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国寺释 慧净 注
如是。
信辞也。信则所言之理顺。顺则师资之道成。辞无繁约。非信不传。故建言如是。
我闻。
证闻也。亲承曰我闻。传受曰所闻。此曰我闻。则亲承音旨也。
一时。
化辰也。即法王启运之日。大众嘉会之时。
佛。
化主也。大师之名。以觉为义。一自觉。二觉他。三觉满。异凡夫故自觉。异二乘故觉他。异菩萨故觉满。三者备矣。受佛名焉。
在舍卫国。祇树给孤独园。
化处也。国是游历之境。园是依止之所。住国为化在俗之徒。住园为统出家之众。舍卫此云闻物国。胜物多出此土。嘉名远振诸国。故曰闻物国也。祇陀是太子之名。此云战胜。太子载诞之时。王破敌军之贼。官人闻奏。遂以名。给孤独是国臣之号。本名须达。须达内慈而外富。赈贫恤寡。乡人美之。因以号焉。园是须达所买。树是祇陀之施。树为别物。园即总名。君上而臣下。不可直称独园。园总而树别。不可但言祇树。故兼之也。买园施树。事在别也。
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。
同闻也。比丘有三义。一曰怖魔。二曰乞士。三曰破恶。怖魔在初。乞士居次。破恶最后。夫创轨玄门。即达降魔之志。故剃发染衣。天宫动而魔怖也。身为道器。身安即道隆。故已沾法服。须乞食以资身也。圣人道长。凡夫道消。故所修已满。即破恶以证果也。
尔时。世尊。
上明通序以证。信下明别序以发。起世尊化主。也成实论。云具上九。号故曰世尊。
食时。
化辰也。旭旦即始营未毕。晚日则饭食复终。莫若辰午之间。正是初成之际。此辰行乞。故曰食时也。
着衣持钵。
化仪也。外道或不着衣。或以手捧食。为破裸形外道故。所以着衣。为破手捧外道故。所以持钵。被僧伽梨衣。故曰着衣。执四天王所奉之钵。故云持钵。
入舍卫大城。
化处也。此城家九亿。纵横十二由旬。故言大也。园南而城北。自外以适内。故言入。
乞食。
化事也。由从之而乞食。则成彼之福田故也。
于其城中。次第乞已。
化等也。夫舍富从贫。即益贫不益富。舍贫从富。即益富不益贫。舍富从贫。故大迦叶所以被呵。舍贫从富。故须菩提所以置钵。今佛不尔。故云次第乞也。
还至本处。
知足也。由知足故乞不过量。由乐静故还归本所也。
饭食讫。
化终也。金刚之体。岂资于食。为益物故。现同饭也。
收衣钵。
上叙行涂乞食。下明敷坐入静。欲令众生生福故。所以行涂而前乞。欲令众生生智故。所以入静而后说。收衣钵者。屏外缘也。制僧伽梨衣。为入聚落。受四天王钵。为贮资粮。还至本处。故衣须收。饭食事讫。故钵须置也。
洗足已。
行涂所以秽足。敬定所以清身。
敷坐而坐。
正入静也。将欲说法。故敷师子之坐。即事入定。宜结跏趺之坐也。
时。长老须菩提。
上明序分。言兴致之由。下明经体。彰即坐之益。长老。尊称也。须菩提。此云善吉。亦曰空生。生时其室尽空。故曰空生。父母问师。师云唯善唯吉。故言善吉。
在大众中。即从坐起。
但尊人重法。理自不可端拱。况即事请道。所以侧身避席。
偏袒右肩。
既表师资之仪。示有驱策之相。亦是随从国法。即以右袒为恭。
右膝着地。
屈曲伏从。示无违拒之貌。
合掌恭敬。
敛容祗肃。显有专一之心。
而白佛言。希有。世尊。
既欲请道。宜先叹德。叹德之意。即为请益之基。希有世尊之言。命章总叹之谓也。
如来。
如目真如。来目无分别智。如以不异为义。来以至处为功。三世诸佛皆以无分别智。乘真如之道来成正觉。故曰如来也。
善护念诸菩萨。善付属诸菩萨。
菩萨者。此云道心众生。护念约转法轮时。化深行菩萨。付属约般涅槃时。化浅行菩萨。护念者。护是防其自身与智慧力。令成就佛法。念即缘其所化弟子与教化力。令成就众生。化力有三。一神通轮。二记心轮。三正教轮。神通转变。故能使背邪以归正。记心言实。故能使除疑以生信。正教示理。故能使舍恶以修善。付属者。付是将浅以授深。属即教深以化浅。浅行菩萨于功德有二种。一已得。二未得。已得者欲令不舍。未得者欲使增修。故将浅以付深。属深化令不退也。
世尊。善男子.善女人。
言善者。为异阐提外道之流。男女者。即简二根阍阉之类。
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
阿名无。耨多罗名上。三名正。藐名遍。后三名知。菩提名觉。总曰无上正遍知觉。正是如理智。遍是如量智。知是无分别智。觉是无分别后智。如理智缘真。故言正。如量智缘俗。故言遍。无分别智断二种无知。故言知。无分别后智出眠梦之表。故言觉。此四智即佛果之正体。人若发心远求此体。名曰发菩提心。此立为问之本。
应云何住。云何降伏其心。
