苕上沙门 智铨 述

四正论今意。即第四正解。

○一念。天台一念心法。不论六七八。用大论意。即指现在一刹那诸识为一念也。

○体广位高。妙乐云。一念心起彻实相底。故名为高。具足诸法。故名为广。又即权而实。故名为高。即实而权。故名为广。

○三谛一心。始终心要云。中谛统一切法。真谛泯一切法。俗谛立一切法。举一即三。非前后也。

○止观委悉。在止观第五卷。

○法华三昧等分三。初二句明十界十如为本经宗旨。次二句明界如为一期佛教旨意。末二句明界如为摩诃止观观法精髓导首也。

○法华三昧。荆溪云。摩诃止观。法华三昧异名。又天台自有法华三昧忏。文句云。法华三昧者。摄一切法归一实相。

○一经枢键。时举法师云。十如为今经三周开权显实正体。妙乐云斯经之枢键。

○一代教旨并佛出世意。详解云。一代时教。宗归法华。法华开显三千实相。是诸法之大旨。众流之归趣也。后玄云法华总括众经。而事极于此。佛出世之本意。诸教法之指归。

○十法成观。即初观不思议境。次真正发菩提心等。辅行云。为知妙境为九乘本。称本修九。方堪入位。是故名为十乘妙观。又十乘法。只一不思议境。何者。由妙谛境。起四弘誓故。辅行云。复以所观显于能观。妙境义成。妙观斯立故。又妙观成即破法遍等。故云成观精髓。

○十不思议。止观中初观阴境。次烦恼病患等。总有十境。皆开十乘。故有十不思议。而烦恼等由观阴发。又余九境仍用三千空假中妙三观观之。成不思议境。故十如为十不思议导首。

○介尔心起。辅行云。言介尔者。谓刹那心。无间相续。未曾断绝。才一刹那。三千具足。又云介者弱也。谓细念也。

次释即正释。分二。初别名。次通名。初别名又二。初妙法。次莲华。初妙法又二。初释法。次释妙。初释法又二。先举南岳分三(云云)。

○殃掘。具云殃掘魔罗。此云世间现。增一阿含云。殃掘害母逐佛。佛度成阿罗汉。又如来成道六年说殃掘经有四卷。第三卷中佛问云何为一学。殃掘说偈答。从一至十。经云云何名为五。所谓彼五根。是则声闻乘。斯非摩诃衍。所谓彼眼根。于诸如来常。决定分明见。具作无减修。乃至身根准知。云何名为六。所谓六入处。乃至所谓意入处。明说如来藏。不起违逆心。净信来入门。止观第七下云彼是九法界眼根也。于如来常者。九界自谓非真。如来观之即佛法界。无二无别。无减修者。观诸眼一心三谛圆因具足无缺减也。了了分明见。照实为了了。照权为分明。三智一心中。五眼具足圆照。明了了见佛性也。辅行三十一卷明。六自在王性清净。大品广乘品文。

○一切法趣等。大品第五十二知识品中云。一切法趣色。趣受想行识。是趣不过。何以故。色受想行识毕竟不可得。云何当有趣非趣。十二处十八界亦如是。今准立云一切法趣眼等。故一切法趣眼。能所皆假。眼尚不可得。一切法亦不可得。能所皆空。趣不趣不可得。即不住二边正显中道。止观第二记。辅行第八卷。

○兼带。华严兼也。带含方等般若。

○普贤观经。是法华结经。普贤现身为行者说忏悔法。行者得是六根清净已。身心欢喜。无诸恶相。心纯是法。与法相应。复得百千万亿旋陀罗尼。又云见十方诸佛各申右手摩行者顶作是言。善男子。汝今读诵大乘经故。乃至如此妄心从妄想起。如空中风。无依止处。如是法相不生不没。何者是罪何者是福。我心自空。罪福无主。一切诸法皆亦如是。无住无坏。如是忏悔。观心无心。法不住法中。诸法解脱。灭谛寂静。如是想者名大忏悔。妙乐云。计有能观。名为我心。有我心故。能所不亡。我所若空。罪福无主。能所尽故。故心无心法不住法。

○净名云见阿閦佛品中。尔时世尊问维摩诘。汝欲见如来。为以何等观如来乎。维摩诘言。如是观身实相。观佛亦然。又诸佛解脱等。是问疾品中文。华严云。晋译华严第十一卷。如来林菩萨说偈云。心如工画师。画种种五阴。一切世界中。无法而不造。如心佛亦尔。如佛众生然。心佛及众生。是三无差别。辅行二十一卷解释。

○是法界故。荆溪云。法界是三谛全分。故不动退。

○随喜。文句云随顺事理。无二无别。喜是庆己庆人。妙乐云事理秪是权实。即随顺开权显实之事理也。止观第三记辅行第五卷。

大师广分别。

○若广众生法等。详解云。今问诸者不一之辞。答。诸字训于。即语助也。又问十界因果摄法周足。何得又云及一切法。答。拾遗记云。一切法者。即是假人实法。及以依报。各有性相体力作因缘本末究竟等法也。是知上云因果通言十界。今云一切法者。即十界中各具十如是法。界界互具。乃成千如矣。又问须约一往通论。有何所以。答。玄文广明千如妙旨。正约众生法说之。一往通论十界皆名众生。则千如义备也。

○不通于佛及唯在因。详解云此二句。释上二往局义。以众生法二往言之。正在于因不通佛界。唯在九界。故不通于佛。既不通果佛。及唯在九界之因。故云及也。

○理体无差。理性三千是同。差约事用。事用三千有差。佛从事说。三千全得。圆住已上。分得三千。乃至凡夫但是理性。

○止观十法。止观第五卷上。辅行第二十卷。

○止观第六记辅行第二十六卷。

○十如。辅行言十如者。南岳读文皆以如为句末故也。

○一家相承。谓天台一家宗承是法性宗。一家宗旨是性具宗也。

○逦迤。谓非同别教次第逦迤之言。故云虽也。

○互融三谛。复疏三谛即详解明体一互融三谛。及名随德用三谛。辅行云未委分别。故名为疏。更广分别。故名为复。非一二三而一二三。如后明三法妙中明。不纵不横。辅行第五卷明。名为实相。大论第十八卷明。又云诸法实相。灭一切观法。

○两义。谓互融复疏两义也。

○三十三身。观音三十二应。连菩萨身则有三十三。若妙音共三十八身。

○止观第五记。辅行二十一卷。

○止观不思议境。止观第五记上。

○十数皆依法界。十数是能依。法界是所依。十法分齐。又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。不相混滥。十皆即法界。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。

○如前(云云)。即互融复疏二义。

正解法相。

○一界十界百界千如。辅行二十一卷广明十界互具明一念三千。

○且依两义。谓九界权。佛界实。是两义也。

○相即如向。即十界互具是相即义。佛尚亦不说。谓互具相即界界互融。故佛亦不可说(云云)。且依显说。谓九权佛实。当界自位。皆准事造。故是显说。

五总叹。

○略叹广叹。经云诸佛智慧甚深无量。其智慧门难解难入。即略叹二智。即叹诸佛二智。舍利弗吾从成佛已来等。即叹释迦二智。即广叹也。

○重颂中等。文句云初十七行半颂长行。后三行半略开三显一。动执生疑。就开显二。初诸佛显实。次释迦开三。又三。初一行正明开三。次佛以二句正斥三乘皆虚伪。次众生两句出立三之意。意是权引。离诸苦故。非为真实。但是方便门耳。

