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十支戒相。是五篇三聚之基。二十四门威仪。乃三千八万之本。必须清净守持。以为八德之要。凡受戒者。不可忽也。  

前之十戒。次第已分。后之威仪。条章先列。自不庸科。然其间解法。事有差殊。有直释戒相者。有以世法比量者。有显果报者。有立誓愿者。及诸威仪。亦有不同处。若非科释。难以标指。故今逐节加科。庶使未瞻全文。则先知大意也。  

戒相威仪。及与题目。俱书顶格。解方则低一格。科释。又低一格。皆用大字。述义。则书小字双行。一则敬重律仪。二则解述分明。其威仪中。虽以数事合为一科。然每事下。仍用○圈以别开。述义复用△角而标出。眉目清楚。庶无混滥。  

释此解文。原为显发其中本意。故经依经述。律以律明。适遇古德箴诫之言。亦录数语。以为助显。所引外书。亦用世典释之。并非臆见胸谈。  

沙弥律仪事不同於比丘。故其中所结轻重开遮。大槩而已。况且人心不古。闻开。则切记於心。见遮。则视为故纸。若使预知。恐成障道因缘。兹不繁赘。  

此随律威仪。犹儒门之小学也。初心小众。皆宜习学行持。琢磨有渐。则道器易成。庶无躐等之过也。  

从来科式。有悬科。有贴科。若悬有二科三科。必一一书完。再标初科贴文。今皆从简。如子科分三。即将初科贴起。更不累书。是为一法。每科用甲乙等字标定。使阅者知其母子分明。祖孙不混。脉络贯通。以便检讨。  

此集流通既久。翻刻自多。其文句不无遗漏。笔画未免差讹。如摴蒲悞作樗蒲。绦悞作绦。屩悞作脚。今皆校证。如涉道话有益身心等文。亦并录入。庶无遗悞。  

此述义。当与香乳记合看。盖其中文句。有与日用同者。如闻钟出生。及三匙五观等偈义。皆从略。但指香乳记详明。故不重释。  

去圣时遥。人多好胜。以禅教律三字横在胸中。各执所见。殊不知禅教律皆从如来一鼻孔出。佛祖何尝画为三橛耶。故此述义。一槩从公。别无偏执。