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塘沙门释智圆述
迦叶品初
此下迦叶、陈如及后分二卷,俱属涅槃用章,而分二段:初二品明折恶摄邪用,次后分明化周掩迹用。若尔,后分疏何故云是第六化周掩迹章耶?答:此于用章别数,子科则当第六,谓:一、召请常众,二、开演常施,三、显示常行,四、问答常义,五、折邪摄恶,六、化周掩迹。故有六章。今合五、六,只是常用。常家之用,故曰常用。常即涅槃之理也。故知章安之世,虽无后分,经义已圆。故前释通序,但以五事主对五章,是知更无别立六章之理。如其不然,则章安立义,便成残缺。况昙无谶云:此经义足而文未尽。岂非经义不出五章?任有余文,当在用摄。
善始等者。前发三十四问,称可佛怀开演常施,故云善始。今更请问卒显常用,故云令终,令亦善也。
前随义题品者,前虽是迦叶发问,其义包广,但随义类题,为长寿等一十四品之别,悉无迦叶之号。
今从等者,今之所问,唯在折摄,其义既约,故使品名但从人立。
地师等者。即地论师用天亲七分判经也。此品明佛慈悲方便,持善星阐提之恶,住佛性之善,故曰慈光善巧住持分也。
义用异者,义约自证,用乃化他。
菩提种子者,性为修种,亦是修性,互为种子,如前。疏此亦果性者,即下经云:从无明、行及诸烦恼得善五阴,是名佛性。此则舍无常色,获得常色等。当知前品因、果,各明此品转因成果,故与前异。
由来解下,古人皆作此释也。
是应身佛性等者。应同万类之身,故有三世;法身凝然,故非三世。圣人果性既有二别,凡夫本有,此二亦然。故向云:佛性有三世,有非三世。此凡夫本有也。
此不然下,今师正释。
因中佛性即三世摄者,虽三身之性并常,自金心已前未究竟故,犹是无常,故为世摄;至果究显,故非世摄。
合三乘者,前取习气有侵有尽故离,今约同到彼岸故合。又非但开合异,亦应云真妄异。前生死河是妄,今涅槃河是真。
六道皆有佛性者,一一皆具五佛性也。
别据万善了因者,前品明生因、了因义甚广,又广破定业示不定,令修道品使见佛性,即别约修得以说,故属了因。
通据善恶者,今品修性俱明,故善恶皆是佛性。
故云下,引品文四句为证。
善根人有等者,善人有,修得缘了之善阐提则无。
阐提人有等者。阐提有,修恶善人则无。然此但引二句,应云:或有佛性,二人俱有;或有佛性,二人俱无。则成四句,谓二人俱有性德,三因俱无不退性,以未入相似位故。
从初意者,五异中从义用异,故题大章,为涅槃用也。以虚妄力者,佛性即无明,心随境转,故能起恶。
以佛性力者,无明即佛性,理具内熏,故能生善。断善由背理起惑,生善由反迷成悟。
两人更递者,谓作善作恶各是一人,谓此人作恶彼人作善,彼人作恶此人作善,更迭对论故成一双,非约一人以论先后善恶,故云然不相关。
又一下,约一人说,如文。
今明下二师各执成非,今家双取为是,故引河中七人释成其义。
未起四住者,谓方有无明,未有见思,其迷尚浅,故于中间接去成佛。
亦是一时改恶为缘者,机缘宜闻,故且随机方便权说。夫本迷无始,故无次第起惑之事。
若尔下,总斥。同彼外道,既云始起一品,无明有佛接去成佛者,是则不假修道,自然成佛。例此,亦应今时造恶之人,至恶极时,亦须有佛接去,是亦不假修道。若然者,则与外道邪计,八万劫后自入涅槃。如放缕丸,缕尽则止,既同邪计,岂是佛法?
若言下,以始起例未起破也。
应在别处者,应在无烦恼处也。若尔,应元是果,佛后渐起惑,却作众生也。颠乱之说,莫甚于此。
若从下,以始起品例,后起品破也。
自后起品等者。且诸经教,凡说无明或十二品或四十二品,既许最初起一品时有佛接去,则后起诸品例应有接。起无明既被接,起四住时亦应被接,何故只云起(一)品时被接耶?故云何不被接。
若无下。以无明窟例四住窟破。此亦纵计转破也。纵彼计云:由初起一品,其迷犹轻,故有接去成佛者;后起渐重,故无接义。故今转破云:且小乘教所谈,破四住尽,则得成佛及罗汉果。是知四住亦有初起,何故不云从四住窟始起非想惑时,有佛接去成佛及罗汉等耶?此非想惑于界内最轻故。其义既非,故结云故是难信。
若尔下,牒执正为今经所破。
若尔者,借使无明后品及四住窟悉有接去成佛者,是则大小果证悉皆不假修道而自得之。上师子吼品频破此义。
若佛下。正引破文。汝谓接去不修,则同任得菩提也。佛两弟子者,阿难、调达是两弟,罗云、善星是两子。两弟是权,法华已显,以例两子非是实人。
闻不定教,执成定解者,不了如来随宜之说,而定执一义以破诸余。
七句者,前四化他能:不调能调,拔恶始也;不净能净,拔恶终也;无归作归,救苦始也;未脱能脱,救苦终也。后三化他德:具八自在,救苦之德;医师、药王,拔恶之德;知病如医,差病以药。
即罗云庶兄者,异母之子,故曰庶兄。则显罗云是耶输所生,是佛嫡子也。远法师云:此应是佛堂弟庶儿,故说为子。
具足三德者,即戒、定、慧也。
经厮下音斯。贱役也。
缘有浅深,说有次第者,缘深者先为说,缘浅者后为说。
何以下,约经,先菩萨,次声闻,后阐以徴问。
解云下。答释。凡有三段:初、明小机次第;二、约大机次第;三、显今经包括统前大小。初文中提,谓文鳞如前说。此小机次第以人天教为最初,小乘为中,菩萨为后,略举方得具足。应云般若法华引小归大,悉是教菩萨也。此则小机所见先小后大,与今经三子喻不同,故云自是一途等。
若初下,约大机论次第也。
初照山王者,即喻如日出先照高山,是说华严先教菩萨也。
次照平地者,即方等已去三味大乘俱教菩萨。不言照幽谷者,以鹿苑说小大机一向不用故,此则大机所见始终俱大,亦与今经三子等喻不同,故云此复一途,以由今经三子等喻皆后教阐提故。
今此下,显今三喻包括。
以山王为初者,华严先教菩萨也。
文鳞为中者,始以归戒接诱,次说生灭令证小果,弹斥洮汰至于法华,会小归大悉为二乘,此即次教声闻也。
双林为后者,此经明阐提有性,若能改恶,定得成佛,即后教阐提也。故知三喻,始自华严,终至涅槃,五时之教,包收并足。问:此之三喻,既摄五时,如为声闻,始从人天小教,终至法华开显,何故经云浅近之义,为声闻说耶?又为阐提,正在今经,谈常显性,超出二死,经何以云世间之义,为阐提说乎?答:悉据初说,故云浅近等也。以小教机,必先小故。阐提之人,必先令信善恶因果故。若约会归,同是徴细之义也。以二乘阐提,俱成菩萨故。
以家业故者,诸佛以化人为事,所以最后不弃阐提。
经藁草古老反。禾秆也。
义兼无差者,虽有前后,必等教故。
象不足等者,象身巨大,师子杀之,力似不足;兔身微细,师子杀之,力必有余。
量力下。象力强,兔力弱,故杀之,合有徐疾之异。今兽王一等,皆尽其力,不以巨细量力,而有轻重之殊也。
就缘下,经文但合菩萨阐提,略无声闻,疏文具出。
佛不二三等者,合师子王也。
经:反被拘执者,反着毛衣,诈为鬼状也。拘执,即古贝垂毛衣。第十一经云:拘执䩸衣是也。
经:何故罗汉于阿罗汉者,善星谓如来苦得,彼此皆是罗汉,何故如来罗汉妒嫉苦得罗汉耶?上言罗汉,下言阿罗汉者,[門@封]具互显,不须异说。
经䠰脊者,巨员反,曲脊也。
验知是权下云云,岂但善星是权,而彼尼犍亦是权也。若是实人,岂能以食吐鬼身,赞如来之德耶?