○广约五佛。文句云从如是妙法下。是正广说。文为二。初明四佛章。广上诸佛权实。二明释迦章。广上释迦权实。

○长者付子。文句云今我所有下。第四正付家业。追指昔日大品领教所委。有广略般若共不共法。是汝所知。即是汝有。

七引证。殃掘经增一阿含三十一卷。世尊闻殃掘杀人。将欲害母。满千人数。即往放光照彼山林。殃掘见光语母言。此是何光。母告曰。此非日月火光明。此光极清明(云云)。殃掘闻佛音响。欢喜。即放母逐佛。殃掘白言。住住沙门。世尊告曰。我自住耳。汝自不住。殃掘说偈言。去而复言住(云云)。佛复以偈言。世尊言已住。不害于一切(云云)。殃掘便说偈。尊今为我故。而说微妙偈。乃至今礼沙门迹。即求作沙门。佛曰善来比丘。即时殃掘便成沙门。佛说偈汝今已剃头。结灭成大果。又殃掘第一卷云。舍卫城北。有婆罗门女。名䟦陀罗。生一子名一切世间现。年十二。色力人相具足第一。从摩尼䟦陀罗学。彼师暂受王请。留世间现守舍。其师母年少端正。见世间现即生染心。前执其衣。世间现白言。仁今便为是我之母。如何尊处而行非法。怀愧避去。彼妇欲心炽盛。即以指攫体。以绳自缢。时摩尼䟦陀还家见妇。问言谁为此事。妇答言是世间现。欲行非法。强见陵逼。摩尼䟦陀语世间现。汝是恶人当杀千人。可得除罪。世间现奉命。即杀千人。又告言杀一人取一指作鬘。冠首而还。遂杀千人少一。其母念子饥送食。世间现思惟令母生天。即执剑欲前断命。世尊知时。如雁王来。殃掘见佛来。舍母。我今当杀沙门瞿昙。世尊示现避去。殃掘说偈言。住住大沙门。白净王太子。我是殃掘魔。今当税一指(云云)。世尊为说偈言。住住殃掘魔。汝当住净戒。第三卷佛问云何为一学。殃掘说偈从一增至十。佛叹善哉殃掘。汝来比丘。即成沙门。殃掘白言世尊。我今寻声即得阿罗汉果。四禅为四果。即无闻比丘事。

○普超经。大唐内典录中普超三昧经三卷。今大藏中只有西晋竺法护第二译普超三昧经四卷。第四卷中第十一心本净品文。与此所引同。

通解。

○相以据外等。大论云易知故名为相。如水火相异则易可知。无行经称不可动性。性即不改义。又性名性分。种类之义。又性是实性。此十界阴。俱用色心为体质。力者堪任力用也。作者运为建立。若离心者更无所作。因者招果为因。亦名为业。缘名缘由。助业皆是缘。克获为果。习因获习果。酬因曰报。习因习果通为因。牵后世报。若作等。止观第五上云。本末悉从缘生。缘生故空。本末皆空。此就空为等也。又相但有字。报亦但有字。悉假施设。此就假名为等。又本末互相表帜。览初相表后报。睹后报知本相。初后相在。此就假论等也。又相无相。无相而相。非相非无相。报亦如是。一一皆入如实之际。此就中论等也。

○梦中因果。圆中统一切法。举中三法具足。引安乐行梦释。不合不散。辅行第五卷初明。

别解。

○四番。止观分四类。一三恶趣。二三善趣。后二类同此。

○迦叶等千人。增一阿含第十五卷文。大论十四卷亦略引。第五记。辅行二十一卷。

○以修为性。谓若约理性。则本有法。不可改移。如理性三千。非佛非天人所作。故此中明四趣性。是明染中恶性。乃以修为性。即是以修恶。而为性恶也。正法念经云。如画师手画出五彩黑青赤黄白正简非理性之性。

○涅槃二十三。大涅槃经高贵德王品之五。

○大经第八。大涅槃经第十三文字品。

○俱舍同类因。颂云能作及俱有。同类与相应。遍行并异熟。许因唯六种。业境中。辅行三十五卷。

○书云虽悔可追。夏书五子歌末云。弗慎厥德。虽悔可追。注云可追。言不可追也。今不用彼意。故云可追及也。

○此四趣及十界之十。谓四恶趣。及四趣各具十界。皆有十如也。

○相表清升表乐为相。安乐色心。升出色心。五戒十善为作。善爱取为缘。果是善习果。

次辨二乘。

○性非白非黑。止观中解脱为性。五分为体者。亦是色心。以戒为色。余者为心。分为支分。五法和合为法身。身即体也。无系为力。道品为作。慧行为因。大集云慧行者。即是四谛十二因缘真空正观。缘理断惑。故名慧行。行行者。即是九想背舍等对治无漏也。缘事起行。对治破诸烦恼。故名行行。

○无作戒即声闻无作戒也。无漏净禅即根本净禅。观练熏修。无漏慧。四圣谛慧。

○尽无生智。毗昙云尽智者。谓我知苦乃至知道。无生智者。言我知苦已不复更知。乃至我修道已不复更修。辅行二十五卷明。

○中含二十七。即中阿含第三十卷。福田经明学无学人二十七第五记。辅行二十一卷云。若入无余。无生处故。故名不生。又云今此无漏唯果无报。是故无漏不受来报。即不生义也。

○方便土三义。正从第二真似立方便名。如法数明。

○大经第五。大涅槃经四相品之二。观行小异。藏二乘析空。通二乘体空也。

菩萨佛。

○前性相等即佛因。下文明三菩萨相性体(云云)。若别证道。即可说相即缘因。性即了因。体则正因也。

○因缘如止观等。智慧为因。福德为缘。止观第五上明。

○第二义及佛界。别十住在第二义。圆七信在佛界。

○未断伏生。第二类未断。初一类未伏。俱生方便。若伏断者。第二类是伏。第三类是断。俱生变易。

○简次第不次第。初地别次第。初住圆不次第也。约下释究竟等。谓约下释佛界究竟等作之。以明初地证道同圆之三谛也。二土通明变易。谓方便实报二土皆明变易也。五人不同。初一类藏二乘通三人。皆生方便。二土位行不同者。谓第二类伏别惑者。亦生方便。第三类断别惑者生报土。

佛界。

○佛界十法。此与文句中约位释同。故文句相性体唯约性说。妙乐释云。以初三唯理。位定在凡等。而此三亦本有性德。有二科。初三以对三轨。余七成就三轨。

○净名云。菩萨品弥勒章。净名诃云。若弥勒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。一切众生皆亦应得。所以者何。一切众生即菩提相。辅行云菩萨乃证得之道。既即众生。故无所得。

