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金陵宝华山律学沙门 德基 辑

●四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。分四。初总标。二别列戒相。三结问。四劝持。

初总标。

诸大德。是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。半月半月说。戒经中来。

释 尼萨耆波逸提者。

波逸提义翻为堕。

根本律云。波逸底迦者。是烧煮堕落义。谓犯此罪者。堕在地狱傍生饿鬼恶道之中。受烧煮苦。又此罪若不殷勤说除。便能障碍。所有善法此有说义。故名波逸底迦。此戒僧有一百二十条。前列三十。因财事生犯故。加尼萨耆也。

声论云。尼翻为尽。萨耆翻为舍。因贪慢财事故。强制舍入僧中故。名尼萨耆波逸提。亦名舍堕。此乃华言。从略言之。

二别列戒相。共有三十条。初名畜长衣。乃至第三十自求僧物入己。

○第一长衣十日不净施戒

总释。

萨婆多论云。一以为俗利。则道利不成。又失檀越信敬净心。比丘无厌。与俗无别。有违佛教四圣种法。此是共戒。尼亦同结。大乘不同。学菩萨普利有情。以檀度为首。虽不同学。然亦同须说净。

律摄云。此由长衣事。多贪烦恼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二缘合结。

缘起处。

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。听诸比丘持三衣不得长(此但遮止。未曾结戒 衣犍度云。佛见诸比丘在道行。多担衣物。作是念。可为制衣多少。不得过畜。时佛初夜在露地在。着一衣。中夜觉寒。即着第二衣。后夜觉寒。复着第三衣。便安隐住。乃听比丘畜三衣。不得过)。

起缘人。

时六群比丘(萨婆多论云。六群者。一难陀。二䟦难陀。三迦留陀夷。四阐陀。五马宿。六满宿。二人得漏尽。入无余涅槃。一迦留陀夷。二阐陀。二得生天。一难陀。二䟦难陀。二堕恶道生龙中。一马宿。二满宿。难陀䟦难陀善解算数阴阳。又善能说法论义。又多欲。马宿满宿善于音乐。种种戏笑。事事皆能。亦善巧说法论议。亦解阿毗昙。迦留陀夷阐陀深通射道。深解阿毗昙。然此六人无法不通。善达三藏十二部经。内为佛法之栋梁。外为佛法之大护。五人皆是释种子。王种。唯迦留陀夷一人是婆罗门种。六人俱是豪族。共相影响。相与为友。宣通佛教。故名六群比丘也)。畜长衣。或早起衣。或中时衣。或晡时衣。彼常经营庄严。如是衣藏举(萨婆多论云。问曰。何由得如是种种衣服。答曰。既是贵姓。又多知识。兼复多欲。是故衣多。何故如是畜积多衣。答本是豪族。先在家时。爱着璎珞种种服。饰虽乐法出家。以本习故。乐好衣钵。又多欲故多畜积)。诸比丘见已。往白佛。佛以无数方便诃责已。结戒。若比丘畜长衣者。舍堕。时阿难从人得一贵价粪扫衣。欲以奉大迦叶。大迦叶常行头陀。着此衣故。大迦叶不在。不知云何。即往白佛。佛问大迦叶。何时当还。阿难言。却后十日当还(问曰。长老阿难何由得知大迦叶十日当还。答曰。所以知者。大迦叶欲游行诸国时。至阿难所言。我欲游行某国。某日当还。迦叶或遣信问讯。世尊及阿难我某日当还。所以知十日当还也 问曰。如来何故随阿难语结戒。答曰。此是制罪。非是性罪。是故随阿难语制)。佛告诸比丘。自今已去。听畜长衣。齐十日。欲说戒者。当如是说。