不见后接者,但见定当有雨,不见后为修罗以手接之入海也。夫五缘故,虽布阴云而雨不降:一、火大焦,二、风大吹,三、为修罗所接,四、恶王治化,五、众生业感。如经律异相中说。
即是欲力者,十力中当第五也,谓知他众生种种欲解也。
如无漏无碍等者,若约今宗,但是分例,无漏一发,永无失没;阐提遇缘,即发善心,故非全例。若依五性宗,此成全例,彼明阐提无佛性,不得成佛故,是知数人义符五性。
若尔下,今师牒斥;阐提下,今师明义。
善不并兴者,善恶相反,如水火故,此修善也。若论性善,常自有之。
善不得生者,修善不生也。亦是性善不显,故令修善不生。故知邪恶由蔽理性,故障事善;若解佛性,事善还生故。
后恶稍灭等者,由解本性故事恶灭,稍灭犹渐灭也,约位则名观似真等灭。
答:具有两义者,一有善可断,二无善可断。
其曾下,次第释出。
无善可断者,还成断善之义,以未生善不得起故。理内众生,即圆名字已上,悟解佛性之人。理外,即前三教人,违于本性,故曰理外。
颠倒虚妄者,离二边求中道,舍生死取涅槃,忻乐人天不畏恶道,此之九界悉名颠倒,不称实相咸名虚妄,是故无圆融信等五根也。此释太漫,故斥云此义不然也。
只此下,正释。理外者,自别已还至于人天,节节皆有五根,故云亦有信等。
阐提下,明彼起三涂恶,尚断人、天等理外五根,况佛界五根耶?以彼拨无世间、出世间因果故。
既有佛性等者,由性本具故能起修,以偏圆五根悉理具故,只由理具所以遇缘善发。
而即未有者,由修恶为障故。然此修恶,非指拨无,故异阐提言不断善。修性善恶,广在前记。
定宗者,终无善法,是阐提之宗。
但自微弱者,善在未来,现在未有,于今无益,故云微弱。
经如朽败子等者。且据现在以说,若约未来,朽子还生。佛性是善(至)不可断。是释迦叶问也。
言佛性是善是常者,悉约正因。
都无邪我者,即空见外道所执之我也。诸法皆空,故曰都无。然其所计,自谓非三世摄,故举此我以喻常我。
语势牵令佛性是常者,谓相带而来,只由真我是佛性异名故。
经现在世中(至)阐提世者。此据缘了佛性以说。若具修得缘了,岂是阐提人耶?是知言断善者,正约缘了,不据正因。
经:快发斯问者,能多利益,令后世众生而得正解故。
约未来得等者,正因之性,究竟显发在未来故。
食可见者,因食得命,食即是因,命即是果,说命为食,即果中说因也。经文下句云见色名触,色是因,触是果,此即因中说果。
触名不同下,备释见色名触义。
论云者,成论也。
问:因前生者,因前答云:佛性者,犹如虚空,非过去、非未来、非现在。故经牒云:义如是者,既非三世,何故如来前文处处说众生有佛性?既云众生有佛性,则属三世。佛语相反,故此问之。
众生定有此性者,众生是妄,佛性是真,妄即是真,故众生有性。既如虚空,何所不摄,岂遗草木独无性耶?应知彼生既然,我心亦尔,彼我俱迷,同立生号。心生既尔,诸佛咸然,心佛众生,三无差别,一一互遍,彼彼自殊。
皆是无记者,虽有见闻怜爱之善,不能牵善果,故属无记业。
既无下,据无正信。善边正属恶业,此于三性但有其二,定无善性。
取业对善欲者,取著于善,由乐欲故。
求业对善思者,夫身口作善,皆由意思故。
经:身业、口业、意业者,业所依也。
取业求业者,业相应也。
施业解。业者,业自性也。给养亲友,自相染爱;奉事师长,但为人情;设施外人,唯祈恩报。由斯施等,皆邪业也。又泽州疏释云:阐提若有身口意业,就具以举。见心造业,名取业;爱心造业,名求业。施业解业,当相以举。阐提亦有舍财名施,亦有读诵分别名解。
如是下,结明无善。何以下,释,此解亦通。
经:不求因果者,世间因果、出世间因果,皆拨无故。
色香非苦者,阐提但有怜爱之善,喻如色香非苦。
庄严下。凡三家解义,于三性中,各据一性以释庄严。谓阐提亦有善性,光宅谓是无记性,开善谓恶性。三家释义,开善为优。故道场、惠观亦同此释,而与今师立义符合。前二师义,一往亦通。
并无记性者,以怜爱之善,不能牵人天善果故。
如棋下,以怜爱心,亦属工巧无记所摄也。然无记有四:一异熟,二威仪路,三工巧处,四通果。异熟者,谓三界五道,果报五阴,即异时熟故,变异熟故,异类熟故,具此三义,故名异熟。二威仪有二:一威仪事,谓行住坐卧,四尘为性。二威仪心,即意识强盛,能引发威仪。眼等五识,自性羸劣,虽缘威仪,不能引起威仪。第七末那,惟执赖耶为内我,既不缘色等四尘,所以不发威仪。第八赖耶,虽缘色等诸尘,亦性是羸劣,不能引发威仪。言路者,谓威仪行路也。工巧者:一工巧事,谓彩𦘕雕镂,五尘为体。二工巧心,即是意识,眼等非威仪,准前。四通果者,谓证果有于通用,亦名变化无记。一变化事,谓改易形质,无而欻有,小乘以五尘为性,大乘以五阴为性。二变化心,即是意识,
上为中下,注云云者,谓更有中为上下也。或注云云,在如文下者,非。
若定则不尔者,若是定者,不应断已还生,及得四禅而堕地狱也。
经:具足十力者,即是十力中第四知根力也。
约余人为答者,显如来具足根力,非但知善星,一切众生上中下根悉能知也。
经无异路者,若发菩提心,必至佛性泉也。
经:僧鬘,此云对面施。
说教不定者,由机不定,致令如来说教不定。佛如明镜,普现众像,故云照根不同。
众生不达者,未得教法深益之人,致有斯诤。
特是略耳者,过去已谢,是故不说。又由过去善根生今善根,说现知往,是故略之。
诤论下云云者,开善合第二十犯重人,有性、无性在第十九一乘、三乘中,故但二十。冶城谓与前义不同,故别开为一,故有二十一。今师依之。
非六凡识所知者,非凡夫六识所知也。
初、智人闻有等者,此约二谛相即。
闻有无等者。闻说双照,即达双亡。若闻双亡,亦知双照。此则闻佛四门之说,解四无四,而皆互通。疏文且据四门,亦可权实大小相对以说。谓闻权知实,闻实知权,闻权实知非权实等。须知权实四教,各有四门。而疏不约权实者,应是直就圆实以说。是则言有是权,摄前三教。言无是实,独在圆融。有无不二,即权实不二也。
一二等者,于一法中作二种说,应知二说即一法,一法即二说。
面闻下,面从佛闻,尚有是执,末世灭后,执之更甚,故曰转尤。
不解对治意者,说有治无执,说无治有执,愚人不解,因起定着,岂能破有无之恶?