○禅定三昧。梵语禅那。此云静虑。大论例翻定。又翻思惟修。又云正心行处是三昧。天台翻三昧为调直定。

○智应具三等。即智三理三行三也。谓本有三。即理性三因也。智三即三德妙解福即行也。行三即三德妙观(云云)。

○次释本末中。谓上文分科云。余七成就三轨。此科前应云先释力作因缘果报。次释本末。

○大论八十疑误。在八十八卷中。

○我今所献食。大涅槃经纯陀品。纯陀说偈云。我今所奉食。愿得无上报(云云)。三贤十圣。仁王经上卷波斯匿王说偈。三贤十圣住果报。唯佛一人居净土。

○初文中等。却指前正释中先标佛地文。

○因缘生死等。摄大乘论释第十卷。有方便生死。因缘生死。有有生死。无有生死。又十四卷明六种清净中。第三清净云。由除七种生死故。辅行云。一分段生死。(三界果报)二流来。(有识之始)三反出。(背妄之始)四方便。(入灭二乘)五因缘。(初地已上)六有后。(第十地)七无后。(金刚心)第七记。辅行二十九卷。

○一人种一人耘。大论二十九卷云。复次五波罗蜜植诸功德。般若波罗蜜除其着心邪见。如一人种谷。一人耘除众秽。令得增长。果实成就。

○皆有十法也。即性相体等。

○现生后。谓现报生报后报也。

○大璎珞经。即菩萨璎珞经。有十三卷。此引是第八卷中。第五记。辅行二十一卷。

○贤圣集末详。五文。即何者一段。并四复次。

○下无升见上。此用唐译俱舍颂。在第十一卷。又论云。然下眼不能睹上界。上地非其境界故。

○唯至法华体方是即。谓由开显。体不二故。方名为即。

○无隔异者。开九界即佛界。当体全是。其体不二。故无隔异。

○三以偈结中正结云多意者。前签云一代教旨于兹攒矣。佛出世意于兹辨矣。故此中以一代经律论要偈。结显十如是法。以见施开等意也。

○一切众生即灭尽定。此圆寂灭定。非小乘事灭尽定也。

七佛通戒偈。增一阿含四十四卷佛说七佛禁戒偈。毗婆尸佛偈。忍辱为第一(云云)。式诘佛偈。若眼见非邪(云云)。毗舍佛偈。不害亦不非(云云)。世楼孙佛偈。譬如蜂采华(云云)。拘那含牟尼佛偈。执志莫轻笑(云云)。迦叶佛偈。一切恶莫作。当奉行其善。自净其志意。是则诸佛教。释迦佛偈。护口意清净。身行亦清净(云云)。弥勒佛偈。口意不行恶。身亦无所犯(云云)。

○增一第一卷初梵天欲天悉集。弥勒告诸菩萨等。劝励诸族姓子等。受持增一尊法(云云)。时阿难告优多罗曰我今以此增一阿含嘱累汝(云云)。何以故。此增一阿含出三十七道品。及诸法皆由此生。大迦叶问阿难。云何增一阿含乃能出生三十七道品(云云)。阿难报言。且置增一阿含。一偈之中便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诸法。迦叶问何等偈(云云)。阿难便说诸恶莫作(云云)。所以然者。诸恶莫作是诸法本。便出生一切善法。以生善法心意清净。是故诸佛世尊。身口意行常修清净。迦叶问阿难云。增一阿含独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诸法。余四阿含亦复出生乎。阿难云且置四阿含义。一偈之中。尽足诸佛之教。及辟支佛声闻之教。所以然者。诸恶莫作。戒具足禁清净之行。诸善奉行。心意清净。自净其意。除邪颠倒。是诸佛教。去愚惑想(云云)广佛法。

○亦约显说。如前云佛界实九界权。且依显说。

○十如中委明。疏有四释。初用十法界释。次约佛法界释。三约离合释。四约位释。彼第二释。即此果佛法也。

广心法。

○一切众生具三定。大涅槃经第二十五卷云。上定谓佛性。故言一切众生悉有佛性。中定。一切众生具足初禅。下定十大地心数定也。第五记。辅行二十卷。

○上能兼下。佛性上定。故能兼下。二句三谛具足。辅行云。既云佛境界。心具三谛。又法界秪是三谛异名。

○一念心起。止观云言一念。不同世人取着一异定相一念。乃是非一非异。而论一耳。譬如眠法覆心。一念之中。梦无量世事(云云)。荆溪云。刹那心无间相续。三千具足。又大论云。心有二种。一者念念生灭心。二者相续次第生。总名一心。以相续次第生故。虽多名为一心。则知天台一念。非定第六刹那一念矣。

○千法皆三。谓众生千法。五阴千法。国土千法也。

○纵横乃至非纵横。止观第五卷上。先约四性问。次答中。初横破。次纵破。三亦横亦纵破。四非横非纵破。如玄文自他共离推破。即横破也。次纵破者。初句以三千四计为生。次句以四句推三千巨得为灭三四准知。生灭乃至非生非灭相望名竖也。亦纵亦横者。于竖四句一一计横也。非纵非横者。单约双计被破。便谓俱离生三千法。俱合尚不能生。俱离云何能生耶。四句推不可得。故修得境不可思议。

○止观中说。止观第五卷上。初如意珠。次三毒惑心。三梦喻(云云)。

○若理若修等。止观第五卷上观不思议境中分四大科。初理性不思议境。次修德不思议境。三结成三谛等。四举如意珠等以譬于境。

○同申此旨。玄第七卷下。明本门十妙竟。第七卷末即释莲华喻。

次释妙分二。初正释。次料简。

○中含第三。中阿含第五卷师子吼经云。阿难见诸比丘。便作是语。诸尊者速诣讲堂。今尊者舍利子当在佛前而师子吼。若尊者舍利子所说甚深。息中之息。妙中之妙。如是说者。诸尊及我得闻此已。善受持。又云有梵行在佛前说舍利弗轻慢我。世尊即唤舍利弗问。汝轻慢梵行耶。舍利弗白世尊言。若无身念处者慢人。我身念处者。云何慢人。如截角牛。至忍温良。随处不犯。

○又四十三无诤经云。佛言莫求欲乐。极下贱业。为凡夫行。亦莫求自身苦行。至苦非圣行。无义相应。离此二边则有中道。成眼成智。自在成定。趣智趣觉。趣于涅槃(云云)。又云莫求欲乐乃至为凡夫行。是说一边。亦莫求自身苦行。乃至无义相应者。是说二边。又云有圣道八支。即中道也。有称有讥无称无讥。乃至有诤无诤。故云历一切法。

○又四十九小空经云。阿难比丘若欲多行空者。彼比丘莫念村想。莫念人想。当数念一无事想。彼如是知空于村想。空于人想。然有不空。唯一无事想。若有疲劳。因村想故。我无是也。若有疲劳。因人想故。我亦无是。唯有疲劳。因一无事想故。若彼中无者。以此故彼见是空。若彼有余者。彼见真实有。阿难行真实空。不颠倒也(云云)。乃至若欲多行空者。莫念无量识无所有处想。当念一无想心定(云云)。又婆沙。是迦旃延子造。有八十二卷。禅中善根等。谓四禅中成满暖等善根。暖等观四谛证果。得五分法身也。

○又约部者。上约教简。此下约部简也。又约本者。上约迹简。此下约本简也。

○通释二妙。待绝名为二妙。克实而言。止一绝待。但先判后开。先论相待妙。开即相待是绝待妙矣。故签云以此俱绝。对前称待。所待未会。会方名绝(云云)。详解云所待妙者。以法华之妙。形四时为粗。以四时之粗。形法华为妙。前四时为所待粗。法华为能待妙。绝待妙。绝前诸粗。无复形待。故名为绝。相待论判。出前三教四时之上。绝待论开。复能开前令皆圆妙。

