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疏】从何以故以下,别会二乘果中,第四、举二种烦恼,以释第三段二死兼除、不除之意。就中开为二:第一、直举二种烦恼为释;第二、从烦恼有二种以下,出烦恼体相。标疑云:

何以故?

【疏】何以如来能除二死,二乘未除耶?

有烦恼,是阿罗汉、辟支佛所不能断。

【疏】释曰:烦恼有二种:一、四住地烦恼;二、无明住地烦恼。如来已尽二种烦恼,故二死兼除;二乘唯尽四住地烦恼,故但除分段生死。

【钞】直举二种烦恼者,文中但举无明,其所断者,即是四住,故疏文中双释二种也。无名云:何以故?有烦恼者,所以归依。由于怖畏之来,缘生死不尽,不尽之本乎烦恼,是以历明至于此也。

【疏】就第二、出烦恼体相,又分为四:第一、正出二种烦恼体相;第二、从此四住地力,一切上烦恼以下,校量二种烦恼功用胜负;第三、从又如取缘以下,明其润业不同;第四、从世尊!如是有爱住地以下,明断除之义。就第一、正出体相中,又自有二:第一、释四住地惑。

烦恼有二种。何等为二?谓住地烦恼,及起烦恼。住地有四种。何等为四?谓见一处住地、欲爱住地、色爱住地、有爱住地。此四种住地,生一切起烦恼;起者,刹那心,刹那相应。

【疏】刹那心者,谓识心。相应者,谓受、想、行等。

第二、从世尊心不相应以下,释无明住地惑。

世尊,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。

【疏】心不相应者,根本并无,四心相应。无始者,无始。

于己

【钞】根本并无四心相应者,无明不与识等四心相应也。无名云:心不相应有二义:一、明心相本净,非烦恼所染,是性不相应也;二、明三界重累,是心识所起,故与心相应。无明住地微结,障于二乘净智,故非心相应也。是以四住地者,名为心也,漏也;无明住地者,名为智也,无漏也。故璎珞上卷云:无明者,名不了一切法,迷法界而起三界业果。是故我言:从无明藏起十三烦恼,所谓邪见、我见、常见、断见、戒盗见、果盗见、疑见、七见。见一切处求,故说见。从见复起六着心:贪、爱、瞋、痴、欲、慢,于法界中一切时起。一切烦恼以十三为本,无明与十三作本,是以就法界中别为三界报也。何以验之?夫神根初动,要从无入有,自精至粗;但势极必反,穷则思通,故复从粗至精,自有还无耳。彼众生者,发轸于无明住地,终沦乎阿鼻泥犁,又从无染而迥驾,还入泥洹之妙界,靡测无明之始,莫识泥洹之终,岂非从无入有,自有还无?是故此经以无色界为有爱住地,余典以非想为第一有,斯有无色之终也。无名释五住云:各安其分曰住,能有所生曰地,从彼而生名为起也。见虽遍三界,而为惑出于迷理,迷则四方易位,悟则廓然无遗,是故诸见虽众,共为一地也。爱之为患,根深难拔。何者?三界既殊,行报亦异,而爱水潜润,津染幽固,随地所生,坚着不舍,是以三界之爱,各为一地。

【疏】从此四住地力以下,出体相中之第二校量功用。就中又分为五:第一、明四住地劣。

世尊,此四住地力,一切上烦恼依种比无明住地,笇数譬喻所不能及。

【疏】一切上烦恼者,恒沙上烦恼,从无明住地上生,亦鄣众生行之上故,谓之上烦恼。依种者,别相烦恼依通相而有,谓之为依;通相烦恼能生别相,称之为种。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,种取四住地根本取相。次举无明住地,正明劣。

【钞】依种者,恒沙是别相,四住地为通相;通则通障一切,别则别障行及别相知见。

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者,谓恒沙惑也。以界内外俱有恒沙从五住起,并障内外诸行及知见故,此取能依。

种取四住等者,四住为恒沙根本,此取能生取相,是四住之异名。

【疏】第二,从世尊,如是无明住地以下,明无明住地胜。

世尊,如是无明住地力,于有爱数四住地,无明住地其力最大。

【疏】从世尊以下,第二、明无明住地胜,与前反覆为二。于有爱数四住地者,有爱谓无色惑,又数色,反数取下色爱、欲爱及见一处,足为四住地。

【钞】与前反覆为二者,前先举劣,后明胜;今先明胜,后举劣。

【疏】第三,从譬如恶魔以下,举比明胜。

譬如恶魔波旬,于他化自在天,色、力、寿命、眷属、众具,自在殊胜;如是无明住地力,于有爱数四住地,其力最胜。

【疏】第三,举比明胜,即有开合,可见。

【钞】举比明胜者,无名云:波旬为众魔之主,故居上上而临下;无明为尘劳之元,故处本以统终也。

【疏】第四,从恒沙等数以下,释无明住地胜。

恒沙等数上烦恼依,亦令四种烦恼久住,阿罗汉、辟支佛智所不能断,唯有如来菩提智之所能断。

【疏】从恒沙等数以下,第四、释胜。久住者,远作根本也。此就生明胜。二乘不能断,唯佛菩提智能断者,就断明胜。菩提智,谓空解也。此未明断,借断明力。一云:金刚心断惑已尽,名为学佛,故云如来菩提智断。