邪,国土下随方也,时节下随时也。
唯得肉食者,虽开食之,如食子肉,不应贪味。又得和肉糜饭,当以水洗,令与肉别。
九住等者,九住亦应少见,十住比于后果,亦成不见。以后望前,得云少见;以前望后,得云不见。他所宜故,与夺说之,故名为他语也。
世界意下云云者,知彼根性差别故,作不定而说,令闻者欢喜,故属世界。
应是遗漏者,今世行本皆无结文,应于作种种说下结云:是故如来名为具足知诸根力。
广出不定法者,即前所说教法也。
略举一边者,经中但例三句也。
涅槃八味者,如前名字功德品说。
经:帝释者,此云能作天主。
憍尸迦者,过去世时,波罗奈国有婆罗门,姓憍尸迦,好修福业,与其同友三十二人共为邑义。憍尸命终为忉利王,余为辅臣,佛依本姓呼之。
经:宝顶者,从髻中明珠为名。
宝幢者,与修罗战胜,遂立胜幢,因以为名。
论家(至)为比者。只是过未四谛智,比于现在,故得比名。今意在大,须依初解。泽州亦云:佛知生死无常、苦、无我、不净,知涅槃常、乐、我、净为八。
七如梵行者,此释可依,以七善在大故。
止就善义者,皆约天主具众德故,以立多名,故云善义。
重约五阴者,以五阴通善恶故。
经亦名为谛者,远师云:有漏五阴是苦谛,无漏五阴是道谛。
但除色阴者,以四阴名心,心即识故,虽有王数之殊,通得名识。泽州释云:有漏阴中,阴识一种,自余四阴,为识所依,名四识住,所谓识住色中,乃至住行中。以无二识,故不云识住识中。与今释异者,恐各有所据。经中四识住,列在四食之后,疏文随便,故先释之。
阴通内外者,段食在外,思、触、识三食在内,所谓色阴中有段食,识阴有识食,行阴中有思、触二食,受、想不论。
能通名道者,由观五阴即佛性故,反迷成悟,通至佛果。亦可云道谓六道,以五阴通六道故。此亦兼释,亦名为有也,二十五有即六道故。此亦兼释,亦名众生,五阴和合成六道众生故。
体即无相者,此即兼释,亦名为世。五阴之相名世,体即无相,名第一义。
三修者,色名身戒,余四名心。
经名因果者,善恶五阴名习因,报阴名果。
正在行阴者,以起三毒等正属行阴,故亦可云有漏五阴从烦恼生,能生烦恼故名烦恼。
有为解脱者,五阴身在故,
为因缘体者,十二因缘不出色、心故。
亦名三乘等者,即释经中亦名声闻等三也。有本作三修者,文误,以和合色心成三乘身故。
余皆可解者,即经亦名地狱等,以五道三世俱有五阴,其义易明,故不释也。
此即约世说第一义者,以阿若但是人名,故属世谛。众生不解,致成诤论者,如小乘凡二十部,执计各殊;大乘一性五性,宗承两别。若不晓解赴缘之意,岂免诤论之失?如来略举二十一事,以明不解之端。以此例知,像末之时,东西二土,大小两乘,凡有各执,悉由不解赴缘之意。
初明涅槃、不涅槃中,疏文先悬示部执,次随文正解,下文例尔。
婆多据事者,此是有宗,多据现事,以现见如来灰身入灭,故云毕竟涅槃。
诸仙者,释名曰:老而不死曰仙。仙,迁也,迁入山也,故制字人傍山也。魏伯阳周易参同契云:精液[勝-力+天]理,筋骨致坚,众邪辟除,正气常存,累积长久,变形而仙。
有权有实者,权人为引实行故。
故说无常者,此大涅槃之用也,而无常即常,亦即双非。
以余势故者,神通虽失,余势犹尔,故堕不死。摩竭提,此云不害,以国无刑杀故。
经食唾者乎者,以达多化为小儿,在阇世膝上,阇世以唾饲之口中,故佛以此为责。
经:二者、杀须陀洹者,以父王幽闭七日之中,目连飞往,为说法要,得初果故。如十六观经说:假名菩萨,即前三教人,皆谓定灭。如来说常,令达圆顿真实,即圆人。
须善部意者,此亦二部不同:婆沙明有门义,故宗婆多;成论明空门义,故宗无德。
不同外道者,以了无常,不同外道计常。
破诸(至)离阴者。以外道计我是实,故以假我破之。
有相续下,正示假我。义释三假,如前记。不言相待者,依经且二,具足必三。
复言实法下,实法,五阴也,以揽五阴成我故。五阴既灭,假我亦无,如指既灭,拳名亦灭也。
复言下,实法灭故无,但约假则有。如血肉之指,虽念念灭,不妨相续以立拳名,是故有我。
此一向明有我者,虽或说无,次还明有。
若我无我,破我无我者,即招提明以我破无我,以无我破我也。
有此理不者,真谛意云:中理非我非无我故。
理中下,正破。然彼但执双遮,岂知双照二鸟俱游,何曾理中不得有我无我耶?然二宗执我有无是小义,真谛依今经意,用大理以破之。
不得有无常等者,正是一鸟穷高之涅槃,一鸟在下之生死,双游并息,义俱不成。是知真谛但见黄雀在前,岂知挟弹居后也。
若中下,疏主正依龙树中论以申其义。说我无我双照之用,诸法实相双亡之体,亡照互融,体用相即。是则相破义既成,两非义亦成。故知招提、真谛,各得片意。
例诸诤论者,若例次文者,应云:诸佛或说有中阴,或说无中阴,诸法实相中,无阴无非阴,前后诸番,悉应例作。
前明相续假我者,以说善恶果报有受故;此由相续故,从因至果。
唯因成是体等者,相续但是因成,经时前后得相续名;相待但是因成,横待、竖待得相待名。故此二假,并名为用。
色心总名者,以十二支不出色心故。
若为其作佛性义者,前次第释经,皆蹑次师假名性义,今更依初师佛性之义,次第用释下句经。
具为五阴所成等者,五阴即佛性故,故经云所谓内外乃至五阴也。
因成所成者,所成即续待也。
即是合义者,合,会也。
复是缘义者,烦恼润业,令得受生,即资助义。
二手能出譬期者,二手合能出于声,譬五阴合能出于我。
声譬体者,声从二手而出,如业从色心而起。
相拍譬爱者,虽有二手不拍,无声拍故;有声拍是出声之缘,故譬烦恼。
经:众生业爱者,生合二手,业合声,爱合拍。
无计离阴,于草木计我者,若离阴身别有我者,义当草木外物是我也。
亦不得计离阴有我者,此正明经意,佛恐即阴被破,转计离阴,故云终不离阴等耳。