所立戒相。

若比丘衣已竟。迦絺那衣已出。畜长衣经十日。不净施得畜。若过十日。尼萨耆波逸提。

释义 衣已竟者。三衣(谓三衣已足。或作衣已竟。故名衣已竟)。迦絺那衣已出(梵语迦絺那衣。此翻功德衣。以坐夏有功五利赏德也。五利者。一畜长衣。二离衣宿。三别众食。四展转食。五前食后食不嘱入聚落。此五开听不犯 律钞引明了论。本翻为坚实。能感实。能感多衣故。又翻难活。以贫人取活为难舍少财。入此衣功德胜。如以须弥大衣聚施也。已言出者舍也。前安居者。五月谓从七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。而出此衣。后安居者。不受迦絺那衣。但开一月。出者余七月十一月是)。畜长衣者(长者三衣之外。更有余长。晋书云。平生无长物是也)。衣者。有十种。一憍赊耶衣(应师译为蚕衣。谓野蚕丝绵作故。又云高世耶衣。东天竺有乌陀国。杭米熟时。叶变为蚕。蚕则食杭米。人取烝以为绵)。三劫贝衣(此云木棉花。是细棉布衣)。三钦婆罗衣(是毛织成之衣。即如绒褐之类)。四刍摩衣(此云麻衣。西域记云。即麻之类。彼土麻少。多用草羊毛织成)。五谶摩衣(此云粗布衣)。六扇那衣(或云奢那衣。乃树名也。此树高共人等。皮似麻。取以织衣。体如粗布。此方无有)。七麻衣(西域麻有多种。自然青黄赤色)。八翅夷罗衣(此云细布)。九鸠夷罗衣(亦云细布衣)。十谶摩罗半尼衣(未见翻译)长衣者。若长如来八指。广四指是(如来八指者。谓佛指面阔二寸。八指则长一尺六寸。广四指则横有八寸堪作衣隔。是名长衣)。不净施等(净施有二种。一真实净。二展转净。于后波逸提五十九中明。不作如是二种净。名不净施)。

萨婆多论云。九十六种无净施法。佛大慈悲方便力故。教令净施。令诸弟子得畜长财。而不犯戒。问曰。佛何不直听畜长财。而强与结戒。设此方便。答曰。佛法以少欲为本。是故结戒不畜长财。而众生根性不同。或有多预畜积。而后行道。得证圣法。是故如来先为结戒。而后设方便。于佛法无碍。众生得益。既作净施。得畜长财。而不犯戒。问曰。净主比丘不犯长财戒耶。答曰。无犯。此是方便施是他物故。

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若缘有缺罪结方便。一心有贪慢。二畜衣应量。三不施过期。

定罪 此中犯者。若比丘一日得衣。乃至十日中所得衣。十一日明相出尽。舍堕(言一日得衣者。谓衣入手日。非谓月初一也)。若比丘一日得衣不净施。二日乃至十日得衣若净施。若不净施。至十一日明相出。皆舍堕(此中从第一日得衣已。乃至第十日于其中间。或有日得。或有日不得。就所得者。或有净施。或不净施。其净施者无犯。其不净施者。以第一日衣势力故。至十一日明相出。尽犯舍堕)。如是若遣与人(遣者送也。即送与人也。有言遣与人。即是展转净非也)。若失衣(谓盗去)。若故坏(谓弊烂等)。若作非衣(谓作余衣用)。若作亲厚意取(谓亲厚者取去)。若忘去(谓衣置此处。有缘他往忘去)亦尔。

若舍堕衣不舍持。更贸余衣。一舍堕。一突吉罗。此舍堕衣应舍与僧。若众多人。若一人不得别众舍(谓界内僧尽集不来嘱授。方成如法。反上。即名别众也)。若舍不成舍。突吉罗。舍与僧时将至。僧中偏露右肩。向上座礼。胡跪合掌。作如是语。大得僧听。我某甲比丘故畜尔所长衣。过十日。犯舍堕。我今舍与僧舍衣已。忏罪竟。僧应还此比丘衣。白二羯磨(忏罪法及白二羯磨还法。如律广明)。

是比丘僧中舍衣竟。不还者。突吉罗。若还时有人教莫还。突吉罗。若作净施。若遣与人。若持作三衣。若作波利迦罗衣(善见云。朱罗波利迦罗衣。汉言杂碎衣)。若故坏(谓故意坏彼衣)。若烧(谓以火烧之)。若作非衣(谓作余衣受用)。若数数着坏者。尽突吉罗(此谓能作法僧。应还不还。乃是违法。突吉罗罪)。

僧祗云。一日得衣。即日作净。乃至十日得衣。十日作净。十一日得衣。十一日作净。犯越毗尼罪。以无间故。间者一日得衣。更停九日。二日得衣。更停八日。三日得衣。更停七日。至九日更停一日。十日得衣。即十日作净。十一日得衣。不应受。是名间也。

若为佛为僧供养。故求物集在一处。虽久未用。不犯。

律摄云。若为三宝畜衣。非犯。

或施主作如是言。此是我物。仁当受用。虽不分别用之。无犯(根本部分别即是净施也)。

根本云。若犯舍堕。不舍或虽舍不说悔。或虽说悔不经宿。随有所得。并成舍堕。由前染故。若舍衣说悔。经宿已得。皆无犯。

五分云。不得舍与余人及非人。舍已然后悔过(余人者。是三小众也)。若不舍而悔者。罪益深。除长三衣。若长余衣。乃至手巾过十日。皆突吉罗。若净施不犯(言长余衣者。谓非三衣数)。