【钞】疏释胜中。体惑本空,故云空解。无名云:三界上烦恼,犹可以恒沙为数;重冥幽昏,非萤烛之所照也;非佛不断,可称为大。

【疏】第五,从如是世尊以下,结胜。

如是,世尊,无明住地最为大力。

【疏】从如是以下,第五、结胜,可见。

从又如取缘以下,出烦恼体相中之第三,明其润业不同。又分为四:第一、明四住地惑,润有漏业而生三有。

世尊,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。

【疏】缘者,谓四住地惑,言此惑能助业取果,为果之缘也。有漏业因者,通言善恶诸业。

【钞】三、有者,欲、色、无色有也。智论第四云:欲有者,欲界系业取因缘,后世能生,亦是业报。色有、无色有亦如是。

【疏】第二、从如是以下,明无明住地惑,润无漏业,受变易生。

如是无明住地,缘无漏业因,生阿罗汉、辟支佛、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。

【疏】第三,从此三地以下,明无明住地,通润一切业受生。

此三地,彼三种:意生、身生,及无漏业生,依无明住地,有缘非无缘。

【疏】此三地者,此三界地。彼三种者,彼三乘人。意生者,变易生。身生者,分段生也。及无漏业生者,即谓业生。一云:上言意生,直谈变易果生故;此言无漏业,为因而生。又上虽言三地,未明有色、无色,故更重举二生以显之也。依无明住地者,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物,谓无明住地但为变易作缘,不缘分段,故云有缘非无缘。

从是故以下,第四、结无明住地,润无漏业,受变易生。

是故三种意生身,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。

【疏】从世尊!如是以下,出烦恼体相中之第四,明断除之义,又分为三:第一、现二种住地业不同,可见。

世尊,如是有爱住地数四住地,不与无明住地业同,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。

【钞】经异离四住地者,无名云:二乘已离四住地,而无明犹存,所以为异也。

【疏】第二,正明断除。

佛地所断,佛菩提智所断,

【疏】佛地所断者,通言佛地一切功德;佛菩提智所断者,偏举断结空解。

【钞】佛地一切功德者,璎珞释下地中,通言地者二义:能生义、持义。今取持义,言一切功德也。

【疏】第三,释标疑。

何以故?

【疏】何以言唯佛地能断,二乘不断欤?

释曰:

阿罗汉、辟支佛断四种住地,无漏不尽,不得自在力,亦不作证。无漏不尽者,即是无明住地。

【疏】二乘唯除四住地,亦无漏不尽。无漏不尽者,谓未尽证无漏也。不得自在力者,谓未尽证无漏故,不得自在力也。明既未证未自在故,不得断无明住地也。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,即是无明住地者,明由未断无明住地故,应证不证也。应证者,无断可证也。一云:无漏不尽者,应无之漏不尽也。应无之漏者,谓无明住地故,即下云无漏不尽者,即是无明住地而生。此中释作标疑为佛能断,正释以二乘不断,盖互通为释也。

【钞】无漏不尽者,无名云:是未断无明住地,既为无明所缚,安得自在?无明不尽,以何为证?

【疏】从世尊,阿罗汉、辟支以下,别会二乘果中之第五,历结前四重。上来四段,但承上事即释,而不悉明其之相,故此更简而结也。即分为四:第一、从初讫名向涅槃界,结上第一段,夺四智及涅槃不满;第二、从若知一切苦以下,结上第二段,明究竟唯在于佛,非是二乘;第三、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,结上第四,举二种烦恼以释第三二死兼除、不除;第四、从世界不受后有智有二种以下,结上第三段,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究竟、不究竟。本义云:从此下,结前第二唯如来究竟,二乘不究竟。就中分为四:第一、结二乘不究竟;第二、从若知一切苦以下,结如来究竟;第三、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以下,释结二乘不究竟;第四、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,释结如来究竟。若尔,只结第一、第二,不结第三、第四而已。且已结更释,释结则无穷,此少不宜,故不须也。第一、结上第一四智及涅槃不满,上直言不满故,今结七德不满故夺也。