夫法门虽旷。不出大乘之与小乘。因德之与果德。此经显大乘法门。明菩萨正行。所以请因而不请果。由因成必得果故。亦举果以明因耳。大乘明因有三。一应得因。二加行因。三圆满因。所应得者谓菩提心。所可行者谓十度行。所须满者谓三德果。发心因乎佛性。起行因乎发心。圆果因乎加行。故以佛性为应得之因。发心为加行之因。加行为圆满之因。此文应具三问。初问云云何住。此请加行因。言欲发菩提心。住何心而成发。次问云何修行。此请圆满因。言欲修菩萨行。起何行而成修。后问云何降伏其心。此重请圆满因。言欲灭正行障。降何心而成灭。然因既有三。但请后二。何也。夫初因本有。本有者非佛事。后二新生。新生者是佛事。非佛事者。有说亦有。无说亦有。由此义故。不待问而自成。是佛事者。有说则有。无说则无。由此义故。必因请而方立也。
佛言。善哉。善哉。须菩提。如汝所说。如来善护念诸菩萨。善付属诸菩萨。
赞而后述。重其言也。
汝今谛听。当为汝说。善男子.善女人。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应如是住。如是降伏其心。
诫而后许。专其意也。
唯然。世尊。愿乐欲闻。
长老蒙许。言志愍也。
佛告须菩提。诸菩萨摩诃萨。应如是降伏其心。
摩诃言大。大菩萨也。先答第一问而言降伏者。只令住四恩德而发心。即降伏凡夫二乘心也。四恩者。一广心。二第一心。三常心。四无倒心。前二明度而能周。即以广降狭。后二明度无所度。即以无降有。以广降狭是伏二乘心。以无降有是伏凡夫心。伏凡夫心显有智慧也。伏二乘心明有慈悲也。此先总教。下即别叙。
所有一切众生之类。
此明广恩也。众生之类今略举三。将列别类先总别叙发之也。
若卵生.若胎生.若湿生.若化生。
此列生类。生者新诸根起也。依㲉而生曰卵。含藏而出曰胎。假润而兴曰湿。欻然而现曰化也。
若有色.若无色。
此列界类。界者差别义也。一欲界。二色界。三无色界。欲界必兼有色。色界其必无欲。无色一界无色无欲。言若有色。即摄下二界众生也。言若无色。即摄上一界众生也。
若有想.若无想.若非有想非无想。
此列性类。性者体义也。一切众生以想为性。一.有想。谓有心而粗。二.无想。谓无心而寂。三.非有想非无想。谓虽有心非粗非寂。非粗故异乎有想。非寂故异乎无想。故曰非有想等。言若有想。即摄七有想定及欲界众生也。言若无想。即摄二无想定及无想天众生也。言若非有想非无想。即摄非想非非想天众生也。此并是广心之境。欲求无上道。应先住之而发心也。
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。
此明第一恩也。前虽广度。若与人天之乐。名曰下恩。若与二乘之乐。名曰中恩。若与大涅槃乐。名曰上恩。涅槃以真如为其体。以静息为之义。静即静三惑因。息即息三苦报。静惑因故建有余之名。息苦报故立无余之目。我皆令入。能施恩心也。无余涅槃。所施恩体也。而灭度之。施恩正事也。
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。实无众生得灭度者。
此明常恩也。菩萨所以能常化者。由悲智兼修也。若有悲而无智。即滞有以生疲。若有智而无悲。即着空以取证。若带悲而行智。即缘空而不取。若带智而行悲。即化恒而不息。如是灭度无量众生。此明化俗有悲。实无众生得灭度。此显缘真有智。缘真有智故物我一体。化俗有悲故恒行不息。
何以故。
下明无倒恩也。疑曰。前言灭度众生。后言无生得灭度。何谓也。
须菩提。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即非菩萨。
我等四执是分别之心。分别之心是菩萨正障。有我等相。自惑未亡也。即非菩萨。有倒何能化物。翻此义者。无我等相。即自惑已尽。乃名菩萨。无倒故能常化也。
复次。须菩提。菩萨于法。应无所住行于布施。
自下次答修行问。行即布施。今教布施。令离三障。一不行障。二僻行障。三倒行障。不着自身。离不行障。不着报恩。离僻行障。不着果报。离倒行障。夫着自身者。爱己而恶人。有吝而无施。无施即不行。不行障行也。今本阙此。别本曰。不住于事而行布施。事即自身也。于法应无所住者。此离僻行障。法者。恩境也。谓供养恭敬之流。称名扬德之类。事绪繁旷。故以法语总之也。若施求此报。名曰僻行。僻者。一僻因。不以悲智为方便。二僻果。不以大觉为所求也。
所谓不住色布施。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。
