识熏习。于梦中见)。
疏曰。迷于心性。妄见二种生死。喻之以梦。梦中河海。以喻三界生死。梦中彼岸。以喻二乘涅槃。未度而觉。以喻菩萨不证涅槃。能见心性也。此彼两岸。既皆是梦。故非实虚。非非邪非正。以既觉则非实。在梦则非虚。了之则非邪。执之则非正故。梦。是独头意识境界。生死涅槃。是妄想分别境界也。
△三法合。
大慧。如是菩萨摩诃萨。于第八菩萨地。见妄想生。(魏云。见分别心)从初地转进至第七地。见一切法如幻等。(唐云。始从初地而至七地。乃至增进入于第八。得无分别。见一切法皆如幻等)方便度摄所摄心妄想行已。作佛法方便。未得者令得。(唐云。离能所取。见心心所广大力用。勤修佛法。未证令证)大慧。此是菩萨涅槃方便不坏。离心意意识。得无生法忍(唐云。离心意意识妄分别想。获无生忍。此是菩萨所得涅槃。非灭坏也)。
疏曰。初地转进至第七地。合梦渡水喻也。八地见妄想生。合觉喻也。见一切法如幻等。合非实非虚喻也。作佛法方便。未得者令得。合觉后事也。二乘取空。故成灭坏。菩萨观空而见不空。故方便不坏。转识成智。得于中道无生法忍。初约修显次第竟。
△二约性显平等。
大慧。于第一义。无次第相续说。无所有妄想寂灭法(唐云。第一义中。无有次第。亦无相续。远离一切境界分别。此则名为寂灭之法)。
疏曰。本元真如寂灭一心。名为第一义谛。生佛平等。迷悟无差。譬如演若本头。元无得失。由分别故。狂怖妄走。由忽悟故。名为狂歇。由有狂走狂歇。方论次第相续。而本头上。何有次第相续之可论哉。然于境界分别未离。须藉次第相续之说。方便令离。否则长夜在梦。何时能觉。故知全修在性。全性起修。乃合此经之宗致耳。初长文竟。
△二偈颂。
尔时世尊。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。心量无所有。此住及佛地。(唐云。诸住及佛地。唯心无影像)去来及现在。三世诸佛说。(唐云。此是去来今。诸佛之所说)心量地第七。无所有第八。二地名为住。佛地名最胜(唐云。七地是有心。八地无影像。此二地名住。余则我所得)。
疏曰。初一偈。总明声闻缘觉菩萨佛地。总是唯心。心外别无所有。此三世佛之正说也。次一偈。于唯心分别地相。谓第七地前。从假入空。犹存空之心量。故与二乘是同。至第八地。从空入假。能见不空。不存空之影像。故显菩萨独胜。此第七第八二地。一住于空。一住不空。犹未最胜。唯有佛地。正证中道。乃我所自得也。而此诸地。并是唯心。
自觉智及净。(唐云。自证及清净)此则是我地。自在最胜处。清净妙庄严。(唐云。摩醯最胜处。色究竟庄严)照曜如盛火。光明悉遍至。炽𦦨不坏目。周轮化三有(唐云。譬如大火聚。光焰炽然发。化现于三有。悦意而清凉)。
疏曰。此明证佛地者。能于色究竟天。示现世间最高大身。化度三有。光明炽盛而不坏目。令人悦意清凉。不同魔及龙火等光也。
化现在三有。(唐云。或有现变化)或有先时化。于彼演说乘。(唐云。于彼说诸乘)皆是如来地。
疏曰。此明或只今现在化。或过去先时化。所说诸乘皆是为实施权。若开权显实。则皆是如来地也。
十地则为初。初则为八地。第九则为七。七亦复为八。第二为第三。第四为第五。第三为第六。无所有何次。
疏曰。此明于佛地中。权施诸地。其性本融。故一地即一切地。一切地即一地。本于无次第中。假说次第。所以次第即无次第也。第三十二灭正受门竟。
○第三十三常无常门。(魏云。问如来常无常品第十。○唐云。如来常无常品第五)文分为二。初问。二答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来应供等正觉。为常为无常。
疏曰。前虽屡明非常无常。皆约法性辨之。未辨修德。今因上文云佛地名最胜。故问佛地三德为常为无常也。常则不应佛所独得。无常则不应最胜。
○二答二。初长文。二偈颂。初中四。初正明非常非无常。二约喻显非常。三约智显常。四结显非常非无常。初又三。初双遮。二双破。三双结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如来应供等正觉。非常非无常。谓二俱有过。
○二双破又二。初破常。二破无常。
△今初。
若常者。有作主过。常者。一切外道说作者。无所作。是故如来常非常。非作常。有过故(唐云。若如来常者。有能作过。一切外道。说能作常)。
疏曰。外道计自在微尘神我等为能作者。真实常住。唯识破云。若能作者。即便非常。有动转故。今但明如来常。非同自在神我等常。以自在神我等。皆是外道妄计。无实义而有过故。
△二破无常。
若如来无常者。有作无常过。阴所相。相无性。阴坏则应断。而如来不断。(唐云。若无常者。有所作过。同于诸蕴。为相所相。毕竟断灭而成无有。然佛如来实非断灭)大慧。一切所作皆无常。如瓶衣等。一切皆无常过。一切智众具方便应无义。(唐云。一切所作。如瓶衣等。皆是无常。是则如来有无常过。所修福智。悉空无益)以所作故。一切所作皆应是如来。无差别因性故(唐云。又诸作法。应是如来。无异因故)。
疏曰。若如来是所作。应同五阴。终归坏灭。而如来不灭。故非无常。又若所作。应如瓶衣。所修福智。悉空无益。而福智不空。故非无常。又若所作。则一切所作。皆应名佛。而实不名佛。故佛非无常也。二双破竟。
△三双结。
是故大慧。如来非常非无常。
初正明非常非无常竟。
△二约喻显非常。
复次大慧。如来非如虚空常。如虚空常者。自觉圣智众具无义过。(唐云。如来非常。若是常者。应如虚空。不待因成)大慧。譬如虚空。非常非无常。离常无常一异俱不俱常无常过。故不可说。(唐云。何以故。离常无常若一若异俱不俱等诸过失故)是故如来非常。
疏曰。虚空无修德。如来虽是诸法如义。而因修德所显。故与虚空不同。又虚空已离常无常等四句过失。况如来而可以常无常等四句说耶。
复次大慧。若如来无生常者。如兔马等角。以无生常故。方便无义。以无生常过故。如来非常(唐云。如来非常。若是常者。则是不生。同于兔马鱼蛇等角)。
疏曰。世所谓常。不过谓如虚空。谓本不生。乃至谓如自在神我微尘四大时方胜性而已。如来岂同此戏论常哉。二约喻显非常竟。
△三约智显常。
复次大慧。更有余事。知如来常。所以者何。谓无间所得智常。故如来常。(唐云。以别义故。亦得言常。何以故。谓以现智证常法故。证智是常。如来亦常)大慧。若如来出世。若不出世。法毕定住。(唐云。诸佛如来所证法性法住法位。如来出世若不出世。常住不易)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无间住。不住虚空。(唐云。在于一切二乘外道所得法中非是空无)亦非愚夫之所觉知。(唐云。然非凡愚之所能知)大慧。如来所得智。是般若所熏。非心意意识彼诸阴界入处所熏。(唐云。夫如来者。以清净慧内证法性而得其名。非以心意意识蕴界处法妄习得名)大慧。一切三有。皆是不实妄想所生。如来不从不实虚妄想生。
疏曰。无间所得智。谓无间三昧中所发无漏证智也。二空所显真如。遍一切法。故无间住。而非空无。但外道凡夫及二乘愚昧。故日用不知耳。如来所得智者。果上圆满四智也。般若者。因中妙观察智平等性智也。三有依正。从妄分别而生。所以无常。如来依正。皆是大圆镜智所现。所以称性常住也。
△四结显非常非无常。