【钞】第五,历结前四中。云但承上事即释等者,上来将欲会二乘果,且先夺四智及涅槃,果未究竟。承此夺文,便释与夺之意。何故与夺?即举二死以释之。复由二种烦恼,故有二死不同。然虽如此,未及广简。是故今文先举七德不满,结上四智及涅槃不满;第二广举七德满足,以对二乘七德不满,结上与夺之意;第三举二种烦恼,以结上第四意;第四举二死,结上第三意。一一皆广于前文也。至下释中,文相自显。

【疏】七德不满者:一、智慧不满。

世尊,阿罗汉、辟支佛、最后身菩萨,为无明住地之所覆障故,于彼彼法不知不觉。

【钞】七德之中,一、智慧不满者。无名云:统论生分不尽,则言大力菩萨。大力菩萨者,通八住已上三地也。今穷无明住地之所覆,故偏取最后身。最后身者,一变则成佛,而微障未尽,障微则难遣。故于彼彼法,不得一切种智以知之,无上正觉以觉之也。

【疏】二、断不足从,以不知见故以下,是。

以不知见故,所应断者,不断不究竟。

【钞】见,犹觉也。知觉则断,断则究竟。言不断者,将头断也。

【疏】三、解脱未满,从以不断故以下是。

以不断故,名有余过解脱,非断一切过解脱。

【钞】三、解脱未满者。无名云:自此以下,更举有余之说,以明如来真实四智无余功德。四智有余,四谛不尽,因果不尽,故以有余为少,分于无余为向也。

【疏】四、清净未圆,从名有余清净以下是。

名有余清净,非一切清净。

【疏】五、功德未满,从名成就以下是。

名成就有余功德,非成就一切功德。

【疏】六、智境不周,从以成就有余以下是。

以成就有余解脱、有余清净、有余功德故,知有余苦,断有余集,证有余灭,修有余道。

【疏】此前六,结夺四智。

七、涅槃未极,从是名以下是。

是名得少分涅槃。得少分涅槃者,名向涅槃界。

【疏】此结夺涅槃果。而所以第六事牒前第三、四、五事者,第二已牒第一,第三已牒第二,而第四不牒第三,第五不牒第四,所以此六中并牒也。

【钞】言牒前第三、四、五事者,第二言以不知见故,是牒第一;第三言以不断故,是牒第二;第四但言名有余清净故,不牒第三;第五但言名成就有余功德故,不牒第四。故于第六中,总牒第三、第四及第五也。

【疏】从若知一切苦以下,结上第二,明究竟在佛,非在二乘。就中即分为二:第一、先结佛究竟;第二、从世尊!若无明住地以下,结二乘非究竟。上直言究竟,唯在佛故;今结七德满足,故云究竟,以对二乘七德不满。分文为八:一、以初四一切作折,别明智境满足,以对上第六智境不周。

若知一切苦,断一切集,证一切灭,修一切道,

【钞】一、以初四一切明智境等者。四谛为境,知为智也。一切是无作,有余是有作。

【疏】二、以二无常明涅槃满足,以对上第七涅槃不满。

于无常坏世间、无常病世间,得常住涅槃界。

【疏】无常坏,谓分段生死,有身坏命也。无常病,谓变易生死,虽无身坏命,犹有念念迁移,义自病也。

三、以无覆护无依,明依归德满足。

于无覆护世间无依,无间为护为依。

【疏】比不对上,上无荫盖为无覆,傍无力授为无护。无依者,谓变易众生无依,亦轻于无覆护也。

【钞】明依归德等者,如来有归依覆护之德,已满之也。界内众生,未有出世善法覆护,变易二乘,更须归依如来,以无无作道灭故。无名云为依者,以道度人曰护,以灭安物曰依。

【疏】四、举法身等,以释涅槃满足。初举法身。

何以故?法无优劣,故得涅槃。

【疏】亦不对上,此何以故通下三德为标。法无优劣者,本义云诸佛法身无优劣也。波若、解脱、清净释等亦同此。而今释是对小乘涅槃三过。昔日小乘有余、无余二种涅槃,通有三过:一、不俱,二、不满,三、不等。三德优劣故不等。

【钞】小乘三过:一、优劣者。诸小乘师说:佛菩提树下,初成道时,种智已圆,果缚尚在,解脱未具,身犹杂食,又带无常。此乃一优二劣,譬之横川走火。释曰:三十四心、八忍、八智、九无碍、九解脱,断见思惑之时,已有般若,名为种智已圆;父母生身,犹未灭度,名为果缚尚在。虽断通惑,未有法身,身是无常,犹资段食。食非一,故云杂食,以小乘教主同凡报故。一优,谓般若、种智已圆;二劣,谓解脱未具,身犹杂食。此二虽劣,已有少分,具在不大,义当一时。譬之横川及以烈火,并一尽长,余尽短也。三德虽则一时,优劣不等,故云也。