○此经唯论二妙。辅行云判今法华。唯具二妙。故法华中唯论二妙。更无非待非绝之名。又云唯有待粗成妙。更无待妙成粗。

○故迹门十妙等。与本门十妙稍异。如签第八上。明权实中问答料简(云云)。

○相待。详解上卷云。彼此互形曰相。以他望己曰待。

○常无常等者。谓满□□□具三教。三俱名大。小唯三藏。故云大小可尔。而常无常不同大小。无常一往通二教。若约含中真谛。则通教能通常理。故云常等仍含(云云)。

○净名云。说法不有亦不无。以因缘故诸法生。无我无造无受者。善恶之业亦不亡。辅行云不有不无。义通四教。今简去藏教。故是满字。佛树亦曰道树。菩提树等。从此得道等故。既降魔已。证得择灭。见于谛理。离生死法。名甘露灭。断德成也。发得真道能断之智。名觉道成。智德成也。满大妙者。方等般若是满。大是涅槃。妙是法华。

○第一记。辅行第二卷。大品十二。在大论六十五卷中。

○不应对三教。三教即通别圆。谓他部经有以藏半对三教满。今法华部教纯圆。则前四时及通别。皆为所对粗。故云不应对三教。

○一往。谓下料简方(克取)相待妙义。此中尚宽。故云一往。

○为钝根弟子。中论第一卷缘起文。

○不生不灭带不带。方等般若时不生不灭带生灭。唯法华不生不灭不带生灭。亦且一往。谓实论唯第四句圆是利。故且一往。

○通上中下根。辅行云四地为上。六七为中。八九为下。故中根带即空下根带假别教亦然者。谓别教亦有带空带假入中。故云亦然。

绝待妙。

○第五记。辅行二十三卷。

○无所可待亦无所绝。辅行云。绝体既遍。无所可待。又云绝诸待竟。绝还自绝。

○华首经。大唐内典录有华首经。又有华手经。今大藏中只有华手经十卷。

○今妙不因粗。谓法华开显妙。即粗是妙故不因粗。

○中论以绝破待。谓龙树以绝待妙观。以破相待缘生法。故中论唯有绝而无待也。今且引绝以证绝待妙。

○待绝俱妙。等谓此经要论二妙。故待绝俱妙(云云)。由待知下释上非硕异意。

○觉观即寻伺。是言语加行。故言语从觉观生。

○第六记。辅行二十七卷。

○妙悟之时等。止观第五卷下。明得悟四句须引来。

○经意须双明。谓经意须判须开。故须双明。辅行云。故法华中唯论二妙。虽双理无异趣。向云由待知妙。妙体是绝。绝亦无寄。妙体无二。又圆中约时。待绝俱妙。故无异趣。此部得二妙。唯约法华迹理论二妙。望前四时三教。须判须开。又以部望部。一向唯妙。故此部有二妙。

○本迹虽殊不思议一。详解云。本迹久近虽殊。三千三谛不思议一也。

○迹犹名粗。辅行云。若以迹望本。亦可互形。今谓本迹是事。犹可互形。二妙约圆迹理。迹理本理无二。不可互形。

次别释。

○义各摄于心佛众生。上文云。迹之绝妙。妙上众生法。乃至观心妙妙上心法。今观心既附迹本门。不另开章。故云义各摄于心等三法。

○五心足也。谓圆五根力。乃至开圆三解脱。

○标章中二十智。在后明智妙文。从一世智。乃至第二十妙觉智。今文无二十数。

释境。

○一部三妙。即心法佛法众生法三妙也。

○四十二因缘。辅行云。迷理之本。所谓无明。无明为因缘之首。故通别惑并约因缘。

○十二因缘。法界次第初门云。通称因缘者。十二法展转能感果。故名因。互相由藉而有。谓之缘也。因缘相续。则生死往还无际。

○三仙二天。外道本源。有一迦毗罗。二沤楼僧佉。三勒沙婆。二天谓摩䤈首罗天毗纬天。第十记。辅行三十九卷。

○正法念。即正法念处经。有七十卷。第五卷中。有画师喻六道由心业出。

○十二牵连。菩萨璎珞经十二因缘。名十二牵连。又名十二轮。展转不穷。犹如车轮。辅行云三世击续。故名牵连。璎珞第四。菩萨璎珞经第十因缘品云。尔时具行菩萨作是念。一切诸法因缘相生。因缘相灭。从初发意乃至成佛。一一观了诸法之相。尔时过行比丘即起白佛言。如我所学十二因缘甚深之法。我今当说。无明缘行便生十二。行缘识便生十二(云云)。乃至有缘生老病死忧悲苦恼。复生十二。彼经总有十番九个十二。以未来二支合说故也。今签言十一番者。以连本十二因缘说故也。则有十个中间。故成一百二十也。点谓点慧。核性赋云孰痴孰点。

○婆沙杂犍度。迦旃延子造毗婆沙。毗婆沙此云种种说。又云广解。犍度此云法聚。以气类相从之法聚为一段。有八犍度。杂居第八。此中引文。在第十七卷杂犍度人品中。

○四句中。初句因能起果等。谓现三因能起未来二果故。次句因能生果等。谓过二支是因。能生现果故。罗汉果不复起因故。第三句。谓除过二支罗汉死阴。是除第二句相。既以过现法为第三。即简初句未来果相。故云除前二句相。取过现果。对初句未来果看。及余等。对次句罗汉说。

法身经。亦杂犍度人品所引阿含中法身经。

○爱取至老死亦复如是。谓因是缘起。即爱取也。从因所生。即是有也。从和合生。谓生老死也。

○如前。即前引事所事等。

○支数多少。谓二三五二不同也。俱舍。此是唐译俱舍。颂云三烦恼二业。七事亦名果。略果及略因。由中可比二。此四句是以略摄广。故论云。应知缘起虽有十二。而二三为性。三谓惑业事。二谓因果。就中又二。初两句正明相摄。下两句释妨。妨曰。何故过未略。而现在广。释曰。由中可以比知。现在为中故也。第三记。辅行十三卷。

○十二时。是评家说。四种色根。五色根中。除身根也。歌逻罗此云凝滑。初七日也。阿浮陀亦頞部昙。此云疱。二七日也。卑尸此云凝结。三七日也。伽那亦羯南。此云凝厚。四七日也。波罗奢诃。此云形位。五七日也。

○三阴。谓受想行。爱增广名取。初生爱名爱。

○一刹那十二缘。尊者奢摩达说。

○俱舍连缚等。唐译俱舍云。一刹那。二连缚。三分位。四远续。止观第七记。辅行三十卷。又在三十四卷。

○次料简问答中。签文分二。初明此中料简。次彼料简下出彼文料简。又四。初约增数释十二因缘。次次文又下料简十二支遍三界。三又婆沙中下料简无色界有色。四论又譬下譬十二因缘树。