大慧以二法故。有常无常。非不二。不二者。寂静。一切法无二生相故。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。非常非无常。(唐云。若有于二。有常无常。如来无二。证一切法无生相故。是故非常亦非无常)大慧。乃至言说分别生。则有常无常过。分别觉灭者。则离愚夫常无常见不寂静。慧者永离常无常。非常无常熏(唐云。乃至少有言说分别生。即有常无常过。是故应除二分别觉。勿令少在)。
疏曰。若达唯心。则色心不二。能所不二。性修不二。乃至说默亦不二矣。何有常无常哉。初长文竟。
△二偈颂。
尔时世尊。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。众具无义者。生常无常过。若无分别觉。永离常无常。(魏云。离于常无常。非常非无常。若见如是佛。彼不堕恶道。若说常无常。诸功德虚妄。无智者分别。遮说常无常。○唐云。远离常无常。而现常无常。恒如是观物。不生于恶见。若常无常者。所集皆无益。为除分别觉。不说常无常)从其所立宗。则有众杂义。等观自心量。言说不可得(唐云。乃至有所立。一切皆错乱。若见唯自心。是则无违诤。○魏云。所有立法者。皆有诸过失。若能见唯心。彼不堕诸过)。
疏曰。准魏唐二译。皆先以一偈。正显宗旨。后二偈。皆前二句明失。后二句明得也。第三十三常无常门竟。
○第三十四阴界入生灭门。(魏云。佛性品第十一。唐云。刹那品第六)文分为三。初请问。二许宣。三正说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。世尊。唯愿世尊。更为我说阴界入生灭。彼无有我。谁生谁灭。愚夫者依于生灭。不觉苦尽。不识涅槃(唐云。不求尽苦。不证涅槃)。
疏曰。阿含诸经。但说阴界入刹那生灭。无我我所。不说如来藏举体随缘。故问谁生谁灭也。又生灭若总无体。云何依之长溺苦流。不证涅槃彼岸耶。
△二许宣。
佛言。善哉谛听。当为汝说。大慧白佛言。唯然受教。
○三正说二。初长文。二偈颂。初中三。初总指藏性随缘。二别示迷悟得失。三广劝胜进修学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如来之藏。是善不善因。能遍兴造一切趣生。譬如伎儿。变现诸趣。离我我所。
疏曰。善不善者。遍指十界染净法也。藏性非善。亦非不善。随迷染缘。则为不善之因。随悟净缘。则为善因。由善不善。遍造一切趣生。譬如伎儿。非丑装丑。非生装生。非旦装旦。非外装外也。然正装丑时。元非是丑。乃至正装外时。元非是外。所以离我我所。以要言之。不变随缘。故变现诸趣。随缘不变。故离我我所。所以前文名为无我如来之藏也。岂同外道所计神我及冥谛哉。
○二别示迷悟得失二。初示迷者之失。二示悟者之得。初又二。初约凡外示。二约二乘示。
△今初。
不觉彼故。三缘和合方便而生。(唐云。以不觉故。三缘和合而有果生)外道不觉。计著作者。(唐云。外道不知。执为作者)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。名为识藏。生无明住地。与七识俱。(唐云。无始虚伪恶习所熏。名为藏识。生于七识无明住地)如海浪身。长生不断。离无常过。离于我论。自性无垢。毕竟清净。(唐云。譬如大海而有波浪。其体相续。恒住不断本性清净。离无常过。离于我论)其余诸识。有生有灭。意意识等。念念有七。因不实妄想。取诸境界。种种形处。计著名相。不觉自心所现色相。不觉苦乐。不至解脱。名相诸缠。贪生生贪(唐云。其余七识。意意识等念念生灭。妄想为因。境相为缘。和合而生。不了色等自心所现。计著名相。起苦乐受。名相缠缚。既从贪生。复生于贪)。
疏曰。如来藏心。所谓性觉妙明。本觉明妙也。不觉彼故。三缘和合而有果生。所谓妄为明觉。觉非所明。因明立所。所既妄立。生汝妄能也。计著作者。所谓外道执之为神我也。恶习所熏名为识藏。所谓生灭与不生灭和合。名为阿赖耶识也。生于七识无明住地者。由第八识中。具有我法二执种子所生现行。与第六第七二识相应。若六七二识相应之俱生法执。名为根本无明住地烦恼。若六七二识相应之俱生我执。名为欲爱住地色爱性地无色爱住地烦恼。若第六识相应之分别我法二执。名为见一切住地烦恼。又第六识界内分别法执。名为见惑。若界外分别法执。亦名无明也。自性无垢者。虽未转依。性是无覆无记也。不觉苦乐者。起苦乐受。而不知其因缘。故终不至解脱也。余可知。
△二约二乘示。
若因若攀缘彼诸受根灭。(唐云。若因及所缘诸取根灭)次第不生余自心妄想不知苦乐。(唐云。不相续生自慧分别苦乐受者)入灭受想正受。第四禅。善真谛解脱。(唐云。或得灭定。或得四禅。或复善入诸谛解脱)修行者作解脱想。不离不转。名如来藏识藏。(唐云。便妄生于得解脱想。而实未转如来藏中藏识之名)七识流转不灭。所以者何。彼因攀缘。诸识生故。(唐云。若无藏识。七识则灭。何以故。因彼及所缘而得生故)非声闻缘觉修行境界。不觉无我。自共相摄受生阴界入(唐云。然非一切外道二乘诸修行者所知境界。以彼唯了人无我性。于蕴界处。取于自相及共相故)。
疏曰。此明外道二乘。修得四禅已上。出离忧苦喜乐诸受。或入灭定。或见真谛。遂妄生解脱想。不知未舍藏识之名。未断第七识中俱生法执。纵令二乘觉人无我。犹未觉法无我。犹取蕴等自共相故。所以不能通达如来藏性之境界也。初示迷者之失竟。
△二示悟者之得。
见如来藏五法自性人法无我则灭。地次第相续转进。(唐云。若见如来藏。五法自性诸法无我。随地次第而渐转灭)余外道见不能倾动。是名菩萨住不动地。得十三昧道门乐。(唐云。不为外道恶见所动。住不动地。得于十种三昧乐门)三昧觉所持。观察不思议佛法自愿。不受三昧门乐及实际。(唐云。为三昧力。诸佛所持观察不思议佛法及本愿力。不住实际及三昧乐)向自觉圣趣。不共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行道。(唐云。获自证智。不与二乘诸外道共)得十贤圣种性道。及身智意生。离三昧行(唐云。得十圣种性道。及意生智身。离于诸行)。
疏曰。由诸众生迷如来藏。举体而为生灭八识。著相计名。妄想分别。对治彼故。说有正智及与真如。建立三性染净差别。显彼所执若我若法。皆不可得。若见如来藏心。从迷得悟。则地地转进。种种对治施设法门自转灭矣。由进八地得见中道。不为二边所动。故亦名不动地。从此登圣种性十地智身。不唯离有为行。亦且离三昧行矣。前文所谓十地则为初。初地则为八。此之谓也。二别示迷悟得失竟。
△三广劝胜进修学。
是故大慧。菩萨摩诃萨欲求胜进者。当净如来藏及识藏名。大慧。若无识藏名如来藏者。(唐云。若无如来藏名藏识者)则无生灭。大慧。然诸凡圣。悉有生灭。修行者自觉圣趣现法乐住。不舍方便。(唐云。是故一切诸修行者。离见内境。住现法乐。而不舍于勇猛精进)大慧。此如来藏识藏。一切声闻缘觉心想所见。虽自性清净。客尘所覆故。犹见不净。(唐云。此如来藏藏识。本性清净。客尘所染而为不净。一切二乘及诸外道。臆度起见。不能现证)非诸如来。大慧。如来者。现前境界。犹如掌中视阿摩勒果。(唐云。如来于此。分明现见。如观掌中庵摩勒果)大慧。我于此义。以神力建立。令胜鬘夫人。及利智满足诸菩萨等。宣扬演说如来藏及识藏名。七识俱生。声闻计着。见人法无我。(唐云。我为胜鬘夫人。及于深妙净智菩萨。说如来藏名藏识。与七识俱起。令诸声闻见法无我)故胜鬘夫人承佛威神。说如来境界。非声闻缘觉及外道境界。如来藏识藏。唯佛及余利智依义菩萨智慧境界。(唐云。为胜鬘夫人说佛境界。非是外道二乘境界。大慧。此如来藏藏识。是佛境界。与汝等比净智菩萨随顺义者所行之处。非是一切执著文字外道二乘所行之处)是故汝及余菩萨摩诃萨。于如来藏识藏。当勤修学。(唐云。当勤观察)莫但闻觉作知足想。