【疏】三德不共,故不俱。

【钞】二、不俱者。前取义具,摄后归前;且言一时,据现灼然,前后而得,故云不共也。

【疏】三、德未究竟,故不满。

【钞】三、德未究竟者。法身只是五分法身,般若只是一无漏智,解脱只是已除四住。岂同大乘平等法身,遮那妙体,一切种智,五住圆除者耶?

【疏】所以名少分,今日涅槃无此三过,皆是一等,故云常住涅槃界。

【钞】今日涅槃,无此三过者。此三德义,出在大经,是彼经中宗极之义。如来出世,安置众生秘密藏中,我亦不久自住其中。秘密藏者,即是涅槃,涅槃即是三德。此经虽略,意亦同之。须引彼经之广文,用演今经之略说。先且引经文,次解其义。故哀难品云:我今当令一切众生及我诸子、四部之众,悉皆安住秘密藏中。我亦复当安住是中,入于涅槃。何等名为秘密之藏?犹如伊字,三点若并,则不成伊;纵亦不成,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,乃得成伊;三点若别,亦不得成。我亦如是,解脱之法亦非涅槃,如来之身亦非涅槃,摩诃般若亦非涅槃,三法各异亦非涅槃。我今安住如是三法,为众生故,名入涅槃。如世伊字。释曰:言如世伊字者,外国有新旧两伊,旧伊横竖,断绝相离。借此况彼,横如烈火,竖如点水,各不相续。不横不同烈火,不竖不同点水。应如此土草下,字相细,画相连,是新伊相。旧伊,可譬昔教三德,法身本有,波若修成,入无余已,方是解脱,无复身智。此则如竖点水,纵而相离。三法各异,如横烈火,各不相关。此乃昔教大乘中纵横之义。疏文一往对小不满以释,应知通斥大小也。新伊字,可喻今教三德,法身即照,亦即自在,名为三。三无别体,是故不横。非前非后,故是非纵。一即三,如大点。三即一,如细画。三而一,一而三,不可一三思,故名不可思议。不可思议者,即非三非一,名秘密藏,如世伊字。此句是彼经之根本。为显此义,广立问答,致二十五品,洋洋无尽。若失此意,令迷根本,将何指归。深会此义,销释今经,妙无不尽。彼经言三目者,摩醯首罗,居色界顶一,统领大千。一面三目,三目一面,不可言一三纵横,若并若别,能严天颜,作世界主,彻照三千。若不纵横,严主照世,一切皆成。三德亦尔,纵横并别,秘藏不成。不纵不横,秘藏则成。

【疏】次举波若,以对上第一智慧不满。

智慧等故得涅槃。

【疏】次举解脱,以对上第三解脱不满。

解脱等故得涅槃。

【疏】次举清净,以对上第四清净不满。

清净等故得涅槃。

【疏】次举三点,以结七德满足。

是故涅槃一味等味,谓解脱味。

【疏】是故涅槃一味等味,谓解脱味者,一味谓波若,等味谓法身,言此涅槃通名三德也。涅槃无翻家义,即明涅槃含众义也。亦可昔日涅槃不即三德常住,今日涅槃即三德常住,故云即是一味等味也。前结二乘不满,不明归依与法身;此结如来究竟,不明断与功德,盖互举为明也。

【钞】涅槃无翻等者。言涅槃一名,含于多义,故不可翻也。如先陀婆,一名四实。然虽如此寂义以为准则,所以自古诸德,或云有翻,或云无翻。有无虽则不同,然亦不出寂灭之义。故庄严大斌翻为寂灭,引文云: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;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。竺道生翻为灭定,林柔翻为无累解脱,梁帝翻为不生,肇云无为开善,藏光宅云同用灭度。如是等诸师,释虽不同,多分不出寂义者也。

【疏】从世尊以下,第二、结二乘不究竟。就中又分为四:第一、正明二乘未断无明住地故,不得三昧,所以不究竟也。

世尊,若无明住地不断、不究竟者,不得一味、等味,谓明、解脱味。

【疏】第一,可见。

第二、从何以故以下,释不断无明住地不得一味。就第二释中即有二:第一、明应断不断。

何以故?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,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不究竟。