此离倒行障。正报是受体在法尘。依报是受资即五尘。生死之受。无乐而计乐。是名倒为。生乐受求乐受资。名倒行。不令住五尘。即舍依报。不令住法尘。即舍正报。但令为无上菩提而行布施。即菩萨正行也。但言布施。亦具三檀摄六度。三檀者。一.资生檀。摄布施一度。即体名也。二.无畏檀。摄戒.忍两度。众生于我。或已作恶。或未作恶。未作者而不犯戒。施无畏也。已作者而不报忍。施无畏也。三.法檀。摄精进.禅定.智慧三度。精进故诲而不倦。禅定故言必逗机。智慧故所说无倒。若能如是布施。即离三障.行三檀.摄六度。具菩萨三行。一离障行。二正行。三圆满行。菩萨住大乘中。应如是修行也。
须菩提。菩萨如是布施。不住于相。
自下次答降伏问。相为所住。心为能住。相谓三轮体。一施者相。二受者相。三财物相也。心谓三轮想。即施者想。受者想。财物想。相是分别性。即相结。想是依他性。即粗重结。此二是菩萨正障。若菩萨作无性观。分别本来无相。故相结灭。依他本来无生。故粗重灭。若能于六度之中。行一一度。并离三相及三想。即是降伏执相之心。成就无相之行。
何以故。
疑曰。住相何损。舍相何益。而令舍相。不令住邪。
若菩萨不住相布施。其福德不可思量。
答明福难量也。何者。无相是真。有相是俗。真理即通。俗事即隔。无相之心。契真理而无际。所生功德岂俗事之可量也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东方虚空可思量不。
更显难量义。空有三德。故不可量。一性常。二体一。三容受。今问东方空体。论其远近。可度量不也。
不也。世尊。
向东无际。不可量也。
须菩提。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。
次问九方。
不也。世尊。
所向无际。悉不可量。夫虚空之体是一。约色以辨十方。欲显无相之心是一。寄行以阶十位。容受东方色。即说东方空。摄受初地行。即为初地体。余方余地亦如是。
须菩提。菩萨无住相布施。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。
明喻既毕。此即合之。
须菩提。菩萨但应如所教住。
夫著相行施。是有住之住。忘相行施。是无住之住。今劝舍有住之住。住无住之住。故云。如所教住也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可以身相见如来不。
前来依问正答。自下因答断疑。正答即标宗略说。断疑即开宗广说。
○然体有三。一正教经。二正行经。三正果经。教是章句。行是六度。果是三身。今先约正行断疑。疑曰。若住相行因。可感有相之报。忘相行因。应得无相之果。云何世尊本行忘相之因。今得有相之果。果既有相。则因非无住明矣。佛欲断此疑。故为断问。身相即三十二相。可以妄中之身相。见真中之妙体不。
不也。世尊。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。
须菩提承刀奉答。身相是妄。如来是真。不可依妄以观真体也。
何以故。如来所说身相。即非身相。
晓不也意。身相即非身相。略有三义。一由聚。二由相。三由性。由聚者。身相以邻虚为体。九微十微为聚。约方分以扸之。度邻虚而必尽也。由相者者。身相以有为为体。生等八法为相。约前后以推之。极刹那而自坏也。由性者。身相以境界为体。以分别性为性。约无相以观之。入唯识而成空也。由此三义。不可以相观如来也。
佛告须菩提。凡所有相。皆是虚妄。若见诸相非相。则见如来。
须菩提答称佛心。佛更成其义也。凡所有相。则凡有生等之八相。皆是虚妄。不越聚等之三体。若见诸相非相。遣妄以入真。则见如来。证真以离妄。若然者。忘相行因是依真如所得之果。何关有相。不可见方便之相。以相为真。即以果谤因。疑因为住也。
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颇有众生。得闻如是言说章句。生实信不。
自下次约正教断疑。疑曰。前说不住之因深而难行。后说无相之果深而难得。未来世颇有得闻是经。信行无住之因。必得无相之果不也。
佛告须菩提。莫作是说。
将立有以答之。先呵无以止问。故言。莫作是说也。
如来灭后后五百岁。
夫法身则无始无终。应身则有始无终。化身则有始有终。王宫初生为始。双树入灭为终。故曰如来灭也。如来灭后。初五百年解脱得坚固。次五百年禅定得坚固。后五百年多闻得坚固。此时虽多不信。然有信受之者。
有持戒修福者。
持戒者多是出家菩萨。修福者多是在家菩萨。智度论云。出家之人以尸罗为上首。在家菩萨以檀那为上首。
于此章句。
章言大分。前说不住之深因。此为一章。后说无相之深果。复为一章。句言委细。不住因中。不住色等之流。无相果中。相即非相之类也。