疏曰。如来藏举体而为识藏。由我执故。名阿赖耶。由法执故。名为异熟。故其名未净也。凡夫则有分段生灭。圣人则有变易生灭。虽得现法乐住。证无分别法空真如。而异熟未空。犹须不舍方便。况但闻觉。可作知足想乎。闻觉者。圆闻圆解。胜于二乘外道之不闻。或虽闻不解也。初长文竟。
△二偈颂。
尔时世尊。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。甚深如来藏。而与七识俱。二种摄受生。智者则远离。(唐云。执着二种生。了知则远离)如镜像现心。无始习所熏。(唐云。无始习所熏。如像现于心)如实观察者。诸事悉无事。(唐云。若能如实观。境相悉无有)如愚见指月。观指不观月。计著名字者。不见我真实。心为工伎儿。意如和伎者。五识为伴侣。妄想观伎众(想。唐作心)。
疏曰。前二偈。颂如来藏为迷悟及染净依。次一偈。颂诫但闻不修胜进。后一偈。譬显八识差别相也。第八受熏持种。能变根身器界。故如工伎儿。第七妄执我法。熏成染法种子。故如和伎者。五识缘现存境。起惑造业。故为伴侣。第六妄现分别。起诸计执。故为观伎众也。第三十四阴界入生灭门竟。
△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识无我门。(魏云。五法门品第十二)文分为三。初请问。二许宣。三正说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。世尊。惟愿为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分别相。我及余菩萨摩诃萨。于一切地次第相续分别此法。入一切佛法。入一切佛法者。乃至如来自觉地(唐云。善知此已。渐修诸地。具诸佛法。至于如来自证之位)。
疏曰。五法自性识二无我。前文已明之矣。但未说其究竟差别之相。故重问之。
△二许宣。
佛告大慧。谛听谛听。善思念之。大慧白佛言。唯然受教。
○三正说二。初正明其相。二明五法摄一切法。初中二。初略明迷悟通依。二广显迷悟差别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分别趣相者。谓名。相。妄想。(唐云。分别)正智。如如。若修行者修行。(唐云。观察此法)入如来自觉圣趣。离于断常有无等见。现法乐正受住现在前。(唐云。得现法乐甚深三昧)大慧。不觉彼五法自性识二无我。自心现外性。凡夫妄想。非诸圣贤(唐云。凡愚不了五法自性诸识无我。于心所现。见有外物而起分别。非诸圣人)。
疏曰。五法自性识二无我一切皆是名相。一切皆是妄想。一切皆是正智。一切皆是如如。故能观察。则离断常等见。证于自觉现法乐住。若不觉了。则妄见心外有物。而为凡愚虚妄分别也。
○二广显迷悟差别二。初疑问。二答释。
△今初。
大慧白佛言。云何愚夫妄想生。非诸圣贤(唐云。云何不了而起分别)。
○二答释五。初明迷名起过。二释因迷有相。三释分别妄想。四释正智了悟。五释所悟如如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愚夫计着俗数名相。随心流散。(唐云。凡愚不知名是假立。心随流动)流散已。种种相像貌。堕我我所见。希望计着妙色。(唐云。见种种相。计我我所。染著于色)计着已。无知覆障故生染着。染着已。贪恚痴所生业积集。(唐云。覆障圣智。起贪瞋痴。造作诸业)积集已。妄想自缠。如蚕作茧。堕生死海诸趣旷野。如汲井轮。(唐云。如蚕作茧。妄想自缠。堕于诸趣生死大海。如汲水轮。循环不绝)以愚痴故。不能知如幻野马水月自性。离我我所。起于一切不实妄想。离相所相及生住灭。从自心妄想生。(唐云。不知诸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。自心所见妄分别起。离能所取及生住灭)非自在时节微尘胜妙生。愚痴凡夫随名相流。(唐云。谓从自在时节微尘胜性而生。随名相流)。
疏曰。诸法无性。但有假名。一切凡愚。皆随假名。妄生计着。起惑造业。流转生死。不知皆是唯心所现。非从自在时节等生也。
△二释因迷有相。
大慧。彼相者。眼识所照。名为色。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。名为声香味触法。是名为相。
疏曰。心外无相。但随八识所照相分。名为六尘。假如以心缘心。则所缘心亦成法尘。故六尘相。摄一切法无不尽也。
△三释分别妄想。
大慧。彼妄想者。施设众名。显示诸相。如此不异。象马车步男女等名。是名妄想(唐云。分别者。施设众名。显示诸相。谓以象马车步男女等名而显其相。此事如是。决定不异。是名分别)。
疏曰。妄想为能分别。名相为所分别。由分别故。乃有名相。由名相故。乃有分别。互为缘起者也。是故能所皆依他起。中间所执我法。实不可得。乃名为遍计也。
△四释正智了悟。
大慧。正智者。彼名相不可得。犹如过客。(唐云。谓观名相互为其客)诸识不生。不断不常。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。
疏曰。因名有相。因相有名。名无得相之功。相无当名之实。故云犹如过客。言其无有实我实法也。了此我法本空。则妄识不起。无性缘生。故不断。缘生无性。故不常。超过外道二乘之地。故名正智也。
○五释所悟如如二。初正明所悟。二明能悟益。
△今初。
复次大慧。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不立名相。非不立名相。舍离二见建立及诽谤。知名相不生。是名如如(唐云。以其正智观察名相。非有非无。远离损益二边恶见。名相及识本来不起。我说此法名为如如)。
疏曰。立名相。则堕有边。名建立增益过。不立名相。则堕无边。名诽谤损减过。而名相之体。本不生起。本非有无。常如其性。强名为如如也。
△二明能悟益。
大慧。菩萨摩诃萨住如如者。得无所有境界故。得菩萨欢喜地。(唐云。住如如已。得无照现境。升欢喜地)得菩萨欢喜地已。永离一切外道恶趣。正住出世间趣。法相成熟。分别幻等一切法。(唐云。知一切法犹如幻等)自觉法趣相。(唐云。证自圣智所行之法)离诸妄想见性异相。(唐云。离臆度见)次第乃至法云地。于其中间。三昧力自在神通开敷。得如来地已。种种变化。圆照示现成熟众生。如水中月。善究竟满足十无尽句。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。法身离意所作。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。
疏曰。初地创证真如。远离能取所取二种相故。名为无照现境。从此有进无退。数数修习得成如来。自利究竟。利他不息。具如经论广明。皆由入如如之所得。可不善修唯心识观。以阶真如实观乎。初正明其相竟。
○二明五法摄一切法二。初问。二答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。世尊。云何世尊。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。为各有自相宗(二译皆无宗字)。
疏曰。若论佛意。秪一名字。已收五法三性八识二无我尽。故但约五法答。即为遍答所问。大慧恐人依文失旨。所以重问之耳。