【疏】应断者,谓别相无知。

第二,明应得不得。

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故,过恒沙等法应得不得、应证不证。

【疏】应得者,谓诸行及别相知见。应证者,谓无知之断也。

【钞】诸行及别相知见者,恒沙万行及照俗参差之智。

【疏】第三,从是故无名住地以下,仍明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。

是故无明住地积聚,生一切修道断烦恼、上烦恼,彼生心上烦恼、止上烦恼、观上烦恼、禅上烦恼、正受上烦恼、方便上烦恼、智上烦恼、果上烦恼、得上烦恼、力上烦恼、无畏上烦恼。

【疏】从是故以下,明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。略举十二,以明其相。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者,明修道应断者,皆由无明住地为生。此一句,总明下十一句,明映障诸境上烦恼,皆从无明住地而生。彼者,彼无明住地,能生心上烦恼。一云:彼者,即谓彼心。

【钞】经是故无明住地等者。无名云:以能生为烦恼,所生为上。烦恼心者,总说三界心也。四住地结,障于心识;无明住地,障彼净智。净智者,又二种:一、障二乘,二、障菩萨。今释无明住地,皆生此众结也。将修禅定,先习止观。此别解欲界烦恼。禅上,色界也;正受上,无色界说心止,尽于此也;方便上,无漏方便也;智上,智所知闻也;果上,有为未尽;得上,无为未极也。此是二乘知障也。力上、无畏上,此是菩萨智障也。

【疏】第四,从如是过恒沙以下,结无明住地,为众惑之本。

如是过恒沙等上烦恼,如来菩提智所断,一切皆依无明住地之所建立。一切上烦恼起,皆因无明住地,缘无明住地。

【疏】从如是过恒沙以下,第四、结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。皆因无明住地者,恒沙本无,而因住地为生,故云皆因。恒沙亦有可生之义,即住地助发,故云皆缘。

【钞】皆因无明住地等者,无名云:但以无知为性,故名为因;虽智犹迷,谓之缘也。

【疏】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,第三结。上第四举二种烦恼,释第三、二死兼除、不除。所以在第三处为结者,上结二乘不究竟,以不断无明住地为结,故逐便遂结也。

【钞】故逐便遂结也者,上结文分四。第一文,经云:世尊!若无明住地,乃至无明为众惑。本云缘无明住地,承此便故,今将第四烦恼文来第二中结之。第二方明结前第三。二死可见。

【疏】上第四,举二种烦恼,释二死兼除、不除中,本有四:第一、出烦恼体相;第二、明校量力用;第三、明润业不同;第四、明断除,今但略不结;第三、润业不同,余三皆结。从初讫无始,无明住地结。第一、出烦恼体相。

世尊,于此起烦恼,刹那心刹那相应。世尊,心不相应,无始无明住地。

【疏】于此起烦恼刹那心,刹那相应,举四住地。世尊,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,举无明住地。

从世尊若复过于以下,结上第二校量力用。

世尊,若复过于恒沙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,一切皆是无明住地所持所建立。譬如一切种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长,若地坏者彼亦随坏;如是过恒沙等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,一切皆依无明住地生建立增长,若无明住地断者,过恒沙等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皆亦随断。

【疏】上第二,校量力用本有二:一、四住地劣,二、无明住地胜。今但结无明住地胜,即而四住地劣。自去上中即有法说比喻,今结中亦有法说比喻,可见。上直言无明住地力胜故,此明诸烦恼成坏,皆以无明住地为本而结也。

【钞】经所持建立者,无名云:始起是为持,终成为建立。生死由彼,灭岂容异?

【疏】如是一切以下,结上第四断除。

如是一切烦恼上烦恼断过恒沙等,如来所得一切诸法,通达无碍一切知见,离一切过恶,得一切功德,法王法主而得自在,证一切法自在之地。如来应等正觉正师子吼: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办,不受后有。是故,世尊,以师子吼依于了义一向记说。

【疏】如是一切以下,结上第四断除。上直言佛地所断,佛菩提智所断故;此明如来因果既满,故能断而结。就中即有三:第一、明因满故能断;第二、从法王、法主而以下,明果满故能断;第三、从是故以下,结皆可见。一切烦恼,谓根本通相烦恼;上烦恼,谓支条别相烦恼。然置位为论,所作已办,梵行已立,本在金刚以还,而今以照佛果法身为梵行智。所作已办,盖就通门为明。

【钞】经一切知见下,别称云:一切种智备于此,众恶永尽,诸善普会,超出众圣,故称主;于诸法自在,谓之王;入涅槃界,得究竟乐,名证自在地。如斯之人者,始可应十号之德,发无畏之言也。言不隐理,谓之了义;所说无余,是一向记说也。然置位为论等者,此以大比小说也。小乘四智满足,称有余涅槃;准此,大乘合在等觉。此就别门明义,通门明义,义通果位故也。无名云:如是一切者,谓所应断法悉断也。