即有六有者,以中有足五道为六,此正当计无中阴家,遮计有中阴义也。若许有中阴,应有六道;既但有五道,验无中阴。
经云无色众生无有中阴者,毗昙法中说:除四空,余一切处定有中阴,以无色界无处所故。向疏云色地受生,定有中阴是也。
二、果用等智断惑者,二、三两果也。等智即世智,谓忻猒之心也。凡圣等有,故名等智。
牵罗汉退者,而现生必得,迟者至死还得,罗汉终不隔生。
沙井喻等者,上砖喻罗汉,下砖喻初果,沙喻中二。
上去到下者,喻罗汉退为初果也。
有时退失者,若据次第,修人得电光定,从欲界入初禅,不云有退;今云退者,应约超果。
经:一内二外者,应以五义分别。一、约惑,复有二种:一、受生烦恼,于受生时,起贪等结;二、障道烦恼,现起染污,妨碍圣道。彼阿罗汉受生烦恼一向不起,名为不退;障道烦恼得有起义,名为有退。二、约惑因缘,惑起有三:一、性使不断为因故起,二、以不正思惟故起,三、缘力故起。如见女色生贪欲等,罗汉无前二因而起烦恼,名为不退;缘力生结,名为有退。谓见增上可贪境界暂尔生贪,还即摄心断之令灭。三、约道,道有二种:一者、有漏等智断结,二者、无漏圣道断结。等智则有退,无漏则无退。四、约住,散乱有退,专修无退。五、就根,钝根有退,利根无退。义既如是,不得偏执。
经:有时解脱者,以要待时,方得解脱。时有六种:一、得好衣,二、得好食,三、得好卧俱,四、得好处,五、得好说法人,六、得好同学。待此六时,名为钝根;不假此六得解脱者,为利根。
六人者,疏释可知。远师云:举六罗汉,证成有退,谓退、思、护、住、胜、进、不动,是六罗汉。
举譬者,观经譬、合二文,似明不退,而疏主科在初退中,未详所以。
寄言故有为者,以可说故。
而其理无为者,直约因缘相生之理,古今常定,无一念间,故是无为。不得云三道即三德,是无为也。此约因缘妄事说无为,故请观经文。
余三句便来者,谓正在初句,余三因便而说。
坏三因者,坏爱、取、有也。
复无生死者,现因灭,来果亡。
云云者,有余罗汉已断子缚,而果身在,犹是过公二因所感,故云从十二缘得。
可见云云者,凡夫五阴,是过因所感,故云从缘生;现在复起三因牵二果,故云亦十二缘。
经:上行生天也,下行三涂也。
有障不障者,五欲不障下二果,能障那含及罗汉果,故知昙无德义与成论同。以论宗彼部,故多祇二部,各据一边。
经:获得正道者。正道,圣果也。
在凡夫时者,即得禅外道,后学佛法也。
经:远离烦恼者,以伏惑名远离。
经断四禅烦恼者,用世智断也,故佛三说三界不同,并是随机,贵在得入。
相应思为正体者,夫施者皆以意思割舍,方能有施,故以意思为体。由意思故,即以身口助之,令所作成就,畅其意也。
三无为者,一、虚空无为。颂云:此中空无碍,明虚空无为,以无碍为性,由无障故,色于中行,名为虚空。二、择灭无为。颂云:择灭谓离系。择者,慧也,由慧简择四圣谛故。灭者,涅槃不生名灭,择力所得灭,名为择灭。三、非择灭无为。颂云:毕竟碍当生,别得非择灭。言当生者,当来生法,缘会则生,缘𨵗不生,于不生时,得非择灭。此非择灭,碍当生法,令永不起,名毕竟碍。言别得者,谓非择灭,有实体性,缘𨵗位中,起别得得。故非择灭,得不因择,但由𨵗缘,名非择灭。论云:如眼与意,专一色时,余不见闻等色声香味触,落谢过去,毕竟不起,得非择灭,名
经不从智缘者,智缘即择灭也。以于内凡忍位,便灭三恶,故知不从初果无漏择力所灭也。即此计无择灭无为。
毗昙定有等者,四大是本,名为能造,余青、黄等是所造。
成论则无者,彼谓四大是假,色、香、味、触四尘集成,不造诸色。
经所谓粗细下,列所造色。涩、滑是所造触,青、黄至斜角复是色,轻、重、寒、热、饥、渴复是触,烟、云、尘、雾复是色。依毗昙,更有高、下、光、影、明、暗、正不等,并是造色,此中略无。
经:如响像者,能造四大,如镜如谷,所造之色,如响如像。
定云无作非色者,具足应云非色非心,以德宗用不相应行为戒体故;僧祇异前两师立,应云以心为体,如前念戒中已释。
不作心果者,明无表色不为心果。何者?以无表自以身口作色为因,发于无表色为果,但是以色因发色果故,非心因果也。
不生余色者,以无作色,非显等色也。
经戒有七种,七支戒也。
经其心虽在恶者,此明无作色不属于心。何者?以心在善、恶、无记中,既不失戒,验知不属于心。
别有异体者,以彼部中宣说同时别有诸数,与心别体相应造缘。
僧祇下,但有心王故。
无异体者,唯说一心随用分为多数,不说同时别有诸数。斯皆不达如来随缘之说,执之成诤。应晓心数亦有亦无,唯一知性随用分多,非全心外别有诸数,故言非有。譬如一金作种种器,非是金外别有器体。随用分别想、受、行等,各守自相,得言有数。如金与器非无差别,金器虽别,时无先后。心行如是,安可各执?先举圣人十二因缘者,谓变易土中、界外十二因缘也,皆是根本无明所出。
次明凡夫中,经明十二因缘少异余处。余处所辩过公因中彰无明、行,今此具论无明、爱、取及与行、有。又复余处现在果中说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,今此唯说受及名色。又复余处现在因中说爱、取、有,今此通说无明、爱、取及以行、有。又复余处未来果中说生、老死,此说受、触、识与六入。十二因缘齐通三世,隐显互论,于义皆得。故俱舍云:略果及略因,由中可比二,
细寻之者,令寻文释义也。
经:圣人色隐等者。以行等十一支不出色心,如是色心皆从根本无明所起,此乃但明过去之因也。
次正明凡夫中,初明后即。前经有二段,先明过去因。经从无明生爱,当知爱即无明者,无明之心,对境染着,即名为爱,是故此爱即是无明。