○二答二。初长文。二偈颂。初中二。初正明摄入。二重释法义。初又三。初总标摄入。二别示摄入。三结成摄入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。悉入五法。
疏曰。佛法之妙。妙在一即一切。一切即一。一摄一切。一切摄一。一切入一。一入一切。故五法为法界。明五法摄一切法。一切法悉入五法。三自性为法界等。无不尔也。
○二别示摄入二。初明摄入三法。二明摄入八识及二无我。
△今初。
大慧。彼名及相。是妄想自性。(唐云。是妄计性)大慧。若依彼妄想。生心心法。名俱时生。如日光俱。种种相各别分别持。是名缘起自性。(唐云。以依彼分别心心所法俱时而起。如日与光。是缘起性)大慧。正智如如者。不可坏故。名成自性。
疏曰。名相本空。则妄想自性入五法也。依彼名相而起妄想。依彼妄想而持名相。如日与光俱时而起。则缘起自性入五法也。正智如如不可坏故。则圆成性入五法也。
△二明摄入八识及二无我。
复次大慧。自心现妄想。八种分别。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。相者不实相妄想故。我我所二摄受灭。二无我生(唐云。于自心所现生执着时。有八种分别起。此差别相。皆是不实。唯妄计性。若能舍离二种我执。二无我智即得生长)。
疏曰。虚妄假名。本唯心现。由分别故。则有八种分别相起。此名此相。皆唯妄想。离二我执。名为正智。二空所显。名为如如。则八识二无我入五法也。二别示摄入竟。
△三结成摄入。
是故大慧。此五法者。声闻缘觉菩萨如来。自觉圣智。诸地相续次第。一切佛法悉入其中。
疏曰。一切佛法。皆入五法。况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耶。例亦得云。一切佛法。皆入三性。皆入八识二无我也。初正明摄入竟。
△二重释法义。
复次大慧。五法者。相。名。妄想。如如。正智。大慧。相者。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。(唐云。谓所见色等形状各别)是名为相。若彼有如是相。名为瓶等。即此非余。(唐云。依彼诸相。立瓶等名。此如是。此不异)是说为名。施设众名。显示诸相。瓶等心心法。是名妄想。(唐云。心心所法。是名分别)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。始终无觉。于诸法无展转。离不实妄想。(唐云。彼名彼相。毕竟无有。但是妄心展转分别。如是观察。乃至觉灭)是名如如。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。彼是如相。(唐云。真实决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。是如如相)我及诸佛随顺入处。昔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。(唐云。如其实相。开示演说)于彼随入正觉。不断不常。妄想不起。随顺自觉圣趣。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。(唐云。若能于此随顺悟解。离断离常不生分别。入自证处。出于外道二乘境界)是名正智。大慧。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。一切佛法悉入其中。(唐云。普皆摄尽)是故大慧。当自方便学。亦教他人勿随于他。(唐云。汝应以自智善巧通达。亦劝他人令其通达。通达此已。心则决定。不随他转)。
疏曰。此中重释。意显三界所有种种境界。无非是相。依相所立。无非是名。设名显相心心所法。无非妄想。离此相名妄想思觉。则一切法无非如如。证此如如。即究竟根本智。开示演说此如如。即究竟后得智。随顺悟入。即分证根本智及后得智也。初长文竟。
△二偈颂。
尔时世尊。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。五法三自性。及与八种识。二种无有我。悉摄摩诃衍。(唐云。普摄于大乘)名相虚妄想。自性二种相。(唐云。名相及分别。二种自性摄)正智及如如。是则为成相。
疏曰。一往且以名相摄分别性。妄想摄缘起性。正智如如摄成自性。则亦以八识摄分别及缘起性。二无我摄成自性也。若细料简。具如唯识论所明。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识无我门竟。
○第三十六恒河沙门。(魏云。恒河沙品第十三)文分为二。初问。二答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。世尊。如世尊所说句。过去诸佛。如恒河沙。未来现在。亦复如是。云何世尊。为如说而受。为复更有余义。唯愿如来哀愍解说。
○二答二。初长文。二偈颂。初中二。初答莫如说受。二答更有余义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莫如说受。三世诸佛量。非如恒河沙。所以者何。过世间望。非譬所譬。(唐云。三世诸佛。非如恒沙。何以故。如来最胜。超诸世间。无与等者。非喻所及。唯以少分为其喻耳)以凡愚计常。外道妄想。长养恶见。生死无穷。(唐云。我以凡愚诸外道等。心恒执着常与无常。恶见增长。生死轮回)欲令厌离生死趣轮。精勤胜进故。为彼说言。诸佛易见。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。息方便求。(唐云。令其厌离。发胜希望。言佛易成。易可逢值若言难遇如优昙华。彼便退怯。不勤精进。是故我说如恒河沙)有时复观诸受化者。作如是言。佛难值遇。如优昙钵华。优昙钵华。无已见今见当见。如来者。世间悉见。(唐云。如来则有已现当见)不以建立自通故。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。(唐云。如是譬喻。非说自法)大慧。自建立自通者。过世间望。彼诸凡愚所不能信。自觉圣智境界。无以为譬。真实如来。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。不可为譬(唐云。自法者。内证圣智所行境界。世间无等。过诸譬喻。一切凡夫不能信受。大慧。真实如来。超心意意识所见之相。不可于中而立譬喻)。
疏曰。约机。则有易见难见之不同。约理。则无多少数量之可论。为凡外难得见佛。恐其绝望而不求见。故云如恒河沙。令知欣厌。为受化常得见佛。恐其习见而不殷切。故云如优昙华。令知渴仰。然化身无数。既非恒沙优昙可譬。法身平等。亦非恒沙优昙可譬也。
△二答更有余义。
大慧。然我说譬。佛如恒河沙。无有过咎。大慧。譬如恒沙。一切鱼鳖输收魔罗师子象马人兽践踏。沙不念言。彼恼乱我。而生妄想。自性清净。无诸垢污。如来应供等正觉自觉圣智恒河。大力神通自在等沙。(唐云。如来圣智。如彼恒河。力通自在。以为其沙)一切外道诸人兽等一切恼乱。如来不念而生妄想。如来寂然。无有念想。如来本愿。以三昧乐安众生故无有恼乱。犹如恒沙。等无有异。又断贪恚故。
疏曰。初以无分别爱憎义。譬如恒河沙也。输收魔罗。此翻杀子鱼。