过恒沙者,谓应得者得,应证者证也。

【疏】从世尊!不受后有以下,第四、结上第三,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究竟、不究竟。上直言如来二死兼除,二乘但除其一,故今简结。如来既伏四魔,是故言二死皆除;二乘不能伏四魔,是故但除其一。本义云:从此以下,结收入一。就中即有二:第一、先结如来二死兼除;第二、从世尊!阿罗汉以下,结二乘但除其一。就第一、先结如来二死兼除中亦有二:第一、正结如来既伏四魔,是故二死兼除。

世尊,不受后有智有二种,谓如来以无上调御降伏四魔,出一切世间,为一切众生之所瞻仰。

【疏】不受后有智有二种者,将欲结二死兼除、不除故,先以此不受后有智为首。二种者:一、如来不受后有智;二、二乘不受后有智。降伏四魔者,天魔是恶缘,烦恼魔是恶因,阴魔、死魔是恶果。明如来既伏此四魔,故二死皆兼除。出一切世间者,谓分段、变易二世间。为一切众生之所瞻仰者,明既伏四魔,超出二世间,故为一切众生仰慕。然则二死兼除,明也。

第二、从得不思议以下,举万德证二死兼除。

得不思议法身于一切尔炎地,得无碍法自在于上更无所作无所得地,十力勇猛升于第一无上无畏之地,一切尔炎无碍智观不由于他,不受后有智师子吼。

【疏】从得不思议以下,第二、举果上诸德,以证二死兼除。明既有如是尊德,宁复未免二死?

【钞】经:十力勇猛者:一、处非处力,二、业力,三、定力,四、根力,五、欲力,六、性力,七、处道力,八、宿命力,九、天眼力,十、漏尽力。此十通称力者,即诸佛所得如实智用,通达一切,了了分明,无能得,无能胜,故名力也。

一、处非处力者,佛知一切诸法因缘、果报定相,从是因缘生如是果报,从是因缘不生如是果报。如恶业得受善报,无有是处;恶业尚不能得世间,何况出世间乐?恶行亦然,五盖覆心散乱,虽修七觉而得涅槃,无有是处;五盖覆心,修七觉尚不得声闻道,心无覆盖,佛道可得,况声闻道?如是等种种,是处、不是处,佛悉遍知,无能坏,无能胜,是初力也。

二、业力者,佛知一切众生过去、未来、现在诸业、诸受,知造业处,知因缘,知报,皆悉遍知。已下如初力文,下去尔耳。

三、定力者,佛知一切诸禅、解脱、三昧定垢净分别相,如实遍知。

四、根力者,佛知他众生诸根上下。

五欲力者,佛知众生种种欲。

六、性力者,佛知世间种种无种性。

七、至处道力者,佛知一切道至处。

八宿命力者,佛知一切种种共相、共因缘,一世、二世乃至百千世劫初尽,我在彼众生中,如是姓名、饮食、苦乐、寿命长短,彼中死是间生,是间死还生是此间,此间姓名乃至长短。

九天眼力者,佛天眼净,过诸天人眼,见众生死时、生时,端正、丑陋,若大、若小,若堕恶道、若堕善道,如是业因缘受报。是诸众生恶身、口、意成就,不谤毁圣人,正见、正业成就;是因缘故,身坏死时,入善道,生天上等。

十漏尽力者,佛诸漏尽故,无漏心解脱、无漏慧解脱,在现在法中自识知:我生已尽,持戒已立,不作后有,尽如实知。

【疏】从世尊!阿罗汉以下,第二、结二乘但除其一。就中亦分为二:第一、明二乘但除分段,因谓已离生死。

世尊,阿罗汉、辟支佛度生死畏,次第得解脱乐,作是念:我离生死恐怖,不受生死苦。

【疏】度生死畏者,谓畏度分段生死也。次第得解脱乐者,明以次第断三界惑,无惑理自可乐,故解脱乐也。作是念者,明因此谓已离生死怖畏,不受生死苦也。此即二种不受,后智中亦一种智,结云是故二乘但除其一。

【钞】次第断三界惑等者,先断三界见,得初果;次断欲界六品思,得斯陀含;次进断九品,得阿那含;次从初禅初品,乃至非想非非想第九品,尽名阿罗汉果故也。若细分帙,明家家一种子等,非此可尽,毗昙广明。