○薄拘罗不识头痛。论者婆拘罗所说。我于佛法中出家。年过八十。不曾有小头痛。何况身病(云云)。

○老不立支。谓老附死支。不别立耳。

○复有说立不立。论具云复有说者法起时生能使此法相续成立。老死能使不相续不成立。

○又约增数释。在婆沙十八卷中。

○现八支摄过未。谓现五支摄属未来。现三支摄属过去也。过现七支摄现未。谓过去二支现三支摄。五现支未来二支摄。三世各二。论云过去因果。现在因果。未来因果。复有七种等。论云七种。所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。八种所谓识以至有。九十十一。指他处说。

○大经增数文同婆沙。大涅槃云。或说七种。谓识名色六入触受及爱取。或说八种。除无明行及生老死。其余八事。或说九种。如城经中除无明行识。其余九事。或说十一。如为萨遮尼犍子说。说除生一法。其余十一。或时具说十二。

○评者。大毗婆沙论是诸罗汉同集。而有四大罗汉为评家正义。一世友。二妙音。三法救。四觉天。

○毗婆阇婆提说等。在婆沙六十五卷中。二四六人。论云欲色界命终生无色界。或经二万劫色断。或经四万劫色断。或经六万劫色断。或经八万劫色断。若无色界命终。还生欲色界。久远断色。还与色相续。如是入无余涅槃界。久远灭行。亦应还与行相续。欲令无如是过。故说无色界有色。

○说无者胜。谓育多婆提也。三法随逐。谓寿暖识也。四句分别。论云色续色。色续无色。无色续无色。无色续色(云云)。

○论又譬等。在婆沙十八卷中。

无生因缘。

○四句破假等。谓自性。他性。共性。无因性。衍门四性推检法也。一切有为缘生法。若破性执。乃名世谛。世谛三假。于相犹存。若破此相方名真谛。故天台云。世谛破性。真谛破假。假破即相空。性破即性空。

○无明体相等。金光明经空品疏云。无明体相两句。明本牲不有不无。是中观境。妄想因缘两句。是假观境(云云)。上明生空观境不善思惟两句。疏云是生法二空观境。此两句明假观。前不善思惟。致今名色。今不善思惟。复有未来生死。此中引意皆证无生。

○辨异可知。谓圆人观生死即本有涅槃。故涅槃本非生死。如藤本非蛇。通人观无明本空。本空非无明。亦如藤非蛇。

○不思议因缘。

○界外法。前二界内十二因缘。此下界外十二因缘。为别圆人说也。

○华严偈。两教俱用。圆造即具。别造谓生也。

○假实国土。假即众生假名。实即五阴实法。此二是正。国土是依。

○或言阿黎耶等。止观第五上云。他人云一切解惑真妄依持法性。法性持真妄。真妄依法性也。摄大乘云。法性不为惑所染。不为真所净。故法性非依持。言依持者阿黎耶是也。无没无明盛持一切种子。

○略述两计。谓地论人自性计。摄论人他性计也。余两共无因不叙。

○法则有始。大论引经云。佛语诸比丘。众生无有始。无明覆爱所系。往来生死。始不可得。

○冥初二十五谛。数论外道。立二十五冥谛。从冥初生觉等。藏教所明正因缘破此计。故云不出(云云)。

○破此如止观中说。止观第五卷下。

○四句推无明。止观第五中。破地师法性生一切法。即初句。破摄论即次句。余两句略。更就譬检云。为依心故有梦。依眠故有梦。眠法合心故有梦。离心离眠故有梦(云云)。

○无常等四对治。谓无常苦空无我。对治常乐我净四倒。故云四对治。复是颠倒。谓无常等四。依如来法身说。复为界外四倒。

○缘相生坏。论文是缘因生坏。而言相者。或别有意。究竟一乘宝性论第三卷云。声闻辟支得大力菩萨。为证如来功德法身第一彼岸。有四种障。一者缘相。二者因相。三者生相。四者坏相。缘相谓无明住地。即此无明住地与行作缘。如无明缘行。无明住地缘亦如是故因相谓无明住地缘行。即此无明住地缘行为因。如行缘识。无漏业缘亦如是故。生相谓无明住地缘依无漏业因。生三种意生身。如四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界。三种意生身生亦如是故。坏相者。谓三种意生身缘不可思议变易死。如依生缘故有老死。三意生身缘不可思议变易死亦如是故。

○第三记。辅行十三卷。

○还如界内十二因缘。宝性论云。又如烦恼染。无明住地亦如是。如业染。无漏业行亦如是。如生染。三种意生身及不可思议变易生死亦如是。今文无明爱取即烦恼染。行有即业染。名色等并生死即生染也。

○义意大异。辅行云。而与界内。其体永异。

○八自在我。一能示一身多身。数如微尘。二以尘身满大千界。三以大身轻举远到。四现无量常居一国。五诸根互用。六得一切法如无想。七说一偈经无量劫。八身如虚空存没随宜不穷。

○即事显理。大集云。一切法者。名为佛法。一切法即十二因缘。菩提者亦十二因缘。

○大经云。大涅槃经师子吼品云。观十二因缘智。凡有四种。下智观者不见佛性。乃至上上智观者。见了了故。得阿耨菩提道。以是义故。十二因缘。名为佛性。佛性者即第一义空。第一义空。名为中道。

○二十五云。章安疏云。文分三。初唱中道。次如是中下。明能破生死。三以是义下。结是佛性。章安云。明不生不死中道之义。无明有爱下。但中间。只是行识名色六入等。何以云有生老死耶。解云。后文云现在世识名未来生。现在六入等名未来老死。中间即是生死。义言中道者。两因夹一果。一果居中。如此论中。方是妙中破生死义。云何只以因缘因果不生不灭名为中道。今作易解。无明与爱即现过见烦恼道也。点烦恼道即般若。中间是苦道。即是法身。法身即中道。若是中道。则无生死。无生死。故名破生死。第三结为佛性。既是中道宁非佛性。

○宝箧经。大方广宝箧经中。无十二支三观文。恐是文殊师利问经。此经正明支支三观义。去来品在上卷第八品。文殊白佛言。来者何义。去者何义。佛云来者向义。去者背义。若无向背。不来不去。是圣行处。来者痴义。去者不痴义。非痴非不痴。是圣行处。来者有为。去者无为。无有为无无为。是圣行处(云云)。又云来者我义。去者无我义。非我非无我。无来无去。是圣行处。乃至来者有义。去者无义。非有非无是圣行处。

○又下文中道品。即第九品。文殊白佛。佛说无二法故。一切声闻缘觉菩萨并无疑惑。悉知中道。乃至凡夫亦能生信。佛言无明无二。以无二故。成无三智。此谓中道具是真实观诸法。行无行无二。以无二故成无三智。文殊此谓中道具足真实观诸法。识非识乃至老死非老死。无二亦如是。文殊若无明有者是一边。若无明无者是一边。此二边中间。无有色。不可见。无有处。无相。无相待。无标相。文殊此谓中道。行识乃至老死亦如是。此中道具足真实观诸法。诸法无二。无二有何义。谓末陀摩。(末者莫义。陀摩者中义。莫着中此末陀摩义)何以故。不取常见有见故是故名末陀摩。