萨婆多云。若初日得衣。即不见摈(不见罪举)。不作摈(不忏悔举也)。恶邪不除摈(不舍恶见举)。若狂心乱心病坏心。若不解摈不得本心。乃至命终不犯此戒。后若解摈。若得本心。还计日成罪。

若初日得衣。上入天宫。北至郁单越住。若至命终。不犯此戒。后归本处计日。成罪。

若初日得衣至五日。若不见摈。不作摈恶邪。不除摈。若狂心乱心病坏心。上入天宫。北至郁单越。后若解摈。若得本心。若还本处。取前五日。数后五日。然后成罪。西拘耶尼东弗婆提尽有比丘戒法。亦同龙宫物皆有主。是三处不同天上触物自然。郁单越物皆无主。二处兼无比丘戒法(三摈之人不共僧事。故亦无犯)。

比丘尼舍堕。三小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开缘 不犯者。齐十日内若转净施。若遣与人。若贼夺想。若失想。若烧想。若漂想不净施。不遣与人。不犯。若夺失烧漂取着。若他与着。若与作彼。不犯(谓他与我衣实。作彼人物想过畜。无犯)。彼受付嘱衣者命终。若远出去。若休道。若为贼强将去。若为恶兽所害。若为水漂溺。如此不作净施。不遣与人。不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会详 缁门警训引地持论云。菩萨先于一切所畜资具。为非净故。以清净心。舍与十方诸佛菩萨。如比丘将现前衣物。舍与和尚阿阇黎等。

涅槃经云。虽听受畜。要须净施笃信檀越是也。今时禅宗及与讲学。专务名利。不耻五邪。多畜八秽。但随浮俗。岂念圣言。自下坛场。经多夏腊。至于净法。一未沾身。宁知日用所资。无非秽物箱囊所积。并是犯财。慢法欺心。自贻伊戚(谓忧戚皆自造而成。犹云天作孽。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。此之谓也)。学律者知而故犯。余宗者固不足言。谁知报逐心成。岂信果由因结。现前袈裟离体。当来铁叶缠身。为人则生处贫穷。衣裳垢秽。为畜则堕于不净。毛羽腥臊。况大小两乘通名净法。傥怀深信。岂惮奉行(惮者畏也)。

荆溪辅行记云。有人言。凡诸所有非己物想。有益便用。说净何为。今问等非己财。何不任于四海。有益便用。何不直付两田(悲敬二田)。而闭之深房。封于囊箧。实怀他想。用必招愆(犯盗)。忽谓己财。仍违说净。说净而施。于理何妨。任己执心。后生仿效。故知不说净人。深乖佛制。两乘不摄。三根不收。若此出家岂非虚丧。

○第二离衣宿戒

总释。
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同制。

梵网经云。菩萨行头陁时。及游方时。行来百里千里。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。此是制罪。

律摄云。由离衣故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二缘合结。

缘起处。

佛在给孤独园。

起缘人。

时六群比丘持衣付亲友比丘。往人间游行。受嘱比丘数数出衣。日中晒。诸比丘问知其故白佛。佛以无数方便。呵责已结戒。不得离衣异处宿。结戒已。有一干痟病比丘。粪扫僧伽黎患重。有因缘事。欲游行人间。不堪持行。即语同伴。比丘白佛。佛言。与不失衣。白二羯磨。当如是说戒。