【疏】第二、从世尊以下,亦明但因除分段,自谓已得第一果,是故但除其一。

世尊,阿罗汉、辟支佛观察时,得不受后有,观第一苏息处涅槃地。

【疏】从世尊以下,第二、明亦因此,谓已得第一处。观察时者,谓照四谛时。一云:照四谛时,自能推理,仰观第一应得处。

从世尊!彼先所得地以下,别会二乘果中之第六,结入一乘。本义云:此前料简佛出非是一乘,收结三乘以为一乘。就中即有四:第一、明二乘在因时,自知未究竟。

世尊,彼先所得地,不愚于法,不由于他,亦自知得有余地,必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
【疏】彼者,彼二乘人。先者,谓得五方便、三果、四向。不愚于法者,不迷常住之理。不由于他者,不待他教。

【钞】五方便者,总相、别相、念处为一,四善根之为五也。

【疏】第二,从何以故以下,释自知。

何以故?声闻、缘觉乘皆入大乘,大乘者即是佛乘。

【疏】第二,释何以自知。释曰:就实为论,理无三故也。

【钞】就实为论,理无三故也者。二乘之理,化城权设;就实为论,其理实无。故法华云:唯有一佛乘,息处故说二,今为汝说实,汝所得非灭。

【疏】第三、从是故以下,正结入一乘。

是故三乘即是一乘。

【疏】是故三乘即是一乘,正结入一。

第四、从得一乘者以下,仍明一乘所得果义;第四、明果义。因一既竟,宜明所得果相,故仍明之也。就中有二:第一、直明所得菩提果;

得一乘者,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
【疏】第二,举菩提、涅槃、法身三德,明相即义。

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即是涅槃界,涅槃界者即是如来法身,得究竟法身者则究竟一乘。无异如来、无异法身,如来即是法身,得究竟法身者则究竟一乘,究竟者即是无边不断。

【疏】所以明此相即者,物闻得菩提,便谓一乘只得菩提,不得余德,故须此相即也。得究竟法身者,则究竟一乘,明由究竟因而得也。法身是法,如来是行者,其义似别,所以更举相明即也。随果再举,因亦再明也。法身是万德之正体,一乘为法身之正因,所以偏举法身以明因究竟也。

【钞】明由究竟因而得也者,明此法身之果,由前一乘因得故也。随此明果之文,更举其因,则一乘因义亦转明故也。

【疏】从世尊!如来无有限际时住以下章中,第二、举一体三宝以成因一。言所感之果既是一体,则因一可证。就中,初开为二:第一、从初讫是有限依,将欲明今日一体最极,故先明别体非是究竟;第二、从若有众生以下,正明今日一体最极。就第一、先明别体中亦开为二:第一、从初讫作无尽归依,先叹别体中一佛宝。何则?虽复别体不如一体至极,但一佛宝即是一种,理无可下,所以先叹别体中一佛宝是归依之本也。第二、从常住归依者以下,正明别体法、僧二宝非究竟。昔日别体既是方便,今日别体正是实说,虽实不实,皆不如今日一体最极,故云非究竟也。就第一、先叹中即有五:一、明是常住

【钞】即是一种理者,佛宝常住,亦是一体中佛宝理也。

昔日别体既是等者,昔日别体,可见今日此经一乘之教为法宝,三忍真子为僧宝,所论法身为佛宝也。皆不如此经所诠法身,身理自具三宝为最极也。

世尊,如来无有限齐时住,如来、应、等正觉后际等住。

【疏】后际,谓众生尽作佛。而众生无尽作佛,则如来常住明矣。

二、明是大悲。

如来无限齐大悲,亦无限齐安慰世间,无限大悲,无限安慰世间。

【疏】三、劝说大悲。

作是说者,是名善说如来。

【疏】四、劝说常住。

若复说言无尽法、常住法,一切世间之所归依者,亦名善说如来。

【疏】五、结。

是故于未度世间、无依世间,与后际等,作无尽归依。

【疏】皆可见。

就第二、正明法僧二宝非究竟中有四:第一、先列。

常住归依者,谓如来、应、等正觉也。法者,即是说一乘道。僧者,是三乘众。

【疏】本义云:从初讫,谓如来、应、等正觉也。明今日一体为归依之本,而今不须梯橙三宝。即所说经教,不别大小,皆为法宝;学教之人,亦不别大小,皆为僧宝。而今举胜兼劣,故唯称一乘教三乘人也。而昔日虽说大乘,未明一乘,以一乘为法宝,唯今此经也。

第二、从此二归依以下,正明二依非究竟。

此二归依,非究竟归依,名少分归依。

【疏】第三,从何以故以下,释二依非究竟。

何以故?说一乘道法能得究竟法身,于上更无说一乘法事。

【疏】说一乘道,乃得法身,法身上更无说一乘法事。然则法宝之极,唯在法身,故云说一乘非究竟法宝也。

三乘众者有恐怖,归依如来求出修学,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
【疏】释僧非究竟可见。