○如下第六。记签第六下。判三藏教三法中引。辅行二十六卷中明。

三开粗。

○盆器米面。四禅体含支林如盆器。生空粗如米。法空细如面。

○一切法皆摩诃衍。是大品经意。广乘品明。又大经二十五。疏云第三明菩萨章十二因缘。即是观境。菩萨观境生智。合取境智。皆名中道。

○又一切众生下。明凡夫不见。十住下唯佛能见。菩萨少见。如来具见。然十住既少见于终。亦应少见其始。今互显没者。正言十地一转。即便作佛。去终处近。故言能见其终。始则杳然。故言不见。十住有治道能分断。则分见其终。而不能分见其始。诸佛见始见终者。究竟知无始终。究竟鉴其始终。文中从惑起边。是故反此。始谓元品。终谓终末。最粗着故。见谓知见。有智能治。故名为见。初住智浅。但见终末。故云见终。未有治于元品之智。故云不见。众生下。重明不见。

○但见于空不见不空者。大经二十五卷云。声闻缘觉见一切空。不见不空。

○见不了了等。大经云。慧眼见故不得明了。佛眼见故。故得明了。正答卷初师子吼问。十住菩萨以何等眼。不了了见。佛以何眼而了了见。

四观心。

○无明即是明。止观观不思议因缘云。若转无明为佛智明。

○托圣胎。辅行云。此观初成。名观行位。以圆观解托于世谛。观是圣孕。圣托胎故。名托圣胎。又圣种中生。名托圣胎。若入初住。名出圣胎。圣出胎故。名出圣胎。从圣生故。名出圣胎。

四谛境。

○胜鬘经。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。云何等为说二圣谛义。谓说作圣谛义。说无作圣谛义。说作圣谛义者。是说有量四圣谛义。何以故。非因他能知一切苦。断一切集。证一切灭。修一切道。是故世尊。有为生死无为生死。涅槃亦如是。有余及无余。说无作圣谛义者。说无量四圣谛义。何以故。能以自力知一切受苦。断一切受集。证一切受灭。修一切受灭道。如是入圣谛。如来说四圣谛如是。无作四圣谛义。唯如来应等正觉事究竟。非阿罗汉辟支佛事究竟。

○圣行。大经中明次第五行。初名圣行。有戒定慧。今四种圣谛。慧圣行也。十一十二皆圣行品。第一记。辅行第三卷云。第十一初。以八苦释苦。即生灭苦也。苦谛文末。约四谛简云。凡夫有苦而无谛。声闻有苦有苦谛。菩萨解苦无苦。余三亦然。即是通菩萨对三藏简。第十二初以善不善爱及以九喻以释集谛。即生灭集也。集谛文末。约四谛简云。凡夫有苦无谛。二乘有苦有苦谛。菩萨解苦无苦。而有真谛。三谛亦然。章安疏云。前苦谛文末不云有真。故知是通。今云有真。真是真实。故知即是次第不次第二种真实。此是别圆对三藏简。至释灭谛文末。但云见灭烦恼故常。无烦恼故乐。佛菩萨因缘名净。无二十五有名我。道谛文末。但云常无常有为无为等。灭道文末但云四德。既不复与二乘比决。故知单约别圆释也。自非一家圆会经旨。佛语巧略。何由可通。

○能诠教殊。谓别圆能诠中道教殊。藏通能诠偏真教殊。故有藏通别圆教起。大涅槃经追说。在法华显实后。故云涅槃实后。随说随泯。故云暂用助圆。三偏。藏通别也。妙乐云。偏圆约教。权实约法。内外各一事理者。藏通界内事理。别圆界外事理。签云惑无事理。随人生解。解有巧拙。故分事理。理有权实。分界内外。

三正释中。

○谛缘度品。谓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三十七品也。

○初杂心者等签文。分二。初正释玄文中义。次又此下明谛名通别。杂心偈。即杂阿毗昙心论。有十一卷。达摩郁多罗造。

○重担。大论云。五阴能生苦恼。名曰重担。

○八相虽异。指苦集等各四相。历上下界故一谛下则有八相。

○二因谓道谛集谛也。次又此下。明谛名有通别。又二。初正明有通有别。次又婆沙下。引论经明。又三。初引婆沙。说多闻法。中阿含第七。大拘絺罗经。舍利子问云。贤者大拘絺罗。颇有事。因此事。比丘成就见得正见。于法得不坏。入正法耶。答曰有也。尊者舍利子。谓有比丘知食如真。知食集知食灭知食灭道如真。云何知食如真。谓有四食(云云)。云何知食集如真。谓因爱便有食。是谓知食集。云何知食灭如真。谓爱灭食便灭(云云)。云何知食灭道如真。谓八支圣道(云云)。乃至无明行等。

○四食。即抟触思识也。抟亦名段。

○十二缘无非四谛。辅行云。故阿含中明四谛义遍一切法。如云知漏知漏集知漏灭知漏灭道。十二因缘。十二头陀。一一皆生灭四谛之义。具如法华疏释迦叶中明。

○次又如下。引思益四谛。第一卷第四品中。三又婆沙中下。复引婆沙等。此文在六十一卷。下阿毗昙中。即婆沙所引。

○数缘灭。法相宗中名择灭。杂心论第九卷云。得离系名数缘灭(注云。谓药病种数相对也)。

○婆沙广说。在第六十卷五释名。禅法要解云。复次苦谛有二种。一者苦谛。二者苦圣谛。苦谛者恼相故。所谓五受阴名为苦谛。苦圣谛者。以知见故修道。名苦圣谛。集谛有二。一集谛者。出生相。所谓爱等诸烦恼。名为集谛。二集圣谛者。以断故修道。是名集圣谛。灭谛有二。一灭谛者寂灭相。所谓四沙门果。是名灭谛。二灭圣谛者。以证故行道。为灭圣谛。道谛有二。一道谛者出到相。所谓八正道为道谛。二道圣谛者。以修故行道。为道圣谛。止观云。苦则三相迁移。集则四心流动。道则对治易夺。灭则灭有还无。是名生灭四谛也。

○眼智明觉。文句云。谓苦法忍为眼。苦法智为智。比忍为明。比智为觉。余三谛亦尔。成十六心。妙乐云。但眼智等无别体故。还指忍等。

○故婆沙云。在毗婆沙五十九卷末。

○第三名者。婆沙第三名。与玄文第三名。其名虽异而义是同。故引文云苦我已知。乃至与我不异。即是以此法显示于他也。

无生。四教义第一云。前以生灭之理为谛。今明不生不灭真空之理为谛。亦名四真谛也。

○准思益。思益经第一卷第四四谛品。佛告思益梵天。当知圣谛非苦非集非灭非道。圣谛者。知苦无生。是名苦圣谛。知集无和合。是名集圣谛。于毕竟灭法中。知无生无灭。是名灭圣谛。于一切法平等。以不二法得道。是名道圣谛。梵天真圣谛者无有虚妄(云云)。

○大论三十七。在三十六卷。经云习应色空。习应受想行识空。与般若相应。谓苦谛法即色等。故引习应色空等证之。引彼四谛一科者。大品总开八十一科。其第六四谛即四谛一科也。彼经具三教。今引证通。故云即通教义也。

○大经解苦无苦。大涅槃经十一卷末。菩萨摩诃萨。于是八苦解苦无苦。章安疏云。此是通教。若十二卷集谛文末云。诸菩萨等解苦无苦。是故无苦而有真谛。乃至菩萨有道有真谛。疏云此是别圆二种真实。此引且约通教。