所立戒相。

若比丘衣已竟。迦絺那衣已出。三衣中离一一衣。异处宿。除僧羯磨。尼萨耆波逸提。

释义 三衣者。僧伽黎(灵感传云。每转法轮。披僧伽黎。南山云。此三衣名诸部无正翻。今以义翻大衣。亦名杂碎衣。以条数多故)。郁多罗僧(此云上着衣。即七条衣也。南山云。七条名中价衣)。安陀会(此云中宿衣。谓近身住也。南山云。五条名下衣。华严云。着袈裟者。舍离三毒。本律云。怀抱于结使。不应着袈裟)。离一一衣异处宿(言一一衣者。谓受持三衣中。随离其一。异处宿者。谓人衣各异其处。而经明相 律摄云。有三种离衣。一举处离。谓在障难处。而举其衣。不得重观。或因失落。二失念离。于安衣处。更不重忆。三受用离。谓暂安衣。即遇缘隔。不得受用也)。除僧羯磨僧者。一羯磨一说戒(善见云。与不离衣羯磨者。虽离衣宿。而不犯尼萨耆罪。问曰。齐几时离衣宿。答曰。随病未差得离宿。若病比丘僧为羯磨离衣宿。已往余方。若病差欲还。道路险难不得还。恒作还意。虽病差不失衣。若决定作不还意。失衣若过十日。犯长衣罪。若往余方病差。还来至衣。所病复发。更欲往余方。承先羯磨。更不须羯磨)。不失衣者。僧伽蓝里有一界(谓通结一大界已。复结不失衣界。界内摄衣)。失衣者。僧伽蓝里有若干界(但结大界。未结不失衣界。随有隔障。俱名失衣)。不失衣者。树有一界(谓五月午日正中时。日光所照。枝叶遍覆。日影无穿。是为一界)。失衣者。树有若干界(谓枝叶不相交接。随日影及处。即名若干界)。不失衣者。场有一界(谓此场中有一主。兄弟不分。此之势分中间总是。外有一寻。名为一界)。失衣者。场有若干界(谓场中兄弟。各各分别。即名多势分也)。不失衣者。车有一界(谓此车有一主不分别。是名一势分)。失衣者。车有若干界(车属多主。各有分齐。是名若干界)。不失衣者。船有一界(谓船属一主。名一势分)。失衣者。船有若干界(谓船属多主。各有势分。故名若干界)。不失衣者。村有一界(云何一邨有一势分。谓于此邨有一园林一神庙众集之处。是谓一邨有一势分)。失衣者。村有若干界(云何一村有多势分。谓此村有多园林多神庙众集之处。是谓一村有多势分。云何为势分。答此无势分。但齐室中)。不失衣者。舍有一界(谓此舍中惟一家长。更无分别。名为一势分)。失衣者。舍有若干界(谓此舍中有多家长分别。或九十六种外道所居。为彼各执异见。见既不同。势分各别。是名若干界)。不失衣者。堂有一界(但属一主无有分别)。失衣者。堂有若干界(谓属多主。各有分别。名若干界)。不失衣者。库藏有一界失衣者。库藏有若干界。

不失衣者。仓有一界。

失衣者。仓有若干界(如前)。僧伽蓝者。有四种如上。树者。与人等足荫覆。跏趺坐。场者。于中治五谷处。车者。若车回转处。船者。船回转处。村者。有四种如上。堂者。多敞露。库者。储积藏诸车乘辇舆贩卖之物。仓者。储积米谷。

此僧伽蓝界非彼僧伽蓝界。此僧伽蓝界非彼树界。乃至此僧伽蓝界非彼库藏界。亦如是。

此树界非彼树界。乃至此树界非彼库藏界。及僧伽蓝界。余界作句准知。

僧伽蓝界者。在僧伽蓝边。以中人若用石。若砖掷所及处。是名界(言中人者。以力处中。为离远近故)。乃至库藏界仓界亦如是(言掷石所及处。是名界。此谓自然界之势分。或界与僧伽蓝等。或界小于伽蓝。但结摄僧界。而缺摄衣界。其义可通。若界大于伽蓝。二界并结。随界摄衣。故云摄衣界。摄衣以属人。令无离宿罪。何用复言。掷石所及处名界思之)。

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。方成本罪。一心有慢教。二受持三衣。三不心念舍。四已经明相。

定罪 此中犯者。若比丘置衣在僧伽蓝内。乃在树下宿(明相未出。若舍衣。若手捉衣。若至掷石所及处。若不舍衣。若不手捉衣。若不至掷石所及处)。明相出随所离衣宿。舍堕(言明相出者。有三种色。若日照阎浮提树则有黑色。若照树叶。则有青色。若过树照阎浮提界。则有白色。于三色中。白色为正)。除三衣。若离余衣。突吉罗。

若比丘留衣着僧伽蓝内。往场处宿。乃至库藏仓处宿(亦如是)。若比丘留衣树下。往场处宿。乃至仓处僧伽蓝处宿(亦如是)。若阿兰若处无界。八树中间。一树七弓。遮摩黎国作弓法。长中人肘四肘(言肘者。臂至指端。中人肘量一尺八寸为一肘。四肘为一弓。有七尺二寸也。七弓则有五丈零四寸也。西国种树之法。以七弓方植一树。八树七间。共该三十五丈二尺八寸。是阿兰若自然界之势分)。若比丘无村阿兰若处留衣着。此八树间异处宿。明相未出。若舍衣。若手捉衣。若至掷石所及处。若不舍衣不手捉衣。若不至掷石所及处。明相出。舍堕。