第四、从是故以下,结非究竟。

是故二依非究竟依,是有限依。

【疏】第四,结亦可见。

从若有众生以下,第二、正明今日一体至极。就中有五:一、明依今日一体法、僧,即是归依如来。

若有众生如来调伏,归依如来得法津泽,生信乐心归依法、僧,是二归依非此二归依,是归依如来;归依第一义者,是归依如来;此二归依第一义,是究竟归依如来。

【疏】是二归依者,谓一体法、僧二依为是。非此二归依者,别体二依非可为比也。是归依如来者,今日一体法、僧即是如来故。又解:言因调伏发心归依法、僧者,谓依别体法、僧是。二归依非者,谓别体二依为非。上已非别体法、僧非究竟,而此更举者,欲以非明是也。此二归依者,谓今日一体二依是。归依如来者,亦明一体故。所以知从此下,明一体法、僧者,上已结别体故也。归依第一义者,是归依如来者,第一义谓三德、四义。本义云:此二句偏明一体佛宝最胜。然则别体亦可,而一体何别最胜?此二归依第一义,是究竟归依如来者,明依一体法、僧及三德、四义,即是究竟归依如来也。本义云:从此二归依以下,结一体三归依同是究竟。

【钞】一体三宝中。又解下,古人取句稍别,释义又殊;今家存而不破,经意难定故也。

从归依第一义者下,今家自释第四句三德,如前四义,谓四波罗蜜:常、乐、我、净、涅槃,亦名四德,如下经文。

然则体亦可等者,别体则容佛宝胜、二宝劣,一体则三无优劣。古人若言一体中佛宝胜,与别体何别?故云皆最胜。

【疏】二、从何以故以下,释何故依法。僧即归依如来。

何以故?无异如来,无异二归依,如来即三归依。

【疏】第二,释何故依法僧即归依如来。曰:三依即是一体故。本义云:何故同是究竟?即一体故。

第三、从何以故以下,亦释何以是一体。

何以故说一乘道?

【疏】第三,释何以是一体。以一乘而得,故是一体也。

【钞】以一乘而得者,由一乘道而得法身,法身之体自具三宝也。

【疏】第四,引佛为证。

如来四无所畏,成就师子吼说,

【疏】第四,谁其如是说,引佛为证。然别体三宝,则其名体各异,故理自可别。但一体何以为别?释曰:常住法身为佛宝,此法身能为物轨则,自为法宝。又此法身则能与理和合,亦为僧宝。若辨归依,为其习解断惑,则别体可先;但不迷旨归,必一体为要。今胜鬘唯欲以旨归为本,故非昔梯橙,唯欲今日一体也。

【钞】则其名体各异等者,佛、法、僧名异,法身、三乘教、三乘人体无异。一体之中,常住法身,灵觉智性为佛宝,轨生物解为法宝,理智和合为僧宝。

若辨归依等者,若依三乘人冯教修习,生解断惑,可先别体也;若为不迷教下旨趣,必一体为要也。

经四无畏成就等者,一、一切智无畏,二、漏尽无畏,三、说障道无畏,四、说尽苦道无畏。此四通名无畏者,于众中广说自他智断,既决定无失,则无微恐惧之相也。一切智无畏者,佛作诚言:我是一切智人,若有沙门、婆罗门,若天、若魔、若梵,若复余众,如实言是法不知,乃至不见微畏相。以是故,我得安隐,得无所畏,安住圣主处,如牛王在大众中师子吼,能转梵轮也。诸沙门、婆罗门,若天、若魔、若梵,若复余众,如实不能转,一无畏也。二、漏尽无畏者,佛作诚言:我一切漏尽。若有已下,同前。如实言是漏不尽,乃至无微畏相已下,文同前。三、说障道无畏者,佛作诚言:我说障法。已下,同前。如实言是障法、不障道法已下,文同前。四、说苦尽无畏者,佛作诚言:我所说圣道能出世间,随是行能尽苦,乃至余众实不能转。

【疏】第五、从若如来以下,明昔日不说一乘之意。

若如来随彼所欲而方便说,即是大乘,无有二乘。二乘者入于一乘,一乘者即是第一义乘。

【疏】第五、明昔日不明一乘之意。理既如是,何故昔犹明三耶?故云此是如来随众生机方便而说。就实为论,即是一乘,无有二乘。本义云从若如来以下,明一体三宝中,遂结入一乘。第一义者,经云说一乘是说第一义谛,说三乘是说世谛义也。

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