譬如恒沙。是地自性。劫尽烧时。烧一切地。而彼地大不舍自性。与火大俱生故。其余愚夫作地烧想。而地不烧。以火因故。(魏云。以不离地而得更有四大火身故。○唐云。火所因故)如是大慧。如来法身。如恒沙不坏。
疏曰。二以法身性不坏义。譬如恒河沙也。因有地为所烧。乃有火为能烧。能所无性。皆如来藏妙真如性。故不坏也。大涅槃云。譬如猛火。不能烧薪。火出木尽。名为薪灭。木之与地。同是坚相。同能出火。观相元妄。有烧不烧。观性元真。唯妙觉明。妙觉明心。非地非火。亦地亦火。云何可说能所烧耶。
大慧。譬如恒沙。无有限量。如来光明。亦复如是。无有限量。为成熟众生故。普照一切诸佛大众(唐云。大会)。
疏曰。三以光明无限量义。譬如恒河沙也。
大慧。譬如恒沙。别求异沙。永不可得。如是大慧。如来应供等正觉。无生死生灭。有因缘断故(唐云。譬如恒沙。住沙自性。不更改变而作余物。如来亦尔。于世间中不生不灭。诸有生因。悉已断故)。
疏曰。四以断德无变易义。譬如恒河沙也。
大慧。譬如恒沙。增减不可得知。(唐云。取不知灭。投不见增)如是大慧。如来智慧成熟众生。不增不减。(唐云。以方便智成熟众生。无减无增)非身法故。身法者。有坏。如来法身。非是身法。(唐云。如来法身无有身故。以有身故。而有灭坏。法身无身。故无灭坏)。
疏曰。五以智身无增减义。譬如恒河沙也。
如压恒沙。油不可得。如是一切极苦众生逼迫如来。乃至众生未得涅槃。不舍法界自三昧愿乐。以大悲故。(唐云。譬如恒沙。虽苦压治。欲求酥油。终不可得。如来亦尔。虽为众生众苦所压。乃至蠢动未尽涅槃。欲令舍离于法界中深心愿乐。亦不可得。何以故。具足成就大悲心故)。
疏曰。六以大悲无压舍义。譬如恒河沙也。
大慧。譬如恒沙。随水而流。非无水也。(魏云。终不逆流)如是大慧。如来所说一切诸法。随涅槃流。(魏云。随顺涅槃而非逆流。○唐云。莫不随顺涅槃之流)是故说言如恒河沙。如来不随诸去流转。(魏云。随顺流者。非是去义。○唐云。如来说法。不随于趣)去是坏义故。(魏云。若佛如来有去义者。诸佛如来应无常灭。○唐云。去是坏义)大慧。生死本际不可知。不知故。云何说去。(魏云。世间本际。尚不可知。不可知者。我云何依而说去义)大慧。去者断义。(唐云。趣义是断)而愚夫不知。
疏曰。七以说法顺涅槃义。譬如恒河沙也。若逆涅槃。则有去坏。如沙离水。是去坏义。既顺不逆。安有去坏。以生死本际即涅槃本际。无可去无可断故。
大慧白佛言。世尊。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。云何解脱可知。(魏云。云何如来而得解脱。复令众生得于解脱。○唐云。云何众生在生死中而得解脱)佛告大慧。无始虚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。自心现知外义。妄想身转。(唐云。了知外境自心所现。分别转依)解脱不灭。(唐云。名为解脱。非坏灭也)是故无边。非都无所有。(唐云。是故不得言无边际)为彼妄想。作无边等异名。(唐云。无边际者。但是分别异名)观察内外。离于妄想。无异众生。智及尔𦦨一切诸法。悉皆寂静。(唐云。离分别心。无别众生。以智观察内外诸法。知与所知悉皆寂灭)不识自心现妄想故。妄想生。若识则灭(唐云。一切诸法。唯是自心分别所见。不了知故。分别心起。了心则灭)。
疏曰。此重释生死本际不可知之疑也。疑意谓不可知者。则无边际。既无边际。安能越度而得解脱。佛答意者。由迷妄故。说无边际。若离妄想分别。则本无众生可得。证二转依。名为解脱。非以灭坏为生死边际也。但悟唯心。则生死本际。即是涅槃本际。故恒顺涅槃流。而非去坏断耳。初长文竟。
△二偈颂。
尔时世尊。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。观察诸导师。犹如恒河沙。不坏亦不去。亦复不究竟。是则为平等。观察诸如来。犹如恒沙等。悉离一切过。随流而性常。是则佛正觉。
疏曰。不坏不去。颂第七义。不究竟。颂第六义。谓终不先自取灭度也。平等者。欢其了达生死涅槃无二际也。悉离一切过。总颂初三五义。随流。重颂第七义。性常。颂第二第四义也。第三十六恒河沙门竟。
○第三十七诸法刹那门。(魏云。刹那品第十四)文分为二。初长文。二偈颂。初中二。初辨刹那义。二辨六度相。初又二。初问。二答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。世尊。唯愿为说一切诸法刹那坏相。世尊。云何一切法刹那(唐云。何等诸法。名有刹那)。
疏曰。一切诸法。设皆刹那必坏。则出世无为涅槃。为有刹那。为无刹那。故问之也。
○二答二。初总标一切法。二别示坏不坏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谛听谛听。善思念之。当为汝说。佛告大慧。一切法者。谓善。不善。无记。有为。无为。世间。出世间。有罪。无罪。有漏。无漏。受。不受。
疏曰。能为此世他世顺益。名为善法。通于有漏无漏。能为此世他世违损名不善法。唯是有漏。于善不善无可记别。名无记法。又分为二。若染污昏昧。能障圣道。名有覆无记。若清净无垢。不障圣道。名无覆无记。此二亦唯有漏也。色心诸法。有生住异灭四相可得。名有为法。虚空择灭非择灭等。无生住异灭四相可得。名无为法。三界因果。名世间法。四圣法界若因若果。名出世法。损恼自他。名有罪法。不损自他。名无罪法。招感生死。名有漏法。不招生死。名无漏法。有能有所。名有受法。达无能所。名无受法。此中有为有漏有受诸法。则有刹那。若无为无漏。及有为无漏。不受诸受。名为正受。则非刹那性也。
△二别示坏不坏。
大慧。略说心意意识及习气。是五受阴因。是心意意识习气长养。凡愚善不善妄想。(唐云。举要言之。五取蕴法。以心意意识习气为因而得增长。凡愚于此而生分别。谓善不善)大慧。修三昧乐。三昧正受现法乐住。名为贤圣善无漏(唐云。圣人现证三昧乐住。是则名为善无漏法)。
疏曰。五阴色心。皆由八识熏习增长。是有为法。故有善不善等分别。皆属有漏。若圣人所证出世三昧。是善无漏。非刹那也。
大慧。善不善者。谓八识。何等为八。谓如来藏。名识藏。心。意。意识。及五识身。非外道所说。大慧。五识身者。心意意识俱。善不善相。展转变坏相续流注。(唐云。善不善相。展转差别。相续不断)不坏身生。亦生亦灭。(唐云。无异体生。生已即灭)不觉自心现。次第灭。余识生。(唐云。不了于境自心所现。次第灭时。别识生起)形相差别摄受。意识五识俱相应生。刹那时不住。名为刹那(唐云。意识与彼五识共俱。取于种种差别形相。刹那不住。我说此等名刹那法)。
疏曰。第八虽是无覆无记。而能遍受善不善熏。又为善不善法之根本依。第七虽是有覆无记。而为善不善法之染污依。第六通于三性。而为善不善法之分别依。第八第七。无不起时。前五若起。必与第六同起。助成第六善不善业。故云善不善者谓八识也。五识或时造善。或造不善。初无一定。故有展转变坏差别。从生至生。从劫至劫。初无停止。故云相续流注不断。此前五识。若约俗谛不坏相说。各有内二分体。转成外二分用。初无有异。此识体用。譬如水流灯𦦨。无暂时住。故云亦生亦灭。不知色等五尘。即是识体所现相分。乃以见分而取着之。故虽无间即灭。灭已还生。或眼识才灭。耳识随生等。或前念眼识才灭。后念眼识随生等。皆所谓次第灭余识生也。同时意识。必与五识共俱。乃于五尘形相差别妄生摄受。而能摄之见分。与所摄之相分。无非刹那不住之相。是故名刹那也。