能生信心。以此为实。
信行无住之因。必得无相之果。故言以此为实。
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。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。
善根有三。一无贫。二无瞋。三无痴。由此善根。于佛田中烧香散华。称名扬德。故言种也。不于一佛者。树因不浅也。已于无量者。植福久深也。
闻是章句。乃至一念生净信者。
欲显信虽少而福多。故云乃至一念也。
须菩提。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。
肉眼是见而非知。比智是知而非见。证智是见亦是知。言知。明非肉眼之所见。言见。明非比智之所知。即是证智。知其名身。见其色行。故双言也。
得如是无量福德。
得有二义。一生。二长。本无今有。曰生。已有熏修。曰长。福德通论有三。一有量有。尽谓凡夫所修福。因心偏故有量。果有为故有尽。二有量无尽。谓二乘所修福。因不遍故有量。果无为故无尽。三无量无尽。谓菩萨所修福。因心遍故无量。果无为故无尽。信经所得之福即是第三。故言无量也。
何以故。
欲晓无量意。故发问以徴之也。
是诸众生。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
下答意明。一由达人法二空。二由成取舍两行。所以生一念信心。得无量福德。此明达于人空。离人我四执也。夫我是自在之名。人为主宰之目。众生取续前为义。寿者以接后为能。此四同为人执。随用以立四名。离此四执。故曰无我等相也。
无法相。亦无非法相。
别本曰。无相无无相。此明达于法空。离法我四执。夫法相者是有法执。迷俗谛起俗谛法相。不出所取之境能取之心。分别无相故无所取之境。依他无生故无能取之心。故云无法相也。非法相者。是无法执。迷真谛起若真如。约俗谛不可说为有法相真如。约真谛应可说为无法相。今明待俗有故言真无。有既坏故无亦遣。故云无非法相也。相者是亦有亦无执。迷非安立谛起何者。初破俗有言非有。非有似是无。后破真无言非无。非无似是有。若尔。真如应亦有相亦无相。今明真如之体。异根尘之有。故不可安立为有相。异兔角之无。故不可安立为无相。故云无相也。无相者是非有非无执。迷言说起若真如。非有相非无相。即应心行处灭言语道断。若尔如来何所说。今明真如虽不可说。由佛方便故。或说为有相。或说为无相。故云无无相也。总而言之。真如非有故增益灭。非无故损减灭。非亦有亦无故相违灭。非非有非无故戏论灭。
何以故。
欲晓障尽意。故发问以徴之也。
是诸众生。若心取相。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。
答意明法我执为因。人我执为果。人执即断故不生。法执即伏而不起。故论曰。但有无明。便无现行粗烦恼。若心取相。即法执上心。则为着我人执起也。此先总答。下别叙之。
若取法相。即着我人众生寿者。
此明有法执上心。即人执还生也。
何以故。若取非法相。即着我人众生寿者。
此明无法执上心。即人执还生也。
是故不应取法。不应取非法。
次结成取舍两行。不应取法。不令执文以取义。即令舍文也。此示正闻相。不应取非法。当令顺文以取意。不可一向拨文为非法。复令取文也。此是实信相。
以是义故。如来常说。汝等比丘。知我说法。如筏喻者。法尚应舍。何况非法。
引喻显之。筏者为度故须取。到岸故须舍。修道亦尔。凭筌乎会理故须取。得理乎忘筌故须舍。执文为法是善心而尚舍之。若执文为非法是不善心。固须舍之也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。如来有所说法耶。
自下次约正果断疑。疑曰。前说不可以相见如来。则如来是无相。无相之中无动无作。云何世尊就草座而成道。指拘邻而说法。佛欲断此疑。故为斯问。
须菩提言。如我解佛所说义。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亦无有定法。如来可说。
下答意明佛有三身。法身.应身.化身。法身以如为体。应身以智为体。化身以色为体。无觉无说言法身。有觉无说言应身。有说无觉言化身。须菩提言。如来定以真如为体。真如非法非非法。故云。如我解佛所说义。然菩提为所得及所说。如来为能得及能说。菩提非法非非法。故无所得及所说。如来非法非非法。故无能得及能说。故云。无有定法名菩提。亦无定法如来可说也。
何以故。
欲证无说意。故发问以徴之也。
如来所说法。皆不可取。不可说。非法非非法。