经从爱生取等者。即前爱心取着境界,即名为取。体性不殊,是故此取即无明爱。
经从取生有下,即前取心起业名有,是故此有即无明等。
次论现果。经从有生受下,此名识支,以之为受。识支即是现报之体,从因纳得,故名为受。即前有支转为此受,是故此受即前行有,亦应即前无明、爱等,就近言之也。科为后即前者,以后后支不离无明故,故知心外无别心数。
故明前生后者,以经云生于名色等故,然亦明其心法展转相生,更无别数。
经从受因缘生名色者,受增为名,所托精血,说之为色。从受生于无明、爱、取、有及行者,从现报受起后因也。从受因缘生受、触、识、六入等者,从现报识转起未来生死果也。此中文虽相生,义本相即,亦应云名色即受,乃至六入即受。
经:是故受者下,总结无别。受心向前,即于过去无明、爱等;向后,即名色等,故即十二支。
或谓未来生支为受者,疏主出他释也。正解如前记。执有心数者,疏文可解。然经文应明其过因现果、现因当果,而此文中略无当果。辨过因中,初言眼、色,明欲四法。生眼识者,虽举四法为取,要欲为无明支。欲即无明,正显其相,此是过去无明支也。欲性求时,即名爱者,过去爱也。爱缘取者,过去取也。取名业者,过去行也。此言略,若具,应言取缘有者,名之为业。次明现果。业缘识者,生现识支;识缘名色,起名色支;名色缘六入者,起六入支;六入缘触,起现触支;此心法中,触数名触,下依此触,生诸心法。触缘想、受,起现受支;通想说之。触缘爱者,起现爱支;触缘信、进、定、慧等法,起现有支。
如是等法,因触而生。然非触者,结明其异。由言非触,故诸弟子执有别数。
娑沙二释者,又正法念经中,摄入鬼畜;罗睺是师子儿,摄入畜中。
通是一有为者,总其三界,是一有为果故。
二十五有中一有者,以二十五有但是细开六道,故有尔许。然于六十有开不开,如地狱趣,但通总而为一有,更不细开八热、八寒等殊。鬼、畜、修罗,品类俱多,而通总各为一有而已。故云如下三趣等,应云四趣,以二十五有开四趣故。
人天各离等者,人之一趣开成四有,天之一趣开成十七。言十七者,一、无想,二、五那含,六、欲并梵成,九、四禅,四、空处通前为十七。此盖治者释经中一有义,意取四恶趣不细开为一也。然依疏主,其义颇长,既通余义,故更助释。
因果者,二十五有不因因果也。善恶者,三善三恶也。七识处下,河西于欲界分五道云:上二界为七,谓此处是心王住处故。若出三界真空涅槃,则非识心住处也。又泽州解云:三空为三,初二三禅为三,欲界人天为一,故合为七。论云:识不乐住三途,及无想五净居。非想处三恶,有苦煎迫,识不乐安。第四禅有无想,残害识心,故不乐居。又有五净居,趣入涅槃,不欲久安,故非识住。非想及灭定,亦残害心识,识不乐居,故非识住。
此不应然下,破河西,而今师不出正义。今准远师云:人中富贵为一,六欲天为六,初禅已上合为一,是为八。
名无分优婆塞等,如第一疏释列众中。
又人师下,此即泽州解也,彼云如毗昙五戒,要须具受乃得,但就持中,持一戒者名为一分,持二名少分等。
次明八戒者,如前记。
但是互出者,点示经文,五戒约不具说,而有执具受者为诤;八戒约具受说,亦有执不具受为诤。
经不名得斋者,一日一夜是齐分故,所以灭此,但名得戒善,不名得齐。
故毗昙下四卷,毗昙业品偈云:调御威仪戒,是舍于五时,禅生及无漏,二时觉所说。长行释云:威仪戒五时舍,罢道、犯戒、死时、邪见、增法、没尽;禅戒二时舍,退及上生;无漏戒亦二时舍,退及得果。
更增损之者,谓杂心中四舍,望四卷毗昙则无。法没尽舍及犯戒舍,是损也;而有二根生舍,是增也。故杂心业品偈云:别解脱调伏是舍于四时若舍及命终断善二根生。长行释云:谓舍戒身种类灭,善根断,二形生。律者云:法没尽时,彼说戒结界羯磨一切息。阿毗昙者,说法没尽时,先所受律仪相续生不舍,未曾得律仪不得,是故说一切息。有说:犯初众罪,名舍律仪。此则不然。若舍律仪者,犯根本罪已,还俗应得;更出家已,舍律仪故。佛言:非比丘者,以非第一义比丘故。此说无过也。犯初众罪,于别解脱律仪是比丘,于无漏律仪非比丘。尽寿律仪四时舍,齐律仪至明相起时舍,谓住律仪。而犯律仪者,是犯戒,非舍戒。故疏云:但是秽戒也。
除法下,正示杂心所损二舍也。谓杂心无此二舍,故云除也。
并言不舍者,谓法灭犯重,并不舍戒,如向引论。
二根下,即杂心所增一舍也。
余部下。谓二根生,亦不舍戒也。若准四分,二根生失戒,以四分四舍与杂心同故,谓:一、命终,二、作法,三、断善根,四、二形生。故四分中,罢道还家,须作法舍。其不作法者,戒体还在,犯重,亦不失戒,以余支余境犹转故。若根转人,僧转为女,则悬发尼戒;尼转为男,则悬发僧戒。故根转者不失,不同二根生。
即真无漏者,见、修二道也。
相似无漏,四善根也。
受道下,二、即余凡夫于戒持犯也。犯者,但名污道,乃至知不失。
一、三皆大乘说者,此即大乘初心不达佛旨,或言二乘得作佛,或言不作佛。世有定执五性、一性宗义者,或似之,以五性家谓定性二乘不作佛故。
非其境界者,非小乘诸部境界也。
若尔岂可(至)定是耶者。故知于一于常起定执者,则执实谤权,岂知权是实权?实执水非波,岂非
颠倒。是故金铁二锁,贵贱虽殊,系缚一也。于一起执,其金锁之谓乎?龙树所谓非论议者所知,盖凡夫易起执着,故论主𨵗之也。
现在正断者,子缚断也。
未来不生者,果缚断也。
并是近代者,指此方齐梁已来人师,于此经文,随语各执也。
当果与真神者,佛果在当,真神非妄。
即是离众生有者,以众生是现是妄故,未有佛果及真神也。
心及众生等者,凡有心者皆当作佛,一切众生皆有佛性,闻此说者于即起执。
并不得佛意者,以于即离各起定执故。若解今宗六而复即,则起于即离有定执耶?是故闻即不惊,闻离不怪,善得佛意,吾宗之谓乎?