大慧。刹那者名识藏。如来藏意俱生识习气刹那。(唐云。如来藏名藏识。所与意等诸习气俱。是刹那法)无漏习气非刹那。非凡愚所觉。计着刹那论故。(唐云。此非凡愚刹那论者之所能知)不觉一切法刹那非刹那。(唐云。彼不能知一切诸法。有是刹那。非刹那故)以断见坏无为法(唐云。彼计无为同诸法坏。堕于断见)。
疏曰。藏识海常住。何以识藏名刹那耶。以受有漏习气熏故。所以举体成生灭也。若以无漏智熏。令成出世无漏习气。证二空所显真如无为法性。则当体即是不生不灭。岂凡愚所能觉哉。
大慧。七识不流转。(唐云。五识身非流转)不受苦乐。非涅槃因。大慧。如来藏者。受苦乐。与因俱。若生若灭。(唐云。有生灭)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。(唐云。四种习气之所迷覆)凡愚不觉。刹那见妄想熏心(唐云。而诸凡愚分别熏心。不能了知。起刹那见)。
疏曰。此重释刹那者名识藏之由也。夫藏识常住。前七生灭。则应以前七名刹那。藏识名非刹那。何谓刹那者名识藏耶。以前七现行。从种子生。生已即灭。无暂时住。无容从此转至余方。故不流转。既非流转。则苦乐亦念念灭。故不能生觉受。既不受世间苦乐。故非出世涅槃之因。此显前七无体性故。犹如波浪以水为体。别无自体可得故也。如来藏者。举体为总报主。故虽但与舍受相应。而由彼故。方受苦乐。又能受熏持种令不失故。故与因俱。又藏识所持诸法种子恒转如瀑流故。故若生若灭。非断亦非常也。凡夫。则四住及无明所醉。愚法声闻。则无明住地所醉。不能了知生灭无性。故有分段生死刹那。及变易生死刹那。其实皆妄想耳。
复次大慧。如金。金刚。佛舍利。得奇特性。终不损坏。大慧。若得无间(唐云。若得证法)有刹那者。圣应非圣。而圣。未曾不圣。如金。金刚。虽经劫数。称量不减。云何凡愚。不善于我隐覆之说。(唐云。不解于我秘密之说)于内外一切法。作刹那想。
疏曰。此借世间现见不坏之法。以譬出世无漏法体非刹那也。得无间者。以无间三昧断惑。亲证真如。无有能证所证之二相也。初辨刹那义竟。
○二辨六度相二。初问。二答。
△今初。
大慧菩萨复白佛言。世尊。如世尊说。六波罗蜜满足。得成正觉。何等为六。(唐云。何者为六。云何满足)。
疏曰。成正觉已。证得如金刚等非刹那性。而必由于六度满足。六度秪是福慧二严。乃约修德言之。所谓有为无漏法也。为是刹那。为非刹那。若是刹那。云何因之而成正觉。若非刹那。云何有六。云何分别满足与不满足。问意所关在此。不可不知也。
○二答二。初标。二释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波罗蜜有三种分别。谓世间。出世间。出世间上上。
疏曰。世间六度。有为有漏。是刹那法。出世六度。有为无漏。望世间非刹那。望上上是刹那。以但度分段。不度变易故也。出世间上上六度。亦可名有为无漏。亦可名无为无漏。全性起修。可称有为。全修在性。可称无为。真非刹那法也。
△二释。
大慧。世间波罗蜜者。我我所摄受计着。摄受二边。为种种受生处。乐色声香味触故。满足檀波罗蜜。戒忍精进禅定智慧亦如是。凡夫神通。及生梵天(唐云。谓诸凡愚。着我我所。执取二边。求诸有身。贪色等境。如是修行檀波罗蜜。持戒忍辱精进禅定。成就神通。生于梵世)。
疏曰。波罗蜜。此翻度无极。亦翻到彼岸。凡愚妄计梵世等。未来殊胜果报为彼岸。故修施等六法为能度能到也。
大慧。出世间波罗蜜者。声闻缘觉堕摄受涅槃故。行六波罗蜜。乐自己涅槃乐。(唐云。执着涅槃。希求自乐。如是修习诸波罗蜜)。
疏曰。二乘妄计偏真为彼岸。故修六度为能到也。
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。觉自心现妄想量摄受及自心二故。不生妄想。于诸趣摄受非分。自心色相不计着。(唐云。谓菩萨于自心二法。了知唯是分别所现。不起妄想。不生执着。不取色相)为安乐一切众生故。生檀波罗蜜。起上上方便。(唐云。为欲利乐一切众生。而常修行檀波罗蜜)即于彼缘妄想不生戒。是尸波罗蜜。(唐云。于诸境界不起分别。是则修行尸波罗蜜)即彼妄想不生。忍知摄所摄。是羼提波罗蜜。(唐云。即于不起分别之时。忍知能取所取自性。是则名为羼提波罗蜜)初中后夜精勤方便。随顺修行方便。妄想不生。(唐云。随顺实解。不生分别)是毗梨耶波罗蜜。妄想悉灭。不堕声闻涅槃摄受。(唐云。不生分别。不起外道涅槃之见)是禅波罗蜜。自心妄想非性。智慧观察。不堕二边。先身转胜而不可坏。得自觉圣趣。(唐云。以智观察。心无分别。不堕二边。转净所依而不坏灭。获于圣智内证境界)是般若波罗蜜。
疏曰。不生妄想。不生执着。不取色相。此超凡夫见也。为安乐一切众生。此超二乘见也。起上上方便。于一布施门中。顿圆六度。于戒忍等。应知亦然。一度一切度。一切度一度。称性起修。修全在性。此超权菩萨见也。所以名为满足所以非刹那也。诸法刹那门中初长文竟。
△二偈颂。
尔时世尊。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。空无常刹那。愚夫妄想作。(唐云。愚分别有为。空无常刹那)如河灯种子。而作刹那想。(唐云。分别刹那义。如河灯种子)刹那息烦乱。寂静离所作。一切法不生。我说刹那义。(唐云。一切法不生。寂静无所作。诸事性皆离。是我刹那义)物生则有灭。(唐云。生无间即灭)不为愚者说。无间相续性。妄想之所熏。(唐云。诸趣分别起)无明为其因。心则从彼生。乃至色未生。中间有何分。(唐云。未能了色来。中间何所住)相续次第灭。余心随彼生。(唐云。无间相续灭。而有别心起)不住于色时。何所缘而生。以从彼生故。不如实因生。(唐云。若缘彼心起。其因则虚妄)云何无所成。而知刹那坏。(唐云。因妄体不成。云何刹那灭)。
疏曰。此颂迷如来藏而有刹那。刹那本无性也。谓由愚夫妄想分别诸有为法。其体本空。本自无常。故名刹那。如河之流。如灯之𦦨。如种子之生芽。念念转变。遂于其中作刹那想。若知刹那寂静不生。则一切法咸皆性离。故我所以说刹那者。正显生即无生义耳。夫一切物。初生即灭。无暂时住。愚夫不知。妄见无间相续。乃诸趣分别所熏。皆有无明不了为因。更无他因。无明取着色境。假说心生。未有色时。心何所有。色之与心。念念灭时。念念续生。倘不住于色时。何所缘而生耶。若缘彼色而生于心。则其因虚妄不实。其体不成。既无有成。云何有坏。故知刹那无性。但是愚妄想也。
修行者正受。金刚佛舍利。光音天宫殿。世间不坏事。住于正法得。如来智具足。比丘得平等。云何见刹那(唐云。如来圆满智。及比丘证得。诸法性常住。云何见刹那)。
疏曰。此颂无漏习气非刹那也。光音宫殿。火灾不到。故云不坏。然水灾风灾。皆能坏之。今特借世事为片喻耳。金刚亦然。如来所证。指法空真如。比丘所得。指我空真如。真如云何见刹那耶。
犍闼婆幻等。色无有刹那。(唐云。干城幻等色。何故非刹那)于不实色等。视之若真实。(魏云。无四大见色。四大何所为。唐云。大种无实性。云何说能造)。
疏曰。此总显诸法无性。刹那即非刹那也。谓如干城幻色。既已生灭即非生灭。则一切四大造色。亦皆生灭即非生灭矣。何故独视若真实耶。第三十七诸法刹那门竟。