答意明化身虽说。然所说之义甚深。过闻慧境。听者不可以耳识。作有无二相取。故云不可取。所显之理徴细过思慧境。说者不可以舌根。作有无二相说。故云不可说。离有性故非法。离无性故非非法。维摩经曰。其说法者。无说无示。其听法者。无闻无得。即其义也。若化身能说者。何故论云。应化非真佛。亦非说法者耶。既云化佛非真佛。亦是化说非真说。且复说无定相。故云。非说非无化佛不定相说也。
所以者何。一切贤圣。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
欲显所说非法非非法。故举所证以明之。夫觉无为最浅者名须陀洹。觉无为最深者名为佛。此其差别也。能觉者应身耳。由应身如是觉。故化身如是说。所觉既非法非非法。故所说亦非法非非法也。所以通说一切贤圣者。欲显一切圣人同证无为为体也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若人满三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。是人所得福德。宁为多不。
自下次显断疑功用。夫于经有疑即怀谤以生罪。于经无疑即信受而生福。欲显所说之法。虽不可取不可说。然受说能诠之教。即生福无边。故为斯问。一须弥.一日月.一四天下。为一小世界。即以小世界为本。其数至千。名小千世界。即以小千为本。其数至千。名中千世界。即以中千为本。其数至千。名大千世界。总计有百亿须弥.百亿日月.百亿四天下。成即同成。坏即同坏。下极风轮。上穷有顶。一佛所主之处。名曰三千大千世界。今问若人施宝同乎此量。所生之福得为多不。
须菩提言。甚多。世尊。
珍宝之量既弘。生福之理弥积。故云甚多。
何以故。
欲明此福虽多而未胜。故先发问以徴之。何故此福得名多也。
是福德。即非福德性。
答意明福有二种。一有流。二无流。多有二义。一聚义。二进义。聚谓聚集福体。进谓进趣菩提。是福德者。是有流之福德。即非福德者。非无流之福德。是有流之福故。有聚义之多也。非无流之福故。无进义之多也。无进义之多者。岂空无果乎。得有流报。故无有无果之理。报尽即绝。故无有进趣之义。
是故如来说福德多。
须菩提离自师心。更引如来为证也。
若复有人。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。为他人说。其福胜彼。
受持四句。受他法施也。为他人说。以法施他也。受他法施。明生自闻慧。以法施他。明生他闻慧。若人自能住闻慧。福已胜彼。何况自住思修两慧也。若人令他住闻慧。福已胜彼。何况令他住思修两慧也。
何以故。须菩提。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。皆从此经出。
菩提即法身。诸佛即应化两身。菩提名出谓显性以离缠。诸佛名出谓生成以得体。此经既出诸佛之三身。故显受说之二胜也。
须菩提。所谓佛.法者。即非佛.法。
佛是学者之名。法是菩提之目。菩提体唯佛之所能觉。故名佛法。余人之所不觉。故云即非佛法。所谓佛法者。谓是大乘之佛法。即非佛法者。非是二乘之佛法。非二乘之佛法。此显不共义。是大乘之佛法。此显最胜义。受说此经。能出不共之佛法。故成最胜之深因也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须陀洹能作是念。我得须陀洹果不。
前约如来法身断疑。自下次约弟子法身断疑。疑曰。前说一切圣人以无为而有差别。后言无为之法不可取不可说。此犹难信。何者。现见四果圣人能取无为以为自果。如其所取。能为人说。云何言不可取不可说。佛欲断此疑。故为斯问。此问第一果也。言须陀洹人正证无为之时。能作是念。我得果耶。为不得耶。
须菩提言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须陀洹名为入流。而无所入。不入色声香味触法。是名须陀洹。
须陀洹此云入流。亦曰逆流。流有二种。一生死流。二圣道流。是名入流。明入圣道之流。而无所入。显逆生死之流。在观既无复分别。岂见道流可入乎。既不见道流之可入。岂见道果之可得乎。既不见道果之可得。岂见可得之可见乎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斯陀含能作是念。我得斯陀含果不。
此问第二果也。
须菩提言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斯陀含名一往来。而实无往来。是名斯陀含。