及三文者,犹如虚空等三段也。
经一阐提等悉有佛性,或说无者,一性宗言:阐提有五性,云无应知。言有约性,言无约修。言有,约未来定作佛故;言无,据现在断尽善根故。得今经意,冰执自消。
婆多明无者,如十诵戒本序文,但云稽首释师子也;成实宗昙无德,故四分戒本序云稽首礼诸佛也。
多世界则有者,萨婆多无十方佛。
迦叶品之二
疑是解津者,津谓津济,由疑故得解,则疑是解家之津济也。
此疑非解者,以因边邪之见而有,非因佛教异说而生,故疑者犹豫不决也。
释出疑由者,即经心不了故等也。
如此事理者,涅槃理也,浊水事也。
比度能治者,即经云众生见已,即便生疑等。
经见有二种者,见生死苦,故云见苦;以猒苦故,疑有治苦之乐,故见非苦。
苦、非苦下,释二种相:先释苦;众生见已下,释非苦。
经离是四事者,即上离善友等四也。
如种良田等者,雨水喻所施之物,田即能受之人;下种喻能施之心,生芽喻所感之福。下种是因,雨水是缘,因缘具足,故生芽收谷。
贫是劣果者,如田本无谷。
施得胜报者,如种之获谷。
田瘠下,若约田有肥瘠,则收有多少,乃喻施悲、敬两田,报有优劣。今且通喻,既并获福,通号良田,故云置而不论。
私谓下,先牒邪执。应下种(至)水土。举喻破也。如下种于田,冬必收谷;施物于贫,后必胜报。如水土无谷,我种之而获谷;若贫穷非富,我施之而果富。
若有施主施利刀等者,以恶资施主,反破邪执。
经有五事施者,谓色、力、辩、安、寿命,此偏约施食以说。
第六、复次下,疏文消经,自是一意。经意:以供养佛像乃至亡父母,虽有能施之人及所施之物,而无受者,以佛像等非生人故。既无受者,云何有报?
临终一念者,如阿耆达王行十善业,垂终之际,宫女堕扇面上,一念重嗔,便受蛇身(云云)。恶念既尔,善念例然。
而堕而升者,恶念堕三涂,善念升天人。
余未偿等者,如石勒前身,于罽宾施罗汉,以有鸡业,且堕鸡中。后以施罗汉因故,报为国王。不达此等,即成邪执。故经出邪执,疏以正见释之,显彼邪也。
经如盖是一者,脑盖也。
应有习果者,今世亦应有智慧也。有智不应断善,以断善邪执是无智故。答意者,亦有习果而是世智,不妨断善也。
清升善根者,人天善也。以彼拨无世间因果,故唯有三涂之恶因耳。
徐仆射理人者,善能决断他人是非,己身有犯而不闲答问也。南史云:徐陵,摛之子也,字孝穆。母臧氏,尝梦五色云化为凤,集肩上,已而诞陵。数岁,家人携以候沙门宝志,志摩其顶曰:天上石麒麟也。光宅云:法师嗟陵早就,谓之颜回。八岁属文,十三通庄、老义。及长,博涉史籍,有口辩。父摛为普安王詻议,及引陵参宁蛮府军事。王为皇太子,东宫置学士,陵充其选,稍迁上虞令。御史中丞刘孝绰与陵先有隙,风问𠜨陵在县赃污,因坐免之,为通直散骑侍郎。
天柱瑜者,天柱山在会稽,瑜名也,时号顿悟禅师。
不晓世语者,未治本云:瑜常身病,尼问疾云:阇梨无所苦,已就灵姑卜。云:无苦。即问:灵姑是谁?答言:是剡。更问:汝向剡耶?答云:是夜行。汝夜行耶?而竟不知。越俗名鼠为灵姑等,故云不晓世语也。
而是下,合例也。有世智如理人甚善,极解深义,不知出世法,如不闲答问,不晓世语。
经非是下劣等者,简阐提但在人中,唯是利根,诸天着乐,三恶苦重,皆无刚决,故少此心。
利人初入者,以自然有三念故,如前说。
释中二者,标过、未二善也。过去下,释出二相。
果字即结未来不断者,以过去善因,若今未受果,必在未来,即顺后报也。
既无现未,过去亦息者,以未来望今,现在为过去,又直约今生已前为过去,以今不作善因故,不资发过善,以过善不得起故,故云亦息。
通别三世者,前三问是别,后一问是通。
经如来亦说佛性有六者,此据佛于上第七功德中说此六种也。
是了因者,据可见之言,即判属了。
二谓正因者,据一常二真等,谓是正因。
望下下,今意谓与九地佛性相当,即九地中了因、正因也。
悬取答意者,恐佛作此答也。
若谓往时者,未断善前,名为往时。
正用遣问者,虽通举四种,而正以分别答遣迦叶之问,故重释也。
虽有而无者,虽有佛及等觉之性,由烦恼故,常果未显,属于三世,故云而无。
虽无而有者,必定当得常果,故云而有。
通答前三者,初明即有而无,何妨断善,即答第一问;次明即无而有,何妨一切悉有,即答第二问;总此二意,即答第三。以斯一文,答前三问,故云通答。
当相即非三世所摄者,约理则凡圣体一,故非三世而未来得。复云未来者,约事则因果位殊,未来方证,即前不即不离义也。
如来则非三世者,究竟证常住故。自金心已还,虽分证常,犹有无常,故属三世。下经明后身九住,同有六事,而有常者,与而言之。
未来全见者,至具见时,即是妙觉。
若善五阴者,四果、十地。菩提果者,究竟果。如下疏释。重明后身者,真因分果,皆属三世。
但言可见,与前为异者,对前后身六事辨异,前云六少见,今云可见,可见则未得少见也。
不与常名者,八住至五住,比于九住已上,所证浅故,夺其常名。
言善、不善异前者,五住至初住,所证复浅,无明尚多,故云善、不善不同。六住已上,得纯善名,下文详之矣。后身下,通前简显也。
修得是善者,于当位见中道故。
不修不善者,未破上地无明故。
并云亦应真不真者,具足合云亦应修得是真,不修不真。
失念不善者,若约今宗,圆位初住已得念不退,别乃初地,并不应失念,故此释非也。
难亦未去者,若欲去难,如向记中,随文释也。