○第三十八释众疑门。(魏云。化品第十五。唐云。变化品第七)文分为三。初请问。二许宣。三正说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。世尊。世尊记阿罗汉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与诸菩萨等无差别。(唐云。如来何故授阿罗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)一切众生法不涅槃。谁至佛道。(唐云。何故复说无般涅槃法众生。得成佛道)从初得佛。至般涅槃。于其中间。不说一字。亦无所答。(唐云。又何故说从初得佛至般涅槃。于其中间不说一字)如来常定故。亦无虑。亦无察。(唐云。又言如来常在于定。无觉无观)化佛化作佛事。(唐云。又言佛事皆是化作)何故说识刹那展转坏相。(唐云。又言诸识刹那变坏)金刚力士常随待卫。(唐云。又言金刚神常随侍卫)何不施设本际。(唐云。又言前际不可知。而说有般涅槃)现魔魔业。(唐云。又现有魔及以魔业)恶业果报。旃遮摩纳。孙陀利女。空钵而出。恶业障现。云何如来得一切种智。而不离诸过(唐云。又有余报。谓旃遮婆罗门女。孙陀利外道女。及空钵而还等事。世尊既有如是业障。云何得成一切种智。既已成于一切种智。云何不离如是诸过)。
疏曰。凡有十疑。或即此经所说。或是他经所说。但按唐译读之。段落自分明也。魔者。佛坐道场时。魔军来扰也。魔业者。佛在王宫时。具受五欲乐十年也。旃遮摩纳。即婆罗门女。木鱼系腹谤佛与之交通。孙陀利女。即外道杀女埋佛住处。谤佛杀其女也。空钵而出。是刹梨那村事。等者。等取金枪马麦。头痛背痛诸事也。
△二许宣。
佛告大慧。谛听谛听。善思念之。当为汝说。大慧白佛言。善哉世尊。唯然受教。
○三正说二。初长文。二偈颂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为无余涅槃故说。诱进行菩萨行者故。(唐云。我为无余涅槃界故。密劝令彼修菩萨行)此及余世界修菩萨行者。乐声闻乘涅槃。为令离声闻乘。进向大乘。化佛授声闻记。非是法佛。(唐云。又变化佛。与化声闻而授记莂。非法性佛。授声闻记。是秘密说)大慧。因是故记诸声闻与菩萨不异。大慧。不异者。声闻缘觉诸佛如来烦恼障断。解脱一味。非智障断。大慧。智障者。见法无我殊胜清净。烦恼障者。先习见人无我。断七识灭。(唐云。见人无我。意识舍离。是时初断)法障解脱。识藏习灭。究竟清净(唐云。藏识习灭法障解脱。方得永净)。
疏曰。此答第一记阿罗汉得成菩提之疑也。未经法华开显。但是二酥密记。故云是秘密说。化佛授彼化声闻记。令实行声闻回心向大。以实行声闻。未能见法佛故。若至法华会上。三根机熟。则授记即法佛矣。次辨断烦恼障。二乘与菩萨同。未断智障。与菩萨异。要断智障。方实成佛。即兼释第二无性成佛之疑也。
因本住法故。前后非性。无尽本愿故(唐云。我依本住法。作是密语。非异前佛。后更有说。先具如是诸文字故)。
疏曰。此答第三不说一字之疑也。
如来无虑无察而演说法。正智所化故。念不妄故。无虑无察。(唐云。如来正智。无有妄念。不待思虑。然后说法)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。二烦恼断。离二种死。觉人法无我及二障断。
疏曰。此答第四常定。第五化佛之疑也。
大慧。心意意识眼识等七。刹那习气因。善无漏品离。不复轮转。(唐云。意及意识眼识等七习气为因。是刹那性。离无漏善。非流转法)大慧。如来藏者。轮转涅槃苦乐因。空乱意慧愚痴凡夫所不能觉(唐云。如来藏者。生死流转及是涅槃苦乐之因。凡愚不知。妄著于空)。
疏曰。此答第六刹那之疑也。七识无体。全以如来藏性为体。举体随缘。故说刹那。了达随缘不变。则为善无漏品。此如来藏。不惟凡夫不觉。即二乘空乱意慧。亦所不觉也。二乘以生空慧但见于空。犹有变易生死真常流注。所谓如急流水。望如恬静。流急不见。非是无流。故名为乱意也。
大慧。金刚力士所随护者。是化佛耳。非真如来。大慧。真如来者。离一切根量。一切凡夫声闻缘觉及外道根量悉灭。(唐云。二乘外道所不能知)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。(唐云。在现法乐。成就智忍)非金刚力士所护。
疏曰。此答第七常随侍卫之疑也。
一切化佛。不从业生。化佛者。非佛。不离佛。(唐云。非即是佛。亦非非佛)因陶家轮等众生所作相而说法。(唐云。譬如陶师。众事和合而有所作。化佛亦尔。众相具足而演说法)非自通处说自觉境界。
疏曰。此超答第九现魔魔业。及恶业果报之疑也。
复次大慧。愚夫依七识身灭。(唐云。见六识灭)起断见。不觉识藏故。起常见。自妄想故。不知本际。(唐云。自心分别是其本际。故不可得)自妄想慧灭故解脱(唐云。离此分别。即得解脱)。
疏曰。此追答第八施设本际之疑也。见六识灭。则误认无想天以为涅槃。见第七中一分我执伏断。则误认灭尽定。及二乘涅槃以为究竟。而不知其毕竟还起。非断灭也。闻有第八藏识。则起常见。而不知其受熏持种。恒转如流。望前名果。望后名因。似常似一。非一非常也。妄想无性。安有本际。达其无性。则得解脱。故云。前际不可知。而说有般涅槃。
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。一切过断。
疏曰。此结答第十不离诸过之疑也。初长文竟。
△二偈颂。
尔时世尊。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。三乘亦非乘。如来不磨灭。(唐云。无有佛涅槃)一切佛所记。说离诸过恶。为诸无间智。(唐云。成就究竟智)及无余涅槃。诱进诸下劣。是故隐覆说。(唐云。依此密意说)诸佛所起智。即分别说道。(唐云。演说如是道)诸乘非为乘。彼则非涅槃。(唐云。唯此更非余。故彼无涅槃)欲色有及见。说是四住地。意识之所起。识宅意所住。(唐云。藏意亦在中)意及眼识等。断灭说无常。(唐云。见意眼识等。无常故说断)或作涅槃见。而为说常住(唐云。迷意识起常。邪智谓涅槃)。
疏曰。此偈但颂第一第八两意。而余疑可并释也。初三偈。颂第一意。后二偈。颂第八意。识宅者。第八识为前七窟宅也。意所住者。第七识为第六亲依也。前七念念生灭。说为无常。纵令暂灭。仍非涅槃。以藏识中流注种子未永断故。转舍藏识。成圆镜智。则证本住法。不说一字。心常在定。非刹那法。不假侍卫。能作种种化事。永离诸过。乃至诱彼三乘阐提。毕竟亦当同证入矣。第三十八释众疑门竟。
○第三十九断食肉门。(魏云。遮食肉品第十六。○唐云。断食肉品第八)文分为三。初请问。二许宣。三正说。
△今初。
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。彼诸菩萨等。志求佛道者。酒肉及与葱。饮食为云何。(唐云。为食为不可)惟愿无上尊。哀愍为演说。愚夫所贪着。臭秽无名称。虎狼所甘嗜。云何而可食。食者生诸过。不食为福善。惟愿为我说。食不食罪福。大慧菩萨说偈问已。复白佛言。惟愿世尊。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。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。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。令彼众生慈心相向。得慈心已。各于住地清净明了。疾得究竟无上菩提。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。亦得速成无上菩提。恶邪论法诸外道辈。邪见断常颠倒计着。尚有遮法。不听食肉。况复如来。世间救护。正法成就。而食肉耶。