除三衣离余衣。突吉罗。

僧中舍已。不还等。得罪同前。

杂事云。若暂向余处。即拟还者。任不将去。复有暂出拟还。至彼日暮。即侵夜归。被虫贼害。当于彼宿。不应夜行。所受持衣应心念舍。可于同梵行边。借余三衣。守持充事。

僧祗云。随所住处。常随三衣。持钵乞食。譬如鸟之两翼。恒与身俱。

比丘尼舍堕。三小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开缘 不犯者。僧与作羯磨。明相未出。手捉衣。若舍衣(谓作心念舍避重。而就轻故。离衣舍堕。缺衣突吉罗)。若至掷石所及处。若劫夺想。若失想烧想漂想坏想。若水道断路险难。若贼难恶兽。若渠水涨。若强力者所执。若系缚。或命难梵行难。若不舍衣。不手捉衣。不至掷石所及处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会详 业疏云。所以衣钵常随身者。由出家人虚怀为本。无有住着。有益便停。故制随身。若任留者。更增余习。于彼道分。曾无思择。故有由也。唐无著禅师游五台。因往金刚窟随喜。遇文殊化为老翁。引入般若寺。寺地尽是琉璃。堂舍皆辉金色。翁居白牙床。指金墩。令着坐之对谈。着欲求寓一宿。翁曰。持三衣不。答曰。受戒已来持之。翁曰。此是封执处。着曰。亦有圣教在。若许住宿心念舍之。或有强缘。佛故听许。翁曰。无难不得舍衣。宜从急护。又清凉大师愿中云。卧不离衣钵之侧。今时禅讲两宗离衣。不以为咎。不思佛语。亦可慨矣。

○第三过一月衣戒

总释。
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不同。制此是制罪。

律摄云。废修正业。制斯学处。

缘起处。

佛在给孤独园。有一比丘。僧伽黎故烂弊坏。自念言。世尊结戒。听十日内畜长衣。过者犯舍堕。十日中间更不能办。我当云何。即告同意比丘白佛。佛言。自今已去。听比丘畜衣。乃至满足故。

起缘人。

时六群比丘闻世尊听畜衣。乃至满足故。彼有粪扫衣及余同者。不足取中粪扫衣。浣染四角。头点作净。持寄亲友比丘已人间游行。时受寄比丘以其行久不还。出衣晒之。诸比丘问知其故白佛。佛呵责结戒。

所立戒相。

若比丘衣已竟。迦絺那衣已出。若比丘得非时衣。欲须便受。受已疾疾成衣。若足者善。若不足者。得畜一月。为满足故。若过畜。尼萨耆波逸提。

释义 得非时衣者。无迦絺那衣。自恣后一月有迦絺那衣。自恣后五月。非时者过此限(得者从在家出家。若男若女及黄门边得)。受已疾疾成衣(既得衣已。应速速作成三衣守持。衣财既足。更无开畜)。若足者善(足者同样衣财满足。谓体色量。体即粗细等。色谓青黄等。量即长短阔狭等)。若不足者。得畜一月。为满足故(僧祗律云。阿那律得一小段衣。以水酒。引令长广。佛知而故问。阿那律汝作何等。答言。得一小段衣。尺量不足。欲引令长广。佛语尊者。汝颇有更得衣。望处不。答言有。佛言。何时当得。答言一月。佛言。从今日听不足衣有望处者。停一月为满足。故一月听畜不犯)。若过下(违制成犯)。

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。方成本罪。一心有贪慢。二衣财应量。三同衣足满。四畜过制限。

定罪 此中犯者。若十日中同衣足者应裁割。若线拼。若缝作衣。若净施。若遣与人。若不裁割缝作衣。若不线拼。不净施。不遣与人。十一日明相出。随衣多少。舍堕。

若同衣不足。至十一日同衣足。即十一日应裁割缝作衣。若线拼。若净施。若遣与人。若不裁割等。至十二日明相出。随衣多少。尽舍堕。

乃至二十九日亦如是。

若同衣不足。三十日若足若不足。若同衣若不同衣。应即日裁割缝作衣。若线拼。若净施。若遣与人。若不裁割等。至三十一日明相出。舍堕。

僧中舍忏。及不还等。得罪同前。

善见云。若二十九日得所望衣。细先衣。粗先衣。说净新得衣。复得一月。为望同故。若望得衣粗。复得停一月。如是展转随意所乐。为欲同故。莫过一月(律摄云。有望处者。谓于亲友及阿遮利耶等。或五年大会等。我当得衣)。