经定有佛性等者,若言定有,现在未见;若言定无,未来必得;不许定执,即名置答,置而不答,释一者遮止。
反质答之释二者,莫着质问也。反问其义,不令执著,名为置答。佛以莫著名置答,迦叶以遮止难之。
私云:下置谓弃置,遮止莫着,悉是弃置所问,是故但云以置为答,通收二意。前疏主释义,别就两途,通别相关,其义方显。
因中因果者,无明、烦恼是因中因,四果、十地是因中果。
经亦过去、现在、未来,则是因中果也。
亦非等者,究竟果也。
因中二乘即是三世者,因中果也。
若大菩提等者,究竟果也。
前文下,重牒前文,示今释义。
果性不尔者,以有因中果及究竟果故。
善五阴者,即通因果者,小乘四果,十地分果,所有善阴望佛并因,唯佛名果。向云生善五阴即是果性者,且约通说分证究竟,及以小乘俱名果故。
前文下,引前文证今义,亦三世是四果,十地非三世是究竟。
有人下,出他人释义。既疏主已约因果释之,故知他义未当。
若约烦恼即为因者,以烦恼即佛性故。
善阴果性通因者,以四果十地,究竟悉名善阴。经云得善五阴,即是四果十地也。而疏云十地之果者,望凡名果,望佛名因。向经云果亦过去未来者,望凡以说。
唯在于果者,经云获得菩提,是究竟菩提也。从善五阴得菩提果,故名阴果。
备有因中之果及菩提果者,初法中善五阴,是因中果也。菩提果如文。
经如众生身等者,以众生身喻菩提,精血喻诸烦恼及善阴。
经:佛性亦尔。前四味,因中果也,此亦三世;醍醐,菩提果也,此非三世。
即合现在以烦恼故能令断善者,以现断善合乐果也。
必由过去者,合过去业也。由昔无信,今断善根,无信即烦恼也。
今言下,释妨。既由过惑而今断善,何故经云现在烦恼耶?故此释之。
合第二譬(至)不生果者。未来若修缘了,方能得果,故云佛性因缘能生也。
若铿然固执者,若定执正因,佛性在迷,未具缘了,如执灯明未出,不能破闇。
若因缘假名者,若晓未来因缘会时,则能得见;如了灯日,虽复未至未出,不可定执,不能破闇。
经未来之生能生众生者,然此段经凡立二譬:一、灯日譬,二、生支譬。疏但释灯日,后譬略无,谓十二缘中未来生支能生众生。
能生佛性者,能生初住及后身等佛性。
经:若言五阴是佛性者,若阴是性,则性在身内,云何说言非内非外?
经我先不说众生佛性为中道耶者,此指师子吼品中广释佛性为中道义,故今指之。
非内六根等者,内六根即正报,外六尘是依报。
为破两执者,内外之执也。
即一而三,即三德性者,即中是法身性,即空是般若性,即假是解脱性。
备此二义者,即三而一,即一而三也。
岂有无真俗之中等者?圆融中道,即遮而照,故具二谛。
佛性咸遍者,中既具俗,俗摄三千,事理依正,无所不统,故云是故佛性至咸遍也。
多处论遍者,所出非一,故云多处。
所以至此等者,多处论遍,是双照;此言双,非是双遮。应知言说虽殊,理体无异。多处论遍者,是即遮而照;此非内外,是即照而遮。遮照一如,诸文义等。
复应双是者,即双照也。
尚未能计犹如虚空等者,尚未如外道之胜者,安晓圆中之大义乎?
根尘合等者,经但云内外合,荆溪以根尘释之也。
岂非体一等者,凡有三句,结责他师。体一则依正体一相即,谓依即是正,正即是依。既一既即,则晓依正俱遍,故云岂非性遍。岂同计性唯在有情身中,如器中有果耶?
今问下,只由经云内外合故,所以历根尘责问,显彼违经。先以四句定;次若双非者下,正难。于四句中,且牒双非以破,恐他见此明中道为佛性,而执此义。言无情无佛性者,以经云非外六入故,故今以非内难之。五阴即内六根,既云非内非外,则有情五阴亦无佛性,何但墙壁无情无佛性耶?若约双照,则依正皆有。
哀哉下。伤劝也。伤彼迷愚,故云哀苦。
请细下,劝晓经旨六门,即今明中道六段也。
以括一部者,以一部之文,岂离中道?文虽异说,理必常融。此为世人好执下文墙壁无性之义,故令以此遮照之旨,统括诸文。
统收一期者,此经谈理既然,诸部圆经,固无异辙,但由兼等,故分五时。
释迦以望等者,出世之意,指归此性,佛佛道齐,五佛无别。一以贯之,故云理无二是;五时无别,故云事无毫差。
所失下,只由世人不了性遍,则使大教徒施,圆修虚设,故云不轻。
释迦等,即五佛也。一释迦,二十方,而以三世为三,成五也。
先出二执者,执外道、内道也。
次四复次等者。经中约果约修,以谈佛性。然修由性成,果由因得。良由本具,方论修果。故使理具,转成修具。一一修具,无非理具。当用此意,以寻经文。
经:佛性虽有,非如虚空者,虚空说无,为有故有,颇见而佛性可见?
经:犹如灯焰者,从初焰至后焰,相续不断故。
色即佛性等者。此明墙壁外色即佛性也。金錍云:色何以遍?色即心故。又云:若不唯色,色非心耶?
若色等无者,若谓墙壁等色无佛性者,相好色身亦应无性,以俱是色法故。若俱无者,则有情亦无,何但无情?
二、结假说者,经云定说,非定执也,故以假说明之。
经:心不等故者。既知酪因乳生,则乳中有酪,何故不许乳由水草,而水草中有乳耶?两物既俱本有,而偏执一有一无,名心不等。
经四事和合者,此明眼识从四缘生,新经论明九缘生,如前记。
初一异因异果者,一因生一果,故云异因异果,故以一字明之。
经离于方便等者,以乳久停,或自变为酪故,如师子吼品。
经要须方便者,要须人工也。
经盐亦应有微不咸性者难,意者不咸之物既有咸性,盐咸应有不咸性耶?此即互难,难有令无,难无令有也。
经不可独用者,以盐性咸苦,独用则人不堪食,若本有淡性,何故尔耶?