○具如后说。后行妙文次第五行中。慧圣行明。

○非声闻缘觉所知。大经对鹿苑时说。故云非二乘所知。

○大经知圣谛智等。示根辨智。知诸阴苦等。初五阴。知诸入等。二十二入。知诸界等。三十八界。次知诸色等。重约阴。初句色。知受句二受。知想句三想。知行句四行。知识句五识。已上苦谛也。知爱等。二集谛。经云知爱因缘能生五阴。是名中智。一人起爱无量无边。声闻缘觉所不能知。能知一切众生所起如是等爱。是名上智。知灭等。三灭谛。知是道等。四道谛。章安疏云。凡圣五阴种别不同。于一一阴。复更分别无量界入。岂是声分缘觉所知。是无量苦谛。从地狱至佛。行业不同。一一行业分别有无量相。亦非二乘所知。是无量集谛。从地狱至佛。应以何身说何法。令其修学。一一身法分别无量法门(云云)。是为无量道谛。从地狱至佛得解脱时因缘不同。一一解脱复有无量解脱(云云)。是为无量灭谛。

无作。四教义云。明四实不作四。故名无作。菩提是烦恼。仁王经上卷云。菩萨未成佛时。以菩提为烦恼。菩萨成佛时。以烦恼为菩提。何以故。于第一义而不二故。诸佛如来乃至一切法如故。

○一实谛者。大论八十六卷。菩萨以一谛入道。佛说四谛皆是一谛。又菩萨直过四谛入一谛。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等。

○大经世谛等。文殊问佛。第一义中有世谛否。世谛之中有第一义不。佛答。世谛者即第一义谛。文殊言若尔者。则无二谛。佛言有善方便。随顺众生说有二谛。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义谛。世人知者名为世谛。次文殊问实谛。佛答。实谛者无颠倒。无颠倒者乃名实谛。实谛者无有虚妄。若有虚妄不名实谛。有常有乐有我有净。是则名为实谛之义。

○其实有无二法相即。疏云理实中道唯有一体。善巧方便为缘说二。

○四教审实理等。当分而说。四教诠真中审实理。乃至四教主转藏通别圆法轮也。秪是一音之教者。是跨节义。谓当分义。似有四教主说四教法。跨节而说。岂有四佛说教。秪是圆一音演说耳。教既唯一。行理准知。如前可知。即玄第一下料简通别中明当分跨节。

○广破古师。

○然胜鬘等。经云世尊有二种如来藏空智。世尊。空如来藏(云云)。不空如来藏(云云)。此二空智。诸大声闻能信如来一切阿罗汉辟支佛空智。于四不颠倒境界转。是故一切阿罗汉辟支佛本所不见本所不得一切苦灭。唯佛得证。坏一切烦恼藏。修一切灭苦道。世尊。此四圣谛。三是无常。一是常。何以故。三谛入有为相。入有为相者是无常。无常者是虚妄法。虚妄法者非谛非常非依。是故苦谛集谛道谛非第一义谛。非常非依。一苦灭谛离有为相。离有为相者是常。常者非虚妄法。非虚妄法者。是谛是常是依。是故灭谛是第一义。不思议。是灭谛过一切众生心识所缘。亦非一切阿罗汉辟支佛智慧境界。

○达摩郁多罗。杂心论云法救。签云法尚。

○无量中无作。谓别教无量中具生灭无生无量无作。今胜鬘所说正指无量中无作也。发心毕竟不别之无作。乃圆教无作。

次判。

○若不约教四句。此两意贯通三大部。

○例下乘妙。后玄三法妙即是乘妙。

三开。

○大品中第五十二知识品云。须菩提一切法趣色。是趣不过。何以故。色毕竟不可得故。云何当有趣非趣。大论七十一卷释。

○经文不次。谓经中先假次空后中也。三句。即无生意。无量意。无作意。三句也。

○中论偈。中论第六卷第二十四观四谛品。偈云众因缘生法。我说即是无。亦为是假名。亦是中道义。

○本是三意谓通别圆也。两品属藏。中论第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初云。汝以摩诃衍说第一义道。我今欲闻说声闻法入第一义道。第二十七观邪见品。

无量义经。第二译。说法品云。无量义者。从一法生。其一法者即无相也。如是无相。无相不相。不相无相。名为实相。又十功德品中。第二是经不可思议功德力云。从一法生百千义。百千义中。一一义复生百千万数。如是展转乃至无量无边之义。是故此经名无量义。

○三经同醍醐味。谓虽同味。然无量义为法华序。涅槃是大收后捃拾。又被末代。故法华是醍醐正主也。

○追说追泯。统纪云。追说者。重施也。追泯者。重会也。具斯二说。即说泯二说。

○生生不可说等。大经十九卷云。云何不生生不可说。不生名为生。云何可说。何以故。以其生故。云何生生不可说。生生故生。生生故不生亦不可说。云何生不生不可说。生即名为生。生不自生。故不可说。云何不生不生不可说。不生者名为涅槃。涅槃不生故不可说。何以故。以修道得故。

○生生故生者。即是大生生小生。有漏之法也。生生故不生者。因缘生法即空即中。心行灭。言语断。故不可说也。

○实语是虚语。辅行云。大乘实教。本是实语。以其依语各生见故。故成虚语。

四观心。一念九十刹那。一刹那九百生灭。观此一生灭。即生即灭。即灭即生。生即灭故。生即不生。妙空观也。灭即生故。灭即不灭。妙假观也。合即不生不灭。此有相寂。灭即无相寂灭。妙中观也。观一刹那中一生灭。即一心三观。此是废权妙观也。观一念心即妙三观正开前四时三教粗一念心。即今圆一念心。故一心三观于一念心见四种四谛也。此是开权妙观。

四二谛境。

○妙胜定经。大藏中不见。有。辅行引云。佛告阿难。自我往昔作多闻士。共文殊诤二谛义。死堕三涂。经无量劫。吞热铁丸。从地狱出。值迦叶佛。为我解释有无二谛。迦叶佛言。一切诸法皆无定性。汝言有无。是义不然。一切万法皆悉空寂。此二谛者亦有亦无。汝但知文。不解其义。第三记。辅行十二卷。

○释迦值迦叶。四教义云。释迦菩萨生在迦叶佛所。为补处弟子。迦叶授记。次当作佛。

○初僧祗。从古释迦至尸弃佛初僧祗。从尸弃至然灯佛第二阿僧祗。从燃灯至毗婆尸佛第三阿僧祗。五障。谓女身并四恶趣也。集注云。初阿僧祗离障。且约功能。三祇方离。乃据定位。

○金光明经等。此出隋开皇新金光明经。

○三教并有十地。通干慧等。别欢喜等。

○彼金胜陀罗尼品。涅槃疏云。新金光明经陀罗尼净地品。佛为十地菩萨说十篇咒。第十陀罗尼名破金刚山。

○大经二十高贵德王品中云。恶象唯坏臭身。恶知识坏净身。恶象坏肉身。恶知识坏法身(云云)。

○若作废权等。正是大经意追说通教。

○进退不成。辅行云。若依今用含中二谛。进退咸美。出不与出。义皆悉成。

○第三记辅行十三卷。

○二十三家。广弘明集第二十一卷。梁昭明太子解二谛义章。从南涧寺慧超。至光宅寺敬脱。有十四法师。自晋安王纲。至萧劢。有九居士。并昭明共二十三人。四假恐即是四句破假。