比丘尼舍堕。三小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开缘 不犯者。若十日同衣足。若裁割。若线拼。若缝作衣。若净施。若遣与人。如是乃至三十日。若足若不足。若同衣若不同衣。即日应裁割。若线拼。若缝作衣。若净施。若遣与人。不犯。若夺想失想烧想漂想不裁割。乃至不遣与人。不犯。若夺失烧漂而取着。若他与着。若作彼。不犯。若受奇比丘命终远行休道贼兽难等。不裁割。不线拼。不缝作衣。不净施。不遣与人。不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○第四取非亲里尼衣戒

总释。

此是不共戒。尼不同犯。大乘不同制。谓不论亲里非亲里。但观可取不可取。然在末法。尤宜护世讥嫌。此是制罪。

律摄云。由贪着心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三缘合结。

缘起处。

佛在耆阇崛山。

起缘人。

时有一比丘。着弊故僧伽黎。莲花色比丘尼见已。发慈愍心。即脱身所著贵价僧伽黎与之。易彼弊故僧伽黎(莲花色尼者。谓容貌作优钵罗华色。此人前世久远劫时。作婆罗门女。父母家人入海采宝。是女在后。不能自活。便与诸淫女。共在一处。卖色自供。此女色貌不丰。无人往来。常自咎责。何以独尔。时有辟支佛。一切敬仰。有人语言。汝能供养辟支佛者。随心所欲。世世如愿。时彼女人即随其语。办美饮食。以优钵罗花覆上。奉辟支佛。即发愿言。令我世世常作女人。端正无双。为人所敬。无能过者。又愿得如沙门所得功德。令我得之。是故今世得作女人。颜貌第一。以本愿故。今得漏尽)。后着此衣见佛。世尊知而故问。彼以因缘白佛。佛言。不应如是听汝畜持五衣完坚者。余衣随意与人。何以故。妇人着上衣服。犹尚不好。何况弊衣。世尊以此因缘结戒。从比丘尼取衣。舍堕。是后诸比丘皆畏慎。不敢从亲里尼取衣。佛言。听从亲里尼取衣。何以故。若是亲里筹量知有无可取不可取故听。时祗洹中。二部僧得施衣共分。比丘尼衣。比丘错得。比丘衣。尼错得(今时人言。僧衣是阳边。尼衣是阴边。此乃不闲律教。律制尼畜五衣完坚者。不听受持上妙衣服。今谓尼得上服。僧得粗者。故云错得僧尼衣。制无有差殊也)。时比丘尼持衣至僧伽蓝中。与诸比丘贸易。诸比丘不听。白佛。佛言。自今已去。听贸易。当如是说戒。

所立戒相。

若比丘从非亲里比丘尼取衣。除贸易。尼萨耆波逸提。

释义 非亲里者。非父母亲里。乃至七世非亲也。亲里者。父母亲里。乃至七世有亲(父有六亲。母有六亲。父六亲者。谓伯叔兄弟子孙。母六亲者。谓舅姨兄弟儿孙。言七世者。谓曾祖祖父己身子孙曾孙。名七世也)。除贸易者。以衣贸衣。以衣易非衣。或以非衣贸衣。若以针。若筒。若刀。若线。若小段物。乃至一丸药贸衣(萨婆多论云。除贸易者。令行者得安乐住故。又使弟子无苦恼故。若比丘得比丘尼所宜衣。比丘尼得比丘所宜衣。不贸易者。以衣因缘故。种种驰求。废行道故。得诸苦恼。是故听之)。

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。方成本罪。一贪心为己。二尼非亲里。三是应量衣。四取衣入手。

定罪 此中犯者。从非亲里比丘尼取衣除贸易。舍堕。

舍忏不还等。得罪同前。

根本云。若尼将衣施僧。或为说法故施。或为受具时施。或见被贼故施。或尼多获利养。持衣物到苾刍所。置地求受。弃之而去。取亦无犯。

萨婆多云。取应量衣。舍堕。取不应量衣。突吉罗。

若取一切键镃器物。突吉罗。

五分云。从非亲里式叉摩那沙弥尼取衣。突吉罗。

若亲里犯戒邪见从取衣。突吉罗。

比丘尼突吉罗。三小众亦突吉罗(若沙弥从非亲里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取衣。突吉罗。若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从非亲里比丘沙弥取衣。皆突吉罗)。是谓为犯。

开缘 不犯者。从亲里比丘尼边取衣。若贸易。为僧为佛图取者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○第五使非亲尼浣衣戒