疏曰。食肉无慈。世间轻贱。非修道者所宜。若断食肉。自他安隐。长养慈悲。又为楞伽山。乃夜叉所居。虽闻正法。未断食肉。若不断肉。不入正修行路。故特申请问。以为真操实践要门。犹大佛顶经修行三渐次之义也。
△二许宣。
佛告大慧。善哉善哉。谛听谛听。善思念之。当为汝说。大慧白佛言。唯然受教。
○三正说二。初长文。二偈颂。
△今初。
佛告大慧。有无量因缘。不应食肉。然我今当为汝略说。谓一切众生。从本已来。展转因缘。尝为六亲。以亲想故。不应食肉。(一)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。屠者杂卖故。不应食肉。(二)不净气分所生长故。不应食肉。(三)众生闻气。悉生恐怖。如旃陀罗及谭婆等。狗见憎恶。惊怖群吠故。不应食肉。(四)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。不应食肉。(五)凡愚所嗜。臭秽不净。无善名称故。不应食肉。(六)令诸咒术不成就故。不应食肉。(七)以杀生者。见形起识。深味着故。(唐云。见其形色。则已生于贪滋味心。菩萨慈念众生。犹如己身。云何见之而作食想)不应食肉。(八)彼食肉者。诸天所弃故。不应食肉。(九)令口气臭故。不应食肉。(十)多恶梦故。不应食肉。(十一)空闲林中。虎狼闻香故。不应食肉。(十二)令饮食无节故。不应食肉。(十三)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。不应食肉。(十四)我尝说言。凡所饮食。作食子肉想。作服药想故。不应食肉。(十五)听食肉者。无有是处。
疏曰。旃陀罗。此翻屠者。谭婆。此翻猎师。余食尚作子肉药想。不许贪嗜。况众生肉而许食耶。余可知。
复次大慧。过去有王。名师子苏陀婆。(唐云。名师子生)食种种肉。遂至食人。臣民不堪。即便谋反。断其俸禄。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。不应食肉。
疏曰。此更引昔覆辙以为殷鉴也。
复次大慧。凡诸杀者。为财利故。杀生屠贩。彼诸愚痴食肉众生。以钱为网而捕诸肉。彼杀生者。若以财物。若以钩纲。取彼空行水陆众生。种种杀害。屠贩求利。大慧。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。以是义故。不应食肉。
疏曰。虽不自杀。亦不教杀。但令以钱买现成肉。彼人为钱。方乃卖肉。是仍买者使之杀也。设无人买。彼将安卖。故买现成肉者。仍是教求想所致耳。
大慧。我有时说遮五种肉。或制十种。今于此经。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。一切悉断。
疏曰。有时遮五种者。谓见杀。闻杀。疑杀。非自死。非鸟残。皆不得食也。或制十种者。谓人。蛇。象。马。龙。狐。猪。狗。狮子。猕猴。十不净肉。不得食也。此皆不得已之权渐法门。故于今经一切悉断。方为实义也。
大慧。如来应供等正觉。尚无所食。况食鱼肉。(唐云。我之所有诸圣弟子。尚不食于凡夫段食。况食血肉不净之食。大慧。声闻缘觉及诸菩萨。尚唯法食。岂况如来。大慧。如来法身。非杂食身)亦不教人。以大悲前行故。视一切众生。犹如一子。是故不听令食子肉。
疏曰。得法喜禅悦食者。尚不资于段食。何况食血肉秽味耶。大悲前行。犹言大悲为首也。初长文竟。
△二偈颂。
尔时世尊。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。曾悉为亲属。鄙秽不净杂。不净所生长。闻气悉恐怖。一切肉与葱。及诸韭䔉等。种种放逸酒。修行常远离。
疏曰。因制食肉。并制五辛及酒也。五辛者。一葱。二韭。三䔉。等取四薤。五兴渠也。(薤。亦名荞子。江右等处多有之。丛席妄言可用。大误大误。○兴渠。此方所无)放者。放恣。逸者。越逸。饮种种酒。能令心志放恣。越逸礼法也。又观心释者。一念放逸。即名饮三毒酒。
亦常离麻油。及诸穿孔床。以彼诸细虫。于中极恐怖。
疏曰。西土麻油。先淹令出虫。然后压之。故不可食。
饮食生放逸。放逸生诸觉。(唐云。邪觉)从觉生贪欲。是故不应食。由食生贪欲。贪令心迷醉。迷醉长爱欲。生死不解脱。
疏曰。此显饮食为生死增上胜缘。故不宜贪嗜也。
为利杀众生。以财网诸肉。二俱是恶业。死堕叫呼狱。若无教想求。则无三净肉。彼非无因有。是故不应食。
疏曰。人知杀者之恶。而不知买者之恶也。我若不买。彼何用杀。虽云不见杀。不闻杀。不疑为己杀。实则因我买肉。有以教之想之求之。岂无因而有哉。
彼诸修行者。由是悉远离。十方佛世尊。一切咸诃责。展转更相食。死堕虎狼类。臭秽可厌恶。所生常愚痴。多生旃陀罗。猎师谭婆种。或生陀夷尼。及诸食肉性。罗刹猫狸等。遍于是中生。
疏曰。此显食肉之恶报也。陀夷尼。魏作罗刹女。
缚象与大云。央掘利魔罗。及此楞如经。我悉制断肉。
疏曰。缚象。二译皆作象腋。亦经名也。大云经。央掘经。大涅槃经。及此经中。悉断食肉。更无权听之说。
诸佛及菩萨。声闻所诃责。食已无惭愧。生生常痴冥。先说见闻疑。已断一切肉。妄想不觉知。故生食肉处(唐云。以其恶习故。愚者妄分别)。
疏曰。初制三种净肉。即已断一切肉。以除见闻疑外。更无不杀之肉可得故也。而妄想分别。谓果有净肉可食。何其愚哉。
如彼贪欲过。障碍圣解脱。酒肉葱韭䔉。悉为圣道障。未来世众生。于肉愚痴说。言此净无罪。佛听我等食。
疏曰。一切众生。皆依淫欲受生。皆依饮食存活。故贪欲及酒肉等。皆能障圣道解脱也。若谓净肉可食。乃末世愚痴说耳。岂佛教所听耶。
食如服药想。亦如食子肉。(唐云。净食尚如药。犹如子肉想)知足生厌离。修行行乞食。安住慈心者。我说常厌离。虎狼诸恶兽。恒可同游止。若食诸血肉。众生悉恐怖。是故修行者。慈心不食肉。食肉无慈慧。永背正解脱。及违圣表相。是故不应食。得生梵志种。及诸修行处。智慧富贵家。斯由不食肉(唐云。若于酒肉等。一切皆不食。必生贤圣中。丰财具智慧)。
疏曰。此结显食之过患。不食。之功德也。婆罗门。亦云梵志。佛尝自云。我真沙门。真婆罗门。故生梵志种。即是生佛种也。智慧。即般若德。豪贵丰财。即解脱德。佛种。即法身德。能不食肉。则圆证三德秘藏。功德为何如哉。上来正宗分竟。
○三流通分。宋译不传。
陀罗尼品。(魏云。第十七。唐云。第九)。
总品第十八(魏)偈颂品第十(唐)。
疏曰。陀罗尼品。是咒护流通。总偈颂品。是重说前义流通也。按二经中。皆有赞叹极乐。及授记龙树之文。今且依唐译录出。
十方诸刹土。众生菩萨中。所有法报佛。化身及变化。皆从无量寿。极乐界中出。
大慧汝应知。善逝涅槃后。未来世当有。持于我法者。南天竺国中。大名德比丘。厥号为龙树。能破有无宗。世间中显我。无上大乘法。得初欢喜地。往生安乐国。
疏曰。龙树为禅宗台宗之祖。佛已先授往生记矣。净土法门。一切佛祖之所归极。至圆至顿。即凡心而见佛心。舍此岂别有向上事哉。愿有智者。深信坚愿以导万行。同观阿弥陀佛满菩提愿。
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卷第四义疏下(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