斯陀含。此云一往来。此人证果之后。若人中命终。即往天而来人。若天中命终。即往人而来天。由一往一来便得灭度。故曰一往来。观内既不见有我。谁往谁来。故云实无往来也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阿那含能作是念。我得阿那含果不。
此问第三果也。
须菩提言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阿那含名为不来。而实无来。是故名阿那含。
阿那含。此云不来。此人证果之后。生上而不生下。有去而无有来。故曰不来。观内既不见有我。说谁不来。故云而实无来也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阿罗汉能作是念。我得阿罗汉道不。
此问第四果也。
须菩提言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实无有法名阿罗汉。
阿罗汉。此云不生。此人证果之后。永绝三毒之根。高谢四生累。故曰不生。观内既不见有我。说谁不生。故云实无有法。名阿罗汉也。
世尊。若阿罗汉作是念。我得阿罗汉道。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。
有念既四执生。无念即四执灭。四执灭者可以有灭之实而实之。四执生者岂以不生之名而名之哉。
世尊。佛说我得无诤三昧。人中最为第一。是第一离欲阿罗汉。
三昧。此云定。无诤定者。远分定也。得此定者。能令彼我不起烦恼之诤。故曰此定为无诤也。无诤第一。即定障之诤灭。离欲第一。即惑障之诤尽。
我不作是念。我是离欲阿罗汉。
须菩提言。我身自证。不起自得之心。余人若成。岂生护果之念。
世尊。我若作是念。我得阿罗汉道。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。
阿兰那。此云无诤。须菩提言。我若有念。则此记无由也。
以须菩提实无所行。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。
实无所行。两诤之体离乎心也。而名乐行。无诤之名记乎身也。
佛告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昔在然灯佛所。于法有所得不。
前约声闻法身断疑。今约菩萨法身断疑。疑曰。菩萨即真如。真如之中无取无说者。然灯如来云何为说菩萨之法。释迦菩萨何故亲从受之耶。佛欲断此疑。故为斯问。汝意云何。我昔入观之时。然灯于我有说耶。我于然灯有得耶。为无所说耶。为无所得邪。
世尊。如来在然灯佛所。于法实无所得。
法是菩提。得即证也。答意明法中则心行处灭。觉观之所不寻。言语道断。名筌之所不逮。名筌不逮故。昔佛所以杜言。觉观不寻故。今佛所以绝证。但言释迦绝证。则然灯杜言。从可知也。
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菩萨庄严佛土不。
前断得记疑。今断严土疑。得记即仰上以受化。严土是俯下以利生。疑曰。若身是无相之身。即土应无相土。土若无相。不应取有累之事像。修万行以严之土。若有相。复何异控龙象于兔蹊。注江湖于牛迹。佛欲断此疑。故为斯问。汝谓菩萨真观之中。有严事耶。无严事耶。
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庄严佛土者。则非庄严。是名庄严。
答明无也。庄严有二种。一形相。二真实。形相色性为其体。众宝为其相。真实者法性为其体。万德为其相。形相以依化为能严。分别为所严。分别无相故。无所严之体。依化无生故。无能严之体。故云即非庄严也。真实以唯识为能严。法性为所严。唯识无倒故。有能严之体。法性不变故。有所严之体。故曰是名庄严也。若然者。岂取有累之事像。修形相之严哉。
是故须菩提。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。不应住色生心。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。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
此劝取真实之严。令舍形相之障也。
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卷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