总释。

此是不共戒。尼犯不同。大乘同制。时在未运。尤宜护世讥嫌。

律摄云。此为除淫染烦恼故。复为废彼正业故。又为防其讥嫌过故。亦为数数亲近女人令自烦恼转增盛故。为斯众过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二缘合结。

缘起处。

佛在给孤独园。

起缘人。

迦留陀夷颜貌端正。偷兰难陀比丘尼亦复端正(偷兰是大。亦名粗。粗即大义。难陀此云欢喜。是比丘尼解通三藏。善闲说法。六群尼中之最者。是释种女。分别功德论云。是阿难妹)。互相系念。露形而坐。欲心相视。寻失不净。污安陀会。尼即为浣。即于屏处取不净。着口中及小便道中。后遂有身。诸尼问知其故。白诸比丘。诸比丘转白世尊。呵责结戒。若比丘令比丘尼浣故衣。若染若打。舍堕。后诸比丘各各畏慎。不敢令亲里尼浣故衣染打。佛言。听令亲里尼浣故衣染打。当如是说戒。

所立戒相。

若比丘使非亲里比丘尼浣故衣若染若打。尼萨耆波逸提。

释义 浣者。下至以水一浸。即名为浣。故衣者。乃至一经身着(五分云。经体有垢腻。名故衣)。染者。乃至一入染汁。打者。下至将手一拍(善见云。得使出家女乃至孙女浣。不得使出家妇儿妇浣。何以故。非亲故)。

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是非亲里尼。二是故衣。三是为己。四浣染打竟。

定罪 此中犯者。令非亲里尼浣故衣。若染。若打。三舍堕。

若使浣染打。彼浣染不打。或浣不染而打。或不浣而染打。皆二舍堕。一突吉罗。

使浣染打而不浣染打。三突吉罗(衣一舍即净。堕罪有三。二一须悔过)舍忏不还等同前。

善见云。若比丘教尼浣衣。若作灶暖水。觅樵钻火。随所作。比丘一一得突吉罗罪。浣竟舍堕。

若浣竟欲还比丘。尼自言未净。更为重浣。比丘得突吉罗罪。

十诵云。先自小浣。更令尼浣等。皆突吉罗。

萨婆多云。此戒应量不应量衣。一切犯。

摩得勒伽云。使非亲里尼浣。尼师坛舍堕。

浣褥枕。突吉罗。

僧祇云。若为二师持衣使尼浣。越毗尼罪。

为塔为僧使尼浣染打。无罪。

比丘尼及三小众。皆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开缘 不犯者。与亲里尼故衣浣染打。若病浣染打。若为僧为佛图浣染打。若借他衣着浣染打者不犯(借他衣者。谓比丘衣尼借着。后浣染打。还比丘者。不犯)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会详 律摄云。凡洗浣衣有五种利。除臭秽气。虮虱不生。身无瘙痒。能受染色。堪久受用。不浣衣者。翻成五失。