经不从方便者,不从外四大而增长内也。
一、依理起教用者,即如来依佛性理起权实教。
二、明下,即机缘。禀教立行,故曰修因;行成证理,故曰趣果。
三、习下,修因必习于圆解,趣果定除于结惑。故此三科,初一在应,后二属机。
别明自意者,自意是今经正意,故更别释。
经:知杀解脱者,知杀贪爱母、无明父等,得解脱也。又是知因杀得解脱,如杀五百婆罗门等。
经乃至邪见者,于十恶中略其八种,故曰乃至。
知邪见解脱者,知因邪见,识达正道,名为解脱。
得无量罪者,泽州云:波斯匿王先有诚教,有犯佛者,罚财入官。彼闻得罪,谓招此坐(才过反),故求与财。
随自他意可知者,智人说有,我亦说有;随智人是随他,我亦自说是随自;前随愚人说幻,一向是随他。
经不见一切众生定得菩提者,此赴宜之说。圆人初心定知,岂十住不见耶?然应比下实见,比上则名不见。与夺论之,义自可了。
经我说如是,汝说亦尔者,彼此同知,名随自他意语。经然不离于阴入界也者,无量诸法,不离三科,三科不离色心,色从心造,全体是心,一家立行,唯能阴界,美在斯也。
经:七种语者,因中说果,名为因语;果中说因,名为果语;说现在法,望前为果,望后为因,名因果语;立喻显法,名为喻语;假举世间不应有事而显诸法,名不应语;随世流布说男女等,名世流布语;有所宣说,令他众生从己化意,名如意语。虽有七语,正约后一,明已为生说性之意。
经众生现在六入触因者,谓现六入及触,是过世业行家果,现所造业,复为来因,名因果语。
经说诸众生悉有佛性(至)不放逸者。宝性论云:为众生于自身中生怯弱心,谓己无性,绝分不求,故说众生有佛性。义与此同。
初明无所有者,由证法身真空之理,而外有力、无畏、相好等,即真而应,故云无所有。无家之有,名无所有。次明有所无者,谓不善、无记,昔有今无,故云有所无。又前一显智德所成,后一明断德所离。
阐提即有下云云者,此修善修恶,互论有无,如下四句料简,故注云云。
经众生不解(至)自意语者。七方便众生,执偏疑圆,故云不解。
经后身(至)不能解者。藏、通后身,若别教约行教道,则初地已解;约教教道,等觉犹迷。若以究竟望之,则圆教补处,亦名不解。自等觉已还,悉名其余菩萨。
况复浅人者,二乘及余菩萨也。
世谛种别者,即别圆俗谛中,十法界业行因果差别故,非二乘所解。
应身为世谛者,化迹难量,不可思议,故非二乘能了。上文云现病是佛境界,非二乘所知,即其例也。
别有所关者,此如法华玄义,明七种二谛中,引此经文,明别教二谛也。故彼文云:幻有无为俗,不有不无为真者,有无二故为俗,中道不有不无不二为真。二乘闻此,真俗俱皆不解,故如聋哑。大经云:我与弥勒共论世谛,五百声闻谓说真谛。即此意也。若约时部,或在华严,或通二酥。
境界性者,恶邪堪为佛所观境,未有一毫之智,名境界性。
万善了因者,了因了于万善,名了因性。
亦名缘因者,指上万善也。
或众生性者,五阴和合,名众生性也。
俱有无记五阴性者,阴果之身,既酬昔因,故是无记。现起善恶,能作未来世因,名善恶阴。所谓因通善恶,果唯无记也。
语异意同者,三句意同,其义可见。而俱有句,旧云并有正性或众生性,今云俱有无记五阴性,云何同耶?答:五阴即佛性,岂非正因?色心和合,岂非众生?故知义同旧说。
一句至七句者,此通就今中道大章共释,总有五段,谓初一句、二二句、三三句、四四句、五七句,故云一句至七句也。
自他语亦有亦无者,阐提现在未有佛性,名亦无;当必得故,名亦有。此古人义,不可用修性善恶消此两亦,以修性善恶出今宗故。七、众生在下文。
各有一边者,善人有善边,阐提有恶边,两人对待,故称俱有也;俱无例尔,约缘故有。
得无得者,取着迷心名得,故阐提有之;信理悟心名无得,故善人有之。
如上说者,还将二人相对,明俱有等。
单就理内者,以善星、罗云皆权人,而内已证理故。
顺逆二化者,善星逆化,罗云顺化。
谓此为能解难解者,兴皇自谓此释得意也。
今明下,明今释。
欲依此文者,显前古人违经背义也。故今约下文七众生出没,以释顺经也。次约三谛,是顺义也。
俱在恒河者,同有正因性也。
俱不到岸者,俱未到分证彼岸也。
中道因果者,真因极果也。以善人于圆位,但在名字观行中故。
而佛性是一者,如七类有异,同在一河。
经:坻弥,三苍音低,下音迷,具云帝弥祇罗,此云大身鱼也。其类有四,此第四最小者。
经䱜鱼且各反。异物志云:鐇䱜,有鐇骨在鼻前,状如斧斤。江东呼斧斤为鐇,故谓鐇䱜也。
合譬具合者,具合上总别二譬也。
前品下,对前品辨异。
经:虽得解脱,杂烦恼者,非想等为解脱也。
经虽信佛性是众生有,不必皆悉一切有之者,或谓阐提无性,或云草木无性,正坐此失,学者知之。
但求实利者,谓求菩提也。
经:二者、随道者,顺涅槃持戒也。
余六深隐者,伽陀,此云重颂;尼陀那,此云因缘;阿波陀那,此云譬喻;阇陀伽,此云本生;毗佛略,此云方广;阿浮陀达磨,此云未曾有。此八深隐难解,故不信今意。应如法华玄文第六引达磨郁多罗云:不信六部互不相通,谓小无广问记,大无缘喻议,但信六部其互相通,谓修多罗、祇夜、伽陀、伊帝目多伽、阇陀伽、阿浮陀达磨。以消今文,其理雅合。
经惋手比丘。乌唤反。惊异也。未详何义立名。
通五方便三十心者,小乘四念为一,及燸等四为五方便,大乘住、行、向为三十心。
俱内凡也。七方便者,即小乘七也。于五上更加五停,开四念为两,谓总念、别念,故有七。
通三十心者,且依别位以释,则住、行对四方便,十向对世第一。
因前第二等者,用前第二人为缘也。
仍本似位者,此释为正。
经刁长者鸟跳反
而犹有此生者,苦依身在故,所以未度生死。
此殊不见理者,不知理有真中之别,偏真涅槃非佛性,中道涅槃是佛,三人未见中道,云何见性耶?
亦不同得涅槃者,既佛性有见不见,例应涅槃有得不得,那忽前文以四人同为第七到岸耶?
涅槃有异者,真中别也。
生死不同者,分段、变易二种别也。
即小乘七人者,开四为七也。开声闻为四果,并支佛、菩萨、佛,故知有七。是知前明涅槃是通教义,故引释论,证成通义也。
通别互举者,今说涅槃河是通教义,前说生死河是别教义。只由今经重施四教,故称四悉机。前说于通,今明于别,而复会归佛性,故与前部不同。
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