○第三记。辅行十二卷。

○止观十力。止观第七卷下。

○止观第三记。辅行十二卷。

○五百身因。出大涅槃三十二卷。释签第二上引证行通别。止观第二记。第二记中无。

○见惑如小云等。辅行云。云即是障。障除明发。发即开也。上显譬见真。下明譬见俗。云譬见思。

二正明二谛。

○但点法性等。跨节义说。唯用圆不思议因缘。全无明是法性。点法性为真谛。全法性为无明。即无明十二因缘为俗谛。大经疏云。言谛者。还是审实。有随情审实。随智审实。随情智审实。故随凡随圣。约真约俗。俱得称谛。

○俗即百界千如等。谓若事若理。皆以一念为总。一念无相。即真法性。无相而相。百界宛然。故云俗即百界千如。真即同居一念。即现在一刹那念。显示二谛。故要仍显相异。如指要钞详解中引释。

○意如前说。前四谛判粗妙文中。止观中迦罗。止观第十卷上云。此翻黄头。初教即藏教也。

所言七重。

○止观为成理观等。辅行云。玄文以圆接通别者。分于教证位行别故。今止观不云。约证道故。但约观故。

○两理之交。藏通偏真理为真谛。别有中实理为真谛。故通别是两理之交。

○文自为七。不释止有六科。以第三释接义中含两种二谛故。

○章安七二谛。疏云。一世出世。二名无名。三实不实。四定不定。五法不法。六烧不烧。七苦不苦。八和合。

○总冠诸谛。通冠下七。一一二谛各有此意。

○名世句世等。大经云何名世。男女瓶衣等。是名名世。四句一偈等。是名名句世。卷合缚结等。是名缚世。鸣椎集僧。严鼓戒兵等。是名法世。如望远人有染衣者。生想执着言是沙门。见有结绳横佩身上。便生念言是婆罗门。是名执着世。

○心无颠倒。如实而知。

○烧割死坏等。疏云若烧若死。此明体法始终。若割若坏。此明析法始终。即以两始为有。两终皆无。此之有无。合之为俗。即是复俗。单指中道。非有非无。故无烧割。即第一义。明上有作无生之真俗。同名为俗。指下一实谛而以为真。

○亦是复俗单中。此中让下二谛名复中。故且言单。

○既不云即。大品是摩诃衍。本无藏教。故言既不云即。且证藏教。

○三根不同。止观云。藏上根初发心时即能入假。中根二僧祗。下根三僧祗。通上根初心闻慧即能。中根第二地去。下根七地。

○被会。被字二音读。此用上声。集注第七卷明。又云。古明被接不出三义。以含中为发源。点示为机要。发习为根性。又云接圣不接贤。接真不接俗。

○不共般若。大论云。般若有二种。一唯与大菩萨说。二者三乘共说。

○止观第七记。辅行二十九卷。

次别二谛。

○大经三十三误。在三十二。

○多有所关。疏中别有所关。

○大经十五等。疏云皆以生死为世。涅槃为第一义。

○三谛各言趣。即前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。

○随事假。止观第五下。明三藏经随事三假。大乘随理三假。

○止观第五记。辅行二十一卷。

○得二味益。生熟二味也。止观第三记。辅行十三卷。

○爱论思惑也。见论见惑也。

○如判四谛中说。前教行证融不融判。此中只约教判。

○起语见。思益经云。实语是虚妄。生语见故。辅行云语谓言教。既不能达语下之旨。名为语见。

○前第二卷中明绝待妙文初也。

三正开。

○止观记辅行第七卷。

○四行说顿。文句云谓说顿教。逗大根性也。三行渐初。文句云即是顿后。次明三藏教也。此他土渐顿。方等般若二味有渐顿也。寂场等。谓华严兼别顿后。为法华独一圆教。而施鹿苑渐初方等渐中般若渐末也。以一下。转释。谓华严以别渐兼顿。不能取舍利弗等机。故历三渐。至法华方堪授记也。

○明得失。不见般若付财之能者。信解品记云。付财在法华中。故未说法华前。般若时只可云委业也。今见法华之妙。方见般若有付财之能。是约法华意往说般若时耳。若言事相者。则不见法华一代(云云)。

○涅槃十四。今大经十四卷无此文。

○八不净。一田园。二种植。三谷帛等。戒门事门。即扶律义。乘门理门。即谈常义。统纪云。据经合云如来实不毕竟涅槃。方是谈常。今签文云如来毕竟涅槃。此脱实不两字。

○赎命四念处云。若别圆有法身慧命。何须赎命。赎命意在藏通灰断之命。令得法身常住也。妙乐云抵吴也。吴手于掌。表勤勤也。

○摄大乘(云云)。大师时弘摄论师。即有计黎耶依持。故破地师法性依持也。如止观第五卷上。

○明十胜相。摄大乘论三卷。无著造。陈真谛译。论明十胜相云。一应知依止胜相。二应知胜相。三应知入胜相。四入因果胜相。五入因果修差别胜相。六于修差别依戒学胜相。七此中依心学胜相。八此中依慧学胜相。九学果寂灭胜相。十智差别胜相。

○次生起。天亲释论云。此十义境界有次第。正行有次第。果有次第。由观此次第。故立十义次第。若人已了别诸法因。于十二缘生。则得聪慧(云云)。

○真谛所译。即陈朝真谛三藏所译摄大乘论。后代诸译。指唐三藏所译摄大乘论等。

○一论二译尚生二计。签第九卷下云。旧译即立庵摩罗译。唐三藏译。但立第八。

○新旧两译。新译即唐三藏。旧译即真谛。

○南北二道。谓相州北道弘地论人。计黎耶为依持。相州南道弘地论人。计真如为依持。

○止观第二记误。在第四记。辅行十六卷。

五三谛。

○名出璎珞仁王。璎珞本业经下卷第五佛母品云。所谓有谛无谛第一义谛。仁王般若经下卷第七品末云。即证世谛三昧。真谛三昧。第一义三昧。此三谛三昧。是一切三昧王三昧(云云)。

○名出胜鬘经云。烦恼二种。谓住地烦恼。及起烦恼。住地有四。谓见一处住地。欲爱住地。色爱住地。有爱住地。起烦恼起者。刹那心。刹那相应。世尊。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。又云。有二种死。谓分段死。不思议变易死。分段死。谓虚伪众生。变易死。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。

○第二云。诸比丘等。大经哀叹品文。

○佛言有下疏云。唱昔四谛如来。非下唱今一实乃至佛性。非苦非谛是实。

○道观双流者。谓回向位人。化道与内行观双流也。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三卷云。今家借用地论教证二道。以消别门。于中应须先知二意。一约行。则地前为教。登地为证。何者地前仰信。登地现前。岂有证而复隔历。二约说为地前说。始终属教。何者。如云真如为惑所覆。云悉是权施。为入地方便。入地自证。权门自开。故云初地。即是初住入证道也。

无谛。

○如婆沙毗婆沙六十卷初。

○种种解脱。谓外道计多种解脱也。能尽恶道苦。谓外道计多种道也。

○四谛下十六行辅行十三卷明。

○不破圣人心中所得涅槃大论三十一卷云。破是凡人所著涅槃。不破圣人所得。何以故。圣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。

○缘无生使无即灭谛也。

玄签证释卷第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