着色衣亦有五利。顺圣形仪故。令离傲慢故。不受尘垢故。不生虮虱故。触时柔软易将护故。

过分浣衣有五种失。能令疾破故。不堪苦用故。受用劳心故。无益烦劳故。障诸善品故。

着好染衣亦有五失。自长骄恣生他嫉心故。令他知是治容好色故。能令求时多劳苦故。能障善品事故。过染损衣用不牢故。若过打时亦有五失。四过同前。五过打损衣用不牢故。

○第六从非亲乞衣戒

总释。

此是共戒。尼得罪同。大乘不同制。为众生故。然亦须筹量施主堪与不堪。

律摄云。强从索衣。因生烦恼。令他不乐。长自贪求。因讥嫌事。制斯学处。此戒六缘合结。

缘起处。

佛在给孤独园。

起缘人。

时舍卫城中有长者。晨朝严驾。诣园游观。回车诣祇洹精舍。见䟦难陀释子。礼敬听法。䟦难陀辩才智慧。善能说法开化。劝令欢喜(萨婆多或云。初说布施。中说持戒。后说生天福报。或云前后说法。但说布施福报)长者问何所须。报言无所须。长者故问。报言止止。即使我有所须。不能见与长者复言。但见告语。我当随所须给与。长者身着广长㲲白衣。䟦难陀言。汝所著者可与我。报言。明日来至我家中。我当相与。尊者言。我先语汝。正使所须不能与我。长者言。非为不与。但明日来。若与此衣。或更与好者。此衣与汝。我不能无衣入城。长者不悦。脱衣与之。乘车着一衣入城。守门者疑被贼劫。长者说其因缘。居士讥嫌。诸比丘闻白佛。呵责结戒。不听从居士索衣。诸比丘皆畏慎。不敢从亲里居士索衣。故更结非亲里之言。后有众多比丘在拘萨罗国安居竟。执持衣钵。往世尊所。昼日热不可行。夜行失正道。为贼所劫。露形立祇洹门外。诸比丘疑为尼犍子。报优波离。问知其故。即借衣着。见佛。佛慰劳问。具白因缘。世尊呵责裸形行。突吉罗。尔时当以软草若树叶覆形。应往寺边。若先有长衣应取着。若无者。知友比丘有长衣应取着。若知友无应问。僧中有何等衣应分。若有者当与。若无者应问。有卧具不。若有者当与。若不与者应自开库看。若有褥若地敷。若㲲。若被。应摘解取裁作衣。以自覆形。出外乞衣。诸比丘畏慎。不敢持此处物往彼处。佛言听。时诸比丘夺衣失衣烧衣漂衣。畏慎不敢着僧衣。佛言听。彼得衣已。不还本处。佛言。不应尔。得衣已应还。浣染缝治。安着本处。若不安本处如法治。有比丘夺衣失衣烧衣漂衣。畏慎不敢从非亲里居士居士妇乞衣。佛言。听从乞衣。当如是说戒。

所立戒相。

若比丘从非亲里居士若居士妇乞衣。除余时。尼萨耆波逸提。余时者。若比丘夺衣失衣烧衣漂衣。是谓余时。

释义 从非亲里居士若居士妇者(亲里非亲里如前。居士者。楞严云。爱谈名言。清净自居。普门疏云。以多积财货。居业丰盈。谓之居士。律摄云。居士者。简余黄门。谓是男子。女人方得重罪。若是不男二根外道之类。但得恶作。乞者若自乞。若教他乞)。余时者(创制之外开听之时)。若比丘夺衣(若王夺。若贼夺。若女人起欲心夺。若父母亲里欲令罢道故夺。或他与衣。后还夺去。是名夺)。失衣(或失落或忘处)。烧衣(被火所烧)。漂衣(水所漂也)。是谓余时(总结前文)。

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。方成本罪。一贪心为己。二是非亲里。三衣财应量。四得衣入手。

定罪 此中犯者。从非亲里居士。若居士妇乞衣。除余时。舍堕。

舍忏不还等。得罪同前。

僧祇云。若自乞。若使人乞。若作寒热相乞。云何寒相。若比丘冬分寒雨雪时。着弊故衣。诣檀越家。现寒颤相。

尔时檀越礼足。问言。阿阇黎无时衣耶。何以寒冻。报言无有。汝父母在时。恒为我作时衣。汝父母去世。谁当为我作者。非但汝父母死。亦是我父母无常。檀越即言。莫怨恨。我当为作时衣。是名寒相乞。若得衣者。舍堕。

云何热相。若比丘五六月大热时。着厚衲衣。流汗诣檀越家。现热相如上。

若说法乞。云何说法。比丘为衣故。与檀越说偈言。

得生最胜处。

若人以衣施。

以乐布施者。

人天受福报。

生天得好色。

天宝冠庄严。

衣施比丘故。

生生自然衣。

是名说法乞。得衣者。舍堕。

若乞漉水囊。若小补衣物。若系头物。若褁疮物。若衣褋。若衣中一条。皆不犯。

若为和尚阿阇黎乞。越毗尼罪。

若为塔为僧。不犯。

根本云。乞时得恶作罪。所得衣物若价若色若量。与所乞相应者舍堕(价者。一迦利沙波拏乃至十五迦利沙波拏。色者。青黄等色。量者。五肘乃至十五肘等)。不相应者。无犯。

萨婆多云。二人共乞一衣。突吉罗。为他索。突吉罗。得应量衣。舍堕。得不应量衣。突吉罗。从亲里贫乏者索。突吉罗。与少更索多。突吉罗。若非亲里先请与之。后贫乏从索。突吉罗。若与少更索多。突吉罗。若为他索。亦突吉罗。

摩得勒伽云。从非人畜生天边乞衣。不犯(问四分为他乞不犯。僧祗萨婆多皆结突吉罗。此义何从。答念他穷乏。生慈愍心。为他乞衣。四分开其无犯。心欲望报而为乞者。僧祗萨婆多而结吉罗。事一心殊。故结不同)。

比丘尼舍堕。三小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开缘 不犯者。夺衣失衣烧衣漂衣。从非亲里乞。若同出家人乞。或为他乞。他为己乞。不求而得。不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毗尼关要卷第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